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82]80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國務院批轉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改革工作的報告的通知》轉發給你們,望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解放後,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本市的殯葬改革工作有了較大的進展。五十年代開始在城區提倡火葬,以後逐步推向農村,到一九八○年郊區各縣都有了火葬場,目前全市平均火化率為百分之五十一點六。舊的殯葬習俗有了較大的改革,從儉辦喪事的日益增多。但是,最近幾年來,由於有的人受資産階級自由化思潮的影響,加之對殯葬改革工作領導不力,宣傳教育不夠,致使郊區火化率逐年下降,土葬回升,舊的喪葬習俗抬頭,情況相當嚴重。為此必須加強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殯葬改革工作,鞏固和發展殯葬改革工作的成果。現結合本市情況補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堅持殯葬改革的方向。各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把殯葬改革作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個重要方面來抓,列入議事日程。今後,在市區、城鎮、平原地區社、隊和交通比較方便的山區社、隊,都應積極推行火葬,嚴格限制土葬。少數交通不便,目前實行火葬確有困難的山區社、隊,可允許土葬,但要逐步為實行火葬創造條件。
二、繼續鼓勵火葬,限制並改革土葬。目前,有些生産大隊、生産隊從公益金中給社員報銷火葬費,有些公社、生産大隊設立了骨灰堂,免費寄存骨灰,對實行火葬有很大促進作用。有條件的社、隊也可以這樣做。在目前實行火葬確有困難暫時允許土葬的山區,應以公社或大隊為單位,選擇荒山瘠地建立集體公墓,由葬墳者逐步植樹綠化。在推行火葬的地區,個別人經説服教育仍堅持土葬的,必須在指定地點,平地深葬,不留墳頭。要嚴禁亂埋亂葬。生産隊集體耕種的土地、社員承包的耕地和分配給社員的自留地、宅基地,一律不準葬墳。嚴禁集體和個人出售墓穴。
三、改善火葬場的經營管理。有關區、縣應針對火葬場目前存在的經營管理水準較低,普遍虧損的情況,在今年內進行一次整頓,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品質。多餘的人員要精減,多餘的車輛要封存,要規定合理的火化耗油定額,實行經濟包乾,擴大服務項目,搞好增收節支,儘量減少虧損,老火葬場在一兩年內要做到收支平衡,條件好的要扭虧為盈。市屬火葬場通過整頓,要加強經濟核算,降低油耗,提高經濟效果;要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品質,儘量方便喪家,接運遺體的車輛要隨叫隨到。
四、大力加強宣傳教育。殯葬改革是移風易俗、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件大事,必須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教育工作。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宣傳工具,積極宣傳殯葬改革的重要意義,宣傳實行火葬有利於生産建設,有利於減輕人民群眾的經濟負擔,有利於環境衛生和人民的身體健康;大力提倡文明、簡樸、節約辦喪事,反對鋪張浪費和搞封建迷信活動;鼓勵和表彰殯葬改革中的好人好事。各單位的領導,要結合精神文明建設和“五講四美”活動,對幹部、職工進行殯葬改革的宣傳教育工作。民政部門要經常總結交流殯葬改革工作的經驗。
五、各級民政部門是殯葬改革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對殯葬事宜和為殯葬改革服務的行業要實行統一管理。今後城、近郊區的遺體接運一律由市殯葬管理所的車輛承擔,各單位的生産、業務、生活用車不得用於運送遺體,以利環境衛生和人民健康。喪葬用品的生産和銷售,要接受民政部門的指導,以利喪葬習俗的改革。在城鎮、街道和農村社隊,提倡建立群眾性的殯葬改革小組,宣傳、指導當地的殯葬改革工作。各級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宣傳殯葬改革,帶頭做家屬的思想工作,帶頭實行火葬,改革土葬。殯葬改革涉及千家萬戶,各有關部門、各人民團體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殯葬改革工作。
國務院批轉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改革工作的報告的通知
國發[1982]35號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改革工作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望貫徹執行。
隨着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逐步推行殯葬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現在,全國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城市、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縣推行了火葬,同時改革了土葬,改革了舊的喪葬習俗,這對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有着重要的意義。但由於有不少人對這項改革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和宣傳教育工作做得不夠,目前出現土葬回升,火葬下降,舊的喪葬習俗抬頭。希望各級人民政府要堅持殯葬改革方向,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領導,認真做好殯葬改革工作。各級幹部要以身作則,引導廣大群眾移風易俗,勇於同不良現象作鬥爭。報刊、廣播、電影、電視等,要積極宣傳殯葬改革的重要意義,形成社會輿論,使人民群眾自覺地實行殯葬改革。
