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2013]4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8月23日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
一、空氣品質目標任務分解
1。本市空氣品質明顯改善,重污染天數大幅減少。到2017年,全市空氣中的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2。各區縣空氣品質明顯改善,重污染天數大幅減少。與2012年相比,到2017年,懷柔區、密雲縣、延慶縣空氣中的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順義區、昌平區、平谷區空氣中的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山區空氣中的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30%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大興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空氣中的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30%以上,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左右。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東城區政府牛青山、西城區政府王少峰、朝陽區政府吳桂英、海淀區政府孫文鍇、豐台區政府冀岩、石景山區政府夏林茂、門頭溝區政府王洪鐘、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張伯旭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門
二、燃煤污染防治任務分解
3。制定出臺《北京市2013-2017年加快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工作方案》。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制定《北京市2013-2017年加快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工作方案》併發布實施。到2015年,燃煤總量比2012年削減800萬噸;優質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85%以上。到2017年,燃煤總量比2012年削減1300萬噸,控制在1000萬噸以內;優質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90%以上,煤炭佔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10%以下,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供應力度與能源平衡進一步加強。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規劃委等部門
4。削減電廠用煤。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在東南、西南燃氣熱電中心投産運作的基礎上,基本建成西北燃氣熱電中心4台機組並投産運作2台機組,東北燃氣熱電中心主體結構封頂;關停科利源熱電廠燃煤機組,大唐高井熱電廠4台燃煤機組停機備用;啟動華能北京熱電廠新增燃氣發電機組工程。2014年,西北、東北燃氣熱電中心建成投入運作;關停高井熱電廠,國華、京能熱電廠燃煤機組停機備用。2015年,華能北京熱電廠新增燃氣發電機組建成投産;關停國華、京能熱電廠燃煤機組,華能北京熱電廠燃煤機組停機備用。2016年,關停華能北京熱電廠燃煤機組。共削減燃煤920萬噸左右。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重大項目辦楊斌、朝陽區政府吳桂英、海淀區政府孫文鍇、豐台區政府冀岩、石景山區政府夏林茂、門頭溝區政府王洪鐘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市環保局等部門,京能集團、國華北京熱電分公司、大唐高井熱電廠、華能北京熱電廠、北京市電力公司、市燃氣集團、市熱力集團
5。城市核心區無煤化。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完成4.4萬戶核心區平房居民採暖“煤改電”工程。自2014年起,通過人口疏解、清潔能源替代等綜合措施,逐步消除剩餘2.1萬戶居民採暖燃煤,並不斷加大監管力度,防止燃煤反彈。到2015年底,實現核心區無煤化。牽頭單位及責任人:東城區政府牛青山、西城區政府王少峰、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規劃委,北京市電力公司
6。實現城六區無燃煤鍋爐。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加快實施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2013年完成2100蒸噸改造任務;2014年完成2200蒸噸改造任務;2015年完成600蒸噸改造任務,實現城六區無燃煤鍋爐。共削減燃煤120萬噸左右。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朝陽區政府吳桂英、海淀區政府孫文鍇、豐台區政府冀岩、石景山區政府夏林茂、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
7。市級以上工業開發區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大力推進19個市級以上工業開發區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2013年完成500蒸噸改造任務,2014年完成1600蒸噸改造任務,削減燃煤50萬噸;2015年完成1100蒸噸燃煤供暖設施改造任務,全面完成19個市級以上工業開發區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共削減燃煤80萬噸左右。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市環保局陳添、門頭溝區政府王洪鐘、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市燃氣集團
8。削減工業企業燃煤。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會同市環保局制定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燃煤壓減方案,對市級以上工業開發區以外的水泥、石化、釀酒、機械製造等重點行業實施燃煤壓減。到2015年,完成六環路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等任務。到2016年,基本完成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到2017年,累計削減燃煤200萬噸。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朝陽區政府吳桂英、海淀區政府孫文鍇、豐台區政府冀岩、門頭溝區政府王洪鐘、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燃氣集團
9。實施“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方案。
2013年,市農委牽頭制定“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方案,通過實施“五個一批”工程,減少劣質燃煤使用總量80萬噸左右,其中門頭溝區全部取消劣質燃煤,其他區縣減少劣質燃煤使用總量要達到2012年本區縣農村地區燃煤使用總量的20%以上。自2014年起,分年度制定行動方案,各區縣每年減少劣質燃煤使用總量不低於2012年本區縣農村地區燃煤使用總量的30%、30%、20%。到2016年採暖季前,“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取得明顯成效,實現削減燃煤100萬噸左右,其他燃煤全部替代為優質煤。
(1)“五個一批”削減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散煤。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市農委負責年度實施方案的制定及實施過程中的綜合協調工作;市規劃委、市農委負責研究制定“城市化改造上樓一批”、“拆除違建減少一批”、“城市管網輻射一批”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並建立分區縣臺賬;市市政市容委、市農委負責研究制定“炊事氣化解決一批”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協調燃氣企業完成鎮村管道天然氣、壓縮天然氣、瓶裝液化氣的供應工作,到2016年,基本實現農村地區炊事氣化;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研究制定“優質煤替代一批”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協調煤炭企業完成優質燃煤的供應工作。相關區縣政府按要求制定實施方案並組織落實。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農委王孝東、朝陽區政府吳桂英、海淀區政府孫文鍇、豐台區政府冀岩、石景山區政府夏林茂、門頭溝區政府王洪鐘、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國土局、市質監局,市燃氣集團、市熱力集團、京煤集團 (2)大力推進農村煤改電、煤改清潔能源工作。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農村煤改電和太陽能、沼氣等清潔能源利用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固定資産投資的落實,協調電力企業落實農村電網配電設施擴容改造、執行農村峰谷電價政策。相關區縣政府按要求制定實施方案並組織落實。2013年,在160個試點村推行電採暖,同時推進使用熱泵、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採暖。自2014年起,推進農村電網擴容建設,每年新增10萬戶以上電採暖供電能力,並力爭每年完成5萬戶左右電採暖改造任務;新增熱泵供暖面積500萬平方米。自2015年起,每年新增熱泵供暖面積1000萬平方米。到2017年,累計新增熱泵供暖面積3500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集熱器面積400萬平方米;力爭完成20萬農戶電採暖改造。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農委王孝東、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朝陽區政府吳桂英、海淀區政府孫文鍇、豐台區政府冀岩、石景山區政府夏林茂、門頭溝區政府王洪鐘、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北京市電力公司、市燃氣集團
