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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4-11
  6. [發文字號] ​京商務財務字〔2018〕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6-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21期(總第561期)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於申報2018年度第一批商務發展項目的通知

字號:        

京商務財務字〔2018〕9號

各區商務委、市屬國有企業集團、總部企業、有關單位:

  為推進流通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轉方式、穩增長,促進內外貿高品質發展。根據《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商業流通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商務財務字〔2017〕47號)、《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京財企〔2015〕2277號)和《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支援本市外貿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的通知》(京商務外運〔2017〕22號),現將申報2018年度第一批商務發展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援方向和重點

  資金主要支援18個方向,重點支援商務發展領域內促進生活性服務業品質提升,推動商業便民利民發展的項目;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促消費、穩增長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典型示範類項目。對符合標準和要求的項目採取項目補助、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等形式給予支援。

  二、申報條件

  (一)在北京地區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等單位;

  (二)項目申報單位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報項目能夠按計劃實施;

  (四)項目未獲得其他部門資金支援。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項目申報書;

  (二)項目已發生費用明細表;

  (三)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

  (四)2018年商務發展項目申報情況表;

  (五)項目單位法人證明文件複印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六)項目單位近兩年財務報表(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七)升級改造類項目需提供改造前後的對比資料;

  (八)其他與項目相關的證明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各申報指南中有其他材料要求的還應一併提供。項目申請材料一式兩份,應按順序裝訂成冊,並加蓋單位公章。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報流程

  (一)項目申報。自通知發佈之日起,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隸屬關係將申報材料報區級商務委、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

  (二)項目審核。按照隸屬關係,由各區商務委、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項目匯總後報市商務委進行復審。

  五、申報時限

  除有明確時間要求的支援方向外,凡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全年申報。市商務委將根據申報項目內容擇優予以支援。為提高項目申報、審核效率,各區商務委、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第一批項目請於2018年4月30日前匯總上報。

  六、工作要求

  (一)各項目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保證項目各項建設手續合規、按時間進度推進。

  (二)對於偽造、提供虛假材料的項目申報單位,按《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進行處理。

  (三)獲得專項資金支援的項目申報單位應積極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審計等工作。

  (四)各初審單位應積極組織指導項目申報,按照規定程式嚴格審核把關。對已支援項目的後續指導和跟蹤監管,確保項目實施效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五)項目單位收到財政資金後,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辦理,相關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其他事項

  (一)2018年支援北京市外貿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項目的具體申報方式及要求詳見附件15。

  (二)具體支援內容及諮詢電話:詳見附件1-18。

  (三)市商務委對本通知負責解釋。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新建和規範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項目申報指南

        2.推進連鎖經營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3.生活性服務業、特殊流通行業服務平臺及典型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4.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5.特色商業街項目申報指南

        6.老字號傳承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7.建設中華傳統技藝技能大師建設大師工作室項目申報指南

        8.“網際網路+流通”創新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9.促進現代物流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10.商務服務業主題商務示範樓宇和集聚區公共服務平臺升級改造項目申報指南

        11.商業流通發展領域節能降耗項目申報指南

        12.促進汽車流通行業規範化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13.支援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14.支援跨境電子商務直購體驗店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15.2018年支援北京市外貿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項目申報指南

        16.支援“深夜食堂”特色餐飲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17.支援市內免稅店及進口商品直營店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18.支援商業服務業企業開展商務服務業廁所革命項目申報指南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2018年4月11日

  (聯繫人:財務處 宋欣;聯繫電話:87211637)

附件1

2018年新建和規範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對符合相關標準規範的新建和規範提升的蔬菜零售(含社區菜市場、社區菜店、生鮮超市)、便民早餐(含早餐固定門店、經營早餐的西點烘焙店、早餐智慧配送櫃、社區連鎖品牌早餐配送點等)、便利店、社區超市、末端配送(快遞)、社區商業E中心、家政服務、洗染、理髮、居民維修、攝影等連鎖化便民商業設施及網點給予支援。

  二、支援內容

  (一)新建基本便民商業網點

  對2018年1月1日以來新建直營網點的連續12個月房租、店面裝修及硬軟體設備購置等支出給予支援(攝影網點只支援店面裝修及硬軟體設備購置等支出)。

  (二)規範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

  對2018年1月1日以來規範提升直營網點的店面裝修、硬軟體設備購置等支出給予支援。

  三、支援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證照齊全,商業經營信譽良好;

