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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3〕12號
  2. [發佈日期] 2013-05-07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 印發《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 實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京政發[2013]12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
印發《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
實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加快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按期完成“十二五”規劃任務,確保首都城市運作安全,2013年3月20日市委常委會和2013年3月19日市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了《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13-2015年)》,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13-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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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
(2013-2015年)

  為進一步加快推動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根據《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制定《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13-2015年)》。
  一、工作原則
  按照“優先安排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建設,優先採用垃圾焚燒、綜合處理和餐廚垃圾資源化技術,優先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優先保障生活垃圾治理投入”的原則,切實建立健全城鄉統籌、結構合理、技術先進、能力充足的垃圾處理體系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級統籌、屬地負責的生活垃圾管理體系。
  二、工作目標
  按照“增能力、調結構、促減量”的要求,到2015年底實現:新增生活垃圾處理能力18000噸/日,處理能力達到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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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日,垃圾焚燒和生化等資源化處理比例達到70%以上,填埋處理比例降至30%以下;新增餐廚垃圾集中處理能力1850噸/日、源頭就地處理能力150噸/日,處理能力達到2750噸/日;新增垃圾滲瀝液處理能力4320噸/日,處理能力達到8510噸/日,同時增加濃縮液處理功能;新增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400萬噸/年,處理能力達到800萬噸/年;完成253處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任務。
  三、主要建設任務
  “十二五”時期,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主要建設任務包括: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餐廚垃圾處理廠和滲瀝液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共35項,建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任務5項。
  (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
  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和生化處理設施建設。確保魯家山垃圾分類處理焚燒發電項目、南宮生活垃圾焚燒廠、朝陽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焚燒中心、海澱區迴圈經濟産業園再生能源發電廠、順義區生活垃圾處理中心—焚燒二期、通州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中心、豐台區生活垃圾處理廠、焦家坡垃圾綜合處理廠等一批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建成並投入使用,使全市生活垃圾焚燒和生化處理能力達到23100噸/日。
  (二)餐廚垃圾處理設施。
  新建豐台區餐廚垃圾處理廠等餐廚垃圾處理設施7座,改造南宮餐廚垃圾處理廠1座,新增餐廚垃圾集中處理能力1850噸/日,處理能力達到2600噸/日,結合源頭就地處理,基本滿足餐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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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處理需求。
  (三)垃圾滲瀝液處理設施。
  在大屯垃圾轉運站、董村綜合處理廠、高安屯焚燒廠等垃圾處理設施項目中增建滲瀝液處理設施,提升六里屯垃圾衛生填埋場、安定垃圾衛生填埋場、阿蘇衛垃圾衛生填埋場等垃圾處理設施滲瀝液處理能力。新增滲瀝液處理能力4320噸/日,處理能力達到8510噸/日,全部滿足滲瀝液處理需求。
  (四)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
  市政府給予30%的投資補助,新建朝陽區、海澱區、豐台區、石景山區、大興區建築垃圾資源化項目等5座設施。
  (五)垃圾渣土臟亂點治理。
  按照“治理既有,杜絕新生”的原則,按年度全部完成253處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任務。
  四、年度計劃
  (一)第一階段(2013年4月-12月)。
  1.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成2項,續建1項,開工建設4項,完成前期工作11項。新增生活垃圾處理能力4400噸/日,關閉生活垃圾填埋場3座(共2600噸/日),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19330噸/日,其中焚燒和生化處理能力9850噸/日。
  建成魯家山垃圾分類處理焚燒發電項目和南宮堆肥廠二期(改造)項目。
  加快建設海澱區迴圈經濟産業園再生能源發電廠,繼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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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莊搬遷工作,完成設備招標工作,開始主體工程建設。
  開工建設南宮生活垃圾焚燒廠、朝陽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焚燒中心、順義區生活垃圾處理中心—焚燒二期、焦家坡垃圾綜合處理廠等項目。
  完成通州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中心、朝陽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生物處理中心、順義區有機廢棄物處理廠、密雲縣生活垃圾綜合處理中心、延慶縣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豐台區生活垃圾處理廠、阿蘇衛園區配套填埋場、魯家山灰渣填埋場、阿蘇衛生活垃圾焚燒廠、房山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懷柔區垃圾焚燒廠等項目前期工作。
  2.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成1項,開工建設4項,完成前期工作3項。新增餐廚垃圾集中處理能力200噸/日,處理能力達到950噸/日。
  建成南宮餐廚垃圾處理廠改造二期項目。
  開工建設海澱區大工村餐廚垃圾處理廠、豐台區餐廚垃圾處理廠、魯家山餐廚垃圾處理廠、董村餐廚垃圾處理廠等項目。
  完成沙河餐廚垃圾處理廠、延慶縣餐廚垃圾處理廠、通州區糞便和餐廚垃圾處理廠等項目前期工作。
  3.滲瀝液處理設施。建成5項,完成前期工作4項。新增滲瀝液處理能力1620噸/日,處理能力達到5810噸/日。
