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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11〕64號
  2. [發佈日期] 2012-07-3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 “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規劃的通知

 

 

京政發[2011]6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
“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規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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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規劃

二〇一一年十月

序言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科學發展的關鍵期,是首都全面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進一步推進“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的戰略機遇期。中小企業是首都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在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和諧、優化産業結構、帶動創新創業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為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提高中小企業整體素質,推動中小企業為本市經濟穩定發展、擴大社會就業、優化經濟結構、推動技術創新做出更大貢獻,特製定《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規劃》。
  本規劃所稱中小企業,其劃分標準按《國統字[2003]17號》和《國資廳評價函[2003]327號》執行。
  本規劃的主要編制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主席令9屆第6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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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本規劃期限為2011年至2015年。
目錄

  第一部分 發展回顧
  一、發展成就
  二、發展環境
  第二部分 發展形勢
  一、發展機遇
  二、面臨挑戰
  第三部分 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發展目標
  第四部分 發展重點
  一、創新發展,提升持續創新能力
  二、高端發展,推進産業結構升級
  三、集約發展,優化産業空間佈局
  四、綠色發展,促進資源節約利用
  五、改革發展,營造良好體制環境
  第五部分 主要任務
  一、完善和落實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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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大財稅支援力度
  三、加快投融資體系建設
  四、完善信用擔保體系
  五、健全中小企業服務機構
  六、搭建創新創業服務平臺
  七、推進信息化建設
  八、加強中小企業培訓
  九、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十、分類引導中小企業
  第六部分 規劃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強化權益保護
  三、簡化審批流程
  四、完善統計制度
  五、加大宣傳引導
  六、完善評估機制
第一部分 發展回顧

  一、發展成就
  (一)中小企業是首都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根據2008年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以下簡稱“二經普”),北京中小企業25.2萬戶,佔全市企業總數的99.7%;中小企業營業收入、利潤和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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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分別佔全市企業總量的56.6%、68.2%和62.3%。與一經普相比,中小企業的營業收入、利潤和稅收等經濟指標年均增長率均在16%以上,有力推動了我市經濟增長;第三産業的中小企業佔全市中小企業數量比重從81.4%上升到84.8%,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了首都服務經濟主導的産業格局。
  (二)中小企業是吸納就業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主體。全市中小企業從業人員509.8萬人,佔全市企業總量的72.6%;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福利支出376.6億元,佔全市企業總量的55.0%。中小企業促進了郊區縣的就業和富民,推動了城鄉協調發展。北京10個郊區縣中,中小企業吸納的從業人員佔郊區縣企業總量的82.3%,實現營業收入佔郊區縣企業總量的58.4%。
  (三)中小企業是科技創新和社會創業的重要力量。北京中小企業積極利用科技資源開展創新活動。在工業領域中,北京中小企業擁有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4.1萬人,佔全市工業企業總量的76.7%;研究與試驗發展(R class=con_title D)經費支出71.5億元,佔全市工業企業總量的70.9%;申請專利數量5572件,佔全市工業企業總量的77.8%;獲得發明專利3293件,佔全市工業企業總量的58.2%。全市平均每年新註冊成立中小企業2.7萬戶,為首都的經濟發展注入了鮮活動力。
  二、發展環境
  (一)政策環境進一步改善。“十一五”時期,我市進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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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對中小企業的引導和支援,編制首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規劃,發佈首份中小企業發展報告,制定《北京市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實施意見》,《北京市中小企業促進條例》正處於起草階段,在支援和引導非公經濟、發展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方面出臺了相關政策。每年5億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援企業發展,設立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全面清理不利於非公經濟發展的法規、規章,推進企業治亂減負工作,保護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的合法權益。
  (二)投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率先在全國建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率先設立省市級中小企業再擔保公司,進一步擴大本市擔保機構平均放大倍數。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援,推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的設立。建設覆蓋全市的中小企業投融資服務平臺。積極推進金融創新,2010年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集合票據、集合信託等近18億元。
  (三)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持續推進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已有14個區縣建立了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積極支援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認定了94家中小企業技術中心,首都科技條件平臺累計向社會開放423個重點實驗室和工程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達到91家。建立北京市中小企業門戶網站,形成覆蓋全市的中小企業網路。組建了專業化的培訓隊伍和專家顧問團隊,為中小企業提供培訓和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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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十一五”時期我市中小企業發展取得了成績與進步,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多數中小企業缺乏核心競爭優勢,企業競爭力亟待提升;中小企業政策法規體系有待完善;適合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和金融創新産品尚待進一步發展,小、微型企業融資難問題尤其突出;服務機構的協調、指導和監管有待增強,服務平臺之間銜接亟待進一步加強。
第二部分 發展形勢

