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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電力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5-07
  6. [發文字號] ​京管發〔2018〕5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6-1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22期(總第562期)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北京市進一步優化電力接入營商環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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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管發〔2018〕54號

各區城市管理委(市政市容委)、規劃國土分局、住房城鄉建設委、園林綠化局、交通路政部門、交通支(大)隊,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

  為優化我市營商環境,進一步提高我市電力用戶接入效率、降低社會“獲得電力”接入成本、優化公共服務,在《關於北京市進一步優化電、水、氣、熱接入營商環境的意見(試行)》(京管發〔2018〕31號)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流程,壓縮時限,明確審批材料,同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和服務導向,按照由注重事前審批向注重事中事後監管轉變、由部門分段串聯辦理向協調同步並聯辦理轉變的思路,對標國際標準,強化服務意識,進一步創新機制、完善制度、強化協調、落實責任,壓縮辦理時限、優化工作流程,切實提高電力接入效率和公共服務水準,為本市進一步營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支撐。

  二、適用對象

  適用於全市社會投資建設項目申請電力新裝、增容等業擴服務的低壓電力用戶接入工程。其中電壓等級在10KV以下(不含10KV),報裝容量在160KW以下,管線長度150米以內,開挖道路(城市道路、公路)和臨時佔用綠地,長度小于100米,避讓古樹、大樹且不包括新、擴、改建交付使用後5年內、大修竣工後3年內的城市道路。

  三、主要任務

  (一)優化流程,進一步提高辦理效率

  規劃國土、住房城鄉建設、交通路政、公安交管、園林綠化等部門優化審批事項工作流程,縮短審批事項工作時間。電網企業精簡用戶申請材料,對企業內部工作流程進行優化、縮短辦理時間,將辦理時限、標準、流程等向社會公開。

  (二)完善機制,進一步提高服務水準

  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本行業相關接入事項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電網企業作為用戶接入工程的實施主體,為用戶提供一站式服務。

  (三)改革創新,進一步提高用戶滿意度

  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費用標準,探索實施優惠政策。採取多種措施,切實降低用戶接入工程費用,減輕用戶負擔。

  四、辦理流程和時限

  相關責任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管理,加強業務指導,完善溝通機制,注重工作配合,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許可,縮短審批時間,採取“一串四並”(先行辦理規劃許可,其他許可並行辦理)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一)行政審批環節

  1.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根據市規劃國土委《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改革的意見》(市規劃國土發〔2018〕69號),市規劃國土委或區規劃國土分局在受理申報材料7天內,出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責任部門:市規劃國土委、各區規劃國土分局

  辦理時限:7天

  2.辦理施工許可。對工程價30萬元以下的“獲得電力”接入工程可不辦理施工許可。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獲得電力”工程,在落實品質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加快辦理。

  責任部門: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辦理時限:6天

  3.辦理綠地樹木審批。市、區園林綠化局在受理申報材料後6天內做出行政許可。

  責任部門:市、區園林綠化局

  辦理時限:6天

  4.辦理道路(城市道路、公路)佔掘路許可。市、區交通路政部門在受理材料後,于8天內完成初審、復審、審定等工作,並出具道路(城市道路、公路)佔掘路許可。

  責任部門:市、區交通路政部門

  辦理時限:8天

  5.辦理影響交通安全的佔道施工許可。市、區公安交管部門在受理申請材料後,于8天內完成初審、現場踏勘和交通組織方案確認工作,並出具影響交通安全的佔道施工許可。

  責任部門:市公安交管局、區交通支(大)隊

  辦理時限:8天

  (二)企業辦理環節

  符合本意見適用範圍的用戶報裝業務由電網企業負責一口受理,電網企業投資建設,降低用戶電力接入成本,提高用電可靠性,提升供電服務水準。減少企業辦理手續,從6項縮減為申請受理、裝表接電2項。壓縮電力接入辦理時間,平均用時原則上不超過25天,其中無外線工程的用戶接入,原則上不超過3天;有外線工程但無需道路開挖的用戶接入,原則上不超過15天;有外線工程且需要辦理佔掘路手續的用戶接入,電網企業內部辦理手續時長原則上不超過15天,包括辦理佔掘路審批手續總時長原則上不超過30天。降低用戶接電成本,電網到用戶電錶(含電錶)之間的工程費用,由電網企業承擔。

