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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3〕21號
  2. [發佈日期] 2012-05-2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進一步加強首都環境建設工作措施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3]2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進一步加強首都環境建設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關於進一步加強首都環境建設的工作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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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首都環境建設的工作措施

  為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首都環境建設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京發〔2013〕5號)精神,確保首都環境建設工作取得實效,制定以下八項工作措施。
  一、建立環境建設督查督辦機制
  由市監察局負責,將城鄉環境建設工作作為行政效能監察的重要內容。由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首都環境建設辦)和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按照“月檢查、月曝光、月排名”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每月組織開展環境建設綜合檢查,並建立完善不定期檢查、暗查和督辦工作制度。建立環境建設工作例會制度,每半月召開環境建設專項治理工作例會,每月由主管副市長組織召開環境建設工作彙報會,每月在市政府會議上通報環境建設工作,並公佈環境亂點和區縣考評排名結果,每季度向市委常委會彙報環境建設工作情況。每週編發環境建設工作資訊,報市委、市政府、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領導同志。各牽頭單位和各區縣通過電子郵件(sdhjjsb@163.com)每週一報送上周工作情況,每月1日報送上月工作小結。
  二、明確環境建設工作職責
  由首都環境建設辦牽頭,梳理完善城市環境建設的類型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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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標準,明確環境建設屬地政府的主要責任,合理界定管理、執法等部門工作職責。市城管執法局要充分發揮執法一線便於發現問題的優勢,強化向市、區縣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反映問題、通報情況的職責,並作為有關專業職能部門執法力量的重要補充。市公安局、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務局、市商務委、市旅遊委、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專項治理工作牽頭部門,要進一步細化2015年之前牽頭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年度安排,並於2013年5月上旬前報送各自環境建設任務書和倒排工作計劃。2013年5月中旬,由首都環境建設辦匯總形成全市環境建設任務書和倒排工作計劃。
  三、健全環境建設綜合考評體系
  由首都環境建設辦牽頭,進一步完善首都環境建設綜合考評體系,對相關行業管理工作進行評價,對區縣進行考核排名。各專項治理工作牽頭部門于2013年5月上旬前報送各自考核評價細則。首都環境建設辦負責研究並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逐步建立環境建設綜合考評與行政效能監察、績效管理等綜合考評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環境建設綜合考評的作用。
  四、健全環境建設資金投入機制
  由市財政局牽頭,研究制定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按照以獎代補的思路健全完善重點項目資金市級補助機制,加大對重點項目支援力度。區縣政府要落實環境建設屬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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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財權責任,做好相關資金保障工作。
  五、深化城市環境網格化管理
  由市市政市容委牽頭,深化全市網格化城市管理體系建設,擴大網格化覆蓋範圍,明確市、區兩級網格化管理職責。區縣網格化管理的劃分要便於資訊報送和執法力量的整合,將網格內的人、地、事、物全部納入網格化管理範圍,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要明確網格內相關工作的主責部門、執法主體和配合部門及其工作職責,建立健全資訊反饋、督查考核與群眾滿意度測評相結合的工作機制。要將城市精神文明建設指標體系納入網格化管理之中,促進城市環境秩序持續提升。
  六、強化環境建設宣傳動員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開展媒體宣傳,制定宣傳方案和工作安排,落實市屬主要媒體對口記者,在北京日報、北京晚報、北京電視臺等市屬主要媒體開闢環境建設專欄、專題,強化媒體監督。由首都精神文明辦牽頭,開展環境文明社會宣傳,動員廣大市民積極參與首都環境建設,規範市民環境文明行為,組織開展以垃圾減量、垃圾分類為主要內容的環境建設宣傳實踐活動,提高市民環境意識和生態意識。
  七、逐步建立城鄉一體化管理體制
  由首都環境建設辦牽頭,協調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參照城市管理模式,逐步將環境建設工作內容和工作標準延伸到農村地區,實現管理和服務全覆蓋,促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由市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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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牽頭,研究完善鄉村地區規劃,推進城鄉一體化統籌發展。由市市政市容委牽頭,研究落實農村地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環境建設等工作標準,並納入城市管理體系之中。
  八、完善首都環境建設工作體系和法律規範
  由市編辦牽頭,研究進一步完善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及辦公室工作職能,強化首都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規劃指導、督查考核、法規建設和宣傳動員職能。總結推廣東城區、西城區、順義區環境建設工作經驗,逐步完善區縣環境建設的組織體系建設。市政府法制辦和各執法部門要結合當前環境建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統籌考慮,梳理現有法規政策,開展相關立法基礎工作,適時提出立法需求。
  附件:1.城市突出環境問題任務分解表(略)
      2.環境建設相關部門責任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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