  一、發展機遇
  (一)國家將更加關注富民和保障民生,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政策環境。“十二五”時期,我國將“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將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增加就業創業機會。
  (二)新一輪技術變革和戰略性新興産業興起,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産業空間。雲計算、物聯網、三網融合、新能源技術等的發展,推動新一輪産業結構調整和形成新的産業分工格局,為中小企業搶佔發展先機,提升産業分工地位創造了契機。
  (三)北京處於重要的戰略機遇期,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經濟環境。“十二五”時期,北京進入向中國特色世界城市邁進的新階段,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推進,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進入全面建設期,為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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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提供了持續動力。
  (四)産業融合發展的趨勢進一步凸顯,為中小企業的結構調整創造了條件。工業與信息化、製造業與服務業加速融合,新工藝、新技術、新産品、新業態不斷涌現,為中小企業技術改造、産品升級換代、拓展市場空間提供了良好條件和發展契機。
  二、面臨挑戰
  (一)人口資源環境矛盾更加突出,迫切需要中小企業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北京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推進的背景下,城市空間、能源平衡和環境承載壓力日益加大,傳統粗放的發展方式和服務模式難以為繼,創新驅動的倒逼機制加速形成,中小企業需要進一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要素成本持續攀升,中小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加大。北京的用地成本、勞動力成本、生産生活成本等持續攀升,為了生存和發展,中小企業需要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和運作效率。
  (三)國內各地區多層次競爭更加激烈,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任務更加艱巨。全國各地區、各園區之間對高端要素、高端産業、高端服務資源的爭奪加劇,對促進中小企業在京創業、孵化、持續成長帶來了挑戰。
第三部分 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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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踐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的發展理念,按照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戰略部署和首都經濟的發展方向,以促進中小企業科學發展為主題,以服務中小企業和優化企業發展環境為核心任務,推動政策法規完善,著力形成中小企業發展的制度保障;加大政府引導力度,著力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加強分類引導,著力推進中小企業高端發展、創新發展、綠色發展,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營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加強政府對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統籌規劃、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整合社會資源,建設完善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二)堅持自主創新和開放合作相結合。把創新作為中小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鼓勵中小企業提高自主創新水準,同時加強開放合作,開展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提高中小企業的競爭力。 
  (三)堅持統籌兼顧和突出重點相結合。中小企業數量眾多、覆蓋面廣,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要與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統籌銜接,重點與我市産業結構調整升級相結合,與服務能力提升相結合,與節能減排工作相結合,與産業佈局優化相結合。
  (四)堅持企業發展和履行社會責任相結合。促進中小企業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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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發展的同時,增強中小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提升中小企業綜合管理水準,注重加強産品品質監管,提高企業安全生産的素質,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發展目標
  “十二五”期間,促進我市中小企業發展的目標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明顯優化,企業持續穩定發展,創新創業活力進一步釋放,對首都的經濟貢獻穩步增強,帶動民生就業和保障社會穩定的功能鞏固提升。
  (一)總量目標。 
  ——經濟總量增長。“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速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十二五”末,千人擁有中小企業數量達到18戶以上。
  ——社會貢獻提升。“十二五”時期,中小企業稅收年均增長速度不低於10%;吸納就業能力不斷增強。
  (二)結構目標。
  ——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十二五”末,戰略性新興産業中小企業營業收入佔全部中小企業營業收入的比重高於全國平均水準;生産性服務業中小企業營業收入佔第三産業中小企業營業收入比重80%以上。
  (三)品質目標。
  ——創新能力增強。工業和資訊服務業中小企業研發投入佔銷售收入比重達到2%左右;市級中小企業技術中心達到100戶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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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
  ——信息化水準提升。所有中小企業實現順暢應用網際網路,建設10-20家中小企業信息化服務平臺。
  (四)環境建設目標。
  ——政策法規體系逐步完善。出臺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地方法規;定期發佈中小企業發展指導意見。
  ——服務體系初步建立。“十二五”末,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健全規範,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其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達到50個,小企業創業基地達到30家。
  ——投融資體系持續完善。“十二五”末,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投資規模不低於80億元,中小企業再擔保承保規模達到300-500億元。
第四部分 發展重點

