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2016年以後政府文件 > 市政府令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8-07
  5. [成文日期] 2020-07-30
  6. [發文字號] 政府令〔2020〕29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8-0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0年 第37期(總第673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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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9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的決定》已經2020年7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市長 陳吉寧

2020年7月30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的決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1989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號令發佈,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第一次修改,根據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號令第二次修改)。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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