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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4〕25號
  2. [發佈日期] 2014-08-2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化部 關於加快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北京) 建設發展的意見

 

 
京政發[2014]25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化部
關於加快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北京)
建設發展的意見

文化部有關司局,北京市政府有關部門,順義區人民政府:
  近年來,我國文化貿易規模不斷擴大,結構逐步優化,但文化貿易逆差依然存在,對外文化貿易佔全國對外貿易總量的比重依然偏低,文化産品國際競爭力還有待進一步提升。加快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建設,是擴大對外文化貿易、提升國家軟實力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促進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北京)(以下簡稱基地)健康快速發展,特製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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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考察北京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體制機制創新,加強規劃政策引導,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統籌對外文化交流與文化貿易,探索文化貿易發展新模式,將基地建設成為我國文化産品和服務“走出去”的橋頭堡和主陣地。
  (二)基本原則
  堅持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堅持統籌協調,整合中央和地方文化創新資源,搭建文化貿易高端平臺;堅持出口導向,促進文化創新成果産業化,全面提升文化創新能力;堅持開放合作,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文化競爭與合作,不斷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和産業競爭力。
  (三)空間佈局
  基地位於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內,重點規劃建設國際文化貿易企業集聚中心、國際文化産品展覽展示及倉儲物流中心、國際文化商品交易服務中心等三個功能區域,佔地面積235.3畝。
  ——國際文化貿易企業集聚中心位於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保稅功能二區網內2-2號地塊,佔地面積85畝,東至機場北線,南至保稅功能二區4號路,西至規劃路,北至保稅功能二區3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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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文化産品展覽展示及倉儲物流中心位於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保稅功能二區網內1號地塊,佔地面積125畝,東至金航中路,南至保聯二街,西至金航西路,北至保聯一街。
  ——國際文化商品交易服務中心位於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保稅功能二區網外1號地塊,佔地面積25.3畝,東至規劃一路,南至規劃二路,西至保稅功能區二區1號路,北到順平南輔線。
  (四)發展目標
  到2016年,基地建設基本完成,文化貿易口岸初步形成,文化貿易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發展環境日趨優化;基地文化貿易總量明顯增長,貿易結構進一步優化。
  到2020年,在藝術品、影視、設計和資訊服務等領域形成2至3個擁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文化創意産業集群,掌握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和標準,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企業品牌和産品品牌,建設一批具有較強輻射力的國際文化交易平臺;基地對外文化貿易額佔全國比重大幅提高,文化創意産品和服務在國際市場的份額進一步擴大;基地橋頭堡作用日益彰顯,形成在國際文化競爭與合作格局中發揮重要作用的綜合型文化貿易服務平臺和國際口岸型市場,成為集文化貿易口岸、協同創新平臺、企業集群式發展于一體的國家級文化貿易示範區。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推動國際文化産品展覽展示及倉儲物流中心、國際文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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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中心建設,加快國際文化貿易企業集聚中心招商工作,完善基地內資訊基礎設施,統籌寬頻接入、新一代行動通訊、下一代網際網路、數字電視網路建設,為企業集聚發展以及創意製作、倉儲物流、展示交易等全産業鏈業務開展創造良好條件。
  (二)爭取設立國家文化藝術口岸
  發揮基地毗鄰首都機場的優勢,完善、提升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口岸在文化藝術産品進出口方面的專業功能,形成有利於文化藝術産品國際化交流的安全、高效通道。研究探索文化藝術版權、文化服務項目、文化金融産品進出口新功能,加快建設與口岸相關的實驗性項目。推動國家級文化藝術口岸的申報工作,按照國家和北京市口岸發展規劃的有關要求,推進口岸的全方位開放和管理體制創新。積極引進國內外一流服務商,加強口岸在文化藝術産品倉儲物流、展覽展示、鑒定評估、確權擔保、維護修復、版權保護、交易標準制定以及交易指數發佈等方面的專業服務能力,形成核心競爭力。
  (三)大力發展國際版權貿易
