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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92〕6號
  2. [發佈日期] 1992-01-3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 加強稅收管理文件的通知

 

 

京政發[1992]6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
加強稅收管理文件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現將《國務院批轉國家稅務局關於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管理報告的通知》(國發[1991]67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本市情況作如下補充通知,請一併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稅收工作是組織財政收入、調節經濟發展、監督經濟秩序的重要工作。近年來,我市堅持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管理,使稅收工作得到明顯加強。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個別地區和部門超越國家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自定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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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免稅政策;欠稅問題比較嚴重;偷稅、漏稅、抗稅的現象時有發生等。為進一步搞好稅收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支援稅務機關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推進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的徵收管理。計劃、財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審計、物價、銀行、勞動、海關、鐵道、交通、郵電等有關部門要大力配合稅務機關的行政執法,並請各級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支援稅務機關打擊偷稅、抗稅行為。
    二、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做好搞活國營大中型企業的工作。有關減免稅問題,要事前徵得同級稅務機關的同意,各單位不得自行制定搞活企業的減稅免稅辦法。否則,稅務機關有權拒絕執行。對超越許可權自行制定的減免稅規定,必須進行清理和糾正。今後,各部門向市政府請示,凡涉及稅收政策問題的,要事先與同級稅務部門協商;下發給所屬單位的文件中一律不準夾帶自行制定的與現行稅法相悖的內容。
    三、為鼓勵吸引外資,發展“三資”企業,國家已經對涉外稅收規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積極促進我市經濟發展。任何單位都不準超越國家的統一規定另行制定涉外稅收的優惠政策;已經制定的,應立即糾正。
    四、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研究制定加強稅收工作的具體措施,努力完成各項稅收收入任務;要進一步整頓全市的稅收秩序,推進依法治稅,強化徵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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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請各新聞單位配合做好本通知的宣傳報道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宣傳工具,開展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依法納稅的觀念和意識,促進全體公民對國家稅收事業的理解與支援。


                                199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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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國家稅務局關於進一步推進
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管理報告的通知

國發[1991]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國家稅務局《關於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管理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在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中,稅務機關擔負著十分繁重的任務。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稅收工作發展很快,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進展。特別是經過治理整頓,稅收秩序明顯好轉,稅收工作不斷加強。但是,當前稅收工作又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亟待解決。為進一步發揮稅收的宏觀調控功能,確保國家財政收入,必須大力推進依法治稅,切實加強稅收管理。
    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稅收工作的領導,支援稅務機關依法治稅。要繼續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整頓稅收秩序加強稅收管理的決定》(國發[1988]85號)。各級計劃、公安、鐵道、交通、郵電、銀行、工商管理、海關等部門要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徵管,並請法院、檢察院給予大力支援,以便把稅收工作做得更好,為平衡國家財政收支,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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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發展做出新貢獻。



                                      國務院
                                  199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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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管理的報告

