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81]8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國家經委等十個部門《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擴權文件,鞏固提高擴權工作的具體實施暫行辦法>的聯合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市擴權企業的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以保證調整、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生産更好地發展。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五日
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擴權文件,鞏固提高擴權工作的具體實施暫行辦法》的聯合通知
經企〔1981〕181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總局;各省、市、自治區經委、計委、體制改革辦公室,財政、商業、外貿、物資、勞動、物價局(廳),人民銀行分行:
國務院多次指示,在當前國民經濟調整中,要以調整為中心,改革要服從調整,凡是有利於調整,有利於搞活經濟的改革要抓緊進行;在加強宏觀經濟集中統一的同時,要進一步把微觀經濟搞活,把生産搞活;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擴權改革工作能夠同步配套,不斷鞏固提高,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這些指示,我們根據國務院有關擴權文件的規定和最近召開的全國工業交通工作會議精神,制訂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擴權文件,鞏固提高擴權工作的具體實施暫行辦法》,現發給你們。請你們認真貫徹執行,以保證調整、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生産更好地發展。
國家經濟委員會 國務院體制改革辦公室
國家計劃委員會 財政部
商業部 外貿部
國家物資總局 國家勞動總局
國家物價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
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擴權文件鞏固提高擴權工作的具體實施暫行辦法
一九八○年十二月中央工作會議對三中全會以來的經濟體制改革作了充分肯定,明確指出改革的方向是正確的,效果是顯著的。同時指出,當前經濟工作要以調整為中心,改革要服從調整,有利於調整。對於已經從各方面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要繼續堅持,不能走回頭路。改革的成果要鞏固和發展,少量的新的改革的試點也要有領導有步驟地進行。最近國務院領導同志又指出,要看到改革對調整的促進作用,許多調整措施必須與改革配合才能奏效;有些改革是與調整密不可分的,有利於調整、有利於搞活經濟的改革必須積極進行。
兩年多來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的實踐證明,國務院〔1980〕23、226號文件體現了黨的政策,是符合我國工交企業的實際情況的,對於保證國家計劃的完成,對於搞活經濟,提高經濟效益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當前擴權企業(包括擴權試點的公司、總廠)主要是實行了利潤留成,其他改革內容還不落實。為了把應該擴大給企業的自主權進一步得到落實,使各項改革能夠同步配套地進行,以利於擴權試點工作的鞏固提高,充分發揮六千多個擴權企業的潛力,做到在加強宏觀經濟計劃指導的同時,進一步把微觀經濟搞活,國家經委、國務院體制改革辦公室、國家計委、財政部、商業部、外貿部、物資總局、勞動總局、物價總局和人民銀行,根據中央、國務院有關指示的精神和各地區、各部門改革實踐的經驗,共同擬定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1980〕23、226和〔1981〕48 號文件的具體實施暫行辦法。現發給各地區、各部門在擴權企業中貫徹執行。一、計劃問題