  一、創新發展,提升持續創新能力
  圍繞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建設,以企業為創新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機制創新為突破,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水準,促進創新成果産業化。
  (一)促進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增強。鼓勵中小企業聯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和技術中心。鼓勵中小企業以聯合研發、委託研發、技術許可、技術入股等形式,開展産學研合作。大力支援中小企業參加産業聯盟、技術聯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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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等新型産業組織,共同攻關行業關鍵共性技術。支援中小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深化科研機構産權制度改革,引導科研機構向中小企業轉讓技術成果。
  (二)推動中小企業創新成果産業化。完善科技成果篩選和評估機制,促進科技與資本對接,通過多層次、多元化、多渠道、全過程的項目支援服務,促進中小企業創新成果在我市産業化。鼓勵和引導技術轉移中心、技術創新服務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基地等各類創新服務機構的發展,為企業提供更加專業化的創業諮詢、科技諮詢、技術轉移和投融資等服務,完善技術創新、成果轉化、企業培育的孵化功能。
  (三)加強中小企業創新隊伍建設。落實國家與北京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依託人才特區的建設,支援中小企業引進海外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大力開展産學研用聯合培養人才試點,培養學科帶頭人、高素質技能人才和複合型後備人才。通過加大政府獎勵和實行股權、期權、年薪制等多種方式,增強創新型中小企業對核心骨幹人才的吸引力。
  二、高端發展,推進産業結構升級
  按照優化一産、做強二産、做大三産的發展思路,鼓勵中小企業以産業鏈和價值鏈雙高為取向,推動服務業提升發展、文化創意産業特色發展、現代製造業高端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先導發展,優化産業結構,提升産業素質。
  充分運用資訊技術、生物技術加強對傳統農業的改造,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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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農業、籽種農業、觀光農業等都市型現代農業中小企業的發展。
  (一)圍繞“北京服務”,鞏固提升服務業中小企業。以價值鏈提升和發展新業態為重點,大力發展生産性服務業,重點鼓勵發展金融、資訊、科技、商務、現代物流等優勢領域的中小企業,進一步集聚高端要素,引入國際先進運營模式,增強高端服務業服務能力。以提升生活服務品質為重點,大力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托幼、便民商業、廢舊物資回收等服務居民生活的中小企業,鼓勵發展健康養老、家庭理財等新興生活服務領域的中小企業。以品牌塑造為重點,大力發展具有首都人文特點的文化創意中小企業,促進文藝演出、會展旅遊、動漫遊戲、廣播影視、新媒體、設計服務等創意服務中小企業的發展,振興發展“老字號”和特色商貿企業。
  (二)圍繞“北京創造”,改造提升製造業中小企業。加快用先進技術改造提升電子資訊、汽車、裝備等重點産業,重點鼓勵發展技術先進、附加值高、節能環保、清潔安全、配套協作緊密的現代製造業中小企業,引導中小企業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和自主品牌的産品。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促進設計研發信息化、生産裝備數字化、生産過程智慧化和經營管理網路化。推進二三産融合,鼓勵製造業産業鏈向研發設計和市場銷售雙向延伸,促進“生産型製造”向“服務型製造”轉變。
  (三)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把發展戰略性新興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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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作為産業結構調整升級的主攻方向,營造更加利於中小企業進入戰略性新興産業的政策環境,構建“以新一代資訊技術為引擎,以生物、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為突破,以新能源、航空航太、高端裝備製造為先導”的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格局,發揮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力,推動北京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和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策源地。
  三、集約發展,優化産業空間佈局
  按照我市的産業空間佈局,引導中小企業圍繞關聯性大、帶動性強的龍頭企業和重大項目,在綜合産業功能區和專業特色園區形成上下游分工協作的産業集群。
  (一)引導中小企業向南北産業帶集聚。以海澱區平原地區、昌平區南部地區為重點,發揮北部創新資源密集的優勢,構築北部研發服務和高新技術産業發展帶,圍繞中關村科學城的建設,大力發展高端研發和樓宇經濟。有效整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大興為主體的城市南部産業空間資源,構築南部高技術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帶,打造電子資訊、生物醫藥、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技術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中小企業集群。
