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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4〕30號
  2. [發佈日期] 2014-10-2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京政發[2014]30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
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統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下簡稱醫改),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實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實現了推進發展、提高效率、減輕負擔、促進健康的階段性改革目標。醫改是一項長期艱巨複雜的系統工程,特別是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更需要堅定不移、加大力度、深入推進。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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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鞏固擴大前一階段改革成果,繼續深化改革,逐步實現醫改總體目標,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結合本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繼續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處理好政府與市場、公平與效率、基本與非基本的關係;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産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做到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廣覆蓋、可持續,逐步提高均等化水準;堅持推進發展、提高效率、減輕負擔、促進健康的改革目標,將解決現實問題與建立改革創新長效機制緊密結合,努力讓人民群眾得實惠、醫務人員受鼓舞、醫患關係增和諧、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添活力;堅持積極穩妥、協調推進的工作思路,各專項改革要在服務體系、人事薪酬制度、補償機制、監督治理體制、信息化建設五方面改革的總體框架下,統籌安排,穩妥推進,協調聯動,分步實施。
  二、完善以人民健康需求為導向的服務體系
  (一)構建合理的分級醫療體系。合理劃分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建立“金字塔”型的分級醫療體系,頂層由國家重點學科、臨床重點專科、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組成,主要承擔醫學科研攻關和高層次人才培養任務;中層由區域醫療中心構成,主要承擔區域內急難重症治療任務;基層由網路化、廣泛可及的基層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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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機構(包括私人診所等)組成,堅持防治結合,做廣大居民的“健康守門人”,主要承擔常見病、慢性病、重症康復和疾病防控、健康促進等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制度,財政、醫保、價格、人才、藥物等各項政策措施均要圍繞這項改革目標聯合發力。
  堅持以強基層為龍頭,調整完善分級醫療體系。加快推進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和執業模式改革,創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補償和激勵機制;按照基層服務功能定位,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用藥制度;支援發展多種形式的醫聯體或縱向合作機制,不斷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繼續調整醫療資源佈局,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適應新城建設、人口調控、功能疏解等要求,推進優質醫療資源向新城和資源薄弱地區轉移,加強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健全完善基層服務網路,方便群眾就近就醫。按照功能定位優化資源配置,調整大型醫院診療結構,逐步大幅度壓縮普通門診,提高急難重症診療水準。
  (二)健全醫療康復護理體系。構建大型醫院、專業機構、基層醫療機構緊密結合、有序銜接的康復護理體系,提高醫療資源綜合利用效率,緩解大型醫院住院難,改善重大疾病患者康復水準和生活品質。
  重視和適當加強大型醫院臨床急性期康復能力建設。加快專業康復護理機構建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康復護理機構;鼓勵引導具有康復護理基礎的城區二級醫院與大型醫院合作或吸引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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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改制重組轉型為康復護理機構。加快基層醫療機構康復功能建設,在具備條件的一級醫院和社區衛生中心,建立康復病房,載入康復功能,儘快形成住院康復、日間(門診)康復、居家康復緊密結合的基層康復體系。加強基層護理功能建設,建立由機構護理、社區護理、居家護理組成的護理服務體系。加快康復護理人才培養,發展康復護理職業教育,通過政府主導、財政支援的方式,引進一批、轉型一批、培養一批康復護理人才。研究建立康復護理服務的多渠道籌資與合理補償制度,完善財政、醫保、價格、社會捐贈等相關政策,建立健全康復護理保險産品體系。
  (三)建立多元辦醫的服務體系。嚴格落實政府保基本的責任,政府辦醫療機構定位於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嚴格控制、合理壓縮政府辦醫療機構的規模和標準,在新增醫療資源發展上優先考慮社會辦醫。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社會力量投向醫療資源短缺的區域和滿足多元化、多層次醫療服務需求的領域;鼓勵社會力量創新技術與服務,積極發展健康服務業。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積極探索社會力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合作辦醫,充分發揮公立醫院的技術和管理優勢,助推社會辦醫高起點、規範化發展。