  以上審批、辦理時限遇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順延。

  五、審批材料

  (一)辦理規劃許可,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報單位填寫完整並加蓋單位印章的《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報表(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電水氣熱接入)》(原件)。

  2.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1)單位身份證明(複印件)。

  ①企業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②非企業法人:提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尚未更換新證書的,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

  (2)申報單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含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雙面複印)或依申報單位統一齣具的對下屬單位的授權文件。

  (3)申報單位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簽字或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含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雙面複印)(原件)。(委託代理人提交申報材料時,須同時提交代繳居民身份證原件,受理窗口工作人員須現場當面核對確認)。

  3.申報單位電水氣熱接入工程的申請書(原件)。

  申請書應包括申報單位取得土地權屬和電水氣熱接入建築的基本情況,包括取得證書的名稱、證號;包括證書的土地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用地位置)、權利性質(土地用途)、用地範圍、用地面積(含獨用面積、分攤面積)、使用期限(或終止日期)等;包括建築工程的建設單位、建設位置、建築使用性質、建築面積(含地上和地下),以及現狀建築使用情況等。申請書應包括本次申請電力接入工程的種類、管徑、規模、所在道路和市政專項方案取得情況等基本建設內容,以及其他需要説明的相關情況。申請書應包括發文號、簽發人、單位公章等基本公文要素。

  4.相應專業公司出具的接入方案(專業公司申請的本專業工程除外)。

  5.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電水氣熱接入工程的施工圖紙1份,另附總平面圖2份。

  6.根據《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在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內的建設工程,應提交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同意意見;根據《北京市河湖保護管理條例》,在河湖管理範圍和保護範圍內的建設工程,應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意見;根據《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在文物保護範圍內的建設工程,應提交相應級別的文物行政管理機關同意意見。

  (二)辦理施工許可,需提交如下材料

  建設單位登錄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門戶網站(www.bjjs.gov.cn)網上辦事大廳,填報相關資訊,並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份原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附圖的複印件。

  3.用地批准手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有關批准文件)(原件核驗後退回建設單位,實現網上平臺推送後可不再提供)。

  4.施工單位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及施工合同備案表(複印件各1份,實現網上平臺推送後可不再提供)(2018年6月1日後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可不提供此項)。

  5.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供監理單位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單及監理合同備案表(複印件各1份,實現網上平臺推送後可不再提供)(2018年6月1日後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可不提供此項)。

  6.法人委託書原件一份(附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7.社會投資項目法人承諾書(自行下載列印蓋章,原件1份)。

  上述材料提交的複印件,需加蓋建設單位印章。所有申報材料應填寫規範,蓋章或印鑒齊全,字跡清晰,複印件,公章應清晰可辨,申報材料中如有外文,需附中文譯本。

  (三)辦理綠地樹木審批,需提交如下材料

  1.臨時佔用綠地申請表、樹木砍伐申請表、樹木移植申請表(每表需在指定位置加蓋申請單位、産權單位公章,區園林綠化局審核並加蓋公章,原件1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附圖、附件,複印件1份)。

  3.臨時佔用綠地及樹木位置平面圖(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上標明準確位置,原件1份)。

  4.佔用園林綠化資源承諾書(寫明臨時佔用綠地的時間、移植及恢復綠化工作的具體時間及措施,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

  (四)辦理道路(城市道路、公路)佔掘路許可,需提交如下材料

  1.城市道路佔掘路許可。

  (1)申請書(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2)建設單位授權委託書(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3)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複印件3份)。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及規劃批准圖紙(加蓋建設單位公章)(複印件3份)。 

  (5)《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包括附件)(工程概算低於30萬元,提供《城市建設工程辦理竣工檔案登記表》)(加蓋建設單位公章)(複印件3份,執行並聯審批,施工前提供即可)。

