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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5-08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9〕1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5-0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9年 第19期(總第607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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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19〕1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5月8日


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著力提升市場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和有效性,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結合本市實際,特製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全面覆蓋、依法監管。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一查到底、依法處罰,並將處罰結果記于相應市場主體名下,形成對違法失信行為的長效制約。

  堅持規範有序、公開透明。建立全市隨機抽查“兩庫一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監管工作平臺,完善抽查制度規範和工作機制。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抽查事項、抽查計劃、抽查結果都要及時、準確、規範向社會公開,實現陽光監管,杜絕任性執法。

  堅持統籌領導、協同推進。加強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綜合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保障順利推進。加強部門工作協同,積極推動平臺共用、資訊共用、結果互認,形成工作合力,確保監管實效。

  二、主要目標

  通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規範監管行為、提升監管效能,有效支撐事中事後監管,實現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對違法者“利劍高懸”;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信用意識,積極推進社會共治,持續改善營商環境。到2019年底,在市場監管領域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到2020年底,實現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

  三、重點任務

  (一)建設監管工作平臺

  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北京)和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網等為依託,結合各級、各部門現有隨機抽查平臺,建設全市統一的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為抽查檢查、結果公示和綜合運用提供技術支撐,滿足聯合抽查需求。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要做好現有隨機抽查平臺與市級平臺的銜接融合,避免數據重復錄入、多頭報送。著力規範各項抽查檢查工作程式,做到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

  (二)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市有關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全面梳理本部門行政檢查事項,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對行政檢查事項中不適用隨機抽查的,要逐一説明原因。市有關部門要將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報送市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匯總形成全市統一的市場監管領域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隨機抽查事項分為重點檢查事項和一般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針對涉及安全、品質、公共利益等領域,抽查比例不設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批次順序。一般檢查事項針對一般監管領域,抽查比例應根據監管實際情況設置上限。要嚴格控制重點檢查事項的數量和一般檢查事項的抽查比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和工作實際情況等進行動態調整,並及時通過相關網站和平臺向社會公開。

  (三)建立健全隨機抽查“兩庫”

  統籌建立與隨機抽查事項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要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部門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誰生成、誰維護”的原則,做好“兩庫”的動態管理。

  檢查對象名錄庫,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和産品、項目、行為等。各有關部門負責對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本領域檢查對象名錄庫;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檢查對象名錄庫的匯總和統籌管理。

  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包括所有相關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和從事日常監管工作的人員。各有關部門負責本級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的管理;實行垂直管理的部門,由市級部門負責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的管理。對特定領域的抽查,可在滿足執法檢查人數要求的基礎上,吸收檢測機構、科研院所和專家學者等參與,通過聽取專家諮詢意見等方式輔助抽查,滿足專業性抽查需要。

  (四)科學實施抽查檢查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工作實際,明確抽查的範圍、數量和計劃安排,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並根據實際情況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對同一監管對象涉及多層級、多區域、多部門的抽查事項,應採取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聯合抽查方式,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涉及專業領域的,可以委託有資質的機構開展檢驗檢測、財務審計、調查諮詢等工作,或依法採用相關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抽查工作的指導,結合實際制定抽查工作指引,對抽查工作流程、方法等作出明確規定,方便基層執法檢查人員操作使用,提高抽查規範化水準。

  鼓勵結合實際大膽探索“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新模式,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探索開展市場監管領域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對與人民群眾關係密切、社會關注度高、投訴舉報多及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監管對象實行重點監管,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頻次,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大力推進“網際網路+監管”,積極運用大數據等現代資訊技術,推動監管資訊互聯互通、開放共用,以信息化、智慧化提升抽查的效率和效果。

  (五)強化抽查結果公示運用

  除依法依規不適合公開的情形外,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在抽查任務完成後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檢查結果依法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抽查發現的各類問題,要做好後續監管的銜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加大懲處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對能夠記于市場主體名下的抽查檢查結果,要統一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北京)和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網等,為開展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創造條件。

  (六)做好個案處理和專項檢查

  在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同時,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立即實施檢查、處置;需要立案查處的,要按照行政處罰程式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對通過上述渠道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市場秩序存在的突出風險,要通過隨機抽查等方式,對所涉抽查事項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比例,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對無證無照經營,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查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統籌推進本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協調推動隨機抽查“兩庫一單”和監管工作平臺建設管理,統籌組織聯合抽查。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市市場監管、發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應急、統計、稅務、海關等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指導督促,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取得實效。各區政府要加強對本轄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紮實推進有關工作。

  (二)嚴格責任落實。按照“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的原則,既嚴格問責追責,又有效保護基層執法檢查人員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對未履行、不當履行或違法履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職責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對嚴格依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相關工作要求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場主體出現問題的,應結合執法檢查人員工作態度、工作程式方法、客觀條件等進行綜合分析,該免責的依法依規免予追究相關責任。

  (三)做好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載體,加大宣傳力度,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良好氛圍。強化監管執法業務培訓,提升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能力和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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