10。遠郊區縣燃煤總量控制。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綜合施策減少遠郊區縣燃煤總量,到2017年底,房山、通州、順義、昌平、大興等區的燃煤總量比2012年減少35%;門頭溝、平谷、懷柔、密雲、延慶等區縣的燃煤總量比2012年減少20%。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門頭溝區政府王洪鐘、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
11。遠郊區縣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各遠郊區縣政府制定淘汰城鎮地區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集中供熱中心清潔能源改造計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自2014年起,每年完成60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遠郊區縣城鎮地區的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鼓勵推動通州、順義、昌平、大興等區6座燃煤集中供熱中心實施清潔能源改造,共削減燃煤100萬噸左右。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門頭溝區政府王洪鐘、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燃氣集團、北京市電力公司 12。加強燃氣供應保障。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建成大唐煤制氣一期工程和唐山液化天然氣一期工程,開工建設陜京四線。2015年,建成陜京四線,大唐煤制氣、唐山液化天然氣工程全面竣工投産;10個遠郊新城全部接通管道天然氣。2016年,開工建設陜京五線,形成多氣源、多通道、多方向的供應格局。積極爭取國家天然氣用氣指標,到2015年和2017年分別滿足本市200億立方米和240億立方米的用氣需求。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重大項目辦楊斌、門頭溝區政府王洪鐘、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環保局、市國土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市燃氣集團
13。加強電力供應保障。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4年,出台北京地區電網空間佈局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新建海淀、擴建昌平500千伏變電站。2015年,建成蔚縣至門頭溝雙回輸電線路工程,擴建安定500千伏變電站。2016年,建成房山至南蔡雙回輸電線路工程。到2017年,建成張家口南至昌平三回輸電線路工程,形成11條通道、24條回路的外受電格局;外調電比例達到70%左右,電力佔全市終端能源消費量比重達到40%左右;主網以雙環網為主幹,配網初步形成網格化,農網得到全新再造,供電能力和電能品質顯著提升,基本滿足電氣化、電採暖需求。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規劃委黃艷、北京市電力公司朱長林
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14。全市禁止新增燃煤,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自2013年起,新建項目原則採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不再新建、擴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設項目。2013年底前,劃定城六區範圍內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自2014年起,按照由城市建成區向郊區擴展的原則,逐步在遠郊區縣城關鎮地區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內逐步禁止原煤散燒,現有燃煤設施按期限完成清潔能源改造,加快推進無煤化進程。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規劃委黃艷、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質監局趙長山、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政市容委
15。修訂《低硫散煤及製品》標準。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8月底修訂發佈《低硫散煤及製品》標準,嚴格煤炭含硫量等指標,減少燃煤污染排放。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質監局趙長山責任單位:市農委、市市政市容委、市環保局
16。優化能源價格,整合補貼政策。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門推進全市供熱價格統一,逐步理順供熱價格,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採暖;推進瓶裝液化氣同城同價,建立“用戶公平負擔、鼓勵清潔能源應用”的價格機制;研究完善電採暖、地源熱泵、太陽能利用等鼓勵政策。在全市居民供熱價格統一的基礎上,市財政局牽頭整合供暖等相關補助政策,促進清潔能源推廣使用。上述政策,力爭在2014年出臺實施。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市財政局李穎津
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市農委、市環保局
17。建立健全綠色能源配送體系。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底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組織建立優質煤和瓶裝液化氣供應渠道,各區縣建成綠色能源配送中心,完善配送體系,確保優質煤和瓶裝液化氣供應;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等部門開展路檢、路查,杜絕劣質煤進京。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市交通委劉小明、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張兵 責任單位:市農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燃氣集團、京煤集團
18。加強監管,嚴控燃煤使用反彈。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對已完成治理的區域和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由內向外逐步取消散煤銷售點。各區縣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産、銷售劣質煤的行為,集中清理、整頓和取締不達標散煤供應渠道,防止散煤使用反彈。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工商局楊藝文、市城管執法局李潤華、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質監局
19。推進建築節能。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城鎮新建居住建築率先執行建築節能75%的強制性標準,完成6500萬平方米符合50%節能標準的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改造。2014年,力爭再完成6500萬平方米。到2015年,累計完成約1.5億平方米。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市規劃委黃艷、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發展改革委
20。實施商業和各類經營服務行業清潔能源改造。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研究制定商業和服務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方案並啟動實施。到2016年底,城六區及遠郊新城建成區的商業、各類經營服務行業燃煤全部改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商務委盧彥、市環保局陳添、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市燃氣集團、北京市電力公司
三、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任務分解
21。控制機動車規模,2017年底全市機動車保有量控制在600萬輛以內。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研究制定貨車、大中型客車及其他車型調控措施;制定更為嚴格的小客車新增數量控制措施,引導購置電動車、小排量客車,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交通委劉小明、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
22。控制車用燃油總量,到2017年比2012年降低5%以上,促進機動車污染物減排。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通過調整車輛能源結構、推廣新能源汽車和小排量汽車、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嚴格執法監管等措施,到2017年實現車用燃油總量比2012年降低5%以上。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交通委劉小明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統計局
23。研究制定提高用車成本、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公共政策。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牽頭研究落實國家關於“按照優質優價和排污者付費原則合理確定成品油價格”的要求,制定提高機動車使用成本的經濟政策。市交通委、市環保局牽頭規劃低排放區,研究制定徵收交通擁堵費政策。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牽頭研究制定智慧化車輛電子收費識別系統等配套政策。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強化監管執法,落實區域差別化停車收費制度;不斷完善差別化停車管理政策,適當擴大差別化停車收費區域範圍,引導降低中心城區車輛使用強度。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交通委劉小明、市環保局陳添、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張兵、市城管執法局李潤華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4。加快完善本市車輛和外埠車輛限行政策。(1)完善本市小客車分區域、分時段限行政策。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底前研究完善並出臺小客車分區域、分時段限行相關政策,力爭2014年實施。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交通委劉小明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環保局
