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2016年以後政府文件 > 市政府令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9-07-07
  5. [成文日期] 2019-07-04
  6. [發文字號] 政府令〔2019〕28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7-0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9年 第32期(總第620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辦法》等4項規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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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86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辦法〉等4項規章的決定》已經2019年6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市長 陳吉寧

2019年7月4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辦法》等4項規章的決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下列4項規章:

  一、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辦法(1998年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發佈,根據2004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0號令第一次修改,根據2014年7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9號令第二次修改)

  二、北京市人才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1998年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號令發佈)

  三、北京市人才招聘洽談會管理辦法(1998年9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號令發佈,根據2001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2號令第一次修改,根據2014年7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9號令第二次修改)

  四、北京市職業介紹管理規定(2000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7號令發佈,根據2004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0號令第一次修改,根據2014年7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9號令第二次修改)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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