  (四)完善防治結合的全民健康服務體系。大力發展中醫藥,充分發揮其防治結合、“治未病”的優勢,推廣適宜技術,做好傳承創新,加快中醫藥現代化建設。繼續加強疾病防控和急救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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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建設,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準。加強健康促進體系建設,鼓勵大型醫院關口前移,與基層醫療機構共同參與慢性病綜合管理和主動干預服務,促進防治結合。建立區域衛生和人群健康評價制度,完善居民健康評價指標體系。
  三、建立適應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讓醫務人員從“單位人”轉向“職業人”;改革薪酬制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激活人力資源。
  (一)改革人才培養制度。完善醫學人才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相銜接的綜合培養體系。推廣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養制度,實現從單位培養模式向社會化培養模式的轉變,推進住院醫師規範化培養和醫學專業學位培養相結合。
  (二)改革公立醫療機構人事管理制度。創新編制管理制度,落實醫院用人自主權,實行崗位管理,同崗同酬同待遇。將醫務人員基本社會保障納入全市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基本保障社會化。健全醫療執業保險制度,推行醫療責任強制險。逐步實行全員合同聘用制,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建立靈活的用人制度,醫療機構可採用全職、兼職等多種用工形式,與醫務人員簽訂部分工作時間聘用合同,約定服務時間及相應的薪酬、待遇和責任;推進醫師多點執業,符合條件的政府辦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可以到社會辦醫療機構兼職或開辦私人診所。改革職稱制度,建立適應醫療、教學、科研、管理不同崗位特點的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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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評審體系,實行評聘分開。
  (三)探索建立護士社會化培養和執業制度。探索建立護士培養和人才儲備的專業機構。鼓勵符合條件的護士開設護理機構,提供康復護理服務,激活護理資源。
  (四)改革公立醫療機構薪酬制度。按照國家及本市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部署,穩步推進公立醫療機構工資體系和工資總額制度改革,建立體現醫療衛生人才價值的薪酬體系。實行與公益性績效考核掛鉤的院長年薪制,合理提高醫務人員收入水準。
  四、改革補償機制
  (一)價格改革。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充分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改革思路,加快理順醫藥價格體系,破除以藥補醫,從利益機制上遏制過度用藥、過度檢查、過度使用高值耗材等現象,切實提高醫療品質與安全,合理減輕患者就醫負擔。
  按照積極穩妥、成熟先行的原則,逐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探索按病種定價、打包定價、醫保談判定價等新型醫藥價格管理方式,建立有利於促進規範醫療行為、提高服務品質的價格機制。實行分類管理,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由政府管理;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為參保人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具體付費方式和標準,通過醫保談判定價的方式確定。加快藥品和醫用設備耗材等流通領域改革,在破除以藥補醫的前提下,強化市場競爭機制,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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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通過聯合採購等形式,擠出價格水分。
  (二)醫療保障體系改革。加快建立多層次、多元化、全覆蓋的全民醫療保障體系,儘快形成以基本醫保為主體,商業保險、企業保險、醫療互助為補充,醫療救助、應急救治兜底的醫療保障安全網,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醫療健康服務需求。 
  繼續深化基本醫保改革。完善醫保政策,在構建分級醫療和康復護理體系、多元辦醫、中醫藥發展等方面,更好地發揮支援、引導和調節作用,促進患者分級就診。健全大病保險、康復護理等保險制度,穩步提高保障水準。推進城鄉居民醫保統籌,解決城鄉均等化問題。完善按疾病診斷分組(DRG)、總額預付等付費機制,推進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改革,促進規範醫療行為。發揮醫保規模效應,建立醫保支付價格談判和採購機制。推進醫保基金管理改革,逐步建立透明化、精細化管理制度;整合管理資源,提升統籌管理水準;探索管辦分開,明確政府制定政策、籌集基金、監督使用的責任;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和現代化資訊技術,探索通過政府購買醫保基金管理服務或購買保險産品等方式,提高醫保基金管理水準和使用效益,保障醫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續。
  大力發展商業保險。支援商業保險機構開發滿足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的醫療健康保險産品。支援商業保險機構經辦醫保基金管理,完善相應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鼓勵居民購買商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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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商業醫保與基本醫保資訊平臺對接,逐步實現參保居民就醫一站式即時結算,方便參保人報銷。完善商業保險監督體系,促進商業保險規範發展,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支援有條件的企業購買醫療補充保險,開展多樣化的醫療互助。
