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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2-16
  6. [發文字號] 京教體藝〔2015〕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2-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5年初中入學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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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體藝〔2015〕2號

各區縣教委:

  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1號)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5〕3號)精神,現將做好2015年初中入學特長生有關事項工作通知如下:

  一、可招收特長生學校

  (一)體育類:北京奧林匹克教育學校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基地、國家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北京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

  (二)藝術類:北京市中小學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北京市學生金帆藝術團承辦學校。

  (三)科技類:北京市中小學科技教育示範學校、北京市學生金鵬科技團承辦學校。

  二、招生範圍

  具有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資格的學校,原則上面向本區縣進行招生,招生項目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傾斜,具體項目由各區縣結合地域特色選擇設立。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文件,領會精神

  各區縣要嚴格貫徹落實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初中入學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工作,2015年各區縣招收特長生比例不得超過2014年。

  (二)明確標準,制定方案

  各區縣要加強對初中入學特長生工作科學化和規範化管理,制定相關標準,統一組織特長生入學工作並對錄取的特長生進行審核。嚴禁在初中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文化課考試,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報名及入學的依據。3月30日前將本區縣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報我委體衛藝處備案(區縣教委主管主任簽字,並加蓋區縣教委公章),同時報送電子版。電子郵箱:twycgy@163。com。

  相關工作方案和學校的計劃名額等資訊,須在區縣教育考試中心官網明顯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日。

  (三)規範程式,嚴謹操作

  各學校要在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前提下,根據市教委確定的時間(2014年5月16日至17日)開展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入學考查工作。

  各區縣要在5月22日前將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錄取資訊(入學登記號、姓名、性別、小學所在學校、項目、擬錄取初中學校等)在區縣考試中心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日。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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