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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應急管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1-09-21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1-10-1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實施指南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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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區、縣應急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實施指南》已經市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實施指南

目 錄

  1 總則

   1.1 應急演練定義、分類

   1.2 應急演練目的

   1.3 應急演練實施工作原則

   1.4 應急演練實施基本流程

   1.5 適用範圍

  2 計劃階段

   2.1 梳理需求

   2.2 確定任務

   2.3 起草計劃

   2.4 計劃審批

  3 準備階段

   3.1 成立組織機構

   3.2 制定應急演練工作方案

   3.3 編制應急演練工作腳本

   3.4 制定評估工作方案

   3.5 落實各項保障工作

   3.6 培訓

   3.7 預演

  4 實施階段

   4.1 設備檢查

   4.2 情況説明和動員

   4.3 啟動

   4.4 執行

   4.5 結束與意外終止

   4.6 現場點評

  5 評估總結階段

   5.1 評估

   5.2 總結

   5.3 資料歸檔與備案

  6 改進階段

   6.1 改進提高

   6.2 督查反饋

  7 附則

  1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以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應急辦《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加強對應急演練實施工作的指導,增強應急演練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促進應急演練規範、安全、節約和有效地開展,制定本指南。

  1.1 應急演練定義、分類

  應急演練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以下統稱應急演練主辦單位)組織相關單位及人員,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的活動。

  應急演練類型按組織形式劃分,可分為桌面應急演練和實戰應急演練;按內容劃分,可分為單項應急演練和綜合應急演練;按目的與作用劃分,可分為檢驗性應急演練、示範性應急演練和研究性應急演練。

  1.2 應急演練目的

  檢驗預案、完善準備、鍛煉隊伍、磨合機制、科普宣教、發現問題、改進工作,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1.3 應急演練實施工作原則

  (1)貼近實戰。應急演練主辦單位在認真總結以往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和應急演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圍繞本系統、本地區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規律和面臨的主要風險,從應對突發事件的實戰出發,實施應急演練,提高突發事件專業處置能力。

  (2)注重實效。通過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發現和改進應急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決策指揮能力,提高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能力,提升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輿論宣傳能力。

  (3)厲行節約。統籌規劃應急演練活動,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開展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綜合性演練,積極倡導開展桌面演練和演練評估工作,努力提高應急演練效益。

  (4)保證安全。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訂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確保社會公眾的安全。

  1.4 應急演練實施基本流程

  應急演練實施基本流程包括計劃、準備、實施、評估總結、改進等五個階段。

  1.5 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指導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可結合本系統、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操作細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時可參照執行。

  2 計劃階段

  計劃階段是指應急演練主辦單位依據年度應急演練工作規劃,在每次開展應急演練前提出工作計劃,報請有關領導審批的階段。主要任務是梳理開展應急演練的需求,確定任務,提出應急演練基本構想與初步安排,起草應急演練工作計劃並報批等。

  2.1 梳理需求

  根據應急演練年度規劃和實際工作需要,針對存在的主要風險和工作不足,梳理舉辦應急演練的需求,確定需進一步明確的職責、需完善的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和指揮調度程式、需鍛煉的技能和需檢驗的設備等,提出應急演練初步內容。

  2.2 確定任務

  根據應急演練內容,確定應急演練的背景事件類型、等級、發生地域、參演單位及人數、演練方式等。細化確定應急演練各階段主要任務和完成時限,包括應急演練相關文件編寫與審定的期限、物資器材準備的期限、應急演練實施的擬定日期等。

  2.3 起草計劃

  起草應急演練工作計劃,內容包括:應急演練工作原則與目的、內容與方式、時間與地點、應急演練組織機構構成、應急演練場景與工作流程、參演單位及職責、經費預算與保障措施等。

  2.4 計劃審批

  工作計劃完成後,按照《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報有關領導審核批准。對於跨部門、跨系統、跨領域綜合性應急演練,或者涉及駐京軍隊、武警參與的應急演練工作計劃,在有關領導批准後應向市應急辦備案。

  3 準備階段

  準備階段是指報請有關領導批准後至應急演練正式實施前的階段,主要任務是成立應急演練組織機構,起草應急演練工作方案,編制應急演練工作腳本,做好人員與技術等各項保障準備工作,制定應急演練評估工作方案,進行必要的培訓和預演等。