(2)完善外埠車輛管理政策。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牽頭研究制定擴大外埠車輛限行的範圍和時間,力爭2014年實施。
2013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牽頭完善外埠車輛進京證管理政策,提高環保要求;市交通委研究制定外埠貨車禁止進入六環路內的政策。自2014年起,凡進入六環路內(不含)的外埠車輛必須辦理進京證,辦理長期進京證車輛必須達到第三階段及以上排放標準,外埠車輛高峰時段不得進入五環路內和遠郊區縣城關鎮。2015年,辦理長期進京證的輕型車輛必須達到第四階段及以上排放標準,外埠黃標車不得進京行駛。
市環保局牽頭聯合周邊省區市加強對外埠車輛進京環保要求的宣傳。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加大對車輛違反禁行、限行規定的查處力度。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交通委劉小明、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張兵、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25。大力發展公共交通。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市交通委牽頭提高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市重大項目辦牽頭加快軌道交通建設。2013年,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和全市軌道交通運營里程分別達到46%和456公里。2015年力爭分別達到50%和660公里。到2017年,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爭達到52%,公共交通佔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以上。
完善地面公交快速通勤體系。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牽頭研究北京市公交專用道施劃地方標準,在擁堵地段優先施劃公交專用道;建設中心城區公交專用道網路,2015年和2017年分別達到450公里和480公里以上。
市交通委牽頭加強自行車道、步行道建設和環境整治,推廣公共自行車服務運營,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公共自行車設備安裝及系統建設,區域內實現通存通取。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交通委劉小明、市重大項目辦楊斌、市軌道交通建設公司丁樹奎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園林綠化局
26。提高機動車和非道路動力機械排放標準。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4年底前,新增重型柴油車全部實施機動車第五階段排放標準,其中市域內使用的重型柴油車必須安裝顆粒捕集器;市交通委示範運營100輛達到第六階段排放標準的公交車;低速貨車執行與輕型貨車同等的節能環保標準;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研究起草北京市第六階段輕型汽車排放標準。2015年1月起,未達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非道路動力機械依法禁止在本市銷售和使用;市環保局制定完成汽油車車載油氣回收系統相關標準和實施計劃。力爭2016年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交通委劉小明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公交集團,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27。提高車用燃油標準,供應高品質車用燃油。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4年起,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牽頭研究制定第六階段車用燃油地方標準,進一步加嚴汽油中的硫、烯烴、芳烴、苯、蒸氣壓、餾程和柴油中的硫、多環芳烴等主要環保指標,開展車油適配實驗,力爭2016年發佈實施,市商務委組織同步供應符合第六階段排放標準的車用燃油。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加快柴油車車用尿素供應體系建設。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質監局趙長山、市商務委盧彥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工商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28。淘汰100萬輛老舊機動車(含黃標車)。(1)淘汰全部黃標車。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4年起,六環路內及遠郊區縣城關鎮禁止黃標車通行;相關部門不予辦理營運證、通行證;每季度進行排放檢測;對違反禁行規定的黃標車,予以罰款並記分,每4小時處罰1次且每日處罰不超過2次。2015年,淘汰全部黃標車。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張兵、市環保局陳添、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
(2)繼續實施鼓勵政策,淘汰老舊機動車。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市環保局牽頭淘汰老舊機動車,2013年至2017年累計淘汰量分別達到18萬輛、40萬輛、70萬輛、85萬輛和100萬輛。重點淘汰第一、二階段排放標準的汽油車,鼓勵車輛報廢解體和柴油車提前淘汰。
2013年底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研究出臺鼓勵更換混合動力汽車和1.6升及以下小排量客車的相關補貼政策和措施,2014年實施。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商務委牽頭嚴格執行國家報廢標準,將車輛使用年限及三個檢驗周期未參檢作為強制報廢條件;加大對報廢解體廠的監管力度。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張兵、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工商局
29。促進公交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研究加快老舊公交車淘汰,縮短使用年限。積極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每年新增公交車中新能源與清潔能源車比例力爭達到70%左右。2013年更新3000輛天然氣車;2014年更新700輛電動車和1950輛天然氣車;2015年更新450輛電動車和1000輛天然氣車;2016年更新600輛電動車和1000輛天然氣車;2017年,更新600輛電動車和1000輛天然氣車,實現新能源與清潔能源車總量佔公交車輛比例達到65%左右;五環路內電驅動車輛比例達到20%、天然氣車達到50%;公交行業油耗減少40%;平均排放水準達到第五階段排放標準,污染物排放減少50%。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交通委劉小明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委、市國土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質監局、北京銀監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安全監管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環保局,市公交集團、祥龍公交客運公司,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30。促進計程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制定出臺新增和更新汽油計程車6年強制報廢標準。鼓勵計程車更換三元催化器,更換周期最長不超過兩年。2013年新增850輛電動車和更新2000輛天然氣車;2014年更新2000輛天然氣車;2015年更新1000輛天然氣車;2016年更新2000輛電動車和2000輛混合動力車;2017年更新3000輛電動車和3000輛混合動力車。到2017年,累計報廢更新車輛中電動車、天然氣車、混合動力車各5000輛,其餘更新為第五、第六階段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油耗和污染物排放均減少20%。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交通委劉小明、市商務委盧彥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科委、市質監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31。推動省際客運、郊區客運和旅游客運車輛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加快淘汰本市第三階段排放標準以下省際客運、郊區客運和旅游客運車輛。2013年制定淘汰計劃,五環路內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旅游車。2014年淘汰量達到50%。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以下車輛。到2017年,郊區客運和五環路內的旅游客運天然氣車輛比例力爭分別達到50%和20%,示範運營純電動旅游車達到300輛;省際客運、郊區客運污染物排放減少20%,旅游客運污染物排放減少15%;郊區客運、旅游客運車輛油耗分別減少20%、5%。
長途客運站按規劃外遷。自2015年起,外埠進京的省際客運車輛必須達到第三階段及以上排放標準。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交通委劉小明、市旅游委魯勇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質監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安全監管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32。促進環衛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對清掃保潔和灑水的車輛,城市核心區逐步向純電動化方向發展;功能拓展區發展天然氣車和純電動車輛;各遠郊區縣清掃、灑水及全市垃圾運輸車參照“綠色車隊”要求建設和管理。2013年新增、更新車輛全面實施第五階段排放標準,2014年至2017年純電動環衛車輛比例分別達到30%、40%、45%、50%。到2017年,環衛車輛油耗和污染物排放均減少20%,平均排放水準達到第五階段排放標準。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市科委閆傲霜、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
