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84]5號
懷柔縣人民政府:
你縣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七日懷政字〔1983〕184號請示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同意你縣建立城關鄉,北房鄉、楊宋各莊鄉、廟城鄉、茶塢鄉、黃坎鄉、黃花城鄉、北宅鄉、三渡河鄉、沙峪鄉、西莊鄉、范各莊鄉、八道河鄉、崎峰茶鄉、琉璃廟鄉、湯河口鄉、長哨營鄉、七道河鄉、喇叭溝門鄉、寶山寺鄉、碾子鄉,以原公社的區域範圍為鄉的行政區域,鄉政府設在原公社所在地。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