(一)企業的計劃,應根據國家下達的指令性指標、指導性指標和市場所需要,本企業的生産能力和燃料、原材料的可能來編制。經過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綜合平衡、互相銜接後,作為企業計劃,按隸屬關係由一個主管部門統一下達。屬於國家下達的生産計劃和調撥計劃,企業必須保證完成。下達生産計劃的部門必須相應安排企業完成國家計劃所必需的生産條件。市場適銷對路的輕紡産品、能源及短線原材料,企業要千方百計地增産;計劃規定限産的産品,企業不得超産,並且要根據限定的産量控制能源及原材料的供應。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産計劃既要積極可靠,又要留有餘地,以便企業調節品種,試製新産品,搞好産需結合。在執行計劃過程中,發現計劃指標不符合實際情況時,對於指令性計劃,企業可以向下達計劃的部門報告,提出修改建議;對於指導性計劃,企業有權作適當調整、補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關於指令性指標和指導性指標的劃分,從一九八二年起,先在某些部門、某些産品開始試行。
(二)各級計劃部門,在制訂計劃時,要貫徹擇優安排、擇優收購的原則。同一個産品,對消耗少、成本低、品質好的企業,要優先安排、優先收購。
(三)擴權企業必須保證完成國家計劃任務(包括生産和供銷任務)。在確保完成國家計劃任務的前提下,可以根據燃料、動力、原材料的條件,努力增産國家和市場需要的短線産品、輕紡産品和出口産品;搞好來料加工、裝配業務、技術服務;以及採取合營、聯營等多種形式,發揮生産能力。
(四)為了明確經濟責任,列入國家計劃和訂購的産品,産、供、銷、運各方都要簽訂並嚴格履行合同。企業要按照計劃與供貨合同規定的品質、數量、品種和交貨期組織生産,按月、按季交貨;物資、商貿、運輸部門要按照計劃和合同的規定做好原材料供應、産品收購和運輸工作。違反合同的一方要承擔經濟責任。修改合同要雙方協商同意。在執行計劃、合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從大局出發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按照一九七九年八月八日國家經委、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管理經濟合同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的規定辦理。
(五)各級計劃部門要定期向企業通報國民經濟的發展情況和趨勢。工交各部要把向企業提供經濟情報、市場預測的任務承擔起來,指定專門的機構和人員,採取有效的形式和辦法,定期向企業提供本行業各種主要産品的生産能力、産量、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價格、銷售、庫存以及社會需求變化的資訊。企業也應主動了解社會需要,共同搞好産需協調。二、利潤留成問題
(六)國務院〔1980〕23號文件規定的利潤留成辦法,要繼續貫徹執行。各省、市、自治區要對過去已經實行的自訂辦法認真進行一次總結,對某些企業留利過高的,應在做好工作的基礎上,適當調整。
(七)對少數任務嚴重不足、利潤大幅度下降的擴權企業,首先要進行調整、改組和聯合,調整産品結構,把生産搞上去。經過努力,仍不能保證正常的職工福利和最低獎金水準的,可採取適當辦法予以照顧,不要退出試點,又去吃“大鍋飯”
(八)由於國家調整原材料、産品價格等因素,影響企業利潤大幅度變化的,應按國務院〔1980〕23號文件的規定,對企業的基數利潤留成進行調整。
(九)為了適當解決企業之間由於客觀條件造成的苦樂不均,主管局(公司)可以根據本行業內各擴權企業管理水準的高低,客觀條件的優劣,增産增收的難易和對國家貢獻的大小等情況,進行適當調劑。但這種調劑,要從主管局(公司)留下的機動數或從企業利潤留成中集中一部分財力進行,不能增加財政支出。有條件的可實行內部結算價格。
(十)要把擴大企業自主權同工業改組和聯合結合起來。各地區、各部門應選擇一些具備條件的企業性公司,經過批准,按公司為單位進行擴權試點。按公司試點的單位,要處理好公司與工廠集權和分權的關係,合理分配公司內部的經濟利益。公司要維護所屬工廠應有的自主權,着眼於把基層企業搞活;工廠要尊重公司的統一領導,服從公司的統籌安排,積極支援搞好專業化改組。公司內部要嚴格實行分級核算,不搞平均主義。公司可集中一部分生産發展基金,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技術改造。基層企業也要保持一定數量的生産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原則上要留給企業,公司也可適當集中一部分,以便調劑使用。
(十一)為了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責任感,擴權企業要實行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有償佔用,其辦法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對資金使用的經濟效果,要進行定期考核。