33。推動郵政車輛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加快淘汰老舊郵政車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2014年至2017年,城區內郵政配送電動車輛比例分別達到10%、20%、35%、50%。到2017年,郵政車輛油耗和污染物排放均減少15%。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郵政管理局韓瑞林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34。促進貨運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大力發展綠色貨運,示範運營新能源貨運車。2013年研究制定綠色貨運指標評價體系,引入新型補貼政策。2014年、2015年綠色車隊規模分別達到4萬輛和5萬輛。到2017年,累計示範運營200輛新能源貨運車,不斷加大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貨運車推廣力度;貨運車污染物排放減少15%。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交通委劉小明、市商務委盧彥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質監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土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35。促進低速汽車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市農委牽頭研究制定相關政策,逐步推進皮卡、輕型卡車替換低速汽車,並推廣電動車。2014至2017年,皮卡及輕型卡車替換低速汽車累計比例分別達到15%、30%、40%和60%。到2017年,低速汽車污染物排放減少20%。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農委王孝東、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環保局
36。促進渣土車結構調整。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起,本市運營的渣土車必須達到第三階段及以上排放標準,制定淘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以下車輛計劃,並加快實施;2014年淘汰50%;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到2017年,渣土車污染物排放減少15%。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環保局
37。全市物流園區和貨物流轉集散地使用第三階段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進行貨物運輸。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4年起,全市物流園區和貨物流轉集散地使用第三階段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進行貨物運輸。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商務委盧彥、市交通委劉小明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相關區縣政府
38。積極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2017年底,力爭全市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應用規模達到20萬輛。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政府公務用車率先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2013年,市科委牽頭研究制定鼓勵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政策,2014年起實施。在公交、出租、郊區客運、旅游客運、環衛、郵政、駕校等行業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科委(市新能源汽車聯席會議辦公室)閆傲霜、市交通委劉小明、市財政局李穎津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市政市容委、市郵政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環保局,市公交集團
39。統一規劃、統一制式,完善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配套設施建設。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制定全市加氣站、充電站(樁)等配套設施規劃,做好土地供應等保障工作。自2014年起,按規劃做好配套設施建設,滿足年度新能源車輛和清潔能源車輛發展需要。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科委(市新能源汽車聯席會議辦公室)閆傲霜、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規劃委黃艷、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市國土局魏成林、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北京市電力公司,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園林綠化局
40。協調國家有關部門加快北京繞城高速公路建設,減少重型載貨車輛過境穿行。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協調國家有關部門推動實施北京繞城高速公路建設計劃,力爭於2017年建成北京繞城高速公路,減少重型載貨車輛過境穿行。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交通委劉小明、市規劃委黃艷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遠郊區縣政府
41。嚴格在用車輛達標排放和油品品質監管。
(1)嚴格在用車輛達標排放監管。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落實機動車檢測等相關管理規定,對未取得環保檢驗標誌的機動車,不予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不得上路行駛,不予辦理營運機動車定期審驗合格手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加大對無牌照燃油摩托車和非法拼裝摩托車上路行駛的打擊力度。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牽頭加大對在用車輛尾氣排放的抽查力度,強化路檢和入戶抽查,重點監管夜間行駛的柴油貨運車和渣土運輸車,每年抽查機動車尾氣排放700萬輛次以上,對檢測場的排放檢測工作檢查不少於300場次。
市環保局牽頭於2013年底修訂完成在用車排放檢測標準;建立遙感監測監控網路,於2016年在城市主要道路和主要進京路口安裝遙感監測設備150套,新購置遙感監測車20輛。按照相關規範,市環保局統一建設市、區兩級機動車排放控制監控平臺。排放超標的車輛必須進行維修保養,市交通委加強對維修企業的監管,逐步實現一、二類維修企業聯網,並上傳相關環保資訊。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質監局趙長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張兵、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規劃委、市園林綠化局,北京市電力公司、首發集團
(2)嚴格油品品質監管。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市工商局強化對油品品質的監管,每年抽測不少於2000批次車用汽、柴油樣品,嚴厲打擊銷售不達標油品的行為。市環保局、市質監局依據職責加強對車用汽柴油清凈性、車用氮氧化物還原劑和生産領域成品油品質的監管。
市環保局牽頭每年檢查和抽測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不少於3萬次;推進實施5000噸以上加油站油氣回收線上監控改造工程;2013年至2014年開展加油站油氣回收線上監控調研和試點,2015年推進實施。
2014年開展生物柴油和乳化柴油試用研究項目,擇機推廣應用。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工商局楊藝文、市環保局陳添、市質監局趙長山、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安全監管局、市商務委,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42。制定交通領域節能標準,嚴格執行油耗標準規定。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4年底,市交通委牽頭制定貨車能耗限額標準,不斷健全交通領域節能標準。嚴格執行《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對本市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監管。市經濟信息化委協調國家相關部門,逐步加大對進入北京市場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及相關乘用車生産企業的核查和管理力度。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交通委劉小明、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四、工業和其他行業污染防治任務分解
43。制定實施嚴於國家要求的禁止新建、擴建的高污染工業項目名錄。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研究制定本市禁止新建、擴建的高污染工業項目名錄,2014年發佈實施。根據需要,每2至3年進行更新。原則上禁止建設鋼鐵、水泥、焦炭、有色金屬冶煉、電解鋁、平板玻璃、電石、鐵合金、瀝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不再建設勞動密集型一般製造業項目。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委