  (二)除社區菜市場外,申報主體原則上為連鎖經營企業,實行“統一標識、統一經營、統一價格、統一核算、統一配送、統一品質”,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開設5家以上的直營門店或網點(含當年新建網點數量),其中新建項目網點證照在2018年1月1日以後頒發;

  (三)新建和規範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應符合本市生活性服務業行業標準規範。

  四、支援方式

  採取評審後補助形式(符合相關條件可預撥付部分資金的項目除外,最終撥付資金額度以清算數額資金為準)。

  五、支援標準

  (一)新建基本便民商業網點資金補助

  對符合支援條件的項目,根據新建基本便民商業網點所在區域、行業(業態)按不同標準給予租金補助。其中最高租金限價為東西城區6元//日,朝海豐石城區及通州副中心155平方公里以內區域4.5元//日,其他區域2.5元//日。根據行業(業態)劃分,蔬菜零售、便民早餐、便利店和社區超市按照不超過最高租金限價的50%給予租金補助;末端配送(快遞)、社區商業E中心、家政服務、洗染、理髮和居民維修按照不超過最高租金限價的40%給予租金補助;其他生活性服務業按照不超過最高租金限價的30%給予租金補助。除租金外其他投資原則上按照不超過實際審定投資額50%的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具體標准詳見附表1)。

  (二)規範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資金補助

  對符合支援條件的項目,原則上按照不超過實際審定投資額30%的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具體標准詳見附表2)。

  六、申報材料要求

  除2018年度第一批商務發展項目統一要求提交的申報材料外,新建基本便民商業網點還需提交2018年度房屋租賃合同、租金銀行轉賬憑證及發票。

  七、聯繫方式

  (一)申報新建和規範提升蔬菜零售網點項目,聯繫人:規劃建設處 張欽霖,聯繫電話:87211875。

  (二)申報新建和規範提升便民早餐網點項目,聯繫人:消費促進處 李志鵬,聯繫電話:87211690。

  (三)申報新建便利店、社區超市項目,聯繫人:流通發展處 耿英貞,聯繫電話:87211820。

  (四)申報新建末端配送(快遞)網點、社區E中心項目,聯繫人:電子商務處 楊華,聯繫電話:87211503。

  (五)申報新建和規範提升家政服務、洗染、理髮、攝影網點項目和新建居民維修網點項目,聯繫人:服務交易處 王璇,聯繫電話:87211840。

  附表1:2018年新建基本便民商業網點項目標準

  附表2:2018年規範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項目標準

附件2

推進連鎖經營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和內容

  (一)綜合超市、專業專賣店企業

  1.新建直營門店:支援裝修、軟硬體設備購置等。

  2.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支援裝修,軟硬體設備購置等。

  3.農超對接:支援服務於農産品直採直供的分揀加工設備購置,以及銷售直採農産品門店的生鮮區域改造和設備購置等。

  (二)餐飲企業

  1.新建直營門店:支援裝修、購置軟硬體配套設備等。

  2.陽光餐飲工程:支援透明廚房、視頻廚房和網路廚房裝修改造和購置軟硬體配套設備等。

  3.綠色餐飲工程:支援升級改造高效油煙凈化裝置。

  4.新建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廚房):支援裝修改造,購置冷儲、加工及信息化設施設備等。

  二、支援條件

  1.綜合超市、專業專賣店企業應為在本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良好的品牌影響力的連鎖企業,並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至少擁有5家直營門店。申報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方向的企業,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至少擁有10家直營門店。

  2.餐飲企業應在本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一定的品牌影響力的連鎖企業,同時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至少擁有5家直營門店(含2018年新建門店;老字號餐飲企業對門店數量不作要求)。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廚房)一般應在北京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符合京津冀協同發展方向,由北京企業在天津市或河北省註冊並投資建設,主要為北京市場服務。

  3.新建直營門店項目的證照應為2017年1月1日以後頒發。

  4.申報農超對接方向的企業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果蔬生鮮商品年直採量不低於2000萬元;

  (2)能夠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完整的生鮮農産品直採清單。

  5.申報項目應符合本市生活性服務業行業標準規範,包括但不僅限于《北京市連鎖便利店行業規範(試行)》、《北京市餐飲業經營規範(試行)》、《固定早餐門店經營規範》、《固定門店式餐飲網點建設規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設規範》。