國務院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改革工作的報告
國務院:
我部於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八日召開了第一次全國殯葬改革工作會議。會議總結交流了經驗,研究了當前殯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進一步做好殯葬改革工作的意見。與會同志一致認為,召開這次會議是適時的,必要的。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建國以來,隨着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和廣大人民群眾政治覺悟的不斷提高,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在各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各地民政部門和從事殯葬工作的職工,在殯葬改革中做了很多工作:
在推行火葬方面。五十年代中期開始在城市提倡火葬,以後逐步推向農村,六十年代以來有了較大發展。到一九八○年底,全國已建成火葬場一千一百八十三個,共有職工一萬八千多人,有火化爐二千五百零八台,殯葬汽車二千一百七十三輛,有些火葬場還安裝了冷藏屍體的設備,固定資産達二億二千多萬元。現在,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城市、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縣推行了火葬。北京、上海、天津三個直轄市和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山東、江蘇等省,基本上縣縣建有火葬場。上述地區火化率,在城市一般為百分之八十左右,在縣以下農村平均為百分之三十。
在改革土葬方面。尚未推行火葬的地方,為改變到處亂葬,佔用耕地的現象,對土葬進行了改革。有的採用平地深埋、不留墳頭;有的利用荒山瘠地建立集體公墓;有的平去舊墳,擴大耕地面積。僅河北、山東、黑龍江三省平去舊墳五千九百多萬個,擴大耕地面積約二百萬畝。
在改革舊喪葬習俗方面。許多地方積極提倡簡樸、節約辦喪事,用開追悼會代替發喪送葬,用獻花圈代替焚香擺供,用戴黑紗、白花代替披麻戴孝。群眾説,這是“破千年舊俗,樹一代新風”。
在殯葬管理和服務機構的建設方面。不少地方建立了殯葬管理所、火葬場、殯葬服務站、殯儀館和公墓。不少殯葬服務單位經營了整容、防腐、出售骨灰盒和租賃花圈、白花、黑紗等十多種服務項目。有些火葬場在改造火化設備、降低燃料消耗、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取得較好的成果,積累了不少的經驗。目前已有一百多個火葬場做到了經費自給有餘。從事殯葬工作的大多數職工熱愛殯葬事業,勤勤懇懇、積極工作,涌現了許多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有的被評選為本地區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有的被選為人民代表。
殯葬改革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為進一步做好這項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但是,在工作中還存在一些急待解決的問題:
(一)在已推行火葬的地區,很多地方出現了土葬回升,火葬下降。
據不完全統計,一九七九年火化屍體一百零二萬具,比一九七八年下降了百分之十三;一九八○年火化屍體九十八萬具,比一九七八年下降了百分之十六。許多地方,特別是縣以下農村,現在仍在繼續下降。沒有推行火葬的地區,亂埋亂葬現象仍較嚴重。有些平去多年的舊墳頭又重新堆了起來。有的生産隊和少數社員向實行火葬地區高價出售墓穴。
(二)在許多城市特別是農村,舊的喪葬習俗抬頭。
有些地方搞披麻戴孝、揚幡招魂、燒紙化錢、看風水、扎紙活、請和尚道士唸經等封建迷信活動,相當嚴重。不少地方講排場、擺闊氣、鋪張浪費,大辦喪事之風盛行。有些單位為死者辦喪事時,濫發訃告,調人調車,停工停産,請客受禮,肆意揮霍國家財物,以示“隆重”,在群眾中造成很壞影響。
(三)火葬場經營管理不善。
許多火葬場建立起來後,經營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開支無計劃,車輛管理不嚴,造成虧損。一九七八年國家對全國火葬場補貼一千三百多萬元,一九七九年補貼二千二百多萬元,一九八○年補貼二千一百多萬元。平均每個火葬場一年需國家補貼近兩萬元,多的四、五萬元。
産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封建禮教和習慣勢力在人們思想裏有較深的影響,許多人對殯葬改革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有的人錯誤地認為“殯葬改革是‘四人幫’搞的”,“火葬是極左路線的産物”;有的人受資産階級自由化思潮的影響,把大辦喪事、搞封建迷信活動説成是“喪葬自由”。其次,我們民政部門工作做得不夠得力,有些同志對錯誤傾向不敢理直氣壯地去管,聽之任之。
為進一步搞好殯葬改革工作,針對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堅持殯葬改革方向。