  3.1 成立組織機構

  應急演練應在相關應急預案或處置工作方案確定的應急領導機構或指揮機構領導下組織開展,依據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工作要求來確立應急演練的組織指揮體系。在與相關單位協商基礎上,由應急演練主辦單位負責組建有相關單位領導參與的應急演練領導小組和應急演練執行指揮部。

  對於不同類型和規模的應急演練活動,其組織機構和職能可適當調整。在應急演練準備過程中,應急演練組織機構的設置、參演單位和分工、人員配備等,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時調整,在應急演練方案批准後,應急演練組織機構得以最終確立。

  3.1.1 領導小組

  負責應急演練活動全過程的組織領導,負責部署、檢查、指導和協調應急演練各項籌備工作,並審批決定應急演練重大事項。應急演練領導小組組長一般由應急演練主辦單位或其上級單位負責人擔任;副組長一般由應急演練主辦單位或主要協辦單位相關負責人擔任;成員一般由各參演單位相關負責人擔任。

  3.1.2 執行指揮部

  負責具體組織、策劃、實施應急演練相關工作。設總指揮1人,副總指揮若干人,成員為參演單位主管負責同志。總指揮一般由主辦單位主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總指揮一般由主要參與單位的主管負責同志擔任。根據需要可設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技術保障組、安保後勤組、演練評估組和新聞宣傳組等。

  (1)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負責策劃、制定應急演練工作方案,負責各項準備工作的組織和協調,負責制定應急演練當日活動方案,負責應急演練現場的總體指揮調度和應急演練的總結等工作。設組長1人,副組長若干人,成員包括各參演單位負責同志和具體工作人員。組長是應急演練準備、實施、總結等階段各項工作的主要組織者,一般由應急演練主辦單位具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工作,一般由應急演練主辦單位或參演單位的有關人員擔任。

  (2)技術保障組。負責保障應急演練可能涉及的有線通信、無線調度、視頻會議、移動指揮、圖像資訊管理、應急資訊管理系統、現場顯示大屏等技術支撐系統的正常運轉,並參與應急演練技術系統調度工作;可根據應急演練工作方案擬定應急演練技術支援腳本。設組長1人,成員包括各相關單位負責同志和具體工作人員。

  (3)安保後勤組。負責制定安保後勤工作方案,負責演練當天交通秩序維護、安全保衛與引導工作,並做好預演和應急演練期間消防、衛生、供水、餐飲等各項保障工作。市級重大演練活動可由屬地區縣具體負責,主辦單位需提供資金保障。設組長1人,副組長若干人,成員包括各參演單位負責同志和具體工作人員。

  (4)演練評估組。負責根據應急演練工作方案,起草應急演練評估工作方案和評估報告,對演練準備、組織、實施及其安全事項等進行全過程、全方位評估,發現應急演練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演練領導小組、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提出意見或建議。應急演練評估組可由上級部門組織,也可由應急演練主辦單位自行組織,或邀請第三方專家或機構負責組織。設組長1人,成員若干人,包括應急管理專家、具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驗和一定應急演練評估經驗的專業人員。

  (5)新聞宣傳組。負責與市或區縣宣傳部門溝通,起草應急演練新聞宣傳工作方案和新聞通稿,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相關資訊採集與新聞報道工作,負責製作應急演練錄影片、畫冊等宣傳資料。設組長1人,成員包括應急演練主辦單位、參演單位新聞宣傳部門負責同志及相關媒體工作人員。

  3.1.3 參演單位和人員

  參演單位包括應急預案規定的相關應急管理部門與單位,各類專兼職應急隊伍以及應急志願者隊伍等。

  參演人員承擔應急演練具體任務,針對突發事件模擬場景做出應急響應行動。

  參演單位應成立演練現場處置組。現場處置組根據應急演練工作方案及實際處置工作需要制訂現場處置工作程式,並按照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的指令,組織參演人員按照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工作程式做出應急響應行動。

  3.2 制定應急演練工作方案

  應急演練工作方案是對整個應急演練活動的詳細安排,由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負責起草,在與相關單位溝通確認並組織專家評審後,報請應急演練總指揮批准。工作過程包括:確定應急演練目標,設計應急演練場景和工作流程,起草應急演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評審和報批等。