  三、支援標準

  支援資金原則上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申報新建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廚房)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申報新建餐飲門店和開展陽光餐飲、綠色餐飲工程改造項目,最高不超過40萬元。

  (聯繫人:零售行業各方向:流通發展處 王翰陽,電話:87211891;餐飲行業各方向:消費促進處 李志鵬,電話:87211691)

附件3

生活性服務業、特殊流通行業服務平臺及典型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支援家政、攝影、維修、沐浴、美容美發、洗染、典當、拍賣、舊貨流通等行業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建設公共性、開放性的行業服務平臺和開展具有典型示範帶動作用的規範化建設項目,促進行業規範化、特色化發展;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開發建設面向全市的生活性服務業從業人員崗位技能提升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具有典型示範帶動作用的家政服務培訓基地。

  二、支援內容

  (一)行業服務平臺項目主要支援服務平臺開發及其配套設備設施購置等內容。

  (二)典型示範項目重點支援企業為實現規範化、連鎖化等目標而進行的建設提升項目,支援軟體開發、網站建設、裝修改造及相關配套設備設施購置等內容。

  (三)全市生活性服務業從業人員崗位技能提升公共服務平臺主要支援服務平臺開發及其配套設備設施購置等內容。

  (四)具有典型示範帶動作用的家政服務培訓基地建設主要支援基地的裝修改造、設備購置、信息化建設等內容。

  三、支援條件

  (一)除典當、拍賣、舊貨流通企業外,家政、攝影、維修、沐浴、美容美發、洗染等行業的企業應至少在北京擁有5家以上直營門店或網點(在本市擁有至少一個佔地面積2500平方米以上洗滌場所的洗染行業項目申報企業除外)。

  (二)原則上申報生活性服務業從業人員崗位技能提升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的主體應從事該領域相關工作,並可提供公共服務。

  四、支援標準

  支援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最多不超過500萬元。

  (聯繫人:服務交易處 王璇,聯繫電話:87211840)

附件4

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支援符合北京市農産品流通體系發展規劃的農産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支援標準化交易專區、集配中心、冷藏冷凍、電子結算、信息化、電子商務平臺、檢驗檢測、廢棄物迴圈利用與處理、安全監控等設施建設。

  二、支援條件

  農産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項目由項目投資主體自主申報。申報主體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農産品批發市場符合《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農産品流通體系發展規劃》,市場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農産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需符合《農産品批發市場管理技術規範》(GB/T19575—2004)。

  三、支援標準

  (一)對2017年以來升級改造的農産品批發市場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區級財政資金補助的項目,可以同時申報市商務委資金補助,市區兩級合計補助資金不超過單個項目實際投資的70%。

  (聯繫人:規劃建設處 張欽霖,聯繫電話:87211875;林英傑,聯繫電話:87211872)

附件5

特色商業街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特色街規劃設計、風貌景觀整飭、街區功能完善、業態和經營結構調整等給予資金支援,重點支援以下方向:

  (一)支援整體規劃設計及相關專項設計。

  (二)支援風貌景觀升級改造。重點支援特色街外立面整飭、戶外廣告、牌匾字號、櫥窗展示、綠化美化、城市傢具、標識引導、小型景觀等有利於街區形象提升的改造工程。

  (三)支援街區功能完善。重點支援特色街整體照明工程、停車設施、無障礙設施、公共休閒區的建設與改造。

  (四)支援街區管理資訊系統建設改造。重點支援街區建設商戶管理系統、安監系統、應急指揮系統、消費者會員系統建設改造等。

  (五)節能環保專項工程改造。

  二、支援條件

  特色商業街升級改造項目由項目投資主體自主申報,需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城市規劃,特色元素較為顯著,經營商戶較為穩定,特色街具有較好的業態結構、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申報材料要求

  特色街申報主體,還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管理制度、歷史沿革、文化傳承等反映街區文化、經濟、建築特色的相關材料,入駐企業及商戶名錄等;

  (二)街區經營情況(上一年度完成産值、利稅、就業等主要經濟指標情況)。

  四、支援標準

  支援金額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聯繫人:規劃建設處 丁穎,聯繫電話:87211873)

附件6

老字號傳承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一)支援傳統技藝傳承,支援內容包括建設傳承人工作室的裝修改造、軟硬體設備購置;