(十二)面上沒有擴權的企業,要繼續實行企業基金制度。對微利和虧損企業,可分別採取利潤包乾、超收分成和虧損包乾、超虧不補、減虧留用等辦法,以利於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把生産搞活。
在大中城市,可以有計劃有步驟地按行業試行利潤留成的辦法。
小企業可以逐步實行以稅代利、自負盈虧的辦法。
(十三)對二輕集體所有制企業,要逐步把統負盈虧改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稅後利潤留給企業的比例,一般不應少於百分之五十到七十。經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實行確定企業稅後利潤留成基數,一定幾年不變,每年增長部分按一定比例減徵所得稅和減少上繳合作事業基金的辦法。三、利潤留成資金使用問題
(十四)企業對利潤留成資金擁有自主權。企業要根據國家計劃、政策法令和調整方針,合理使用留成資金。在保證設備更新和大修理的前提下,企業可以把生産發展基金同折舊基金、大修理基金和中短期設備貸款等結合起來使用。要接受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防止重復建設。企業的生産發展基金,主要應用於節約能源,降低消耗,提高産品品質,試製新産品,治理“三廢”和安全生産措施,圍繞這些進行工藝上的改造和設備的更新;以及為適應生産發展需要補充流動資金的不足,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更大的經濟效益。企業按照地方或部門規劃的要求,用生産發展基金等搞的項目,須向地方或主管部門備案;重大項目要按國務院〔1980〕162 號文《國務院批轉關於加強現有工業交通企業挖潛、革新、改造工作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十五)為消除污染、治理“三廢”而開展綜合利用所産産品實現的利潤,按照國家規定,五年內不上交,留給企業繼續用於這方面的開支。
(十六)企業用歷年的折舊基金和利潤留成資金安排的挖、革、改結轉項目,需要動用上年結餘存款繼續完成的,各省、市、自治區應由財政局(廳)、經委、計委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審查小組,抓緊進行清理。對於輕紡、節能和為輕紡、節能服務的項目,即應優先解控。
(十七)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務院〔1981〕10號文件,擴權企業要對獎金的發放認真進行一次總結和整頓。對合理的、有利於調動職工積極性和促進生産的,要繼續堅持;巧立名目,亂攤成本,濫發獎金、津貼、補貼和實物,搞歪門邪道的,要堅決糾正和制止。企業的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一定要嚴格按照國家給企業核定的留成比例提取,正確合理地使用。獎金要按主管局(公司)核定的控制額發放,留有餘地,以豐補欠。要多擠出一些獎勵基金用於修建職工宿舍和食堂、浴室、託兒所、閱覽室、文化娛樂等集體福利設施。要堅決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反對平均主義。制訂和完善獎金分配辦法,把責任制、考核制和獎懲制結合起來,堅持實行記分計獎,或推行以生産小組、一條龍生産機臺為單位的小集體超額計件獎,按經濟效果的優劣分配不同的獎金額,使獎金真正起到獎勵先進的作用。生産正常、任務飽滿、管理健全、定額先進和適宜計件的企業,經過勞動部門批准,盡可能實行計件工資,不發獎金。
(十八)要加強對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各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對企業的財經紀律執行情況,一年至少檢查二次,堅決反對違法亂紀的行為。四、産品銷售問題
(十九)商業、物資、工業部門,及其所屬企業之間,要互相支援,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産、供、銷的銜接。商品流通領域購銷形式和流通渠道的改革,要繼續堅持和完善。積極試行工商聯營,廠店直挂,選樣定産,以及非計劃産品的採購、供應、批發、零售一條鞭等多種形式,擴大流通渠道,減少中間環節,加速商品流轉,繁榮市場。
(二十)工業企業在保證完成國家計劃和訂購合同以後,可以按國家規定的不同産品的自銷範圍,自銷一部分産品。自銷範圍是:按規定分成的産品、超計劃生産的産品(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自己組織主要原材料生産的産品、試製的新産品,以及物資、商業部門不收購的和超儲積壓的産品。物資、商業部門要積極組織收購,並向工業部門和企業及時提供市場需求變化的情報,支援企業按規定自銷一部分産品。企業不完成國家計劃而自銷的,不按規定範圍自銷的,要追查責任。
