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1. [發文字號] 京政發〔1980〕81號
  2. [發佈日期] 1980-08-1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涉外價格兩個文件的通知

京政發[1980]8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革命委員會),市政府各委、辦、局:

  一九八○年一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物價總局《關於對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及中國血統外籍人探親旅游服務收費座談會情況的報告》,已向有關部門傳達貫徹。一九八○年六月,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物價總局《關於當前涉外價格存在問題和解決意見的報告》。現將這兩個文件一併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為堅決糾正對外國人亂收費、亂要價、亂提價的現象,切實加強涉外價格管理,市人民政府決定:

  一、市屬有關部門應即根據國務院文件精神,對所屬單位的涉外價格認真地進行一次清理、檢查和整頓,凡是訂價、調價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採取妥善辦法,堅決退回去;訂價、調價合理不合法的,應補報審批。市物價局應組織有關部門,在第三季度對全市涉外價格進行全面的檢查整頓。

  二、為加強涉外價格的集中統一領導,由市物價局統一管理涉外價格,工作量大的部門要設專管機構或人員,切實負責管理歸口的各類涉外價格。涉外價格的制訂和調整,各有關部門必須共同商量,發揚互讓互諒精神,協商解決,與市物價局聯合下達文件,否則無效。任何單位不得自行決定涉外價格,不得各行其是。重要的涉外價格措施,要經過市涉外價格領導小組審議。

  三、北京市涉外價格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王笑一

  副組長: 彭城

  殷玉昆

  成 員: 張昌(市外辦)

  肖滌生(市財辦)

  顧鑰菊(市建委)

  陳耳東(市經委)

  劉力邦(市文辦)

  楊魯(市物價局)

  侯錫九(旅游局)

  高森(外貿局)

  呂子波(外交人員服務局)

  市涉外價格領導小組暫不設辦事機構,日常工作由市物價局辦理,同時由參加市涉外價格領導小組的部門各指定一名聯絡員組成聯絡員工作組,由市物價局負責召集工作組會議,並請有關部門參加,共同研究、協商解決具體問題,對意見分歧的或比較重大的問題,提出意見報領導小組審議。


國務院批轉國家物價總局

關於對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及中國血統外籍人

探親旅游服務收費座談會情況的報告

國發〔1980〕22號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革命委員會),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家物價總局《關於對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及中國血統外籍人探親旅游服務收費座談會情況的報告》轉發給你們,請研究辦理。

  發展我國的旅游事業,一定要認真貫徹“薄利多銷”的政策,努力提高服務水準,切實加強涉外價格管理,各有關城市和旅游集中地區,都要進行涉外價格和收費標準的檢查和整頓,堅決制止隨便要價,自行提價現象。

  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是我們的同胞兄弟,中國血統外籍人是我們的親戚,無論過去和現在,他們對我國的革命和建設事業都作出了貢獻。今後對支援四化建設,爭取統一祖國大業和加強愛國反霸統一戰線等方面,還將日益發揮重要的作用。他們探親旅游,在某些收費上給予優惠待遇,同外國人有所區別是必要的,請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一九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關於對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及中國血統外籍人

探親旅游服務收費座談會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

  遵照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國家物價總局會同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等有關部門,於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至十六日在北京召開了對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及中國血統外籍人探親旅游服務收費座談會。參加座談會的有廣東、廣西、福建、浙江、江蘇、北京、上海、湖南、陜西等九個省、市、自治區物價局、中國旅行社等有關部門的同志;商業部、鐵道部、交通部、財政部、民航總局、旅游總局的同志也參加了會議。與會同志首先學習了鄧副主席今年十月四日在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上,對旅游價格要貫徹薄利多銷政策的指示。學習了李副主席十月五日關於旅游“價格必須統一,反對亂來;價格確實偏高的商品,要適當降一些”的批示。同志們一致認為,中央領導同志的這些指示,是根據我國旅游事業尚處於發展初期,基礎薄弱,接待條件比較差等實際情況提出來的,“薄利多銷”是發展旅游事業應當遵循的重要政策。只有認真貫徹“薄利多銷”的政策,我國的旅游事業才能創好牌子,打好基礎。大家回顧了中央提出大力發展旅游事業以來,旅游探親的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及中國血統的外籍人愈來愈多,一九七八年經中國旅行社接待的就有五十六萬多人,比一九七七年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九。今年一至九月接待了六十一萬多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二。接待人數日益增加,相應地增加了國家的外匯收入,支援了國家建設。現將座談會上着重討論的幾個政策問題,報告如下:

  一、關於調整對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及中國血統外籍人的綜合服務收費標準問題

  大家認為:國內市場提高副食品銷價以後,綜合服務收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是必要的。會議同意中國旅行社總社提出的將十五人以上的旅行團(佔旅行團人數的百分之九十八)每人每天的綜合服務收費標準,從現行的三十二元七角六分,提到三十六元,提高百分之九點八。從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執行。與此同時,為適應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及中國血統外籍人的組團要求,將原來二十人至二十六人,十五人至十九人兩個等級的旅行團合併為十五人以上的旅行團。十四人以下的旅行團和“經濟等”旅行團人數不多,收費標準可由中國旅行社總社掌握。會議強調,服務收費的調整,必須同提高服務品質,改善服務態度和設備條件結合起來。今後應區別不同的旅游路線,不同的季節,分別規定綜合服務收費標準,利用供求規律,調節冷線、熱線和淡季、旺季,進一步使旅游事業興旺發達。

  綜合服務收費中,每人每天的餐費安排為九元,比現在七元增加二元,由於中餐的花色品種好調劑,一般地區都認為夠了。房費仍安排九元,地方中旅社自己經營飯店的,大體夠了。中旅社自己沒有經營飯店而房價又高的地區,則感到不夠。現在有些地方要求繼續提高房費,對綜合服務收費標準影響較大。這個問題,不僅涉及飯店的管理體制、折舊辦法、費用攤銷辦法,還涉及各地飯店的設備條件、服務條件等不同情況,問題比較複雜。會議認為,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把全國主要城市的房費加以平衡銜接。在統一平衡之前,各地不得自行提高房價。

  二、對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及中國血統外籍人購買飛機票、火車票與外賓適當區別對待的問題與會同志一致認為,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是我們的同胞兄弟,中國血統外籍人是我們的親戚,無論是過去和現在,他們對我國的革命事業和建設事業都作出了貢獻,國家對他們探親旅游,在辦理手續上提供方便,在某些收費上予以區別照顧是必要的、正確的。

  飛機票價,目前對台灣同胞執行國內票價,對華僑、港澳同胞及中國血統的外籍人執行對外國人的票價,華僑、港澳同胞等人意見很多。與會同志認為,對台灣同胞執行國內票價是正確的。對華僑、港澳同胞應當同外賓有所區別,中國血統外籍人加入了外國國籍,但他們是我們的親戚,也應當同一般外賓有點區別。考慮到當前民航經營上的困難,建議從明年二月一日起,先對參加中旅社旅行團的華僑、港澳同胞及中國血統的外籍人按照對外國人的飛機票價給予九折優待(內部給折扣,不公開宣傳)。以後根據情況,再考慮適當擴大優待面和優待折扣的比例問題。

  火車票價,經國務院批准,將從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對外國人提價百分之七十五。對中國血統的外籍人的票價,也同時提高。經過討論,大家認為,從政治方面考慮,對中國血統的外籍人,應該承認是一門親戚,收費方面應當有所體現。還考慮到,同一個旅行團,一般不宜實行幾種票價。因之,對於中旅社接待的中國血統的外籍人的火車票價不作提高。

  三、關於外賓、華僑等人游覽公園、參觀文物點及觀看戲劇等的票價問題

  會議還討論了外賓、華僑等人游覽公園、參觀文物點及觀看戲劇等的票價問題。現在部分地區對外賓、港澳同胞、華僑和國內群眾逛公園、參觀文物點及看戲實行兩種或三種票價,對外賓、港澳同胞、華僑價高,對國內群眾價低。外賓和華僑反映強烈,認為是歧視他們。大家認為,這方面的收入不多,意見不少,以不搞兩種價格為好。今後應當按照同質同價,優質優價的原則辦理。劇場可以根據座位前後,演員是否名角以及是否增加服務項目來區別票價。園林、寺廟、宮殿如果在提供解説方面,對外賓、華僑等人與國內群眾不同,可以適當提高收費。各地劇場的票價、公園的門票、一般文物點的門票,以不搞對國內群眾、華僑、外國人幾種價格為宜。

  園林、文物部門和劇場,為了彌補保護、維修方面的開支,有的增加了服務項目,附設了小賣部出售工藝品,開設茶室、休息室等適當收費,增加了收入。旅行社的綜合服務收費標準中,包括了文娛和公園、文物參觀門票費。有的地方,旅行社根據外賓、華僑等人的參觀人數,按每人每次幾角錢的標準,每月同園林、文物部門結算一次。大家認為,這個辦法是可行的。