44。制定實施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行業調整、生産工藝和設備退出指導目錄。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制定發佈嚴於國家要求的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行業調整、生産工藝和設備退出指導目錄。根據需要,每2至3年進行調整更新,不斷推動污染産業調整、退出,進一步優化産業結構。2014年,提前一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二五”落後産能淘汰任務。2015年至2017年,進一步提高環保、能耗、安全、品質標準,再淘汰一批污染産能。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安全監管局、市國稅局
45。全市水泥産能進一步壓縮。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市經濟信息化委牽頭組織壓縮全市水泥産能。2013年金隅集團按要求制定總體壓縮在京水泥産能調整轉型方案並組織落實。2015年水泥産能壓縮至600萬噸。2017年,全市水泥産能進一步壓縮至400萬噸左右,保留的産能用於協同處置危險廢物。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金隅集團蔣衛平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房山區政府、順義區政府、昌平區政府、平谷區政府、懷柔區政府
46。嚴格控制煉油規模。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全市煉油規模控制在1000萬噸。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燕山石化公司羅強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房山區政府
47。實施燕山石化公司綜合性污染治理工程。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燕山石化公司停止燃用重油,完成化二尾氣治理工程,開展泄漏檢測修復試點。2014年,實施橡膠尾氣治理工程,完成一輪泄漏檢測修復,與2012年相比累計減排揮發性有機物20%,建成燕山地區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並投入運作。2015年,完成脫硫制硫技術改造和全部有機廢氣綜合治理工程,與2012年相比累計減排揮發性有機物35%。2016年,強化清潔生産,停運水煤漿鍋爐,完成所有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原油加工損失率控制在3‰以內,與2012年相比累計減排揮發性有機物50%。2017年,燕山地區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30%。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燕山石化公司羅強、市環保局陳添、房山區政府祁紅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
48。壓縮全市混凝土攪拌站規模。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完成整合任務,確定保留的規模總量,五環路內未通過治理整合的混凝土攪拌站基本退出。2014年,制定並實施全市無手續、無資質攪拌站關閉拆除方案和未通過治理整合的在冊攪拌站退出方案。2015年,實現全市未通過治理整合的混凝土攪拌站基本退出,全市混凝土攪拌站控制在135家左右。加強監管,不斷提高標準,督促保留的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嚴格落實綠色生産相關管理規定,示範推廣更加節能環保的綠色攪拌站。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朝陽區政府吳桂英、海淀區政府孫文鍇、豐台區政府冀岩、石景山區政府夏林茂、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工商局
49。調整退出1200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業。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調整退出200家污染企業,關閉全市渣土燒結磚生産線。2014年,累計調整退出500家污染企業。2015年,累計調整退出800家污染企業,關閉全市頁巖磚生産線。2016年,累計調整退出1200家污染企業。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稅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
50。集中整治鎮村産業集聚區。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調查鎮村産業集聚區清單、分佈、入駐企業、生産和排污等情況,明確污染企業數量,制定整合治理方案,開展鎮村産業集聚區綜合整治試點。2015年,污染企業調整退出工作累計完成30%,責令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關閉。2016年,污染企業調整退出工作累計完成60%。2017年,污染企業調整退出工作基本完成,集聚區污染得到有效整治。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市規劃委黃艷、朝陽區政府吳桂英、海淀區政府孫文鍇、豐台區政府冀岩、門頭溝區政府王洪鐘、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國土局、市農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國稅局
51。開展脫硝治理和低氮燃燒技術改造,減少氮氧化物排放。
(1)熱電廠、集中供暖中心燃煤鍋爐煙氣脫硝治理和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技術改造。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完成京豐燃氣熱電廠和10座遠郊區縣燃煤集中供熱中心煙氣脫硝高效治理。2015年,各遠郊區縣全面完成燃煤集中供熱中心煙氣脫硝高效治理。不斷推進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技術改造。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責任單位:豐台區政府、各遠郊區縣政府
(2)水泥生産線脫硝治理。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完成4條水泥生産線脫硝治理。到2014年底,全市所有水泥生産線完成脫硝治理。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金隅集團蔣衛平、市環保局陳添、房山區政府祁紅、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
52。開展工業煙粉塵治理,減少顆粒物直接排放。
(1)華能北京熱電廠實施除塵深度治理。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實施4台機組煙氣除塵深度治理。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華能北京熱電公司許傑飛、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朝陽區政府
(2)實施建材企業物料儲運系統密閉化改造。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完成全市水泥廠、攪拌站物料儲運系統、料庫密閉化改造。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朝陽區政府吳桂英、海淀區政府孫文鍇、豐台區政府冀岩、石景山區政府夏林茂、房山區政府祁紅、通州區政府岳鵬、順義區政府盧映川、昌平區政府張燕友、大興區政府談緒祥、平谷區政府姜帆、懷柔區政府常衛、密雲縣政府王海臣、延慶縣政府李先忠、金隅集團蔣衛平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53。實施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在汽車製造、包裝印刷、傢具製造、機械電子等重點行業推廣使用先進涂裝工藝技術,優化噴漆工藝與設備;深化涂裝有機廢氣治理,溶劑型塗料涂裝工序必須密閉作業,配備有機廢氣高效收集和回收凈化設施,有機廢氣收集率逐步達到90%以上,確保達標排放;推進其他溶劑使用工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自2013年起,各區縣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每年減少10%左右;到2017年,與2012年相比累計減排50%左右。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
54。嚴格環評審批與節能評估,減少工業領域新增污染排放。
(1)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減二增一”環評審批制度。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起,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於新增排放量的工業建設項目實施“減二增一”的削減量替代審批制度。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
(2)全方位禁批未通過節能評估和環評審查的項目。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新建項目單位産品(産值)能耗必須達到國際先進水準。對禁止建設的工業項目和未通過節能評估、環境影響評價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産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援,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環保局陳添、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委、市國土局、市安全監管局、市金融局、北京銀監局
(3)嚴格重點行業表面涂裝生産工藝的環境准入。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提高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使用比例,新建機動車製造涂裝項目達到80%以上,其中小型乘用車單位涂裝面積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控制在35克/平方米以下,傢具製造及其他工業涂裝項目達到50%以上,包裝印刷業必須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油墨。嚴格執行相關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清潔生産評價指標和環境工程技術規範。落實國家有關含有機溶劑産品限值標準和有機溶劑使用申報制度。加強揮發性有機物面源污染控制,推廣使用水性塗料,鼓勵生産、銷售和使用通過環境標誌産品認證的低毒、低揮發性的塗料、油墨、膠粘劑、建築板材、傢具、幹洗劑等産品。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4)實施區域限批和行業限批,清理未經審批的在建、在産高污染項目。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起,對未完成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區域和行業實施區域、行業限批,除民生工程外,不得批准建設排放大氣主要污染物的項目。各區縣政府堅決清理,嚴格執法,關閉違規建設、投産的污染企業、項目,2014年底前完成清理高污染行業的違規在建、在産項目。建立長效機制,防止反彈。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