  (二)支援博物館、非遺展廳、體驗式中心建設,鼓勵老字號展示傳統文化和現場體驗式消費,支援內容包括裝修改造、軟硬體設備購置;

  (三)支援新建或改造老字號門店,提升老字號企業活力,支援內容包括新建或改造門店的裝修改造和軟硬體設備購置;

  (四)支援生産基地、配送中心建設,提高産品品質和工藝技術水準,保持老字號産品品質,支援內容包括生産基地、配送中心的裝修改造和軟硬體設備購置;

  (五)支援工藝技術改造、新産品研發、産品包裝改良和創新設計、企業整體形象設計等,支援內容包括購置技術改造和産品研發的生産線等相關設備,企業形象、産品包裝的設計費用;

  (六)鼓勵和支援老字號企業進行商標、域名註冊、地理標誌認證等品牌建設,支援內容包括企業開展知識産權註冊、保護等相關費用。

  二、支援條件

  老字號企業傳承發展項目申報主體須為商務部認定的中華老字號企業或北京市老字號協會認定的北京市老字號企業。

  三、支援標準

  老字號企業傳承發展項目的資金支援不超過項目實際審定投資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聯繫人:流通發展處 耿英貞,電話:87211820)

附件7

建設中華傳統技藝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支援新建或規範提升本市中華傳統技藝技能大師工作室。

  二、支援內容

  與大師工作室(含工作場所)房屋裝修、硬軟體設備購置(主要包括與大師工作、教學相關的儀器設備、書籍、資料、軟體和資訊系統開發)等支出給予支援。

  三、支援條件

  申報主體應為經北京市商業服務業中華傳統技藝高技能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中華傳統技藝技能大師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聘任單位。

  原則上每位大師只支援建設1個大師工作室。大師工作室須懸挂大師標識,併為大師本人工作和技藝傳承工作服務。

  四、支援標準

  支援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且不超過50萬元。

  (聯繫人:服務交易處 安玉新,聯繫電話:87211834)

附件8

“網際網路+流通”創新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一)發展線上線下融合的智慧流通新模式。

  1.支援“網際網路+流通”服務平臺建設,面向網路購物、服務消費等領域,提供電子商務行銷、諮詢、大數據分析等專業服務。

  2.支援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服務平臺建設,為電子商務、快遞物流等企業提供資訊協同、智慧分倉、配載優化等服務。鼓勵快遞物流企業、電子商務企業等建設布放智慧自提櫃或智慧快件箱,推廣應用智慧投遞設施,完善社區、商務樓宇、高等院校等末端配送(快遞)節點佈局。

  3.鼓勵百貨店、連鎖超市等實體零售企業應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開展全渠道行銷,發展線上線下融合的新模式。如自建或利用第三方平臺開通網上商城、建設消費體驗示範中心等。

  4.鼓勵企業應用人臉識別、人工智慧、機器人等新技術、新裝備創新商業模式,發展智慧商業新業態。如建設無人超市、無人便利店等。

  5.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生活性服務業”,支援蔬菜零售、便利店、早餐、家政、洗染、維修等生活性服務業領域線上服務平臺建設。

  (二)支援農村電子商務精準幫扶。

  支援電子商務平臺、快遞物流企業搭建農村電商精準幫扶平臺,完善農村電子商務服務體系,提升農産品産銷對接、線上交易、行銷推廣、物流配送等服務能力;支援連鎖企業、郵政企業等應用“網際網路+”建設村級便民服務網點,優化農村消費服務供給;支援涉農企業應用電子商務創新生産經營模式,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等農業經營主體拓展線上銷售渠道。

  (三)推廣電子發票應用。

  支援商貿流通企業自建平臺或對接第三方電子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推廣應用電子發票。

  二、支援內容

  對建設項目的線上系統平臺研發、軟硬體信息化設備購置、以及應用電子商務轉型升級的線下服務網點配套裝修改造、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費用給予支援。

  三、支援條件

  項目單位應符合市商務委2018年徵集通知統一要求的申報條件,同時,申報推廣智慧投遞設施、農村電子商務精準幫扶及電子發票應用項目的還需具備如下相應條件:

  (一)企業投放使用智慧自提櫃或智慧快件箱新增場所不少於10處。

  (二)農村電商精準幫扶平臺年度服務涉農企業(京津冀區域)的數量不少於50家。

  (三)商貿流通企業應用電子發票年開具量不低於企業開具總量的30%。

  四、支援標準

  (一)資金支援比例最高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單個項目支援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智慧自提櫃或智慧快件箱每格口支援標準不超過150元,資金支援比例最高不超過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單個項目支援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聯繫人:電子商務處 許凱,聯繫電話:87211821)

附件9

促進現代物流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符合加強物流服務保障的能力和水準、加快城市物流的轉型升級,推動首都城市物流便利化、高效化、集約化、規範化、國際化發展的現代物流項目。

  二、支援內容

  (一)支援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冷鏈物流裝備與技術升級,支援上下游高效銜接的全程冷鏈物流服務,鼓勵冷鏈配送及模式多元化創新發展。

  (二)支援城市運作保障物流、現代物流新模式等示範類建設項目,促進傳統倉儲企業轉型升級,向配送運營中心和專業化、規模化第三方物流發展。鼓勵倉儲、配送一體化,推廣共同配送、統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進模式。

  (三)支援供應鏈物流創新與發展示範應用,支援物流技術應用、物流信息化、智慧化、標準化建設項目,進一步規範物流作業流程,提高企業運作效率,提高物流技術及設備應用水準。鼓勵物流企業使用標準化托盤、週轉筐,鼓勵物流企業設施設備及信息化的標準化改造建設,逐步提升物流行業標準化水準。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的物流建設項目為已建設完成,並已投入使用。

  (二)申報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30日(以市商務委收到申報單位上報材料為準)。

  四、項目建設標準

  (一)項目建設應符合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物流業發展規劃。

  (二)項目建設已取得環保等相關政府部門許可手續文件。

  五、支援標準

  支援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最多不超過500萬元。

  (聯繫人:物流發展處 張松原,聯繫電話:87211775)

附件10

商務服務業主題商務示範樓宇和集聚區公共服務平臺升級改造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商務發展資金支援商務樓宇(集聚區)公共服務平臺升級改造和培育發展,優先支援以下方向:

  (一)各類商務服務業企業辦事機構相對集中、在全市或區域範圍內具有示範性質的商務樓宇(集聚區)。

  (二)整棟樓宇或同屬一個業主(或經營單位、物業管理單位)的功能相近的連片樓宇,可按一個項目主體開展商務樓宇升級改造。

  (三)重點支援商務服務業知識密集型企業集聚的樓宇(集聚區)進行商務樓宇(集聚區)升級改造。

  二、支援條件

  商務樓宇(集聚區)公共服務平臺升級改造獎勵由商務樓宇(集聚區)業主單位或經營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商務服務業集聚區內獨立運作的服務管理機構自主申報。

  (一)商務樓宇需符合下列條件:

  1.樓宇有明確的産權歸屬,業主為在本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核算的企業或單位。樓宇具有規劃建設手續,且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及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

  2.樓宇具備一定的建築規模和企業入駐規模。原則上綜合性樓宇建築面積不少於20000平方米,專業性樓宇建築面積不少於5000平方米。駐樓企業數量20個以上,其中商務服務業企業數量佔比在25%以上的樓宇為商務服務業綜合主題樓宇;駐樓單位中同類別商務服務業企業數量佔比在50%以上的樓宇為商務服務業專業主題樓宇。

  3.樓宇具備較鮮明的商務服務業聚集效應,商務服務業發展良好,上一年度樓宇在完成産值、利稅、就業等主要經濟指標方面成績顯著。

  4.樓宇運營管理機構建有科學規範的管理機制和運營機制,能有效開展樓宇的管理、運營、服務等各項工作。

  5.商務樓宇公共服務平臺升級改造工作完成後,具備完善的基礎設施和優良的發展環境,能為駐樓商務服務業企業提供保障和服務。需具備以下四大辦公功能:一是適合的基本辦公環境。提供適合駐樓單位層高、承重、開間面積等要求的辦公條件。二是安全的辦公環境。商務樓宇擁有良好的安保、消防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基本服務功能,具有穩定的供配電系統。三是便捷的辦公環境。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務:有便捷的停車系統;有方便快捷的樓內立體交通;提供順暢的網際網路和通訊辦公環境。四是舒適的辦公環境。具有良好的空調系統和通風系統;具有及時到位的保潔、設施設備維修維護等服務。

  (二)商務服務業集聚區需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區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設立集聚區(或産業園區)的文件。