  建成大屯垃圾轉運站、高安屯焚燒廠、半壁店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瀝液處理設施工程和六里屯垃圾衛生填埋場、南宮堆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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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滲瀝液處理設施擴容工程。
  完成董村綜合處理廠滲瀝液工程和安定垃圾衛生填埋場、阿蘇衛垃圾衛生填埋場、西田陽垃圾衛生填埋場滲瀝液處理設施擴容工程前期工作。
  4.建築垃圾處理設施。續建2項,完成前期工作3項。
  加快建設石景山區、大興區建築垃圾資源化項目,完成主體工程建設。
  完成朝陽區、海澱區、豐台區建築垃圾資源化項目前期工作。
  5.完成75處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任務。
  (二)第二階段(2014年1月-12月)。
  1.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成2項,續建3項,開工建設11項。新增生活垃圾處理能力1000噸/日,關閉生活垃圾填埋場3座(共3080噸/日),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17250噸/日,其中焚燒和生化處理能力10850噸/日。
  建成焦家坡垃圾綜合處理廠、南宮生活垃圾焚燒廠項目。
  加快建設海澱區迴圈經濟産業園再生能源發電廠、朝陽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焚燒中心、順義區生活垃圾處理中心—焚燒二期等項目。
  開工建設房山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豐台區生活垃圾處理廠、阿蘇衛生活垃圾焚燒廠、通州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中心、朝陽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生物處理中心、順義區有機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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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密雲縣生活垃圾綜合處理中心、延慶縣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阿蘇衛園區配套填埋場、魯家山灰渣填埋場、懷柔區垃圾焚燒廠等項目。
  同時,完成海澱區迴圈經濟産業園再生能源發電廠和阿蘇衛生活垃圾焚燒廠周邊村莊搬遷工作,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開展。
  2.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成4項,開工建設3項。新增餐廚垃圾集中處理能力1300噸/日,處理能力達到2250噸/日。
  建成海澱區大工村餐廚垃圾處理廠、豐台區餐廚垃圾處理廠、魯家山餐廚垃圾處理廠、董村餐廚垃圾處理廠等項目。
  開工建設沙河餐廚垃圾處理廠、延慶縣餐廚垃圾處理廠、通州區糞便和餐廚垃圾處理廠等項目。
  3.滲瀝液處理設施。開工建設4項。
  開工建設董村綜合處理廠滲瀝液工程和安定垃圾衛生填埋場、阿蘇衛垃圾衛生填埋場、西田陽垃圾衛生填埋場滲瀝液處理設施擴容工程。
  4.建築垃圾處理設施。建成2項,開工建設3項。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達到600萬噸/年。
  建成石景山區、大興區建築垃圾資源化項目。
  開工建設朝陽區、海澱區、豐台區建築垃圾資源化項目。
  5.完成100處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任務。
  (三)第三階段(2015年1月-12月)。
  1.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成14項。新增生活垃圾處理能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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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噸/日,關閉生活垃圾填埋場1座(共300噸/日),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23100噸/日(不含填埋)。
  南宮生活垃圾焚燒廠投入運作。
  建成海澱區迴圈經濟産業園再生能源發電廠、朝陽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焚燒中心、順義區生活垃圾處理中心—焚燒二期、阿蘇衛生活垃圾焚燒廠、通州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中心、朝陽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生物處理中心、順義區有機廢棄物處理廠、密雲縣生活垃圾綜合處理中心、延慶縣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豐台區生活垃圾處理廠、房山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阿蘇衛園區配套填埋場、魯家山灰渣填埋場、懷柔區垃圾焚燒廠等項目。
  2.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成3項。新增餐廚垃圾集中處理能力350噸/日,處理能力達到2600噸/日。
  建成沙河餐廚垃圾處理廠、延慶縣餐廚垃圾處理廠、通州區糞便和餐廚垃圾處理廠等項目。
  3.滲瀝液處理設施。建成4項。新增滲瀝液處理能力2700噸/日,處理能力達到8510噸/日。
  建成董村綜合處理廠滲瀝液工程和安定垃圾衛生填埋場、阿蘇衛垃圾衛生填埋場、西田陽垃圾衛生填埋場滲瀝液處理設施擴容工程。
  4.建築垃圾處理設施。建成3項。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達到800萬噸/年。
  建成朝陽區、海澱區、豐台區建築垃圾資源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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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基本完成非正規填埋場治理任務。
  五、資金需求
  2013年至2015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及週邊配套設施建設共需資金約502億元。其中建設資金約152億元,包括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資金127億元、餐廚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資金8億元、垃圾滲瀝液處理設施建設資金8億元和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建設資金9億元。外部市政配套設施建設、村莊拆遷、徵地補償等資金約需350億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市級統籌,落實區縣屬地責任。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屬有關部門負責統籌規劃佈局,制定價格、經濟補償等相關政策,採取部門並聯審批方式,加快項目審批進度。各區縣作為垃圾處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設施建設,積極做好項目落地、拆遷、建設等工作,確保按期完成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任務。
  (二)強化協調配合,發揮聯席會議作用。
  繼續堅持市推進生活垃圾處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市推進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協調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相關問題,重點項目隨時調度。
  (三)加大資金投入,保障設施建設運作。
  堅持政府投資和社會投資並舉的原則。市、區兩級政府要在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和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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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資金投入力度,明確市級資金對區縣設施建設的補助政策;隨著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作等公共服務標準的提高,要不斷增加政府投入,保證垃圾處理設施高標準建設、高水準運作;鼓勵社會、企業參與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建立並完善投資回報機制;研究確定合理的垃圾處理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以及調整機制和資金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垃圾異地處理經濟補償機制。
