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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4-01-14
  6. [發文字號] 密政發〔2014〕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4-01-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密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密雲縣教育安全問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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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發〔2014〕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縣屬機構:

  《密雲縣教育安全問題治理工作方案》已經第46次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密雲縣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4日

密雲縣教育安全問題治理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平安校園”建設為抓手,以“保持穩定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健康成長”為目標,完善管理體系,創新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着力解決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出問題,營造良好的教育發展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密雲縣教育安全問題治理領導小組

  組   長:蔣學甫  副縣長

  常務副組長:鄭曉君  縣政府辦主任

        楊華利  縣教委主任

        王樹生  縣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副 組 長:毛久剛  縣教委副主任

        劉彥紅  縣教委副主任

        趙愛軍  縣工商分局副局長

        丁 勇  縣公安局副局長

        蘇尚義  縣交通局副局長

        陳天明  縣食藥局副調研員

        張德忠  縣城管執法監察局副局長

        鄭 春  縣衛生局副局長

        吳成剛  縣財政局副局長

  成   員:黃 鑫  縣綜治辦副主任

        李保民  縣法制辦副主任

        李衛革  縣文化委文化行政執法隊隊長

        張 柏  縣住建委副主任

        張宏偉  縣安監局副局長

        張希福  縣法院副院長

        閆桂友  縣民政局黨組副書記

        郭繼東  縣信訪辦黨組書記

        王雙喜  縣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

        各鎮街(地區)主管領導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   任:楊華利  縣教委主任

  常務副主任:毛久剛  縣教委副主任

  副 主 任:趙愛軍  縣工商分局副局長

        丁 勇  縣公安局副局長

        蘇尚義  縣交通局副局長

        陳天明  縣食藥局副調研員

        張德忠  縣城管執法監察局副局長

  成   員:馮金城  縣教委綜合治理科科長

        王振生  縣教委辦公室主任

        曹 藝  縣工商分局主管科室負責人

        曹立君  縣公安局主管科室負責人

        孫雪松  縣交通局主管科室負責人

        尹亞軍  縣食藥局主管科室負責人

        曹鳳華  縣衛生局主管科室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縣教委綜治科,聯繫電話:69046512,傳真:69067223。

  (三)密雲縣教育安全問題治理領導小組下設4個專項小組

  1.山區寄宿制學校寄宿學生乘車安全工作專項治理小組。山區寄宿制學校寄宿學生乘車安全工作專項治理由縣交通局牽頭。成員單位包括:縣教委、財政局、公安局、城管執法監察局、安監局、政府教育督導室、穆家峪鎮、西田各莊鎮、東邵渠鎮、巨各莊鎮、大城子鎮、北莊鎮、太師屯鎮、新城子鎮、古北口鎮、高嶺鎮、不老屯鎮、馮家峪鎮、石城鎮、溪翁莊鎮。

  2.“小飯桌”問題專項治理小組。“小飯桌”問題專項治理由縣食藥局牽頭。成員單位包括:縣教委、住建委、衛生局、公安局、工商分局、政府教育督導室、密雲鎮、鼓樓街道、果園街道、檀營地區辦事處。

  3.校園周邊專項治理小組。校園周邊專項治理由縣城管執法監察局牽頭。成員單位包括:縣教委、文化委、公安局、工商分局、食藥局、衛生局、交通局、安監局、公安局交通大隊、公安消防支隊、政府教育督導室及各鎮街(地區)。

  4.非法辦學(園)機構專項治理小組。非法辦學(園)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由縣教委、工商分局共同牽頭。成員單位包括:縣法院、政府辦、住建委、民政局、衛生局、食藥局、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隊、城管執法監察局、安監局、法制辦、信訪辦、綜治辦、政府教育督導室及各鎮街(地區)。

  二、密雲縣教育安全問題治理領導小組工作制度

  (一)聯席會議制度

  教育安全問題治理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至兩次,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參加。根據工作需要也可召開擴大會議,範圍擴大至各相關部門、鎮街(地區)、學校、幼兒園負責人。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中央、市縣關於教育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針政策,分析研究全縣教育安全工作形勢,協調解決安全工作重大問題,安排部署教育安全工作。

  教育安全問題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辦公室主任或常務副主任召集,辦公室成員參加。主要任務是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總結交流各成員單位工作,分析研究全縣教育安全工作形勢,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組織落實專項小組有關工作。辦公室成員要發揮好本部門與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間的聯絡、溝通作用。

  專題工作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由專項小組牽頭單位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主要任務是根據職責,研究解決教育安全工作重大專項問題,提出工作建議,推動任務落實。

  (二)定期排查制度

  教育安全問題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集中組織開展全縣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深入排查涉校矛盾糾紛、重點人員、安全隱患和校園周邊治理情況,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實行挂賬管理,堅持分級挂帳銷帳和領導包案制度,限期督辦解決。

  (三)專項研究制度

  教育安全問題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領導指示和實際工作需要,協調各相關成員單位,針對影響校園及周邊環境秩序的普遍性問題以及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組成專項調研組,實地調研,在此基礎上,深入研討、協商,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和整改措施。

  (四)資訊報送制度

  教育安全問題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向縣政府報送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不定期向縣政府辦公室報送資訊,及時反映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典型經驗和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對策建議等。

  專項小組各成員單位每年年底向專項小組報送本部門工作完成情況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不定期向教育安全問題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教育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針對教育安全突出問題,分別制定山區寄宿制學校寄宿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治理、“小飯桌”問題專項治理、校園周邊專項治理、非法辦學(園)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見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教育安全涉及面廣,關係到百姓切身利益與社會的和諧穩定,各部門、鎮街(地區)要充分認識教育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好職責,做好教育安全突出問題整治工作。

  (二)部門聯動,齊抓共管

  教育安全問題治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各部門要發揮職能,密切溝通、協調配合,落實責任、加強合作,齊抓共管、聯合整治,不斷提高綜合治理工作水準,鞏固成果,維護全縣安全穩定。

  (三)加強監管,確保安全

  各部門、鎮街(地區)要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建立問題發現和反饋機制,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將收集到的資訊及時反饋給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整治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為建設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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