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1981]128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高等院校:
最近發現,本市一些建築企業,違反國家規定,私招亂雇外地農民,承擔建築工程,通過提供銀行帳戶,代簽合同等非法手段,轉包漁利,投機倒把,牟取暴利。有些國家工作人員從中貪污受賄。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中央在京單位也有類似情況。這種混亂狀況,必須堅決扭轉。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為了控制外地施工隊伍來京,國家建委曾於一九七四年二月一日發出《關於嚴格控制外地施工隊伍來京的通知》(建發工字〔1974〕36號),明確規定:外地施工隊伍進京,必須經國家建委或北京市建委批准,禁止任何單位擅自從外省招收雇傭農民和調入施工隊伍。現在重申:本市機關、團體、企事業以及中央在京單位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這一規定。
二、本市各區、縣、局,並請中央各在京單位即對從外地招收雇傭農民和調入施工隊伍的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凡經國家建委或北京市建委批准臨時進京的施工隊伍,在完成規定的工程項目後,即應撤離;未經批准使用的外地農民或外地施工隊伍在工程告一段落後,應迅速撤離,未開工的工程,不得再開工,不得再擔負新的工程。為此,有這方面問題的區、縣、局和中央各在京單位均應作出撤離計劃,在十月底以前送市建委,由市建委和市勞動局負責督促檢查。
三、一九八一年一月七日《國務院關於加強市場管理打擊投機倒把和走私活動的指示》和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五日《國務院關於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風的通知》中規定:凡提供銀行帳戶、支票、現金,代訂合同、代開發票,從中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以“活動費”、“佣金”、“獎勵費”等名目,向單位或個人送錢、送物的,均屬投機倒把活動和行賄受賄行為。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務院規定,對違犯者,除按照規定罰款或沒收其非法收入外,情節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四、所有建築施工和房屋修繕企業均應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取得經營執照。無照營業或超出執照規定的範圍營業的,均屬非法行為,應予取締。目前本市建築企業數量已經不少,都應認真整頓。在此期間暫不批准成立新的建築施工和房屋修繕企業。
五、按照國務院規定,城鎮個體戶從事房屋修繕是允許的,但只能請一至兩個幫手,帶兩三個最多不超過五個學徒,並且要經過工商行政部門審查批准。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個人雇工或盜用全民、集體所有制建築隊的名義,私招農民,包攬建築工程,都是違法的。對重利盤剝的“新把頭”,應依法予以嚴厲制裁。
六、按照國務院規定,轉包漁利,也屬於投機倒把活動。今後,所有建築施工企業,均不許將施工任務擅自轉包給外單位,從中牟取利潤。國營建築企業實行分包,要嚴格履行國家規定。