  3.2.1 確定目標

  應急演練目標是需完成的主要任務及其達到的效果,應明確“由誰在什麼條件下完成什麼任務,依據什麼標準,取得什麼效果”。應急演練目標應簡單、具體、可量化、可實現。一次應急演練一般有若干項應急演練目標,每項目標都要在應急演練工作方案中有相應的事件和應急演練活動予以實現,並在應急演練評估中有相應的評估項目判斷該目標的實現情況。

  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召集有關方面和人員,商討確認應急演練目標以及各參演單位的目標,以及為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實現,而在應急演練場景設計、評估標準和方法確立、技術保障及對應急演練場地選取等方面的要求。

  3.2.2 設計場景

  通過收集相關素材,確定原生突發事件類型,為應急演練活動提供初始條件。結合應急演練目標,設計一系列情景事件,確認應急演練各場景的細節,並在應急演練組織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引導應急演練活動直至完成。

  應急演練場景包括場景概述和場景清單。

  (1)應急演練場景概述。要對每一處應急演練場景進行概要説明,主要説明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發展速度、強度與危險性、受影響範圍、已造成的損失、後續發展預測、氣象及其他環境條件、搶險隊伍和物資分佈等。

  (2)應急演練場景清單。要明確應急演練過程中各場景的時間順序列表和空間分佈情況。應急演練場景之間的邏輯關聯依賴於事件發展規律、調度資訊和參演人員收到調度資訊後應採取的行動。

  3.2.3 設計流程

  按照突發事件的發展規律,將所有情景事件及相應處置行動按照時間順序有機銜接,設計過程包括:確定事件之間的演化銜接關係;確定各事件的發生與持續時間;確定各參演單位和角色在各場景中的期望行動以及期望行動之間的銜接關係;確定所需注入的資訊及其注入形式。

  3.2.4 起草工作方案

  應急演練工作方案內容包括:指導思想、工作原則、演練目的、演練場景、演練時間地點、主辦和承辦單位、組織體系、參演單位及職責、參演力量安排、演練流程、其他準備事項、工作要求及有關附件等。

  3.2.5 工作方案評審和報批

  應急演練工作方案起草完成後,按照《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報請有關領導審批。對綜合性較強或風險較大的應急演練,在方案報批之前,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確保方案科學、安全、可行。

  3.3 編制應急演練工作腳本

  根據應急演練目的、內容和形式可選擇編制應急演練腳本。應急演練腳本是應急演練工作方案的具體操作手冊,控制應急演練時間進程,對應急演練場景和響應程式進行詳細説明,一般採用表格形式,以應急演練流程的各關鍵節點為骨幹,描述應急演練的場景、起止時間、執行人員、處置行動、指令與對白、適時選用的技術設備、視頻畫面與字幕、解説詞等。

  3.4 制定評估工作方案

  應急演練評估是通過觀察、體驗和記錄演練活動,比較應急演練實際效果與目標之間的差異,總結應急演練成效和不足的過程。

  應急演練評估可採用選擇項法(如:是/否判斷,多項選擇)、主觀評分法(如:1-差、3-合格、5-優秀)、定量測量法(如:響應時間、被困人數、獲救人數)等多種方法進行。為便於評估操作,可事先設計評估表格,內容包括應急演練目標、評估方法、評價標準與相關記錄項等。有條件的還可以採用專業評估軟體等工具。

  演練評估組召集有關單位和人員,以應急演練目標為基礎,根據應急演練場景、流程中的關鍵節點與處置工作要點,研究確定應急演練評估的考核要點、評估標準和方法,制定評估工作方案。

  評估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演練目標、應急演練場景清單及説明、評估人員組織結構與職責、評估人員位置、評估表格及相關工具、通信聯絡方式等。