  2.具有明確的四至範圍。

  3.具有專門並能夠獨立運作的服務管理機構。

  4.具有招引促進商務服務業企業集聚發展的相關政策。

  5.能夠定期掌握集聚區(或産業園區)內産業及商務服務業發展情況。

  6.集聚區(或産業園區)內商務服務業企業數量在50家及以上。

  7.具有一定的資源配置功能和經濟輻射帶動能力。

  8.具有較好的營商環境、綜合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能力。

  9.遠郊區根據情況申報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申報要求

  (一)商務樓宇申報材料\[按照《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於對本市商務服務業主題示範樓宇升級改造工作給予適當獎勵的實施意見》(京商務商服字〔2014〕1號)規定執行\]。

  1.樓宇基本情況(建築面積、樓宇出租率、入駐企業數、商務服務業企業所佔比例、商務服務業主要行業企業所佔比例、樓宇內主要特色行業等);

  2.入駐企業名錄;

  3.樓宇經營情況(上一年度完成産值、利稅、就業等主要經濟指標情況);

  4.落實重點企業聯繫服務制度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安排。

  (二)商務服務業集聚區申報材料。

  1.集聚區基本情況(建築面積、集聚區內樓宇出租率、入駐企業數、商務服務業企業所佔比例、主要特色行業企業所佔比例等);

  2.集聚區入駐企業名錄;

  3.集聚區經營情況(上一年度完成産值、利稅、就業等主要經濟指標情況);

  4.落實重點企業聯繫服務制度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安排。

  四、支援標準

  支援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最多不超過200萬元。

  (聯繫人:商務服務業處 許鳳偉,聯繫電話:87211897)

附件11

商業流通發展領域節能降耗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一)鼓勵企業開展節能改造項目。支援企業開展動力、照明、供暖製冷、通風空調、冷凍冷藏、電梯、廚房設備等能耗設施設備的節能改造。

  (二)鼓勵企業合理利用新能源、分佈式能源,提倡推廣LED、熱泵、蓄冷蓄熱、變頻等新産品、新設備、新技術應用。

  (三)鼓勵企業採用信息化、自動化等先進技術和手段,提高設備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企業節能低碳管理水準。

  (四)支援企業開展“綠色商場”創建活動。

  二、項目合格標準

  (一)節能改造項目綜合節能率不小于15%。

  (二)新産品、新能源、新技術應用項目覆蓋率達80%以上。

  (三)能源管理項目主門店二級計量器具配備率達95%以上,實現線上監測率達90%以上。

  (四)“綠色商場”項目符合行業標準(SB/T11135-2015)相關要求。

  三、支援標準

  (一)支援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最多不超過300萬元。

  (二)單個“綠色商場”項目獎勵資金不超過15萬元。

  (聯繫人:流通秩序處 孫景東,聯繫電話:87211659)

附件12

促進汽車流通行業規範化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支援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提升拆解能力及信息化水準,促進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規範化發展;支援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主體建立和完善二手車交易服務管理資訊系統,促進二手車流通。

  二、支援內容

  (一)支援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購置現代拆解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提升信息化水準。

  (二)支援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主體新建或提升二手車交易服務管理資訊系統。

  三、支援條件

  (一)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主體需在我市商務部門備案且項目建設相關手續合規。

  (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項目建設應符合《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範》要求。

  (三)二手車交易服務管理資訊系統項目應有利於增加交易透明度,方便客戶交易,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二手車流通。

  四、支援標準

  支援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且不超過200萬元。

  (聯繫人:服務交易處 曹民,聯繫電話:87211831)

附件13

支援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一)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包括自建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的進出口企業、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進出口業務的企業。

  (二)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包括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交易、支付、通關、倉儲、物流等相關服務的企業。

  二、支援條件

  企業依法取得進出口業務相關資格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等相關資質。

  三、支援內容與標準

  (一)支援與北京跨境電子商務公共資訊平臺對接的資訊系統建設、升級改造等項目,每個項目依據審定實際投資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助。

  (二)支援用於跨境電子商務直郵進出口、網購保稅進口等項目軟硬體建設,包括安檢機、查驗設備、管理資訊系統等,每個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給予不超過50%的資金支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支援海外倉、保稅倉等跨境電商倉儲設施建設,包括貨架(貨櫃)、專用推車(叉車)、管理資訊系統等,每個項目依據審定實際投資給予不超過50%的資金支援,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聯繫人:電子商務處 宋志雷,聯繫電話:87211813)