七、街道勞動服務公司、生産服務聯社組織的建築隊、修繕隊,要堅持以安置城鎮待業青年為主要宗旨。國家規定:凡待業青年在全體人員中達到一定比例的,三年內可以免稅或減稅。對弄虛作假,騙取免稅、減稅的,要給予經濟制裁。
八、全市各系統都要按照上述要求,對所屬的建築施工隊伍認真進行整頓。區建築公司和街道建築隊、修繕隊是這次整頓的重點。各區政府要由領導幹部負責,把區建委、工商管理局、勞動局、公安分局、財政局、稅務局、生産服務聯社、勞動服務公司、人民銀行和建設銀行等方面的力量,很好地組織起來,進行這項工作。街道辦事處更要下大力量抓好這件事。郊區建築公司和農場管理局所屬的長城建築公司也要很好整頓。今後,所有建築施工企業,均應在建設銀行立戶,由建設銀行對其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對建築行業中的投機倒把活動要嚴密注意,嚴加取締。市區城市規劃管理部門也應配合這一工作,對未經批准的違章建築,應根據有關規定,分別情況加以處理。
有關區、縣、局要把貫徹執行本通知的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
附:關於本市一些建築企業私招亂雇外地農民並進行各種非法活動的調查報告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四日
關於本市一些建築企業私招亂雇外地農民並進行各種非法活動的調查報告
今年六月份,由市建委、勞動局、建設銀行、人民銀行、工商行政管理局、財政局、稅務局和郊區建築公司組成聯合調查組,到白紙坊、天橋、福綏境、交道口、青龍橋街道建築隊和西城區、崇文區建築公司以及市一商局、糧食局、出版局等單位進行調查,發現本市建築部門私招亂雇外地農民、非法使用外地施工隊伍、代簽合同、出賣帳戶、轉包工程的現象比較普遍,而且非常嚴重。目前,北京市除經市建委批准的外地進京施工隊伍一萬五千人外,估計各部門非法私招的外地農民在四萬人以上,而且還在繼續增加。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據統計,城近郊八個區(不包括門頭溝、燕山區)截至上半年經工商管理部門批准發放營業執照的街道集體所有制建築工程隊有一百一十四個,現有人員二萬五千八百五十人,其中:退休老工人七千一百六十人,佔百分之二十七點七;安置待業青年一萬人,佔百分之三十八點七。僅就典型調查的白紙坊第一建築工程隊、福綏境建築工程隊、天橋建築公司、交道口建築工程隊和青龍橋修建隊五個單位即使用外地農民二千一百二十人。按此推算,街道建築隊使用外地農民約一萬六千人。上述五個單位現有人員一千七百五十六人,安置待業青年六百七十五人,佔現有人員的百分之三十八點四,使用外地農民達二千一百二十人,相當自有人員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點七,承攬的建築任務依靠農民來完成的佔百分之八十左右。例如,福綏境建築工程隊現有人員二百三十人,待業青年僅佔百分之十九,使用外地農民最高達六百人,相當現有人員的百分之二百六十,自身生産能力僅可完成七千平方米,今年承攬任務三萬七千平方米,轉包給農民三萬四千九百平方米,佔百分之九十四點三。白紙坊第一建築工程隊現有人員三百零九人,使用農民八百三十四人,相當現有人員的百分之二百六十八。另外,六十個“包工頭”還使用農民二百一十二人。這個隊僅為外地農民和個人“包工頭”代簽合同的任務就佔全部任務的百分之七十七。這些街道建築工程隊違背了安置待業青年,為城市建設服務的目的,實際上是用安排知青名義免稅,靠外地農民幹活,轉包工程,牟取暴利。各大建築公司、區建築公司、市屬各局修建隊以及中央在京單位和軍事部門也有類似情況。例如,市一商局修建隊今年任務不飽滿,卻使用農民一百人。崇文區建築公司任務不足,自己一些工人不幹活,卻亂招農民二百八十人。市第三建築公司二工區承擔國家地震局七千二百平方米宿舍任務,分包給河北省定興縣施工隊四千八百平方米,使用外地施工隊一百人。海淀區房管局房修工人多餘,所屬企事業房管所卻使用定興縣農民四十八人。總後三○一醫院私招新城縣農民七十人。
