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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1-02-07
  5. [成文日期] 2021-02-05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21〕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2-0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1年 第13期(總第697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促進總部企業高品質發展的相關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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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發〔2021〕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北京市促進總部企業高品質發展的相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  


北京市促進總部企業高品質發展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 為加快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全力推進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兩區”)建設,推動首都經濟高品質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總部企業,是指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戰略決策能力強、資源調動範圍廣、持續發展潛力大,在本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京開展實體化經營並經本市認定或確認,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突出或具有城市發展戰略意義的企業。

  第三條 市商務局負責認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外資研發總部。

  (一)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是指境外母公司總資産2億美元以上(含)、在京累計實繳註冊資本總額1000萬美元以上(含)的外商投資企業。

  (二)外資研發總部是指境外母公司授權、在京累計實繳註冊資本總額200萬美元以上(含)的專業研發或以研發為主的外商投資企業和機構。

  第四條 其他總部企業由市發展總部經濟工作聯席會議確認。

  第五條 聚焦更高能級總部企業在京發展,統籌整合政策服務資源,落實企業“服務包”制度,持續優化企業發展環境,提升總部企業整合資源、開拓市場、産業升級、創新創造和經濟社會貢獻能力。

  第六條 充分利用“兩區”政策,支援總部企業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圍繞全球貿易、數字經濟等領域開展先行先試,享受産業準入更加開放、數據流動更加安全有序、資金進出更加便利、人才支援幅度更大、稅收優惠力度更大、營商環境更優的政策服務措施。

  第七條 支援總部企業開展自主知識産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推薦總部企業申報國家和本市知識産權示範企業;暢通確權維權快速通道,為承接對外經貿合作的總部企業做好服務。

  第八條 助力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鼓勵總部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力度。以研發投入、研發團隊力量、知識産權數量、創新資源開放共用程度等為參考,加大對高新技術總部企業研發創新、人才引進的支援力度。

  第九條 支援“高精尖”産業發展,利用本市高精尖産業政策,對總部企業産業升級和發展新模式、新業態予以支援,鼓勵創建市級産業創新中心、産業設計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

  第十條 支援科技園區、創新示範區、國際人才社區等搭建公共資訊系統,完善公共服務設備設施,做好政策資訊諮詢、政務服務、展覽展示等公益性綜合服務,提升公共服務水準。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企業,不予支援。

  (一)近三年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稅收、安全生産、生態環境等方面行政處罰。

  (二)近三年企業法定代表人有刑事犯罪記錄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第十二條 進一步完善市發展總部經濟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市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區政府抓好具體落實工作,持續加強對總部企業高品質發展的服務。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鼓勵跨國公司在京設立地區總部若干規定的通知》(京政發〔2009〕15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總部企業在京發展工作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13〕29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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