  (6)施工地域圖(地圖局部複印,標明具體掘路位置)(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7)施工平面圖(分段施工註明各段挖掘尺寸、工期及圍擋尺寸)(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8)施工平面圖説明表(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 2 份)。

  (9)《北京市掘路核準申請表》及填表説明(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10)《北京市臨時設施佔道核準申請表》及填表説明(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11)工程施工組織方案(包括交通導行方案(含交通導行圖)、夜間施工方案、挖掘回填專項方案(編制依據《北京市城市道路挖掘回填技術規程》)、既有設施保護方案、應急預案、防汛措施、冬季施工品質保障措施、掘路範圍內檢查井治理措施等) (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原件1份、複印件2份)。

  (12)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加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公章)(複印件3份)。

  2.公路佔掘路許可。

  (1)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行政許可申請表(原件2份)。

  (2)提交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加蓋公章)、居民身份證(法人和被委託人的)(複印件2份)。

  (3)授權委託書(原件2份)。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複印件2份)。

  (5)工程設計施工圖(含平面圖、立面圖、斷面圖)(原件2份)。

  (6)施工方案(含施工圖、降低對交通影響的交通組織和作業方案,雨季有防汛措施,冬季有冬季施工措施)(原件2份)。

  (7)品質和安全的技術評價(原件2份)。

  明開挖及建築控制區:保障公路、公路附屬設施的品質和安全的技術評價報告。

  地下穿越公路的項目:提交工前檢測報告、第三方監測方案、專家評審意見、設計諮詢報告。

  (8)安全保障方案(含保障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安全和通行安全的防護及監測措施,應急準備措施)(原件2份)。

  (9)處置施工險情和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原件2份)。

  (10)涉及高速公路的提交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意見書(原件1份、複印件1份)。

  (五)辦理影響交通安全的佔道施工許可,需提交如下材料

  1.書面申請(附建設單位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公章。

  2.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及其公路分局、區城市管理委(市政市容委)等部門出具的《佔掘路許可受理通知書》或道路主管部門、産權單位出具的相關受理材料、證明文件、文字説明等。

  3.交通組織維護方案,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含交通組織方案、地理位置圖、現場照片、施工現場交通組織示意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第4部分:作業區》(GB5768.4-2017)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道路作業交通安全標誌》(GA182-1998)、施工現場交通安全設施設置説明及設施明細表、施工現場交通維護人員崗位設置説明及人員明細表、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值班表及聯繫方式、交通安全保證書,加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公章。

  4.以上三項材料均需一式兩份。

  (六)電網企業受理材料清單

  1.低壓居民用戶提供如下申請材料。

  (1)用電申請書。

  (2)用電人有效身份證明。

  (3)用電地址的物業權屬證明。

  2.低壓非居民用戶提供如下申請材料。

  (1)用電申請書。

  (2)主體證明(企業法人有效身份證明、有效企業營業執照證明)。

  (3)用電地址的物業權屬證明。

  3.10KV高壓用戶提供如下申請材料。

  (1)用電申請書。

  (2)主體證明(企業法人有效身份證明、有效企業營業執照證明)。

  (3)用電地址的物業權屬證明。

  (4)項目立項及批復證明(用電工程項目批文及規劃許可)。

  六、相關要求

  (一)嚴格落實各項審批流程。進一步優化電力接入審批流程是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工作舉措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相關審批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其重要意義,要以強烈的責任擔當、紮實的工作舉措,堅決貫徹落實好各項審批流程。

  (二)切實發揮電網企業作用。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要按照文件要求,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優化辦理流程,要讓辦電手續更加便捷,接電服務更加高效,用戶接入成本更加合理。10KV用戶業擴工程工作流程可參照本意見執行。

  (三)做好宣傳貫徹工作。各相關單位要組織專題培訓,將文件內容宣傳貫徹到各級辦事機構,尤其是面向用戶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員,保證文件內容能夠有效落實。

  附件:電力接入辦理流程圖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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