二、使用外地農民和施工隊的幾種形式
1、出賣帳戶,代簽合同,牟取暴利不少單位為了謀利,不顧黨和國家的政策、法令,非法出賣帳戶、代簽合同、牟取暴利。西城區建築公司不僅非法使用河北省七個縣四百八十名農民,還違反規定為福綏境建築工程隊代簽三項(任務二萬一千五百平方米)合同。這個公司出賣一個帳戶,代簽三個合同,一不出工,二不出料,只負責品質監督,填填統計報表,就可得利十八萬多元(調查過程中已制止)。白紙坊第一建築工程隊從去年八月至今年五月出賣帳戶,為六十個單幹“包工頭”和外地農民施工隊代簽合同,工程費一百六十九萬四千元,獲利十七萬七千六百元。青龍橋修建工程隊從去年九月至今年三月為外地的施工隊簽一百一十萬元的合同,從中漁利三萬三千元。北京市出版局修建隊為新城縣農民施工隊代簽北京電視機廠的合同,工程造價十五萬五千元,坐收管理費一萬二千元。
2、轉包工程,從中漁利
福綏境建築工程隊今年承攬的任務轉包給河北、河南兩省四個縣六個建築工程隊六百多農民,僅人工費一項即可從中漁利三十五萬元。例如中央檔案館宿舍二千六百平方米,這個隊收甲方單方人工費四十元,轉包給河南省林縣合澗王家建築隊為二十五元,一項工程就獲利三萬九千元。白紙坊第一建築工程隊今年以來,承攬大小工程近百項,轉包給河北省八個縣十四個公社八百三十四人,從中漁利近三十萬元。天橋建築公司採取分項轉包,手段更為巧妙,甜活自己幹,苦活轉包農民,盈利很多。郊區、縣建築隊和生産隊承攬任務,見有利可圖,也轉包給外地農民。如朝陽區太陽宮公社十字口生産大隊沒有建築隊伍,卻包了一機部實驗機床廠兩項任務,造價一萬六千元,轉包給定興縣李鬱莊公社東莊生産隊,從中收管理費百分之三十。郊區建築公司所屬四個縣的公社建築工程隊雇傭外地農民近一千人。
3、以“經紀人”的方式轉包工程
白紙坊第一建築工程隊,從去年八月至今年五月,有六十人從事個人包工活動,包工總價達七十四萬八千元,由工程隊代簽合同,收百分之十管理費,他們當中僅十個人就雇傭河北省農民二百一十二人。例如“包工頭”梁馬,是社會閒散勞動力,到處投機鑽營,十個月承包工程總金額十四萬三千元,雇定興縣農民六十人,除上繳工程隊一萬三千二百元管理費外,其餘十三萬元現金自行分配。“包工頭”楊森,也是社會閒散勞動力,個人承包八項工程,總造價十萬二千四百元,雇傭河北省兩個縣農民八十人。楊森除從工程中漁利外,八個工地每個工地每月給他報酬一百五十元,僅“工資”一項每月即得一千二百元。五十年代消滅的“把頭”,八十年代又出現在首都,剝削相當厲害。
4、未經批准,直接吸收外地農民
崇文區建築公司有職工二千零一十九人,分五個土建隊,因工效太低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企業虧損。該公司為了彌補損失,無視國家政策法令,擅自招收河北省農民二百八十人。
三、外地農民施工隊伍進京的危害性
近幾年來,大批外地農民施工隊進京,給首都的社會治安、市場供應、物資分配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同時給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嚴重地影響了安定團結和國民經濟的調整。主要表現是:
1、行賄、受賄,拉攏腐蝕幹部