55。修訂傢具製造、汽車製造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完善標準體系。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完善標準體系,進一步嚴格排放限值,明確單位産品污染物排放限額、無組織排放控制等措施要求。2013年制定水泥、防水卷材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4年制定包裝印刷、木質傢具製造、汽車製造、汽車修理、化工、工業涂裝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産品揮發性有機物限值標準。2015年修訂煉油與石油化工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質監局趙長山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
56。明確全市工業開發區的發展方向和全市工業園區、産業基地目錄。到2017年,市級以上工業開發區基本建成生態工業園區。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明確全市工業開發區、工業園區、産業基地的目錄和發展方向,新建工業項目原則上進入相應的工業開發區、園區或産業基地,推動工業集聚發展。對新建工業開發區、園區和産業基地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對已有的每三年開展一次跟蹤評價。2014年,制定推進市級以上工業開發區生態化改造工作方案並實施。2015年,按照國家《生態工業園區標準》加快推進工業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開展生態化設計和改造,認定第一批生態工業園區。2017年,19個市級以上工業開發區基本建成生態工業園區。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科委
57。開展清潔生産審核。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鼓勵企業開展清潔生産審核,發展節能、降耗、減排的清潔生産項目。每年開展100家左右企業清潔生産審核,加大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力度。到2017年,累計完成不少於400家企業清潔生産審核,水泥、石化等重點行業排污強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58。創新經濟政策,引導企業自覺減少污染排放。
(1)開展高污染行業差別化水、電價格政策試點。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起,調查本市高耗能、高耗水行業企業用電、用水等情況,分行業、分地區,對水、電等資源類産品制定企業消耗定額,研究完善差別化、階梯式的資源價格政策;加大懲罰性電價、水價的實施力度,引導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加快調整轉型、有序退出。力爭2014年發佈實施。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2)加快制定出臺適應新形勢要求的排污費徵收政策。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按排版污成本不低於治污成本的原則,調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收費標準;研究揮發性有機物等排污費徵收政策。2014年,開徵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根據環保要求和污染治理成本的變化適時調整。嚴格依法徵收,做到應收盡收。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財政局李穎津
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3)完善並實施污染企業淘汰退出、污染治理工程的資金補助政策。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4年,市環保局、市財政局牽頭制定出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等資金補助政策;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牽頭制定實施污染企業淘汰退出資金補助政策,並不斷調整完善。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市環保局陳添、市財政局李穎津
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4)實行排污許可證和排污交易制度。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開展排污許可證和排污權交易政策研究,確定排污許可和排污交易指標種類、許可證發放和排污交易範圍。2014年,制定出臺相關實施方案、管理辦法,對已有的重點行業排污單位、新增大氣主要污染物的排污單位啟動排污許可證發放和交易試點工作。2016年,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擴大許可證發放範圍,完善排污交易等相關規定。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5)建立企業環保“領跑者”制度。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4年,研究建立企業“領跑者”制度,出臺評價標準和鼓勵辦法,並組織實施。對能效、排污強度達到更高標準的先進企業給予鼓勵,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促進整個行業的環保發展。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財政局李穎津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6)推進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推進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將企業環境資訊納入銀行徵信系統,對環境違法企業,嚴格限制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取消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等政策的資格。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金融局王紅、市國稅局吳新聯、北京證監局王建平、北京銀監局閻慶民、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59。強化污染物排放監測與核算,加大對排污企業的監管執法力度。
(1)強化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監測與核算。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進一步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單並初步建立數據庫。2015年,全市環保系統全面具備監測和核算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能力。2016年基本實現動態掌握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排放情況。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2)加大對排污企業的監管執法力度。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起,按年度組織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不斷創新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執法合力。2014年底前,完善重點污染源線上監控體系,重點污染源按要求安裝污染物排放線上監控系統,並與環保部門聯網。充分運用監督性監測、污染源線上監控、現場監察等手段,切實加大對排污企業的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等違法排污行為,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依法予以關停。對涉嫌環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違法排污行為的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工商局等部門
60。減少餐飲企業污染排放。
(1)督促餐飲單位穩定達標排放。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督促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達標排放、定期清洗煙道,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使用率不低於95%。每年組織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經營性餐飲油煙直排等違法排污行為。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農委、市旅游委、市教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消防局
(2)取締露天燒烤等違法行為。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底前,各遠郊區縣政府按要求劃定本區域禁止露天燒烤範圍。每年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整治露天燒烤、垃圾與秸稈焚燒等違法行為,清理整頓街面非法經營,減少“街頭污染”。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城管執法局李潤華、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工商局
五、揚塵污染防治任務分解
61。推進綠色施工管理模式。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深入組織開展綠色安全工地創建活動,每半年組織對全市新開工工地進行綠色施工宣傳;嚴格施工揚塵管理,每月開展綠色施工檢查考核,通報檢查考核結果,確保施工工地達標率不低於92%。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
