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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94〕47號
  2. [發佈日期] 1994-08-1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認真貫徹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通知

 

 

京政發[1994]47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認真貫徹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已于1994年7月5日經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從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法》全面規定了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制定了用人單位應遵守的勞動標準和行為規範,是一部全面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認真貫徹實施《勞動法》,對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在本市認真貫徹實施《勞動法》,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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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區縣、各部門要把學習貫徹《勞動法》當做一件大事抓緊抓好。當前,要集中一段時間,組織動員用工單位和職工學習《勞動法》,使用工單位和廣大職工掌握《勞動法》的精神實質,熟悉《勞動法》的各項規定。各單位領導人要帶頭學好《勞動法》,宣傳《勞動法》,為《勞動法》的貫徹實施創造條件。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媒介的作用和其他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勞動法》,使其家喻戶曉。
    二、要把貫徹《勞動法》同推動勞動制度改革緊密結合起來。今年勞動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加快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全面推行區、縣一級的大病醫療費用社會統籌,在本市初步形成社會保障體系。各類企業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加快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步伐。
    三、依法調整勞動關係。要在貫徹《勞動法》的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制度、勞動爭議仲裁製度、勞動行政監督檢查制度。運用法律手段保護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解決勞動糾紛和矛盾,以充分調動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積極性。
    四、各用人單位要以貫徹《勞動法》為契機,增強法制意識,提高依法行使用工自主權的自覺性。要認真檢查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的,應立即糾正。要糾正有法不依、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錯誤,同時也要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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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履行義務。各級工會要積極履行《勞動法》賦予的各項職責和權利,加強對職工進行《勞動法》的宣傳教育,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在宣傳《勞動法》的過程中,教育廣大職工群眾自覺樹立依法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觀念,學會運用《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解決與用人單位的矛盾,努力與用人單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
六、加強對《勞動法》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統一組織、協調執法力量,培訓執法人員,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工會的監督職能,發揮職工群眾的監督作用,切實保障《勞動法》的貫徹實施。


                                  199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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