(二十一)對商業部門經營的工業品,實行四種購銷形式:(1)統購統銷(統配)商品,由商業部門統一收購和經營(已經國家批准的服裝布料直供試點不在此限),其中新産品企業可以在試銷期試銷。(2)計劃收購商品,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購計劃,企業按計劃交貨,商業按計劃收購,超産部分企業可以自銷,商業可以協商收購。其中個別嚴重短缺的計劃收購商品,如食糖、捲煙、火柴、肥皂、鉛筆等,在目前市場供應不足的情況下,超産部分,應首先由商業部門收購,商業不收購的,企業可以自銷。(3)訂購商品,根據市場需要,由工商雙方進行産銷銜接,生産計劃由工業部門下達,訂購合同由工商雙方協商簽訂。(4)選購商品,工業可以自銷,商業可以選購。在具體執行中,工商有爭議的,由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解決(四種購銷形式的具體商品分類目錄附後)。
(二十二)屬於國家統一分配的生産資料産品中,原油、成品油、木材、錫及火工産品,企業不能自銷。煤炭、銅、鋁、鉛、鋅、錫、鎳、鎂、鎢精礦、鉬精礦、水泥、平板玻璃、硫酸、燒鹼、純鹼、橡膠和鋼材中的短線品種,擬實行全額分成和增長分成辦法,具體辦法由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和國家物資總局另行研究制訂下達。分成産品,只能在國內自銷,如果要求出口,須報國家物資總局和外貿部批准。
(二十三)企業可以按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設立自銷門市部,也可以採取廠店掛鉤、委託代銷、經銷、展銷、試銷等多種方式自銷。自銷産品要照章納稅、收取票證,不準擅自提價、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以及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非法收入。企業自銷産品所獲利潤要單獨核算,並納入企業利潤總額,統一提取利潤留成,應上交的利潤不得截留。
(二十四)直達供應的物資,由供需雙方直接結算,物資供銷部門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物資供銷部門只辦理結算,不經物資倉庫的,只能收取管理費,不準收進貨費。五、新産品問題
(二十五)擴權企業都要積極增加産品的花色品種,試製和推廣新産品,搞好産品的更新換代,以適應國內外市場的需要。
(二十六)新産品必須是:在結構、性能、材質、技術特徵等某一方面或幾方面比老産品有顯著改進和提高,或有獨創的;具有先進性、實用性,能提高經濟效益,有推廣價值的;在一個省、市、自治區範圍內是第一次試製成功的産品,並經有關主管部門鑒定確認。産品的結構、性能等沒有改變,只是在花色、外觀、表面裝飾、包裝裝璜等方面改進提高的,不應列為新産品。
(二十七)新産品要按分級管理的原則,根據其重要程度和技術水準等情況,分別由中央與地方的科委、經委和主管部、局等部門組織鑒定確認。企業、研究院(所)等基層單位不得自行確定新産品。
(二十八)新産品的試製費用,屬於國家或主管部門計劃安排的重大試製項目,由下達任務的部門撥款;屬於企業自行安排的試製項目,所需費用由利潤留成資金開支。試製新産品所需的材料、設備,主管部門和物資部門應予大力支援,優先安排解決。
(二十九)新産品必須經過鑒定確認後,才能投入生産,進行試銷。試銷期由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具體産品確定,一般為一年,最多不超過二年。
(三十)新産品的試銷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産成本,參照同類産品的價格制訂,報物價管理部門備案。其中重大的新産品要由省、市、自治區物價部門審批。試銷期滿投入批量生産,即應報有關部門制訂正式價格。
(三十一)財稅部門對企業試製新産品應採取積極扶植政策。新産品在試銷期間,成本高、利潤過低或有虧損的,經過省、市、自治區財稅部門審查批准,可以減稅或免稅。六、擴大出口和外匯分成問題
(三十二)擴權企業有條件的,均應努力擴大出口産品的生産,為國家多創外匯。工貿雙方要認真貫徹“四聯合、兩公開”的原則(即聯合辦公、聯合安排生産、聯合對外洽談及聯合派小組出國考察;外貿出口商品價格對工業部門公開,工業生産成本對外貿部門公開),密切協作,統一對外。外貿部門要積極支援擴權企業參與外貿活動,並向企業提供國外技術經濟情報和市場動態,使企業及時按照國際市場的需要和變化改進産品,增強出口産品的適應能力和競爭能力。
