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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4〕37號
  2. [發佈日期] 2014-07-0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4]3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進一步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6月12日  

 

進一步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的意見

  密雲水庫是本市重要的地表水源地,在保障首都水源安全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事關城鄉安全供水、城市平穩運作、市民安居樂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2014年後,密雲水庫不僅繼續承擔集蓄地表水的任務,還將承擔南水北調來水的調蓄任務,在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中的作用更加凸顯,水源保護任務更加艱巨。為進一步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北京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以保障首都水源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為主線,以保水質、惠民生、促轉型為重點,實現工程措施與管理措施相結合、生態治理與生態保護相結合、保護水源與促進發展相結合,努力將密雲水庫及周邊地區建成首都飲用水源的保護區、水生態文明的示範區、生態涵養發展的創新區。

  (二)工作目標。通過採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完善政策機制,確保密雲水庫水源安全,水質保持國家地表水環境品質Ⅱ類標準,水庫水源保護工作達到全國領先水準。同時積極推動上游地區發展綠色經濟,帶動産業結構調整升級,實現保水與富民協調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工程措施類。

  1。實施138-148米高程範圍內南水北調來水調蓄區清潔工程。2014年,將該區域曾用於耕作的6萬畝土地恢復原狀,清除垃圾,整治環境,為水源保護提供條件。

  2。實施148-155米高程範圍內庫濱帶建設工程。2014至2015年,將該高程範圍內曾用於耕作的4.33萬畝土地恢復原狀,參照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困難立地造林政策實施庫濱帶建設,構建水生、濕生、陸生植物相結合的生態保護帶,攔截隨降水、徑流進入水體的各種面源污染物,發揮庫濱帶涵養水源、凈化水質的作用,切實改善庫區生態環境。

  3。2014至2016年,實施398公里155米高程線圍網工程,解決游人入庫觀光游玩、畜禽入庫覓食等污染水源、破壞環境問題,實現全封閉管理。

  4。實施155-160米高程範圍內一級保護區禁養工程。落實禁養措施,2014至2015年,全部關閉一級保護區內的17家養殖場。

  5。在實施上述工程措施的基礎上,同步推進上游中小河道治理、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村莊污水處理等生態工程。

  (二)管理措施類。

  1。實施庫區155米高程範圍內海拔高於155米的庫中島生態修復措施。2014年,對庫中島內農村集體或農戶所有的生態公益林、果樹、畜禽以及水、電、路、房等地上物及基礎設施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補償,實行生態修復,徹底消除水庫內經營、建設行為,減少污染物進入水庫。

  2。以密雲水庫管理處作為國有土地持有代表,2014年完成庫區155米高程範圍內土地確權辦證工作;同時,對398公里的155米高程線實施定樁工程,便於今後水源保護工作的開展。

  3。增建密雲水庫一級保護區封閉管理站。2014年,將新建內湖三角地、潮河等3處封閉管理站,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實現內湖周邊、10號壩、紅光島、潮河主壩、第九水廠取水口等區域封閉管理。

  4。加強生物凈水能力建設。2014年起,每年根據水量和水質狀況科學確定放養水生生物的品種和數量,以提高水庫內的生物多樣性,構築穩定的生態系統,改善水域環境,防治水體富營養化。

  5。提高農村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水準。針對部分村莊垃圾收集運輸設備缺乏問題,由密雲縣配備垃圾箱、保潔車及運輸車等設備,確保“戶分類、村收集、鎮運輸、縣處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徹底消除垃圾亂堆亂放、隨意傾倒等現象。

  6。加大水庫移民扶持力度。統籌綠色産業發展、教育、醫療、下山就業、綠崗就業、保水就業、扶持救助等措施,進一步加大對水庫移民的後期扶持力度,切實改善群眾生産生活條件,保障水庫移民的切身利益。同時,對一級保護區困難群眾生活補助政策進行研究修訂。

  (三)體制機制類。

  1。完善管護機制。按照水利工程維護定額標準,確保每年4.33萬畝庫濱帶養護費用足額落實到位,切實發揮庫濱帶作用。

  2。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為確保按時完成138-155米高程範圍內10.33萬畝土地全部恢復原狀,市政府安排一次性專項補助資金,由密雲縣政府統籌使用,確保周邊群眾穩定和相關水源保護措施落實。

  2014年起,對155米高程範圍內庫中島上約1.7萬畝農村集體所有耕地及山場,每年參照平原地區百萬畝造林工程的土地流轉補助標准予以合理補償,實施封山育林、自然生態修復。

  2014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萬元,支援水庫上游11個鄉鎮164個村莊發展有機農業,按照“清水下山、凈水入庫”的預期目標,建立對鄉鎮和村莊的獎勵機制;每年安排400萬元,用於一級保護區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作維護補助,確保污水達標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密雲縣政府要高度重視,共同做好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建立由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農委、市園林綠化局、市旅游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農業局等部門以及密雲縣政府為成員單位的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水源保護各項工作。要將水源保護各項措施按年度分解到相關部門,落實工作責任,建立監督考評制度。同時積極探索政府主導、市縣聯動、部門協作、屬地負責與行業監管相結合的保水模式,統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水源保護工作。要不斷完善管理體制,探索密雲水庫管理處與密雲縣政府及水庫周邊鄉鎮政府交叉任職和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形成綜合施策、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加大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力度。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籌措資金。通過整合現有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平原地區百萬畝造林工程等政策措施,強化部門聯動、政策整合、資金聚焦。加大政府投入,科學安排建設時序,構建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程類措施與管理類措施相結合的保障體系。同時,在新一輪財政體制改革中,進一步健全長效管護機制,在嚴格水源保護的同時,促進水庫移民生産生活條件改善。

  (三)嚴格規範水庫一級保護區各項人為活動。嚴禁無證捕撈,嚴禁從事垂釣、燒烤、觀光、游玩等活動,嚴禁新建與水源保護無關的各類設施,嚴禁區域內村莊接納外來人口。

  (四)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社會監督。邀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定期對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進行視察,聽取意見和建議。定期組織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及相關專家進行調研,提出工作建議。充分發揮村民、各類護水組織和環保志願者、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引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水源保護工作,在全社會形成愛水、護水、惜水、節水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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