  (四)強調科技引領,提高運作管理水準。
  依託首都科技優勢,採用世界先進成熟的技術工藝和標準,重點解決滲瀝液濃縮液處理、資源化處理工藝及除臭等技術難題;開展重點示範工程,不斷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作和管理規範標準。
  (五)完善過程管理,提升垃圾處理能力。
  重點研究對城鄉結合部地區生活垃圾規範管理的相關措施,強化農村地區垃圾收集運輸體系建設,鄉鎮要建立專業化收運隊伍,農村要建立保潔員隊伍;積極開展建築垃圾、餐廚垃圾和餐廚廢棄油脂排放登記等工作,推動專業化收運隊伍建設,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準。按照年度計劃,按期完成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任務。
  (六)建立長效機制,加大違法查處力度。
  落實部門責任,建立健全部門聯動監督檢查長效管理機制。工商、衛生、環保、城管等部門要將餐廚垃圾和餐廚廢棄油脂管理納入對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監管和執法範疇,定期開展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綜合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打擊和查處各項違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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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附件:1.推進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名單
  2.市政府各相關部門及區縣政府工作職責
  3.2013-2015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略)
  附件1
推進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張延昆 副市長
  副組長:周正宇 市政府副秘書長
      陳 永 市市政市容委主任
  成 員:韓 利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洪繼元 市發展改革委委員
      王 嬰 市財政局副局長
      丁 曉 市國土局總規劃師
      李曉華 市環保局總工程師
      周楠森 市規劃委副主任
      鄭志勇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方 平 市交通委副主任
      潘安君 市水務局副局長
      雷海潮 市衛生局副局長
      周劍平 市園林綠化局副局長
      馬惠民 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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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 恕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長
      王中華 東城區副區長
      吳鐵男 西城區副區長
      王 春 朝陽區副區長
      劉長利 海澱區副區長
      高 朋 豐台區常務副區長
      田利躍 石景山區副區長
      石 軍 門頭溝區副區長
      吳會傑 房山區副區長
      肖志剛 通州區副區長
      趙貴恒 順義區副區長
      孫 衛 昌平區副區長
      金衛東 大興區副區長
      劉曉光 平谷區副區長
      劉久剛 懷柔區副區長
      李光輝 密雲縣副縣長
      魏 怡 延慶縣副縣長
  附件2
市政府各相關部門及區縣政府工作職責

  市市政市容委:負責全市垃圾管理的綜合協調,檢查指導、督促考核,組織制定生活垃圾管理的有關規劃和年度計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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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垃圾管理的規範和標準。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落實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資金,制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投資政策,建立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投資回報機制,出臺垃圾收費政策,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批,協調垃圾處理設施外電源配套和上網發電接入系統的建設。
  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垃圾處理服務價格調整辦法,落實市級資金,督促區縣全面推進垃圾處理工作的資金落實。
  市國土局: 負責落實垃圾處理設施用地審批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落實垃圾處理設施環評審批及環保驗收,垃圾處理設施排放監管,餐飲服務企業隔油設備驗收、監管和對違法行為的查處。
  市規劃委:負責落實垃圾處理設施規劃選址、規劃審批和規劃驗收工作。負責新建、擴建、改建、翻建的垃圾分類和處理配套建、構築物的規劃審批和規劃驗收。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落實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程的施工許可審批。負責督促新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垃圾分類收集、處理配套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
  市交通委:負責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的交評審查工作,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配套外部道路建設。配合做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交通規劃方案的落實。
  市水務局:負責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等前期審批,落實垃圾處理設施所需的自備井、防洪溝渠的審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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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衛生局:負責對餐飲單位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實施衛生監管。配合做好餐飲服務單位的餐廚垃圾排放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園林綠化局:負責園林綠地內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及綠色垃圾資源利用。負責落實垃圾處理設施綠化方案審核。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協調指導各區縣城管執法機構對有關生活垃圾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工作,依法查處不符合建築垃圾、餐廚垃圾和餐廚廢棄油脂統一標準的收運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配合做好建築垃圾、餐廚垃圾和餐廚廢棄油脂收運車輛的統一外觀標準的規範工作。
  區縣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及設施建設;落實垃圾處理設施的選址、佔用基本農田調整補劃、拆遷、失地人員安置、徵地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的核定、確保土地重用和設施建設順利進行等工作;落實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作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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