(三十三)擴權企業有權申請出口自己的産品,在對外成交時參與附簽合同,也可以委託有關外貿公司辦理出口業務。具備條件的擴權企業,經過國家進出口委員會和外貿部批准,在辦理登記註冊後,可以直接經營出口業務,在財務上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承擔相應的出口計劃任務和收匯任務。有關作法,按國家進出口委員會和外貿部的規定辦理。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同外貿部門搞聯合,實行“工貿合一”。凡是當地外貿部門不收購的出口産品,經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同意後,企業可以按照國家統一的外貿價格和規定,到其他口岸洽商出口供貨等事宜。外貿部門要減少中間環節,簡化批准手續,提高效率。
(三十四)出口産品的國內作價要合理。根據國務院〔1979〕206號文《國務院批轉國家物價總局關於出口工業品供應作價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的規定,基本原則仍然是以內銷工業品的價格為基礎,同質同價,優質優價,但必須充分考慮出口工業品的某些特點。有些産品,工業利潤大,出廠價格高,出口有發展前途,外貿部門在合理經營的情況下,仍然出口高虧的,有關部門要共同協商,應當降低供應出口部分的出廠價格;有些産品,工業利潤不大,但稅率較高,致使出廠價格高,出口虧損大的,由外貿部門或工業部門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提出對出口部分減稅或免稅的申請,報請財政部或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有些工業品,國外市場適銷,出口換匯率高,但國內出廠價格偏低,生産企業在正常生産、合理經營的情況下,只能保本、微利甚至發生虧損,而內銷價格一時又不宜提高的,或者內銷價格基本合理,但供應出口的部分,由於小批量、多品種等特殊要求而使工業企業的生産成本提高的,工業部門與外貿部門要共同協商,對於供應出口部分,按照生産企業有適當利潤的原則,經過批准,給予價外補貼或者適當提高出廠價格。
(三十五)有出口任務的擴權企業,有權按國家規定取得外匯分成。分成辦法,按國務院〔1979〕202號文《國務院頒發關於大力發展對外貿易增加外匯收入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執行。用外匯貸款建設的項目,凡能夠用國內材料、設備把所需進口的材料、設備頂替下來的,在保證完成國家計劃的前提下,經過批准,提供材料、設備的企業有權取得應得的外匯。
(三十六)企業有權根據國家有關外匯管理和進出口管理的政策、條令,使用自己的分成外匯,委託有關外貿公司辦理進口業務。但使用外匯要按規定經過有關部門批准,避免盲目進口。批准手續要力求簡化,便利基層。企業的分成外匯,主要用於發展出口産品的生産,引進一些必需的先進技術、材料、零配件、測試儀器、技術專利和書刊資料等,也可以用於必要的出國考察。七、價格問題
(三十七)擴權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保持物價的基本穩定。國家計劃調撥的工業品生産資料及一、二類日用工業品,和國家或地方物價部門有統一定價的三類工業品,包括超産部分和自銷部分,都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不準議價。要貫徹按質論價的原則,優質優價,劣質低價。實行浮動價格銷售的産品,企業要嚴格按照物價管理部門規定的品種和價格浮動的幅度執行。超過規定範圍的,必須報原規定部門批准。
(三十八)對一些利潤過高、供大於求的長線産品,以及超儲積壓物資,經過物價部門批准,可以降價,但降價幅度不宜過大。
(三十九)對一些産品由於出廠價格不合理,形成商盈工虧或工盈商虧的,在當前市場價格不宜變動的情況下,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調整解決,工商雙方都虧損、而又必鬚生産的産品,工商企業都應努力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扭虧為盈。經過努力仍有虧損的,應由財政部門按照政策給以適當補貼,以調動工商企業生産和經營的積極性。
(四十)企業自銷産品,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國家沒有規定價格的,參照同類産品的價格制訂,並按物價管理許可權經物價部門核定。八、以稅代利試點和有關稅收問題
(四十一)已經財政部門批准進行“以稅代利、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試點的企業,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加強領導,堅決試出成效,試出經驗來。除現有試點單位外,今年一般不再擴大。個別要按行業試點的,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四十二)企業試行以稅代利,要按財政部〔1981〕財稅改字第1號文規定辦理。已經按照地方規定進行以稅代利試點的企業,為了便於總結經驗,向國家繳納的稅率、費率和繳納形式可暫不改變。個別稅後留利水準過高,影響財政收入的,要在做好工作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調整。