62。完善施工揚塵管理制度。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底前,研究起草施工揚塵污染防治保證金制度實施方案;修訂完成《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試行)》,明確揚塵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揚塵治理責任等要求,並將防治費用列入工程成本,單獨列支,專款專用。2014年1月發佈實施。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城管執法局
63。加強施工揚塵的屬地和行業監管。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加強屬地管理,綜合施策減少揚塵,到2015年和2017年,全市及各區縣降塵量分別比2012年下降20%和30%左右。
加強行業監管,2013年12月底前,各相關部門制定、修訂房建、市政、拆除、道路、園林綠化、水務、軌道交通等施工揚塵控制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明確道路和綠化施工渣土不過夜、袋裝運輸、減少重復開挖、開挖道路分段封閉施工、及時修復破損道路等控制要求和標準;明確監管檢查的頻次以及對揚塵違法情節嚴重的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在京投標資格等具體規定。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市重大項目辦楊斌、市園林綠化局鄧乃平、市水務局金樹東、市交通委劉小明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64。推廣揚塵污染防治技術措施。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底前,制定推廣高效洗輪機、防塵墩、密閉圍擋、抑塵網等技術措施的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綜合措施控制揚塵試點項目;2014年5月前,全市土石方工程全部規範使用高效洗輪機、防塵墩,確保有效使用率達到90%以上,基本消除工地車輛車輪帶泥上路行駛現象,其他技術措施得到有效推廣和應用。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北京城建集團、北京建工集團、北京市政路橋集團、北京住總集團,市環保局
65。全市建設工程使用散裝預拌砂漿。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12月前,制定全市散裝預拌砂漿站佈局規劃並組織落實,逐步減少袋裝水泥用量;嚴格落實《關於加快推進北京市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六區、遠郊新城地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建設工程和全市所有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全部使用散裝預拌砂漿。自2015年1月起,全面禁止現場攪拌。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工商局
66。軌道交通工地推廣實施現場密閉化作業。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組織軌道交通密閉化施工揚塵控制試點。2014年制定進一步推廣方案並實施。到2015年,實現80%以上的軌道交通工地密閉化作業。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市軌道交通建設公司丁樹奎
責任單位:市重大項目辦,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67。實施施工揚塵視頻監控。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底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管執法局制定出臺工地視頻監控實施細則,明確建築施工工地出入口和粉狀物料、建築土方堆放區必須安裝視頻線上自動監控設備並與城管執法部門聯網的要求;市城管執法局制定出臺施工揚塵執法監管和視頻監控管理規定。2014年,全市5000平方米以上建築施工工地全部規範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城管執法部門要充分利用視頻線上自動監控監管施工揚塵,同時加大對工地的現場檢查和執法力度,對土石方施工階段的工地每週巡查1次,其他階段每月至少巡查2次。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市城管執法局李潤華、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68。加強道路清掃保潔。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大力推廣“吸、掃、衝、收”清掃保潔新工藝,降低道路積塵負荷,到2017年,全市新工藝作業覆蓋率達到87%以上。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定期向社會公佈環境衛生乾淨指數。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環衛集團
69。加大再生水沖洗道路的範圍和使用量。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落實《北京市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提高再生水使用量。2013年10月底前,研究再生水沖洗道路的保障機制,制定出臺工作方案,組織再生水沖洗道路試點;加快配套管網和加水站點建設,滿足環衛車加水需求。到2015年,城市主幹道基本實現每日再生水沖洗,正常作業條件下使用量力爭每日達到20萬立方米左右。到20017年,再生水沖洗範圍擴展到中心城區和遠郊區縣建成區的次幹路及以上道路,正常作業條件下使用量力爭每日達到30萬立方米。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市水務局金樹東、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排水集團、市環衛集團
70。規範渣土車運輸管理。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渣土運輸實施特許經營、資質管理。2013年9月前,建立健全達標車輛臺賬,修訂完善並實施“建築垃圾運輸車輛標準”,嚴格密閉要求,增加安裝衛星定位系統等措施。2013年底前,全市渣土運輸車全部實現密閉化;2014年6月全部安裝定位系統。監督施工單位使用規範渣土運輸車,並將使用情況納入施工企業資質管理。採取路檢夜查、衛星定位跟蹤等措施,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路段渣土運輸的執法監管,嚴厲打擊無資質、標識不全的運輸車輛,杜絕道路遺撒。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市城管執法局李潤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71。開展城六區道路塵土殘存量監測。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定期對城六區道路塵土殘存量進行監測,並採取設置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及時公佈監測結果。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市政市容委陳永
責任單位:東城區政府、西城區政府、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豐台區政府、石景山區政府
72。加強植樹造林,修復生態環境。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加快植樹造林,擴大綠化面積,強化吸塵抑塵效果。到2016年底,完成百萬畝平原造林工程。2017年,全市林木綠化率達到60%以上。
2013年研究調整非煤礦山的規劃和佈局;對向已關停的建材企業提供礦石的礦山,研究登出開採許可證和安全生産許可證政策,2014年發佈實施。研究制定廢棄礦山、荒地生態修復和綠化實施方案,2014年起組織實施,恢復生態植被和景觀,不斷推進開採岩面治理。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園林綠化局鄧乃平、市國土局魏成林、市安全監管局張家明
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73。擴大水域面積。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完成潮白河及懷河綜合治理工程,增加水域面積100公頃。到2015年,累計增加水域面積500公頃。到2017年,累計建成生態清潔小流域170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750平方公里,全面完成大寧調蓄水庫、團城調節池、亦莊調節池等工程,累計增加水域面積1000公頃。2014年,編制完成全市濕地保護髮展規劃,完成懷柔琉璃廟、房山琉璃河等濕地公園和延慶曹官營、密雲清水河濕地保護小區建設。到2015年累計建成5個濕地公園和4個濕地保護小區。到2017年累計建成10個濕地公園和10個濕地保護小區。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水務局金樹東、市園林綠化局鄧乃平
責任單位:各相關區縣政府,市南水北調辦
六、綜合保障措施任務分解
74。研究編制城市環境總體規劃。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啟動實施城市環境總體規劃研究和編制工作,深入調研,收集資料,進一步強化資源、環境的約束條件,推動形成有利於大氣污染擴散的城市功能和空間佈局,力爭2015年編制完成。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規劃委黃艷、市環保局陳添、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