國務院:
    黨的十三屆三中全會把整頓稅收秩序、加強稅收管理確定為治理整頓的一項重要內容,突出強調了稅法必須統一,稅權必須集中。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自1987年以來,相繼發出5個加強稅收工作的文件。通過治理整頓,依法治稅得到加強,稅收秩序明顯好轉。各級人民政府都很重視稅收工作,有關部門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徵管,廣大稅務幹部努力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1988、1989年工商稅收大幅度超收;1990年,在嚴峻的經濟形勢下,工商稅收收入仍比上年增長4.5%。同時,稅收的宏觀調控作用也得到了較好發揮,稅制改革不斷向前推進,隊伍建設得到加強。
    當前,稅收工作又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及時加以解決。一是有的認為統一稅法、集中稅權是在治理整頓的要求下提出來的,現在治理整頓已經取得明顯成效,對統一稅法、集中稅權的原則提出疑問,主張稅收管理可以鬆動一下。由此,一些地方違反統一稅法,超越許可權亂開減免稅口子,擴大減免稅範圍,隨意延長減免稅期限;對本地銷往外地的産品減稅,對外地調入本地的産品加稅,搞地方保護主義;超出國家規定範圍自定對外商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等問題屢屢出現。二是目前我國公民稅收法制觀念比較淡薄,對稅收缺乏認識和理解。一些人把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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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成是額外負擔,稅費不分,甚至把稅收同“三亂”混為一談。一些企業在稅收上打主意,認為欠稅有理,欠稅有利,長期拖欠、佔用國家稅款。偷稅漏稅問題雖幾經集中檢查整頓,但在一些地方仍大量存在,暴力抗稅案件時有發生,稅務治安亟待加強。三是在某些地方,應收稅款不能按“稅、貸、貨、利”的順序及時、足額入庫,影響了稅收計劃的完成。四是稅務系統廉政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稅務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需要進一步提高。
    為繼續推進依法治稅,加強稅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的宏觀調控職能,保證國家財政收入,提出以下意見:
    一、堅決維護稅法的統一性、嚴肅性。堅持依法治稅,統一稅法,集中稅權,是發展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必然要求,也是稅收工作的基本原則。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這一原則都不能有絲毫動搖。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需要依法治稅;中央和地方財政實行包乾,企業實行承包責任制,以及搞好大中型企業,也必須堅持依法治稅。違反統一稅法、集中稅權原則,越權行事,亂開減免稅口子的種種作法,勢必干擾社會主義統一市場,影響國家産業政策的貫徹,造成企業之間的不平等競爭,削弱中央和地方財力。因此,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執行統一稅法,嚴格按稅收管理許可權辦事。凡是地方政府和部門越權減免稅的,不管以什麼形式出現,稅務機關都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上級報告;凡自行制定與現行稅法相悖的政策,都要立即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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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處理有關稅收問題,都不得自定章法,越權行事,亂開減免稅口子。今年部分地區遭受嚴重的自然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稅務機關要抓緊落實已有的稅收政策和國家採取的措施,幫助災區儘快恢復生産、重建家園。對於遭受自然災害的企業,要在政策規定範圍內,積極、主動、實事求是地加以處理,但要嚴格按稅收管理許可權辦事。
    二、在搞好國營大中型企業中正確執行稅收政策。國營大中型企業是我國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支柱,採取有效措施增強其活力,是當前經濟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為改善企業的外部環境,國家將相繼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稅收方面的一些措施。但外因要通過內因起作用,搞好國營大中型企業,根本出路還在於企業通過自身的努力,改善經營管理,調整産品結構,增産節約,挖掘潛力,提高經濟效益。如果單靠國家給企業減稅讓利或增加投入解決困難,是不可能真正增強企業活力的,在當前中央、地方財政都很緊張,面臨許多困難的形勢下,既不應該也是不現實的。因此,各地在制定搞好國營大中型企業的措施時,必須嚴格遵守現行稅法,無權超出國家規定的範圍,再放寬稅收政策。各級稅務機關要正確執行稅收政策,按稅收管理許可權辦事。同時,要充分發揮稅務機關聯繫面廣、資訊靈通、熟悉企業財務管理等優勢,深入開展促産增收活動,為企業排憂解難,幫助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積極培植、涵養稅源,促進社會生産力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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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的稅收徵管。個體、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有益的、必要的補充,要鼓勵支援個體、私營經濟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健康地發展。目前,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稅收管理,國家已經制定了一套法規和制度,徵管工作不斷強化,個體稅收逐年增長,但個體、私營經濟偷稅漏稅現象仍比較普遍,需要進一步依法加強稅收徵管。要繼續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大力加強城鄉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稅收徵管工作的決定》(國發[1989]60號)。對個體、私營經濟的偷漏稅問題,一經查出,該補稅的補稅,該罰款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防止個體、私營經濟假冒集體、校辦、福利、新辦企業偷逃稅款。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稅務機關搞好個體、私營經濟的稅收徵管。國家稅務局正在組織開展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大檢查,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抓出成效。
    四、加強涉外稅收工作。隨著對外開放政策的貫徹實施,我國的涉外稅收制度逐步完善,涉外稅收收入穩步增長。只有正確執行涉外稅收的法律、法規,才能體現國家主權,促進對外開放,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多年實踐,涉外稅收,一要維護國家權益;二要按國家統一規定,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外商投資給予適度的稅收優惠;三要尊重國際慣例。在對外開放、引進外資的過程中,必須維護國家權益,保證國家涉外稅收法律、法規的正確貫徹實施,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定超出國家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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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範圍的對外商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對外商偷漏稅要依法制止,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要建立健全“三資”企業稅收管理制度,認真清理和糾正各地自行制定的優惠政策,堵塞漏洞,努力把應收的稅款都收上來。
    五、積極穩步推進稅制改革。稅制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深化稅收制度、稅收徵管等各項改革,必將有利於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經濟體制和運作機制的建立。稅制改革的方向是:在我國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要求的稅制體系,強化流轉稅和所得稅主體稅種,統一所得稅制度,規範流轉稅制度,公平稅負,簡化稅種,使稅制結構日趨合理。當前,各級稅務機關要積極參與國營企業“稅利分流”試點,為全面實行“稅利分流”打好基礎。稅制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稅務機關要組織力量,精心設計,儘快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援配合。徵管改革,一要健全法制,抓緊徵管的立法工作;二要建立新的徵管運作機制,繼續推進徵收、管理、檢查三分離或徵管、檢查兩分離;三要不斷強化徵管、執法手段;四要充分依靠群眾協稅護稅,建立起協稅護稅網路。
    六、加強稅務幹部隊伍建設。各級稅務機關要以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稅務幹部隊伍為目標,大力加強稅務系統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不斷提高廣大稅務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要著重抓好基層建設,打好基礎,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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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功,抓好業務培訓。要進一步推進稅務系統的廉政建設,推廣抓廉政建設“一靠教育引導,二靠制度制約,三靠監督檢查,四靠領導以身作則、敢抓敢管”的經驗。要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堅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稅務人員要嚴格遵守“五要”、“十不準”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歪風邪氣的侵蝕。要既抓廉政,又抓勤政,努力轉變各級稅務機關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水準和辦事效率。《國務院關於整頓稅收秩序加強稅收管理的決定》(國發[1988]85號)文件中對稅務機構管理體製作出的規定,是加強稅務機關建設、推進依法治稅的重要保障,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凡未落實的,都要抓緊落實。稅務所是市、縣稅務局的派出機構,要堅持按經濟區劃設置。
    七、各級人民政府要重視和支援稅收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稅收工作的領導,積極研究解決稅收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支援稅務機關依法治納。稅收工作涉及到各個方面,各級計劃、公安、鐵道、交通、郵電、銀行、工商管理、海關等部門要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徵管,並請法院、檢察院大力支援。要保證稅款按“稅、貸、貨、利”順序及時、足額入庫。要加快建立各種形式的稅務治安組織,維護稅收秩序,制止和打擊暴力抗稅的犯罪活動。要加強我國公民依法納稅的觀念。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宣傳部門要同稅務機關一道,採取多種形式,在全社會開展廣泛、深入、持久的稅法和稅收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群眾認識到社會主義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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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要消除社會上對稅收的種種誤解和偏見,提高全體公民依法納稅的自覺性。要動員和組織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協助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徵管,建立起人民群眾協稅護稅的網路。
    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執行。



                                    國家稅務局
                                  199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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