  3.5 落實各項保障工作

  做好人員、技術、場地、物資、器材、經費、安全和觀摩活動安排等各項保障工作,以保障應急演練活動的安全順利實施。

  3.5.1 人員保障

  應急演練現場主要由導調人員、參演人員、保障人員、評估人員、新聞工作者和觀摩人員等六類人員構成。各類人員應佩戴特定標識,在應急演練現場給予區分與管理。

  3.5.2 技術保障

  由技術保障組根據應急演練工作方案,預先設計技術保障工作方案,保障應急演練所涉及的各類技術支撐系統的正常運轉。當工作流程發生變化後,技術保障方案也需相應進行調整。

  3.5.3 場地保障

  根據應急演練方式和內容,選擇合適的應急演練場地。場地要求有足夠的空間,良好的交通和安全條件,儘量避免干擾公眾生産生活。對於實戰演練,可根據需要在演練場地內設置現場指揮部、集結點、觀摩臺、救護站、停車場等設施與標識。

  3.5.4 物資和器材保障

  根據需要,準備必要的應急演練材料、物資和器材。對於實戰演練,可視情搭建必要的模擬場景及裝置設施等;對於桌面演練,可視情準備用於場景展示的多媒體文件或電腦模擬推演系統等。

  3.5.5 經費保障

  應急演練主辦單位每年要根據應急演練規劃安排應急演練經費預算,納入本單位年度預算,並按照應急演練工作計劃和方案科學核算與使用經費。財務部門應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應急演練經費專款專用、節約高效。

  3.5.6 安全保障

  應急演練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安全措施的督促、檢查和指導,把安全思想貫穿應急演練實施全過程。應急演練主辦單位應高度重視應急演練期間的安全保障工作。在應急演練工作方案起草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應急演練實施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制定必要的安全保障方案或專門應急預案,並針對應急演練過程中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關鍵部位或重點環節,採取相應的安全工作措施或進行針對性的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當天,安保後勤組加強應急演練現場管控,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保證現場安全。對可能影響公眾生活、易引起公眾誤解和恐慌的應急演練,應提前向社會發佈公告,告示演練內容、時間、地點和組織單位,並做好應對方案,避免造成負面影響。對涉密應急預案的演練或不宜公開的內容,需要制訂嚴格的保密措施,防止因工作不當,出現失泄密事件。

  3.5.7 觀摩活動安排

  應急演練主辦單位可邀請相關單位領導和人員觀摩應急演練。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辦的應急演練,除邀請本系統人員觀摩外,應邀請本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和區縣代表觀摩應急演練,擴大宣傳教育效果。

  需要請上級領導觀摩的應急演練工作方案被批准後,應急演練主辦單位應根據確定的應急演練時間安排,提前起草領導活動安排,包括演練名稱、主辦與協辦單位名稱、演練時間、地點、參加觀摩領導名單、活動議程、主持人、新聞單位、注意事項等內容。

  3.6 培訓

  在應急演練實施前,要對所有參演人員進行培訓,明確自身角色和職責,保證應急演練活動安全順利實施。可根據實際需要,分別對導調人員進行崗位職責、應急演練過程式控制制和管理等培訓;對評估人員進行崗位職責、應急演練評估方法、工具使用等培訓;對參演人員進行應急預案、應急技能及個體防護裝備使用、應急演練現場規則及安全要求等培訓。

  3.7 預演

  為保證正式應急演練效果,在前期培訓的基礎上,於應急演練正式實施前,可安排一次或多次預演。對於大型綜合性實戰演練,可按照先易後難、先分解後合練、循序漸進的原則,採取室內桌面推演、現場單項預演、應急演練場景分階段推演、現場集體合練等形式,檢查驗證應急演練的局部或全部工作環節,強化參演單位與人員的協同配合意識,搜尋問題和不足,動態改進應急演練工作方案和腳本。檢驗性或研究性演練一般不進行預演。

  4 實施階段

  實施階段是指正式應急演練開始至結束的階段,主要任務是提前檢查裝備與通信器材,進行情況説明與動員,按照應急演練工作方案,啟動應急演練,有序推進各個場景,完成各項應急演練活動,妥善處理各類突發情況,宣佈結束與意外終止應急演練,並開展現場點評等。

  4.1 設備檢查

  應急演練實施當天,參演單位相關人員應提前到達現場,對應急演練所用各類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調試,保證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4.2 情況説明和動員

  應急演練正式開始前,對所有參演人員進行情況説明和簡短動員,使其了解應急演練規則、應急演練場景、各自的崗位職責和注意事項。實戰應急演練可在各集結場地分頭進行。桌面應急演練可在播放應急演練場景展示多媒體文件前進行。