(四十三)企業上交利潤改為上交稅、費後,成本開支範圍、費用開支標準和營業外收支等,仍按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企業原在成本中列支的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新産品試製費、科研經費都應在稅後留利中開支,不再計入成本或衝減課稅所得額。已納入企業留利基數的固定資金佔用費和流動資金佔用費,應在稅後留利中繳納。
(四十四)為了推進工業改組和聯合,凡是經國務院和省、市、自治區批准試點的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性公司、總廠,其所屬工廠之間的內部配套協作(包括工藝協作中心的協作件),取消重復納稅,試行增值稅或其他辦法。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文下達。已經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試行辦法,可繼續試行,以取得經驗。
(四十五)為了支援專業化協作,公司及其所屬企業向本公司以外的企業擴散協作産品,接受加工的企業,以協作價格向原擴散單位提供産品的,可以享受兩年的免稅待遇。九、銀行貸款問題
(四十六)銀行要運用信貸、結算等經濟手段,支援並監督擴權企業發展生産,合理使用資金,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區別對待、擇優扶植”的原則,發放貸款,調整利率,使企業的活動符合經濟調整的要求。組織好中短期設備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積極支援輕紡、建材,以及為輕紡服務的企業搞好挖、革、改,大力增産城鄉市場需要的消費品和出口産品。
(四十七)企業貸款要訂立合同,確定期限,按期歸還。逾期貸款,積壓物資和財政性開支佔用貸款,要加付利息。加付的利息應從利潤留成中開支。銀行如發現貸款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可提前收回或停止貸款。
(四十八)企業利用中短期設備貸款建設的項目,投産後新增加的利潤,是企業職工勞動成果的組成部分,應按核定的基數留成比例提取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貸款本息一定要用本項目投産後新增加的利潤歸還,不得擠佔原應上交的利潤。輕紡專項貸款用新增利潤按期歸還貸款不足時,可根據國務院〔1980〕9號文件《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中國人民銀行等單位關於請批准輕工、紡織工業中短期專項貸款試行辦法的報告》中的規定辦理。
(四十九)為了疏通渠道,搞活經濟,在徵得銀行同意後,對長期積壓的機電産品,企業確實需要,而資金又一時無來源,在不拉長基建戰線的原則下,一、二年內能夠付清貸款的,可以用賒銷或分期付款的辦法處理;生産周期長的大型機電設備和專用設備,允許企業預收定金或按生産進度分期收款。
(五十)實行“以稅代利、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試點企業,要積極參加財産保險。十、機構設置及人事勞動問題
(五十一)擴權企業有權根據生産需要和精簡、效能的原則,在定員編制範圍內,決定企業的機構設置和各類人員配備。在保證完成任務的前提下,可以不同上級主管部門的機構完全對口。
(五十二)擴權企業有權任免中層及中層以下幹部,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人事部門備案。在編制允許、不增加工資總額,或有自然減員指標的前提下,企業可以通過考核、考試招聘錄用確有需要的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工人被選舉、任命為中層幹部的,在任職期間享有國家脫産幹部的同等政治待遇,並可根據企業的條件,試行職務津貼;免職後仍回原工作崗位。
(五十三)擴權企業可以根據國家下達的勞動計劃,按照企業的用工條件,在同勞動部門商定的地區範圍內,通過德智體的全面考核,擇優錄用職工。企業要與學徒訂立培訓合同,學徒期間,可以發生活費。學業期滿,經考試合格才能成為企業的工人;不合格的可以延長學習期限以至淘汰。按需要分配給企業的部隊復員轉業人員,要經過集中專業培訓後再具體安排工作崗位。各級勞動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廣開就業門路,妥善安排待業人員。不能把企業不需要的人員硬塞給企業。