  四、關於加強涉外價格的管理問題

  座談會就加強涉外價格的管理,進行了充分討論,同志們説,現在在涉外價格方面有各自為政的現象。有的部門,既不同物價綜合部門商量,也不同有關的涉外部門通氣,直接下達文件,隨意提高收費標準,給國內外造成不良影響。大家認為,需要進一步加強涉外價格的領導和管理,切實貫徹國務院一九七九年九月十日批轉的《關於涉外價格座談會情況的報告》中確定的原則,並補充了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由國家物價總局統一管理旅游涉外價格,設立專管機構。省、市、自治區物價局也應設立相應的管理涉外價格的機構或人員。國際旅行社總社、中國旅行社總社和省、市、自治區的分社都應設立專管價格的小組或專人,協助物價部門管理旅游服務收費。有關單位在涉外價格和收費標準方面遇到問題的時候,雙方應發揚互讓互諒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找物價部門共同研究解決。外賓、華僑等人集中的北京、廣州、天津、上海、杭州等城市,應由物價局、外辦、財辦、旅行社等有關部門參加,聯合組成涉外價格領導小組,定期開會,平衡銜接涉外價格。中央有關部門也組成涉外價格領導小組,必要時與北京市的涉外價格領導小組開聯席會議,商量處理問題。

  第二,中央和地方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批轉的全國物價工資會議紀要的精神,涉外價格的調整,必須與有關部門商量、與同級物價管理部門聯合下達,否則無效。避免互不通氣,各行其是。

  第三,遵照鄧副主席和李副主席對旅游價格的指示,各地區各部門要對現行涉外價格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整頓。對於那些亂收亂要,價格偏高的,對於在同一城市,由於經營單位不同,價格的收費高低不一的,對於地區之間,價格相差懸殊的,都應該進行合理調整。

  大家認為,旅游事業是一項綜合性的事業,價格、收費標準的政策性很強,涉及的範圍很廣,有關的部門較多,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加強全局觀點,互相支援,同心協力,以利於旅游事業的發展,為加速實現四個現代化做出更大的貢獻。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

  國家物價總局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國務院批轉國家物價總局關於當前涉外價格存在問題和解決意見的報告

國發〔1980〕150號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革命委員會),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原則同意國家物價總局《關於當前涉外價格存在問題和解決意見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研究執行。

國務院        

  一九八○年六月二日    


關於當前涉外價格存在問題和解決意見的報告


國務院:

  遵照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我們約請有關部門研究了整頓涉外價格的問題。會後由有關單位抽調人員,作了調查研究。最近;我們又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1980〕32號《關於加強物價管理,堅決制止亂漲價和變相漲價的通知》的精神,提出了加強涉外價格管理的措施。現將當前涉外價格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的意見報告如下:

  一、當前涉外價格的情況和主要問題

  近兩年來,隨着我國對外交往活動頻繁,旅游事業和對外貿易的不斷發展,來華外賓和回國探親旅游的人大量增加。為了適應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涉外價格問題,作過許多指示,各有關部門、各地區進行了大量工作,總的情況是好的,成績是主要的。但是由於大家缺乏經驗,不了解國外情況,互相商量不夠,也出現了政出多門,各行其是的現象;加之管理涉外價格的機構不健全,督促檢查不夠,所以當前涉外價格方面存在的問題不少。主要的是:有些單位亂收費,亂要錢,亂提價;有些項目,設備條件差,服務品質和勞動效率低,同所要的價格水準和收費標準不相稱;有些商品的價格和服務收費一次提高幅度過大,外賓宴席毛利率偏高,宣傳解釋工作也做得不夠,等等。這些問題,外賓反映強烈,有損於我國的社會主義聲譽,不利於旅游事業的發展,必須採取措施,予以糾正。

  二、統一思想認識

  整頓涉外價格,最重要的是統一思想認識。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鄧副主席、李副主席去年十月對旅游價格的指示。鄧副主席指出:“旅游收費,反映很多,我主張收費低一點。寧肯低一點,多來一點人。我們接待條件差,高了不行。現在都是向高漲,各地又不一致。我們寧肯薄利多銷嘛,採用這個政策,可能我們賺的錢更多一些。”李副主席批示:“價格必須統一,反對亂來;價格確實偏高的商品,要適當降一些。”這些指示,十分重要。必須堅決貫徹執行。要改變那種認為外國人有的是錢,不賺白不賺,收費越高越好的錯誤思想;要算經濟帳,更要算政治帳;要局部服從全局,但也要照顧有關經營單位,特別是基層單位,在正常經營情況下能夠得到一定利潤,把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結合起來,才有利於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把旅游服務工作做得更好,爭取更多的外匯,為加速我國四個現代化服務。要有利於加強同各國人民的友誼和相互了解,鞏固和發展國際反霸統一戰線。