  (二)引導中小企業向高端産業功能區集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鞏固和擴大“一區多園”格局,鼓勵發展科技型、創意型的中小企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力發展高端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的中小企業。商務中心區和金融街,支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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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生産性服務業、文化創意産業等領域的中小企業。奧林匹克中心區,發展文化、體育、旅遊、會展等中小企業。臨空經濟區,積極探索開展保稅服務和離岸金融業務試點,集聚臨空産業中小企業集群。
  (三)引導中小企業向高端産業新區集聚。通州高端商務服務區,重點發展高端商務、康體醫療、文化傳媒、會展培訓等産業的中小企業。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整合首鋼主廠區及周邊石景山、門城地區資源,重點發展文化創意産業、高技術産業、生産性服務業等産業的中小企業。麗澤金融商務區,引導金融資訊諮詢、文化金融、新興金融機構及商務中小企業集聚。懷柔文化科技高端産業新區,大力發展會議休閒會展業、科技研發業、高技術産業和文化創意産業的中小企業。
  四、綠色發展,促進資源節約利用
  圍繞“綠色北京”建設,通過資源節約利用和清潔生産,加快形成綠色生産體系,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可持續發展水準。
  (一)鼓勵中小企業節約利用資源。進一步落實《北京市開發區開展生態工業園建設的意見》等文件,促進中小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等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加快淘汰落後産能,推動中小企業加大對資源的回收利用,促進中小企業節地、節能、節水、減排。
  (二)引導中小企業加強全過程綠色管理。鼓勵中小企業建立健全從項目建設到産品開發設計、生産經營、銷售服務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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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管理體系。鼓勵企業在産品設計上融入綠色理念,倡導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鼓勵企業對産品實行綠色包裝。引導企業開展綠色標誌認證工作。
  (三)推動中小企業開展清潔生産。推進工業中小企業開展清潔生産審核,從工藝設備、産品製造、廢棄物等方面開展清潔生産,促進節約、減污、增效。適時推進服務業清潔生産審核,研究制定符合服務業特點的清潔生産審核標準、程式和要求。
  (四)鼓勵“五類”小企業退出。根據《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北京市關於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業企業的意見》要求,鼓勵産能過剩、資源能源浪費、環境污染、安全隱患突出、佈局不合理的小企業,實施關停退出。
  五、改革發展,營造良好體制環境
  深入推進改革開放,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推進行政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快要素市場建設,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為中小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體制機制環境。
  (一)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激發中小企業活力。努力營造多種所有制經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體制環境。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健全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加大企業並購重組力度。支援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壟斷行業改革,積極支援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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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服務中小企業發展。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著力推進中小企業的立法和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在政策法規制定、健全服務機構、服務平臺建設、企業培訓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推進政務公開,在涉及中小企業的收費項目等方面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三)加快要素市場建設,集聚資源促進發展。支援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擴大和完善中關村代辦股份轉讓試點,建設全國場外交易市場。系統推動金融改革創新,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進一步推動金融體系創新和投融資模式創新,加快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充分發揮中國技術交易所等高端要素市場的作用。建立主體平等、産權清晰、競爭有序、城鄉銜接的土地市場。進一步完善人力資源市場。
  (四)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創新經營體制。大力發展符合産業政策的鎮村企業,促進一、二、三産融合發展,構建新農村建設的産業支撐。推動鎮村企業向産業園區和重點小城鎮聚集,優化農村産業結構,促進農民就業增收。
  (五)提高對外開放水準,推動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著力優化投資環境,把利用外資同發展重點産業的中小企業結合起來,提高外資利用品質和水準。以建設國際商貿中心為契機,增強國際商貿服務功能,提升我市中小企業參與全球産業分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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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運用海外華僑華人優勢,引導海外優勢資源在京投資創辦企業。鼓勵和支援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在境外開展聯合研發和設立研發機構,積極穩妥實施國際並購、開展跨國經營、參與國際競爭。
 第五部分 主要任務