附件14

支援跨境電子商務直購體驗店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支援企業在市內開設跨境電商體驗店,採取線上下單、線下展示銷售等方式,開展跨境電商業務。

  二、支援條件

  (一)體驗店選址和建設嚴格按照國家安全規範和有關規定執行,經營場所房屋使用面積不少於100平方米。

  (二)通過自建網站(網上商城、移動端APP等)或利用第三方平臺開展網上銷售等業務。

  (三)單個體驗店內現場展示商品的SKU數量不少於1000種;通過線上售賣的商品SKU數量不少於2000種。

  (四)單個體驗店年度銷售額(含線上線下)不少於500萬元(或月均不少於40萬元)。

  三、支援內容及標準

  主要支援體驗店展示櫃、貨架、收銀系統、監控系統、安防系統等配套設施和網站平臺等系統建設。單個項目依據實際審定投資額給予不超過50%的資金支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聯繫人:電子商務處 宋志雷,聯繫電話:87211813)

附件15

2018年支援北京市外貿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對象和申報條件

  外貿企業獨立開展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的項目為企業項目;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以下簡稱“項目組織單位”)組織外貿企業參加培訓為團體項目。

  申請企業項目的外貿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小外貿企業

  1.在北京市辦理工商註冊,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企業法人,上年度海關統計進出口額低於6500萬美元;

  2.近三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記錄;

  3.具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劃;

  4.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二)“雙自主”企業

  擁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産權的“雙自主”企業除滿足外貿企業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同時擁有國內及出口市場(含港、澳、臺地區,下同)註冊商標;

  2.同時擁有國內及出口市場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3.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中華老字號”企業。

  (三)外貿綜合服務企業

  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是指具備對外貿易經營者資質,接受國內外客戶委託,為客戶提供報關報檢、物流、退稅、結算、融資、信用保險、保理、供應鏈管理等綜合服務的企業。

  支援對象為已納入商務部外貿綜合服務試點企業名單的北京市企業及北京市認定的外貿綜合服務示範企業。

  申請團體項目的項目組織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北京市註冊,具有組織企業培訓的資格;

  (二)培訓內容應以支援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為目的;

  (三)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二、支援方向

  (一)企業項目

  支援方向包括:境外展覽會;管理體系認證;産品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商標註冊;國際市場宣傳推介;外貿軟體雲服務等信息化建設;境外廣告;國際市場考察(境外參展人員費);境外投(議)標;提高經營管理信息化水準;提高經營管理科學決策水準和改善融資服務。

  (二)團體項目

  支援方向為企業培訓

  三、支援重點

  (一)優先支援擁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識産權的“雙自主”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活動;

  (二)優先支援企業境外參展、取得産品認證、境外商標註冊及境外專利申請等活動;

  (三)優先支援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東南亞和中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

  四、支援內容及標準

  對於符合支援內容且支出大於1萬元(含1萬元)的項目予以支援。

  支援比例一般為支援內容所需金額的50%,拓展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東南亞和中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支援比例可提高到70%。

  每個企業項目支援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改善融資服務項目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雙自主”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每個企業當年累計獲得市場開拓資金支援最多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及“雙自主”企業除外)。

  五、申報方式及要求

  2018年分兩次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登錄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網路管理系統wwwsmeimdforg申請2018年已經實施完成的項目,無需提供書面材料。

  第一次:2018年7月份申請1-7月份實施完成的項目;

  第二次:2018年12月份申請8-12月份實施完成的項目。

  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請與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外貿運作處聯繫。

  (聯繫電話:外貿運作處 87211880 87211882 87211032)

附件16

支援“深夜食堂”特色餐飲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和內容

  (一)支援建設“深夜食堂”特色餐飲街區和特色商圈,打造“業態豐富、特色鮮明、消費便利、市場繁榮”的“深夜食堂”特色餐飲集聚區,為市民夜間餐飲消費提供便利,促進餐飲市場消費。主要支援“深夜食堂”特色餐飲街區和特色商圈的規劃設計及形象提升工程等軟硬體投入。