  4.3 啟動

  應急演練啟動一般要舉行簡短儀式,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佈應急演練開始並啟動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目的作用不同,應急演練啟動形式也不同。示範性應急演練一般由應急演練總指揮或應急演練主辦單位領導宣佈啟動應急演練活動。檢驗性和研究性應急演練,既可以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佈啟動,也可以在到達應急演練時間節點或應急演練場景出現後,自行啟動。

  4.4 執行

  應急演練在實施時主要有兩種執行形式:實戰應急演練和桌面應急演練。

  4.4.1 實戰應急演練執行

  (1)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負責應急演練實施全過程的指揮控制。對於檢驗性和研究性實戰應急演練,一般由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組長對應急演練過程進行控制。

  (2)通過傳遞資訊指令來控制應急演練進程。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組長按照應急演練工作方案發出資訊指令,導調人員向參演單位和人員以及模擬人員傳遞資訊。

  (3)資訊指令可由人工傳遞,也可以用對講機、電話、手機、傳真機、網路等方式傳送,或者通過特定聲音、標誌與視頻等呈現。

  (4)應急演練導調人員應充分掌握應急演練工作方案,按照應急演練工作方案規定程式,熟練發佈控制資訊,調度參演單位和人員完成各項應急演練任務。應急演練過程中,導調人員應隨時掌握應急演練進展情況,並向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組長報告應急演練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5)各參演單位和人員,根據導調資訊和指令,依據應急演練工作方案規定流程,按照發生真實事件時的應急處置程式,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置行動。

  (6)模擬人員按照應急演練方案要求,做出資訊反饋。

  (7)演練評估組跟蹤參演單位和人員的響應情況,進行成績評定並做好記錄。

  4.4.2 桌面應急演練執行

  在桌面演練過程中,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按照應急演練方案發出資訊指令後,參演單位和人員依據接收到的資訊,通過分組(各組可按應急預案扮演不同角色)回答問題或模擬推演的形式,完成應急處置活動。通常按照五個環節迴圈往復進行:

  (1)注入資訊。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通過多媒體文件、沙盤、消息單等多種形式向參演單位和人員展示應急演練場景,展現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

  (2)提出問題。在每個演練場景中,由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在場景展現完畢後根據應急演練方案提出一個或多個問題,或者在場景展現過程中自動呈現應急處置任務,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根據各自角色和職責分工展開討論。

  (3)分析決策。根據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提出的問題或所展現的應急決策處置任務及場景資訊,組織開展思考討論,形成處置決策意見。

  (4)表達結果。在組內討論結束後,各組代表按要求提交或口頭闡述本組的分析決策結果,或者通過模擬操作與動作展示應急處置活動。

  (5)現場點評。各組分析決策結果表達結束後,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可進行點評。然後接着注入新的資訊,推動整個應急演練活動依照應急演練方案逐步推進。

  4.4.3 解説

  應急演練主辦單位可以安排專人對應急演練過程進行解説。解説內容一般包括應急演練背景描述、進程講解、應急組織體系建設情況及應急能力準備情況介紹、案例介紹、環境渲染等。對於有應急演練腳本的綜合性應急演練,可按照腳本進程和場景,提前準備好相關背景資料的解説詞,隨時進行插播講解。

  4.4.4 記錄

  應急演練實施過程中,一般要安排專門人員,採用文字、攝影、攝像和錄音等手段,全程採集應急演練相關資料。文字記錄可由演練評估組負責,主要包括應急演練實際開始與結束時間、應急演練過程式控制制情況、各項應急演練活動中參演人員的表現、意外情況及其處置等內容,尤其要詳細記錄可能出現的人員“傷亡”(如進入“危險”場所而無安全防護,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疏散等)及財産“損失”等情況。

  攝影、攝像記錄可安排專業人員或宣傳部門人員在不同現場、不同角度進行拍攝,盡可能全方位反映應急演練實施過程。

  4.4.5 宣傳報道

  新聞宣傳組按照應急演練宣傳工作方案,認真做好資訊採集、媒體組織、廣播電視節目現場采編與播報等工作,擴大應急演練的宣傳教育效果。同時,對涉密內容應做好相關保密工作。

