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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81〕66號
  2. [發佈日期] 1981-05-2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抓緊解決中小學危房倒塌不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問題的請示報告的通知》的通知

京政發[1981]6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抓緊解決中小學危房倒塌不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問題的請示報告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根據國務院通知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普及小學教育若干問題的決定(即中發〔1980〕84號文件)的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今年三月十八日召開的改善辦學條件會議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把搶修中小學危險房屋這項人命關天的大事納入議事日程,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力爭今年雨季前解決好中小學危險房屋的修繕問題,做到不再發生砸死砸傷師生的事故。市、區、縣有關部門要在物質方面給予支援和保證。

  請各區、縣人民政府將落實中央、國務院文件的情況於六月十五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書面彙報。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抓緊解決中小學危房倒塌不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問題的請示報告的通知

國發〔1981〕46號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教育部《關於抓緊解決中小學危房倒塌不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問題的請示報告》轉發給你們,請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認真研究落實措施,儘早解決中小學危房問題。

  國務院        

  一九八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關於抓緊解決中小學危房倒塌不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問題的請示報告

國務院:

  長期以來,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更新所需資金、材料沒有保證,加以日常維護、管理工作跟不上,現有校舍中失修的危險房屋數量很大,而且經常發生傷亡事故。據一九七八年不完全統計,農村危險房屋面積約五千余萬平方米,佔中小學校舍總面積的百分之十七點二;因危房倒塌,砸死師生一百七十七人,重傷九百三十一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經過各方面的努力,總結並推廣了吉林省懷德縣“國家補助一點、群眾負擔一點、學校勤工儉學解決一點,三股勁擰成一股繩”的經驗,開始在一部分縣取得了初步成果。農村危房總面積已有所下降。但總的看來,對中小學校舍中的危房問題仍然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進展太慢。據十一個省、自治區報告,一九八○年因危房倒塌而傷亡的師生仍有九百二十一人,其中死亡六十二人、重傷三百五十七人。如不迅速採取堅決、有效的措施,解決危房問題的時間勢將長期拖延下去,師生的人身安全沒有保障,並嚴重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

  中小學校舍中的危險房屋,有些是建國初期使用至今的舊祠堂、廟宇、書院、會館等古舊建築,許多還是前清時代的,年久失修;有些是六十年代以後,因校舍不夠用,改造的倉庫、牛棚,或是因基建投資不足,因陋就簡建設的土房、茅屋;還有一些是“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打、砸、搶”浩劫破壞造成的危房。其中尤以古舊建築對師生的安全威脅最大。危房中已有相當部分封閉停用。對此,各地教育部門懇切要求上級黨政領導部門高度重視,並拿出徹底解決危房問題的具體辦法,保證辦好中小學教育事業最起碼的物質條件。

  現在,中共中央、國務院已經作出《關於普及小學教育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各地“用兩三年或稍長一些的時間,做到‘校校無危房,班班有教室,學生人人有課桌凳’以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並明確指出:“農村社隊辦學,不應視為‘平調’和不合理負擔,農村小學的校舍修建和課桌凳的購置,一般應由社隊主要負責,國家酌情給以補助。”為了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上述決定,儘快解決好中小學這項人命關天的大事,做到從一九八一年起不再砸死人,使學生安心、家長放心、教師和學校領導不擔心,我們建議採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儘快解決中小學危房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要有一位負責同志親自領導,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審查落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教育部門要組織包括技術人員在內的檢查組,對中小學校舍進行普遍的檢查,並建立危房檔案。做到對危房的數量、危險程度及存在的隱患心中有數,結合當地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今後學校的規模和布點,制定分期分批修建、改建或遷建的實施計劃。

  三、經過技術鑒定,認定屬於確有倒塌危險的房屋,應堅決先行封閉停用;有嚴重隱患的,要先加固後再使用。風雨季節到來之前要勤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防範。明確規定各級責任制,屬於嚴重不負責任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四、農村中小學校捨得修繕、修建,以社隊為主負責籌集資金和工料。地方安排的中小學經費預算和基建投資中,也要安排一定數額用於危房的修繕、修建;城市維護費和各項附加,應拿出一部分款額用於校舍修繕和修建;學校勤工儉學的收益中用於改善辦學條件的部分,在危房問題未解決前,要主要用於解決危房問題;以社隊為主,政府(包括學校)酌情補助為輔。所需材料,以就地取材、就地造材、就地籌材為主,政府調撥一些當地無法解決的材料為輔。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從實際出發,抓緊解決中小學校捨得危房問題。城市和經濟條件較好的地方,應當儘先解決。

  五、“三股勁擰成一股繩”,政府酌情補助,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教育事業的關注,也是調動社隊積極性的重要環節,各地一定要妥為安排,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希望今後能更多安排一些,並給無法籌措木材的地區,專項調撥一些木材指標,以加快解決危房問題的進度。

  六、有些城市的中小學校舍歸房管部門管理,危房問題應由房管部門負責,拖延不管因而發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責任。中小學校舍因人防工程不當受到損壞的,有關部門應負賠償責任。    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予批轉。

  教育部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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