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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02〕43號
  2. [發佈日期] 2002-10-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衛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産銷售使用專項整治工作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2]4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衛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産銷售使用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近幾年來,隨着生産經營形式和勞動用工制度的變化,職業衛生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全市職業病患病率有上升的趨勢,急性職業中毒事故顯著增加,給勞動者帶來了嚴重的損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維護勞動者健康權益,是一項利國利民的重要工作,是關係到廣大勞動者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宣傳、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加大對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産、銷售和使用的專項整治工作力度,加強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切實抓好職業衛生工作,促進首都社會經濟健康發展。

  二〇〇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産銷售使用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

(市衛生局 二〇〇二年九月十三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河北省高碑店市農民工苯中毒事件的通報》(國發〔2002〕9號)和今年6月全國職業衛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就進一步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産、銷售和使用專項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專項整治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有效的職業病防治和安全生産制度,使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健全工傷(事故傷害與職業病)保險制度,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規範重點行業和企業的生産經營行為,將其納入規範化管理渠道,杜絕無證照生産、銷售、使用有毒有害化學品和偷稅漏稅現象;推廣健康生産,淘汰嚴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落後生産工藝、技術和原材料;全面掌握有毒有害作業企業(包括本地註冊本地生産企業、異地生産企業)情況,對其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

  二、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內容

  重點檢查生産、銷售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學品(重點為苯及其化合物、正己烷、四氯化碳、二硫化碳、三氯乙烯、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等有機溶劑類有毒有害化學品)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箱包加工、皮革加工、製鞋、玩具製造、傢具製造、裝飾材料加工、建築防水等行業和粘合劑、防水塗料等生産企業進行重點整治。要把城鎮周邊地區和偏遠農村地區生産、銷售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學品的中小型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地下黑加工點作為檢查的重點。

  被檢查的用人單位中沒有工商營業執照的,要立即停業進行整改,並依法予以處罰,經整改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予以取締;未依法納稅的,除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外,還要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不符合職業衛生要求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業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關閉。對違法使用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用人單位,要依法予以查處,並封存、收繳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和産品;造成工傷(事故傷害與職業病)的,監督部門要依法予以處罰,同時督促用人單位及時安排對患者進行診治,並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使勞動者依法享受應有的待遇。對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招用勞動者、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不繳納社會保險費、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以及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在依法予以處罰的同時要責令其立即改正。對使用童工的用人單位,要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並由其承擔所需費用,同時予以處罰。對用人單位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責令其立即支付,並賠償勞動者的損失。違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專項整治工作時間安排

  2002年9月底前用人單位自查自糾。

  2002年10月至12月開展集中檢查整治。

  2002年11月至12月底,各區縣根據集中檢查的情況,對部分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和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進行復查,發現仍不進行整改或弄虛作假的,應當嚴肅處理。

  四、責任分工

  全市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産、銷售和使用專項整治工作,由主管副市長牽頭統一協調領導,市衛生局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負責職業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産監督部門負責安全生産設施及措施的監督檢查;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權益保障工作的監督檢查;工商行政管理、品質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違規生産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稅務部門負責對偷逃稅行為的監督檢查;公安部門對違反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工會組織要依法監督用人單位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保障廣大從業人員的健康權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承擔專項整治工作。各部門要精心組織,密切配合,確保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

  各區縣政府要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認真完成本地區的專項整治任務。

  五、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提高社會參與意識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針對性地舉辦企業法定代表人、業主培訓班,切實增強有關人員的法律觀念和職業病防治意識。衛生監督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合同時,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職業病危害情況的義務,加強勞動者上崗前培訓,組織宣講有關法律法規和職業衛生、安全生産知識,使勞動者了解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以及重大案件的查處情況進行宣傳。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依靠廣大群眾,掌握嚴重職業病危害線索。對群眾投訴舉報的案件,要做到有案必查,做到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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