  支援代表我國優秀文化、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版權産品進入國際市場,重點扶持具有中國特色的影視、出版、演藝、動漫、遊戲、軟體、網路文化等領域版權出口。利用審批手續、通關手續的優化服務,為文化企業在境內實現境外版權的採選提供便利,引進適合我國市場需求的境外優秀文化創意産品版權。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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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集版權評估、版權質押、版權投融資、版權交易、版權保護於一體的版權貿易平臺和場所,為入駐企業和專業機構提供全面、完善的系列版權服務。建設在全國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版權作品登記中心、版權綜合交易市場和版權資本運作平臺,促進實體和網上版權貿易交易活動。
  (四)大力發展跨境文化電子商務
  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和移動網際網路等新一代資訊技術,積極申請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構建面向國際國內文化市場快捷、安全的跨境文化電子商務新模式,實現跨境電子商務資訊傳遞、跨境支付、關檢稅匯、倉儲物流、國際金融等全流程服務。建設面向國際文化貿易領域的雲數據中心和對外文化貿易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雲服務中心,使基地成為國際數字文化內容整合分發業務和文化創意産業綜合信息化應用服務的重要平臺。
  (五)推動文化金融服務創新試點
  利用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國家外匯特別監管區的優勢,立足於國際文化貿易的跨境結算和投融資需求,大力開展金融産品和服務創新,積極發展面向文化貿易的金融服務業,為國內外文化企業提供全面金融解決方案。爭取國家金融、財稅、商務主管部門的支援,推動文化金融創新,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推動離岸金融試點工作,逐步引進外資文化藝術保險、文化藝術基金,嘗試設立離岸文化投資基金和致力於投資文化藝術的民營銀行等金融機構,探索建設文化金融服務貿易口岸。積極爭取金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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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引導金融機構為基地提供結售匯、外幣兌換、跨境結算、清稅、融資租賃等方面的專業服務。逐步開展文化貿易的倉單質押融資、貿易融資、保險代理、外幣清分業務,引導基地內的文化企業使用發行集合債券等直接融資工具。
  (六)加快文化貿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推動北京國際文化藝術保護中心的硬體設施和軟體服務建設,著力構建以文化遺産和藝術品為主要服務對象的、權威的獨立第三方實驗室,建設文化遺産保護技術中心,為文化藝術品的進出境、展覽展示、交易活動提供檢測、評估、鑒定、修復等服務。推動以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及保稅服務為核心特徵的國家級文化藝術口岸交易平臺的創建工作,為國內外文化藝術産品交易機構提供公開交易的綜合服務。推動國家級寶石交易平臺的創建工作,建設基準市場,建立交易規則與模式,不斷提升在國際寶石貿易中的定價影響力。推動建設影視貿易中心、設計貿易中心等文化保稅綜合服務中心,為入駐企業提供關務、物流、進出口貿易等相關服務。
  三、政策措施
  (一)推進文化貿易改革創新與合作
  積極推進文化貿易改革創新。支援基地開展文化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探索建立部市統籌協調工作機制。依法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和規範行政審批程式。優化文化創意産品內容審查、運營監管的體制機制,完善並落實文化市場監管制度。綜合考慮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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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集約利用、投入産出效益、資源環境承載力等多種因素,健全完善項目準入、退出機制,不斷優化升級産業類型,限制和淘汰低端産業,推動基地綠色發展、迴圈發展、低碳發展。
  拓展國際化發展渠道,加快融入世界研發創新體系,推進文化企業國際化發展。充分發揮基地優勢,探索在研發、創意、設計等高端環節實現企業國際化發展。吸引國內外大型文化企業、國際知名實驗室在基地設立文化研發機構。探索國際研發機構參與國家文化項目的新模式。大力支援基地內入駐企業參與國際文化合作計劃、國際標準制定和推廣應用。
  (二)強化高端文化貿易人才支撐
  建立完善與國際接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有利於文化貿易的人才培養、聚集體制機制,建設人才智力高度密集、文化創新高度活躍、新興産業高速發展的文化貿易人才高地。
  培養和引進文化貿易領軍人才。依託“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援計劃”等國家重大人才計劃,重點引進和培養一批從事國際前沿文化研究、熟悉國際文化市場、具有廣泛國際聯繫的文化創意産業領軍人才和專業團隊,聚集一批由高端人才領銜的創業投資、文化中介等創業服務團隊。
  構建文化貿易人才培養、集聚和交流平臺,加快形成規模效應,積極引進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較高的文化素養以及敏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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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意識的文化創新管理複合型人才。大力發展文化職業技能培訓,重點培養滿足基地建設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依託大型企業、重點院校和培訓機構,統籌北京市文化創意産業人才培訓基地資源,探索成立高端文化創意産業人才發展服務機構,為文化貿易人才的引進、培養、交流等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服務。