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75。綜合施策,控制人口規模。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堅持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合理調控人口規模,優化人口空間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口計生委、市流管辦、市教委、市衛生局等部門要綜合施策,研究制定人口總量控制措施,大力推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科學配置教育、醫療等資源,創新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方式,推進人口管理體系建設,有效疏解核心區人口,減少生活剛性需求增加帶來的污染。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公安局高煜、市人口計生委劉志、市流管辦滕盛萍、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76。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體系。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不斷健全完善本市大氣污染防治的法規體系,進一步加大各項管理力度,大幅度提高處罰額度,為大氣污染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援。完成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審《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2014年初發佈實施。研究探索公益訴訟制度。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政府法制辦劉振剛、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管執法局等部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77。強化空氣重污染應急管理。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完成《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暫行)》的修訂,並組織實施;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成立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專項指揮部,健全人員機構,明確職責任務;發揮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專項指揮部作用,充分運用環境衛星等科技手段,加強空氣重污染預警研究,完善監測預警系統,不斷提高預測預報的準確性,組織相關部門、區縣政府有效開展空氣重污染日應急工作。自2014年起,在中央有關部門的協調支援下,會同周邊省區市建立空氣重污染應急響應聯動機制,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工作。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應急辦楊戰英、市編辦劉雲廣
責任單位: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專項指揮部成員單位
78。加強環境信息公開。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底前,市環保局制定環境信息公開方案,利用網路、廣播、電視、報紙等各類渠道,及時發佈區縣空氣品質狀況及排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執法處罰等資訊,公開重點污染源監管資訊。企業要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治污設施運作情況等環境資訊,特別是排放有毒大氣污染物企業、高污染行業企業、三年之內受過環境違法處罰的企業,均按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公開環境資訊,自覺接受監督。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
79。加強組織領導和考核問責。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市政府成立北京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研究大氣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落實區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加強與周邊省區市的合作,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動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每月進行工作調度和督促落實。各區縣政府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統籌開展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2013年底前市環保局等部門研究制定督查、考核辦法,將細顆粒物指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構建以環境品質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將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每年初對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市屬國有企業上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適時向社會公佈,並實行“一票否決”。
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市屬國有企業,給予通報批評,環保部門會同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完成任務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考核不合格的區縣實施環保區域限批,禁止建設除民生工程以外的排放主要大氣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取消授予環境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環保局陳添、市政府辦公廳吳大倉、市監察局楊小兵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等部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80。加強宣傳引導,推動公眾參與。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8月制定清潔空氣行動宣傳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分年度組織實施,深入開展新聞報道,詳細解讀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內容,跟蹤報道工作進展和成效;廣泛開展環保公益宣傳,在主要媒體、明顯區域投放公益廣告,編制、發放《北京市民綠色消費指南》,指導市民踐行綠色生活;以“同呼吸、共責任、齊努力”為主旨,深入基層和一線,開展知識競賽、論壇講座、環保創建、公益活動等“為美麗北京加油”系列主題活動,促進公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委宣傳部王海平、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81。加大資金保障力度。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依據計劃措施進展,分階段制定資金保障方案,加大社會融資力度,統籌存量、加大整合、調整結構、保證重點,以獎勵、補貼和貼息等形式,支援清潔能源改造、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老舊機動車淘汰、污染企業退出等重點措施項目,對重點行業清潔生産示範工程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援。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財政局李穎津、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等部門,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82。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科研與技術推廣。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深入開展大氣環境領域科學研究,2013年制定《2013-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科研方案》,重點開展大氣污染成因、傳輸規律、源解析及治理技術、細顆粒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以及空氣品質中長期預報預警技術等研究,逐年推進實施,每年形成階段性科研成果,為科學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組織技術攻關,邊研究邊應用,重點推廣低氮燃燒技術、分佈式能源、機動車節油減排、家用高效油煙凈化、農業氨減排等技術,發展節能環保産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市科委閆傲霜、市環保局陳添、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83。加強市、區兩級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2013年底前,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研究制定加強環境監管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逐步落實人員編制、資金及重點項目,推進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市、區兩級環境監測、資訊、應急、監察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不斷提升政策研究和監管能力,滿足大氣污染防治的需求。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市環保局陳添
責任單位:市編辦、市財政局
84。各區縣、有關部門制定《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並組織落實。
主要措施和時間節點:各區縣政府及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農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科委、市水務局、市城管執法局等部門2013年10月底前要制定本區縣、本部門落實《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的實施方案,建立臺賬、量化任務、細化年度任務措施節點、責任落實到人,並於10月底前報市政府備案;自2013年起,每年11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工作實施方案(措施),統籌安排措施任務,分解落實責任。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各區縣政府(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張建東、市規劃委黃艷、市經濟信息化委靳偉、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楊斌、市農委王孝東、市市政市容委陳永、市交通委劉小明、市科委閆傲霜、市水務局金樹東、市城管執法局李潤華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