  築牢醫療保障網底。不斷健全政府救助與社會慈善救助相結合的醫療救助制度,穩步提高救助水準。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應急救治體系,解除醫療機構的後顧之憂。
  (三)財政保障機制改革。嚴格落實政府責任,做到應保盡保;改革財政補償方式,做到保住保好。按照國家統一要求,穩步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供給水準。改革財政補償方式,對政府辦醫療機構建立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的補償機制,鼓勵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建立分類補償制度,完善對傳染病、精神病、兒科、中醫等醫療機構的保障、支援政策。將財政投入重點從“保供方”轉向“補需方”,逐步加大醫保投入,合理調整對醫療機構的直接投入。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逐步推行政府購買清單制度。
  五、改革監督治理體制
  (一)繼續推進管辦分開、政事分開,完善公立醫院治理機制,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逐步推進醫療機構去行政化,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公立醫院監管機制。推進公立醫院管理的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建立職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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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制度,實行職業院長聘用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繼續探索完善政府辦醫療機構管理制度改革,明確劃分政府作為出資人舉辦醫療機構的職能與行業監管的職能。推動政府辦醫療機構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績效考核,完善以公益性為核心的績效考核制度,實行院長年薪制,健全公益性激勵約束機制。
  (二)強化衛生行政監督職能,推進屬地化全行業管理。進一步完善首都醫療衛生協調機制,加強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準入、標準、監督等方面的行業監管職能,推進醫療服務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的現代化建設。建立醫療服務機構和執業醫師的社會評價和資訊披露制度,健全信息公開、社會參與的監管機制。
  (三)健全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體系。支援發展醫藥衛生領域的各類自律組織,充分發揮其在行業標準化、規範化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強化行業自律。建立醫療衛生信息公開制度,探索多種形式的社會監督機制。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加強對社會公眾的醫療衛生知識教育。支援發展醫療衛生志願者和社會工作者隊伍。健全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機制。充分發揮輿論引導、監督作用,在全社會積極營造公平正義、促進和諧的良好氛圍。
  六、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加快居民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資訊系統建設,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提高居民健康和慢性病管理水準。支援發展遠端醫療、移動醫療,加大優質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和輻射帶動作用,提高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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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的便利性。推進多卡合一工作,利用“市民卡”工程,儘快實現居民就診一卡通。逐步整合資訊資源,加快資訊標準化建設,推進醫療、醫藥、醫保、健康管理等各類資訊實現互聯互通、資源共用,提高監督、管理和服務水準。按照支援、規範、監督並重的原則,促進醫藥衛生領域相關電子商務、資訊服務和第三方支付服務的健康發展。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繼續深化醫改重要性、緊迫性和複雜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落實改革任務。對於部分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重大改革,要先行試點、總結經驗、穩步推進,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全部落實,確保改革成果惠及全體城鄉居民。
  (二)加強協調,不斷增強改革合力。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加強溝通協調,密切協作配合,創造性地落實各項改革任務,不斷積累改革經驗;要切實加強與中央在京單位的溝通聯繫,強化政策協調會商機制;要注意調動各有關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發揮醫務人員的主力軍作用,形成推進改革的強大合力。
  (三)加強宣傳,動員社會廣泛參與。深化醫改需要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援和參與,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宣傳解讀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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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政策,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廣泛凝聚共識,為繼續深化醫改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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