  (三)完善財稅支援和金融服務
  加大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支援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政策手段,對文化服務出口、境外投資、行銷渠道建設、市場開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文化貿易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支援。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創意産品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服務出口實行營業稅免稅;結合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工作,逐步將文化服務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對納入增值稅徵收範圍的文化服務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探索開展文化設備的保稅經營性租賃業務。
  建立健全文化貿易金融服務體系,支援境內外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在基地實現聚集和發展。鼓勵創新文化投入方式,支援金融機構結合基地特點開展文化金融産品和服務創新。引導和鼓勵商業銀行、資産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支援基地發展。研究北京文化創意産業統貸平颱風險補償機制,建立和完善符合文化企業特點的風險評審機制。完善文化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設立專業文化擔保公司,完善商業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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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擔保機構和信用中介機構間的信保貸聯動機制。鼓勵創新貸投結合方式,探索銀行業與創投機構之間的多渠道融資和綜合性金融服務模式。開展文化企業保險試點,支援發展文化再保險。
  (四)建立健全文化貿易標準體系
  大力提升基地的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鼓勵文化企業申請專利、註冊商標,支援文化企業和北京市文化創意産業功能區聯盟構建專利池,培育知名國際品牌,提升基地重點産業的核心競爭力。
  在文化藝術、影視傳媒、文化會展等重點領域部署一批重大文化標準創立、制定項目,支援文化企業、高校院所和行業組織參與創立、制定國際和國家文化標準,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支援文化企業以産業鏈為紐帶形成標準聯盟,共同推進相關技術和産品的應用與推廣。
  推進構建知識産權資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高品質的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産權資訊庫,促進基地內知識産權系統整合、資源整合和資訊共用。
  (五)加強文化貿易政策整合
  利用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境內關外的免證、免稅、保稅政策,推動基地文化貿易便利化,提高企業註冊、登記、備案效率。著眼于滿足企業需求,搭建便捷高效的保稅綜合服務平臺,實現文化貿易政策發佈、政策諮詢、項目對接等環節的有機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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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充分利用國家、北京市相關財政政策,推動基地基礎設施建設、人才培訓、國際市場開拓和品牌建設。
  推動文化貿易政策創新,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援,在基地內試點放寬海外資本的市場準入條件。積極爭取國家文物主管部門在基地舉辦回流文物保稅展示交易活動,進行回流文物保稅交易試驗。爭取國家外匯主管部門在基地開展文化貿易人民幣跨境支付業務,支援外資保險公司開展藝術品、影視製作、演出等方面的保險業務。爭取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主管部門的統籌指導下,開展影視傳媒、出版發行領域市場準入方面的改革創新。
  四、組織實施
  文化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將進一步完善部市共建機制,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工作制度,統籌領導和協調基地建設工作。文化部有關司局,北京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順義區人民政府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按照統籌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加強協作配合,落實工作責任,明確目標定位和先行先試任務,抓緊研究編制行動計劃,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文件,精心組織實施項目試點,積極探索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基地管理模式,推動基地健康快速發展。要加強監督檢查,定期組織開展實施情況評估和經驗總結,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順義區人民政府、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管委會要切實履行屬地職責,積極支援基地建設發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 文化部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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