這次調查發現兩名詐騙犯(在押),查出貪污、受賄的五人,受賄金額達六千三百元之多。例如勞改釋放犯關得元,家在北京,戶口在涿縣,是河北省涿縣百尺竿公社建築隊的業務員,到處投機鑽營,拉攏幹部,進行不法活動。他腰裏總是揣着大量現金,為承攬工程項目,腐蝕拉攏幹部,任意揮霍。他通過海淀區廣播站姓高的關係,找到海淀區計委管基建的幹部閻志山和李玉喜,承攬了六一幼兒園二千五百平方米宿舍和清華園冰棍廠七百平方米工程,當面商定每平米任務給閻、李、高三人提取一元的辛苦費,先後提取三千三百元,分給閻志山一千六百元,李玉喜一千一百元,姓高的六百元(海淀區法院已依法判刑)。關得元送給海淀區物資局汽車司機肖星國手錶一塊,現金一百二十元,肖星國賣給關得元一千六百公斤的汽油票,得款七百元(尚未處理)。又如福綏境建築工程隊副隊長王世恭在勞改期間認識了關得元,去年關得元找到王世恭,見面禮就是一台縫紉機,一個書櫃,以後又讓王為工讀學校設計一個平面圖,送報酬一千八百元。
2、不正之風盛行
交道口街道勞動服務公司建築工程隊承包昌平衡器廠二千四百平方米工程,單方人工費高達七十七元。該隊隊長徐建寅是北京搪瓷廠被開除公職的貪污會計,冒充過公安人員,是社會臨時工,現每月公開拿工資二百四十元左右;退休工程師孔繁堂每月領三百五十元左右(不包括退休費)。他們花了大量資金購買豐田工具車一部,供自己使用。左家莊起重修繕合作社劉子福等負責人,除自己拿高報酬外,六十多歲的愛人也安排進去,每天上兩小時班,月工資一百元。陶然亭建築工程隊為了掙錢,不要黨的領導,街道黨委書記找隊長談話,隊長竟説:“要錢,可以給,找談話,我沒功夫!”。這些人已經走上歧途,其根源就是用農民轉包工程掙錢容易,花錢方便,坑了國家,肥了個人。
3、無照施工,粗製濫造
街道建築隊是有任務就攬,農民施工隊是給錢就幹。在這次調查中,發現不少項目沒有施工許可證,並擅自擴大面積。白紙坊第一建築工程隊,在二十個項目中只有五個項目有施工許可證。這個隊不管有證無證,有圖紙無圖紙,只要甲方同意就幹。北京燈泡二廠經上級批准二千四百五十五平方米的技措生産樓,而廠方提出搞五千零三十五平方米,白紙坊第一建築工程隊就答應下來。為了賺錢,花了二千元找一個私人做出預算書。據初步審查,在一百一十萬工程費中就向甲方多要十萬元。阜外建築一隊承包市旅游局二千五百平方米宿舍,單方造價一百九十元(一般為一百二十至一百三十元),多要三次倒運費七萬元,降低效率費五萬四千元。天橋建築公司承擔實驗中學五千平方米宿舍,市建委尚未安排計劃,就擅自施工。福綏境建築工程隊承包皮件廠宿舍工程,市裏只下達六千平方米任務,合同卻簽九千四百平方米。由於計劃外施工,無照施工,擅自加碼,衝擊了本市的基本建設計劃。不僅如此,有的農民施工隊不顧品質,粗製濫造,影響百年大計。涿縣企業局的施工隊為豐臺玉器五廠建的四層框架式生産樓,試塊強度不均勻,差別在十倍左右;跑模嚴重,鋼筋保護層超過規範,軸線誤差大,嚴重地影響結構品質。
4、造成社會治安混亂,增加交通運輸量和糧食供應量
外地農民施工隊進京施工首先有個住房和吃飯問題,有的隊每月要求甲方派汽車拉糧食,有的在社會上用高價購買糧票和副食品,影響了市場管理。據西城人民銀行辦事處反映,河北省定興縣第四施工隊從一月十八日至五月二十三日就購買糧票一萬八千五百九十二斤。外地農民每年約計在京吃糧三千五百萬斤,等於四千四百輛車次為他們運糧。
5、不利於安置城市待業青年,也不利於建築隊伍的建設
由於外地農民施工隊大量流入城市,造成可安排待業青年的地方不安排或少安排了。原因就是農民隨便用,既省心,又好使喚,而且收益大。不少單位認為“城裏的不如郊區的,本市的不如河北的,河南的更好”。外地農民施工隊進京,也影響本市建築隊伍的穩定。目前建築業中不安心工作的人員不少,一些有技術的老職工紛紛打算提前退休,和外地農民掛鉤多掙錢;年輕的認為錢都讓農民掙去了,情緒低落。有的説:“我要是一天掙五、六元,比他們幹得還好。”不少單位的領導人只着眼於賺錢,一心抓轉包,放鬆政治工作和經營管理,也影響到自身隊伍的建設。
北京市勞動局整理
一九八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