  大力提高服務品質,作到質價相符,是整頓涉外價格的重要方面。我們是發展中國家,設備條件暫時差一些,多數外賓是會諒解的;服務態度不好,別人就不會諒解了。現在外賓、華僑等人對我們這方面的意見很多,各有關接待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努力提高服務品質,首先必須認真改善服務態度,同時抓緊改善經營管理,更新服務設施,增加服務項目。更重要的是要加強對職工的對外政策教育和紀律教育,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評獎要與服務態度緊密結合,表現好的給予獎勵,差的給予批評。對個別違犯紀律,屢教不改的人要給予應得處分,調離接待外賓的工作崗位。總之,各有關部門,要把這個問題,當作政治問題來抓,從各方面採取有力措施,把服務品質,服務態度,迅速提高到新的水準上來。

  三、加強涉外價格的集中統一領導

  國務院國發〔1980〕22號文件規定:“涉外價格的調整,必須與有關部門商量,與同級物價部門聯合下達,否則無效”。“中央有關部門、有關地區都要組成涉外價格領導小組。重要的涉外價格措施,要經過領導小組審議”。這些規定,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涉外價格任務較多的省、市、自治區物價局和有關部門,要設立管理涉外價格機構和人員。要組織力量對涉外價格進行檢查整頓。檢查出來的問題,要分別情況,嚴肅處理,堅決糾正亂要錢、亂收費和亂提價的現象,把涉外價格穩下來。

  四、幾個具體問題的解決意見

  (一)關於旅游綜合服務收費標準。現行的標準不作變動,在旅游淡季可適當予以降價和優待。旅游部門正準備擴大服務項目,縮減零星附加費用,以適當減少旅游者的支出。

  有些單位為了多作買賣,主動給旅游部門送“回扣”,有的地方,旅游部門對外賓買東西和吃地方風味,向有些單位收取“回扣”。這種作法,在單位之間,引起了很多矛盾,也影響對外賓的服務,各方面反映不好,今後不許再搞。

  (二)關於飛機票價。我國民航的國際航線,不斷發展,但我們的設備條件和服務品質同外國民航比,缺乏競爭能力,以致客源嚴重不足。為了爭取客源,增加外匯收入,民航總局擬對我國際航班國外段的票價,分別不同情況,給予百分之二十至五十的折扣;外賓、華僑等人,既乘坐我國際航班國外段,又乘坐國內段的,國內段部分的票價也給予一定的優待。旅游淡季來華的旅行團,或旅游冷線上的票價,也可給予適當的優待。具體辦法由民航總局與旅游總局商定。

  (三)關於外賓乘坐火車的票價。鐵道部對外賓客運票價,經國務院批准,從今年起提高了百分之七十五,外賓反映強烈。據鐵道部資料,現行我國火車對外賓客運票價,除略高於蘇聯外,比其他國家均低,因此可以不降價,但要儘快改善設備條件,努力提高服務品質。

  (四)關於游覽參觀門票。外賓、華僑等人游覽參觀公園、文物點、體育比賽、以及游泳、滑冰等的門票,應按國務院國發〔1980〕22號文件的規定貫徹執行。

  (五)關於文物、工藝品的生産管理和價格管理問題。目前文物及其複製品、仿製品和手工藝品、現代字畫的生産,缺乏統一管理,部門之間又缺乏聯繫,因而價格比較混亂。大家認為,文物和文物複製品應由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牽頭,手工藝品和文物仿製品應由輕工業部牽頭,現代字畫應由文化部牽頭,迅速會同各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生産管理和價格管理的辦法,聯合下達執行。

  (六)關於宴席價格。目前我國宴席價格偏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進口海産品作價過高,有些飯店毛利率掌握較高,是個重要原因。我國出口又進口的海産品,要留足國內供應外賓需要的數量以後再出口,進口國外的海産品,海關已同意適當減低關稅,由國家水産總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具體辦法聯合下達。宴席毛利率,應按現行規定從低掌握。

  (七)加強旅游參觀點的市場管理。有的地方旅游參觀點,無證商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攔阻外賓、華僑等人兜售現代字畫、古玩、水果、藥材等等;有的甚至向外賓、華僑等人散佈流言蜚語,嚴重影響我國的社會主義形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此要堅決取締。

  (八)對外僑的價格政策。居住我國,取得我國戶口,不享受外賓生活待遇,在我國工廠、機關和農村生活、工作的外國僑民,他們乘坐火車、飛機、輪船以及買東西、吃飯、住旅館、看病等等,仍應同過去一樣,與我國人民群眾一樣對待。

  (九)關於對外賓的勞務收費。對外賓提供的各種勞務,其收費標準在工時計算上,一定要實事求是,不準隨意寬打多算,變相提高價格。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有關部門、各地區研究辦理。

  國家物價總局        

  一九八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國家物價總局        

  一九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