中發[1978]66號文件提出:“要積極推行火葬,加強殯葬改革的宣傳教育。”實行火葬不只有利於移風易俗,破除封建陋習,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而且有利於社會主義生産建設,有利於減輕人民群眾的經濟負擔,有利於環境衛生和人民身體健康。因此,必須堅持殯葬改革方向。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殯葬改革工作方針是,堅決依靠群眾,積極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舊的喪葬習俗,節約辦喪事,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由於我國幅員遼闊,民族很多,情況各異,在貫徹執行這一方針時,一定要積極穩妥,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在人口稠密、交通方便的地區,原則上應推行火葬。其中已建有火葬場的地方,要提高火化率,限制土葬。在尚未建立火葬場的地方,要逐步為實行火葬創造條件,同時要抓好土葬改革。在地廣人稀,交通不便等不宜實行火葬的地方,和所在縣、市雖有火葬場,而離場路程很遠,交通不便的少數山區、海島、菏澤等地方,實行火葬確有困難的,可以土葬,但要切實做好土葬改革工作。
(二)認真整頓火葬場,改善經營管理。
根據當前各地火葬場存在的問題,務必在一兩年內,進行認真的整頓。通過整頓,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品質,促進火葬事業的發展。對少數工作基礎確實薄弱、條件較差、一時又不能改變面貌的火葬場,要把工作人員精簡到最低限度,在搞好火葬工作的前提下,如有條件,可因地制宜,搞點副業生産,以增加收入。
火葬場經過整頓後要逐步發展。新建火葬場,要從實際出發,主要應建在新設置的工礦城市和人口稠密、交通方便的地區。建設新場,要制定規劃、合理佈局、經濟實用、方便群眾,防止貪大求全。凡有條件的地方,經當地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採取社辦公助辦法建場。凡是國家投資建設新場,要報經省、市、自治區民政廳(局)批准,並納入地方基建計劃。
(三)改革土葬,破除舊的喪葬習俗。
目前,我國還有相當多的地區(人口約佔全國的半數),沒有建立火葬場或不適宜實行火葬。因此,搞好土葬改革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改革的辦法,可以會同有關部門協助社隊,以自然村為單位,或在一個公社範圍內規劃集體公墓。盡可能把墓址設在荒山瘠地,並植樹綠化。在耕地很少或平原地區,要教育群眾實行平地深埋、不留墳頭。生産隊集體耕種的土地、社員承包的耕地和分配給社員的自留地,不準隨便葬墳,嚴禁出售墓穴。
要大力提倡文明、簡樸、節約辦喪事,反對搞封建迷信和鋪張浪費。悼念活動應以不增加國家和死者家屬的負擔,不影響生産和工作為前提。要會同有關部門,禁止製作和出售用於喪葬的迷信品。
少數民族的喪葬,要尊重他們的風俗習慣,不強求一律。有些少數民族經過宣傳教育,確實願意進行改革、實行火葬的,應予支援;對在喪葬上搞迷信活動的,要進行教育,提倡自己起來進行改革。
(四)大力進行宣傳教育,鼓勵群眾進行改革。
殯葬改革是意識形態領域裏的一場革命。這項改革儘管已開展多年,但幾千年的封建殘余思想,不是一下子就能消除,推行火葬也不是輕易就能被群眾接受。實踐證明,要做好殯葬改革工作,必須做好深入細緻的宣傳教育工作,要採取各種形式,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有利場所,宣傳殯葬改革的重要意義和對國家、對集體、對個人的好處,表彰殯葬改革中的好人好事,批評在喪葬問題上的不良現象,提高群眾的思想認識,形成社會輿論,教育人民群眾自覺地實行殯葬改革。在大力進行宣傳教育的同時,對實行火葬的群眾應予以鼓勵和支援。這些年來,不少地方的城市街道和農村社隊,建立殯葬改革組織,幫助群眾料理喪事,受到群眾的歡迎。不少基層幹部在自己的親屬死後,帶頭實行火葬,在群眾中影響很好。這些做法都是值得提倡的。
(五)加強領導,切實做好殯葬改革工作。
殯葬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很廣、在群眾中影響較大的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領導,要把這項工作,作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個重要方面來抓,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檢查督促,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民政部門要對當地殯葬事宜和為殯葬改革服務的行業實行統一管理。要向黨政領導部門多彙報請示,要密切聯繫群眾,要加強對城市街道、農村社隊群眾性殯葬改革組織的工作指導。要主動和宣傳、勞動、財政、農林、物資、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密切配合。對從事殯葬工作的職工,要從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關心他們,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為搞好殯葬改革、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多做貢獻。
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批轉各省、市、自治區和各部門貫徹執行。
民政部
一九八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