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02]1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
任命耿學超為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任;
免去徐錫安的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王崇勳為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局長;
免去樊守志的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局長職務。
任命吳玉華為北京市司法局局長;
免去王崇勳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長職務。
任命劉永富為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主任;
免去吳緒玉的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林鐸為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主任;
免去阜柏楠的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李進山為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趙鳳山的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金大鵬為北京市衛生局局長;
免去朱宗涵的北京市衛生局局長職務。
二〇〇二年四月三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2年4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