  一、完善和落實政策法規
  推進中小企業地方立法,出臺《北京市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積極落實北京市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根據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研究制定更有針對性的企業分類指導政策。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引導,定期發佈中小企業發展指導意見。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公示制度,營造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二、加大財稅支援力度
  研究設立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統籌整合各類專項資金,帶動社會資金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和結構調整。推動設立區縣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專項資金的支援力度。建立中小企業資金使用績效評估機制,加強各部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資金的統籌力度,形成資金支援合力。落實國家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國家政策條件的中小企業進口産品減免相關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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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快投融資體系建設
  推動金融機構設立中小企業貸款專營機構,提供符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産品和服務。研究出臺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援措施和補貼辦法。積極發展小型金融機構,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設立村鎮銀行、社區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完善中小企業上市育成機制,鼓勵支援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上市融資。擴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模,鼓勵有條件的區縣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研究制定鼓勵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與股權投資支援實體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援中小企業通過集合債券、集合票據、集合信託等方式融資。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投融資服務平臺作用,促進投資機構和中小企業對接。
  四、完善信用擔保體系
  建立多層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和中小企業徵信系統,鼓勵擔保機構拓展抵質押物的種類和範圍,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控制、資金補償和考核獎勵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增加再擔保資金規模,支援再擔保機構擴大再擔保的規模和範圍。建立各有關部門為中小企業和擔保機構開展擔保業務提供優質“一站式”服務的機制。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保險産品。
  五、健全中小企業服務機構
  完善綜合性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進一步加快全市、區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推動社會服務資源整合,將綜合性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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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構打造為我市中小企業服務的門戶與窗口。支援發展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其橋梁紐帶作用。積極發展專業化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人才、管理等專業化服務。加強中小企業的諮詢服務隊伍建設,引導有經驗的社會專業技術人才和諮詢機構為我市中小企業發展提供便捷、專業、高效的服務。
  六、搭建創新創業服務平臺
  加強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建設,利用與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資源,向中小企業開放、共用實驗室。支援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加強企業、高校、院所的産學研用合作。支援技術轉移等中介服務機構建立中小企業人才、技術需求發佈平臺,幫助中小企業開展科技成果引進、使用、交易等活動。推動政府部門、高校、院所與企業聯合,共建創業實驗室,培育優秀企業家後備人才。依託大學科技園、産業園區、鎮村産業基地等,建設一批小企業創業基地。以戰略新興産業重點領域為主,定期組織相關企業開展沙龍、論壇,搭建中小企業資訊交流平臺。
  七、推進信息化建設
  完善以北京中小企業網為核心、以區縣中小企業網為基礎、以企業資訊平臺為支撐的中小企業資訊服務網,建立協同服務機制,及時為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的資訊服務。逐步促進形成政府引導、平臺支撐、網路運營的企業信息化網路,深化企業在生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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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研發銷售、管理決策方面的信息化應用水準,優化産品結構、組織結構、業務模式和商業模式,促進企業降本增效。發展電子商務平臺,推動中小企業開展網站宣傳、客戶服務、供應鏈管理和電子商務應用。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數據庫和信用檔案中心建設。
  八、加強中小企業培訓
  建立政府資助引導、社會智力支援和企業自主需求相結合的培訓機制,提供創業輔導、發展戰略、財務管理、人力資源、市場行銷、安全生産、資訊技術應用和電子商務等方面的培訓服務。鼓勵我市中小企業參與國家“銀河培訓工程”。引導高等院校和社會化培訓機構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特點,創新培訓方式。支援中小企業和高校院所之間建立靈活的人才培訓合作機制,充分利用學校教育、繼續教育、社會教育等多種途徑和手段,培養中小企業發展所需的中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素質技能人才。
  九、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落實國家中小企業市場準入相關政策,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進入基礎産業、基礎設施、公共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制定政府採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法規,為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産品(服務)開拓市場營造良好環境,支援更多有條件的中小企業産品進入政府採購目錄。引導中小企業加強知識産權管理,加強對中小企業商標、著作權、發明權等知識産權的註冊和保護。積極鼓勵中小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支援中小企業參加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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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銷、貿易洽談、産品推介、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等國際合作和交流。
  十、分類引導中小企業
  鼓勵創辦小、微企業,提供就業新崗位。加大對初創期中小企業在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産權申報等方面的支援。扶持優勢中小企業,發展一批符合首都經濟特點的“專、精、特、新”的優勢中小企業。發展配套型中小企業,支援大企業通過協同研發、服務外包、訂單生産等方式,向中小企業提供技術、設備、資金和市場支援,支援具有産業鏈協作配套關係的中小企業加強空間集聚,形成專業特色園區。鼓勵中小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和聯營合作等方式加強優勢資源整合,鼓勵和支援民營中小企業參與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和改組。
第六部分 規劃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推動建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市政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並完善市、區縣兩級領導協調機制,加強職能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共同研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和重大問題,形成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合力。
  二、強化權益保護
  推動出臺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的法律、制度與措施等,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相關法律和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逐步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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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制約中小企業享受平等政策的機制障礙,促進形成維護中小企業權益的法律保護機制和行政保護機制。
  三、簡化審批流程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程式,簡化、合併中小企業審批事項,縮短部門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建立更加便利、高效的中小企業行政服務體系。
  四、完善統計制度
  加強中小企業統計工作,建立中小企業的數據分析監測制度,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運作分析,及時反映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和運作趨勢,定期發佈中小企業發展數據和年度發展報告,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提供決策參考。
  五、加大宣傳引導
  充分發揮輿論的宣傳導向作用,利用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強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宣傳,引導社會力量共同關心、關注中小企業,形成促進我市中小企業發展的社會合力。
  六、完善評估機制
  完善規劃落實考核機制,積極推進規劃實施情況的分析、檢查和評估。重點加強規劃中期評估和事後評估,及時發現規劃及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適時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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