(五十四)擴權企業要搞好定員定額,嚴格按照定員定額組織生産,提高勞動生産率。對職工要分期分批地進行脫産輪流培訓,學政治、學文化、學技術、學管理,提高職工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文化技術水準。
(五十五)擴權企業有權對成績優異、貢獻突出的職工給以記功、獎勵、升職。有權對嚴重違法亂紀、屢教不改的職工,根據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的處分,直至開除留用或開除。受到開除留用處分的,酌情降低原工資,不發獎金。經過一段勞動確有悔改的,可以重新定級發給工資和獎金。十一、減輕企業額外負擔問題
(五十六)除國家和省、市、自治區有明文規定的以外,企業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向企業攤派各種費用,平調和索取各種産品、物資、設備。
(五十七)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不得向企業抽調人員、設備、材料和資金;經過批准抽調的設備、材料、資金要有償調用,借調人員的工資等項費用均由借用單位開支。十二、民主管理問題
(五十八)擴大企業自主權,實質上是擴大廣大職工管理企業的權力。擴權企業必須搞好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在黨委領導下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並真正發揮其作用。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處理好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關係,提高廣大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以保證企業各項任務的完成。
(五十九)要繼續堅持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廠長對企業的生産、經營和行政工作負全面責任。廠長要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接受檢查和監督。企業的長遠規劃、年度計劃、財務決算、生産技術改造規劃、重要規章制度的制訂和修改等重大問題,都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和審議。有關福利、獎勵基金的分配和使用等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都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作出決定。
(六十)職工代表大會有權監督企業各個部門、各級幹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並支援他們的工作;有權對企業領導幹部提出表揚、獎勵和處分、罷免的建議,提請上級領導機關審定。
上述具體實施暫行辦法,隨着擴權工作的發展,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補充和完善。請各地、各部門在執行中,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並望將擴權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對本辦法的意見,及時報告國家經委和國務院體制改革辦公室。
附件:
商業部系統工業品四種購銷形式的分類目錄
一、統購統銷(統配)商品(十一種):
棉紗、棉布、棉花化纖混紡布、汗衫背心、棉毛衫褲、衛生衫褲、床褥單、汽油、煤油、柴油、潤滑油。
二、計劃收購商品(二十四種):
食糖、捲煙、化纖布、呢絨、綢緞、毛巾、毛線、膠鞋、火柴、肥皂、香皂、洗衣粉、保溫瓶、縫紉機、手錶、機制薄紙、鉛筆、煤炭、元釘、鍍鋅鐵絲、自行車、普通燈泡、硫磺塊、松香。
三、訂購商品(五十八種):
糖精、奶粉、名酒、啤酒、木紗團、線襪、錦綸襪、棉毯、膠工作服雨衣、全塑膠鞋、布鞋、牙膏、縫衣針、鋁鍋、搪瓷口杯、搪瓷面盆、鐘、電筒、電池、機制板紙、鋼筆、印相紙、膠片、膠捲、油墨、窗紗、暗門鎖、木螺絲、銼刀、活扳手、合葉、插銷、馬鐵零件、秋皮釘、鋼絲鉗、臺案秤、自行車外胎、自行車內胎、自行車零件、打氣筒、補胎膠水、花線、膠質線、日光燈管、膠木電料、鎮流器、黑膠布、半導體收音機、電視機、電度表、石蠟、明礬、硫酸鋁、紅礬鈉、四氯化碳、保險粉、染料、油漆。
四、除以上三類,其餘為選購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