  4.5 結束與意外終止

  應急演練完畢,由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組長髮出結束信號,應急演練總指揮或總體策劃和現場導調組組長宣佈應急演練結束。應急演練結束後所有人員停止應急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結,進行現場點評。

  在應急演練實施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時,由應急演練總指揮按照事先規定的程式和指令終止應急演練:出現真實突發事件,需要參演人員參與應急處置時,立即終止應急演練,使參演人員迅速回歸工作崗位,履行應急處置職責;出現特殊或意外情況,短時間內不能妥善處理或解決時,可提前終止應急演練。

  安保後勤組負責組織人員對應急演練場地進行清理和恢復。

  4.6 現場點評

  當應急演練活動結束時,在應急演練現場組織專家和參會領導,對應急演練總體情況、取得效果、參演隊伍表現、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等情況進行點評,為撰寫評估報告和總結報告提供素材。

  5 評估總結階段

  評估總結階段是指應急演練結束後至完成總結報告的階段,主要任務是客觀評價應急能力,搜尋問題不足,全面分析應急演練取得的效果等。

  5.1 評估

  所有應急演練活動都應開展應急演練評估工作,並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全面分析應急演練記錄及相關資料,對應急演練目標實現情況及其組織過程做出客觀評價,並起草應急演練評估報告。

  5.1.1 召開評估人員碰頭會

  應急演練結束後,演練評估組應儘快召開應急演練評估人員碰頭會,匯總情況、收集資訊(包括現場點評情況)、討論交流意見建議,確定評估報告框架與內容。

  5.1.2 起草評估報告

  演練評估組負責起草評估報告,經徵求所有參演單位意見後,提交應急演練主辦單位。

  評估報告內容應包括演練執行情況、預案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應急指揮人員指揮協調能力、參演人員處置能力、演練所用設備裝備適用性、演練目標實現情況、演練成本效益分析、客觀存在的問題、對完善應急預案、改進相關工作的建議等。

  5.2 總結

  應急演練總結可分為階段總結和事後總結。階段總結是指在應急演練舉辦過程中,當一個階段結束後,及時總結前一階段情況,協調和處理下一階段有關事項,保證應急演練正常有序推進。事後總結指在應急演練結束後,進行全面系統的總結。工作過程包括起草總結報告,召開總結會等。

  5.2.1 起草總結報告

  應急演練主辦單位負責收集匯總各單位的意見建議,修改完善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內容應包括應急演練基本情況和特點、主要收穫和經驗、存在問題及原因、工作改進意見及建議等。

  5.2.2 召開總結會議

  在應急演練結束後一個月內,由應急演練主辦單位召集所有參演單位召開總結會議,並應在召開總結會之前完成應急演練總結報告初稿起草工作,作為上會材料。各參演單位從自身角度分析總結應急演練的經驗和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5.3 資料歸檔與備案

  每次應急演練活動完成後,應急演練主辦單位應及時收集、匯總並歸檔應急演練相關資料,主要包括工作計劃、工作方案、總結評估報告以及圖片、影像等資料。

  對於由上級有關部門佈置或參與組織的,以及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要求備案的應急演練,應急演練主辦單位應將相關資料及時報有關部門備案。凡有國家領導人、國家有關部門領導出席的或有市領導出席的應急演練活動,以及具有一定示範意義的應急演練活動,演練主辦單位應及時將應急演練資訊和相關總結材料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將在“北京應急網”上發佈或擇優刊登《應急管理動態》、彙編全市年度應急演練示範材料,加強成果交流,提高全市應急演練組織工作水準。

  6 改進階段

  改進階段是指召開應急演練總結會後,對照應急演練工作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改進提高的階段。主要任務是改進自身工作,明確近期、中期與遠期的改進工作任務,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行督查與反饋等。

  6.1 改進提高

  應急演練主辦單位和參演單位按照改進計劃,及時採取措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各項改進工作任務,包括修改完善應急預案、對應急物資裝備更新、有針對性地進行人員教育培訓等。

  6.2 督查反饋

  應急演練主辦單位和參演單位應指派專人,按規定時限監督檢查整改情況,確保暴露出的問題得到及時糾正,各項改進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7 附則

  本指南由市應急辦負責制定、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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