  (二)鼓勵品牌和連鎖餐飲企業延時、錯時或者24小時經營,打造“深夜食堂”特色餐廳,為市民提供消費便利。主要支援企業的裝修改造和設施設備購置費用。

  二、支援條件

  (一)“深夜食堂”特色餐飲街區和特色商圈建設時間應在2018年1月1日以後,由項目投資主體自主申報,需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城市規劃,特色元素較為顯著,特色街和商圈具有較好的業態結構、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深夜食堂”特色餐廳建設時間應在2018年1月1日以後,申報主體應為品牌和連鎖餐飲企業,符合《北京市餐飲業經營規範(試行)》。

  (三)“深夜食堂”特色餐飲街區、特色商圈和特色餐廳一般應在每天晚上22:00-第二天淩晨2:00期間保持營業,提供餐飲服務。

  三、支援標準

  支援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每個“深夜食堂”特色餐飲街區最高支援不超過500萬元,每個“深夜食堂”特色商圈最高支援不超過300萬元,每個“深夜食堂”特色餐廳最高支援不超過10萬元。

  (聯繫人:消費促進處 李志鵬,聯繫電話:87211690)

附件17

支援市內免稅店和進口商品直營店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鼓勵建設市內免稅店和進口商品直營店,引導境外消費回流,擴大市場消費。主要支援市內免稅店和進口商品直營店的裝修改造、設施設備和資訊系統建設等費用。

  市內免稅店是指經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批准,由經營單位在指定地點設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銷售場所和存放免稅品的監管倉庫,向規定的對象銷售免稅品的企業。

  進口商品直營店是指經相關部門批准設立,主要經營經海關批准進口境外商品的企業。

  二、支援條件

  1.市內免稅店的經營證照在2017年1月1日以後頒發,具備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批准的免稅品經營資質。進口商品直營店的經營證照在2018年1月1日以後頒發。

  2.所銷售的商品相關進口手續齊全,合法有效,其中進口商品直營店所經營的進口商品品種比例應不低於店內所有商品的80%。

  三、支援標準

  支援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每個市內免稅店和進口商品直營店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聯繫人:消費促進處 李志鵬,聯繫電話:87211690)

附件18

支援商業服務業企業開展商務服務業廁所革命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和內容

  鼓勵餐廳、商場、超市、購物中心、便利店、加油站及美容美發店等商貿服務企業開展“廁所革命”,提升商業經營場所公共衛生間的環境衛生水準,優化消費環境。主要支援商貿服務企業經營場所的公共衛生間裝修改造和設施設備購置費用。

  二、支援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品牌和連鎖企業,項目建設時間在2018年1月1日以後。

  (二)公共衛生間應符合《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CJJ14-2016)、《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15)等標準規範。

  (三)公共衛生間應具備明確指示標識,鼓勵向社會公眾開放。

  (四)公共衛生間應採用節水、節電、除臭等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技術和設備;適當增加女廁數量,優化女廁蹲位;有條件的可設置母嬰、老年人、殘疾人專用廁位或專用衛生間等無障礙設施,方便特殊人群使用。

  (五)公共衛生間地面一般應防滑,室內具備照明、通風設備以及防蚊蠅、防老鼠等設施。

  (六)公共衛生間的小便廁位可設置隔斷板,大便廁位應設置隔斷板和門,具備挂衣鉤、手紙架、廢紙容器等設施,門鎖應能顯示有(無)人上廁。

  (七)公共衛生間一般應具備溫度調節裝置(空調或其他供暖供冷設備)、自動洗手設備、幹手設備(烘手器或提供紙巾)、洗手液、面鏡和除臭設備等設施。

  (八)公共衛生間應懸挂或粘貼“禁止室內吸煙”等公益標識,有條件的可懸挂或粘貼藝術裝飾畫,並擺放相關藝術品、綠植和花卉,開放時間內播放背景音樂。

  (九)有條件的企業可在公共衛生間內部增設LED顯示屏,實時顯示廁所使用情況,提供無線網路、路線查詢、活動宣傳等服務,延伸公共衛生間功能。

  (十)公共衛生間應安排專職或兼職清潔人員加強維護管理,具有清潔工作記錄簿並按要求登記,達到“四凈、三無、兩通、一明”:

  1.地面凈、墻壁凈、廁位凈、周邊凈;

  2.無溢流、無蚊蠅,無異味;

  3.水通、電通;

  4.電明。

  (十一)符合國家和本市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

  三、支援標準

  支援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的50%,每個衛生間最高不超過10萬元。

  (聯繫人:消費促進處 李志鵬,聯繫電話:8721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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