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2000]7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重慶市巫山縣部分鄉鎮鏟苗種煙違法傷農事件的情況通報》(國辦發〔2000〕41號)轉發給你們,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一併貫徹落實。
一、切實保證黨和國家的各項農村政策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各級政府要將國務院辦公廳通報精神傳達到基層組織,使廣大幹部從這起違法傷農事件中認真汲取教訓,以此為鑒。當前,要認真學習貫徹江澤民總書記關於“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進一步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保護和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促進郊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進一步保持社會穩定。
二、在郊區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必須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和選擇。隨着農村土地延包政策的貫徹落實,農民對生産資料的使用權進一步確立。在調整農業結構時,各級政府要始終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不動搖,堅決維護農民的生産經營自主權,決不能搞行政命令,下硬性指標,強迫農民進行調整。要正確處理好尊重農民意願和行政引導的關係,做到既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又要着眼於未來,從農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培育主導産業,形成區域經濟優勢。
三、農業結構調整要以市場為導向,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各級政府要積極帶領農民努力適應市場、開拓市場和佔領市場,立足於首都市場,着眼於國內外市場,發展名特優新産品和市場前景好、適銷對路的産品,滿足首都市場多層次的消費需求,進而搶佔國內外市場制高點,不斷提高經濟效益,促進農民增收致富。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引導和指導,防止農民盲目調整,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民因結構調整不當造成的損失。
四、要轉變職能,加強服務。各級政府的領導幹部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努力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新形勢發展的需要。要注重發現典型、總結典型和宣傳典型,充分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要抓好政策的落實,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要搞好資訊和技術服務,及時準確地為農民提供有價值的品種資訊、市場供求資訊;要鼓勵科技人員深入生産第一線,開展各種形式的技術服務;要抓好各類經濟合作組織的培育,廣泛開展産前、産中、産後等生産全過程服務,發展農民之間的專業合作,有效地把千家萬戶組織起來,千方百計為農民排憂解難。
二〇〇〇年七月十四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重慶市巫山縣部分鄉鎮鏟苗種煙違法傷農事件的情況通報
國辦發〔2000〕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4月上旬,重慶市巫山縣官陽區部分鄉鎮發生鏟苗種煙、違法傷農事件。這一事件經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報道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國務院領導同志對這一事件提出了嚴肅批評。遵照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由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組成的調查組赴重慶市巫山縣對這起事件進行了調查。調查表明,巫山縣官陽區發生的鏟苗種煙事件,是一起違反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侵犯農民合法權益、危害農民人身安全的嚴重事件。經國務院同意,現將赴重慶市巫山縣調查組《關於重慶市巫山縣部分鄉鎮鏟苗種煙違法傷農事件的調查報告》印發給你們,對這一事件予以通報,以引起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高度警覺,教育幹部特別是農村基層幹部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要通過這一事件,結合學習貫徹江澤民總書記關於“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實加強黨在農村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充分尊重廣大農民的意願,保護和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為此,國務院重申:
一、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必須充分尊重農民的生産經營自主權。農民是農村市場經濟的主體,也是結構調整的主體。要尊重和切實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和生産經營自主權,政府只能用政策和市場資訊引導農民自主調整農業結構,決不能強迫命令,更不能採取行政手段,層層下指標,強迫農民種這種那。
二、減輕農民負擔是黨在農村的一項基本政策,各級政府和部門必須認真執行。必須充分認識當前做好減負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堅持地方政府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把減輕農民負擔這件大事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要不折不扣地落實中央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禁止任何形式的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和各種攤派。對加重農民負擔、損害農民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必須嚴肅查處。要下決心轉變鄉鎮政府職能,精簡機構和人員。
三、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和民主政治建設,不斷改進幹部工作作風。基層黨員幹部每天都要面對廣大人民群眾,他們的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風,直接關係到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要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對廣大黨員的教育,增強基層幹部的政策觀念和民主法制觀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準,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幫助農民解決生産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密切黨群幹群關係。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〇年六月七日
關於重慶市巫山縣部分鄉鎮鏟苗種煙
違法傷農事件的調查報告
赴重慶市巫山縣調查組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日)
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由國務院辦公廳牽頭,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研究室、農業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央電視台參加組成的調查組,於5月28日至6月2日,赴重慶市巫山縣就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反映的鏟苗種煙、違法傷農事件進行了調查。調查組深入3個區5個鄉鎮,廣泛聽取農民群眾和基層幹部的意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巫山縣是省定貧困縣,1999年全縣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只有1224元。糧食作物主要是玉米、馬鈴薯、紅薯和小麥。經濟作物主要是烤煙、魔芋等。全縣64.4萬畝耕地中,適合種烤煙的有30萬畝。歷史上,烤煙種植面積最高達到10萬畝。今年市煙草專賣局下達該縣烤煙收購計劃9萬擔,縣政府下達烤煙生産考核基數為15萬擔,目標任務為20萬擔,按畝産量300斤計算,需種植5~6.7萬畝。
全縣烤煙種植主要集中在河梁、官陽和騾坪3個區所屬的15個鄉鎮。從了解的情況看,河梁和騾坪兩區,由於區鄉政府的引導服務工作基本到位,農民種烤煙的積極性比較高,沒有發生強迫農民種烤煙的現象。問題主要發生在官陽區的4個鄉鎮,而且遠比《焦點訪談》反映的問題嚴重得多。
巫山縣今年下達給官陽區的烤煙生産考核基數為4.1萬擔,目標任務為5.4萬擔,需種植烤煙1.3~1.8萬畝。該區適宜種烤煙的36個村,耕地面積只有2.2萬畝,每人平均僅1畝。官陽區按烤煙目標任務與農民簽定了合同,即必須用80%的耕地(每人平均0.8畝)種烤煙,剩餘20%的耕地(每人平均0.2畝)種糧食和其他作物。為了防止農民多種糧食、少種烤煙,官陽區限定每個農民只准保留可移栽0.2畝地的500棵玉米苗,超過部分一律剷除。而且,實行連片種植,強行烤煙凈作,即在規劃種植烤煙的區域內不準種植其他作物。
官陽區適宜種植烤煙,種烤煙的收益高於種糧食(一般畝均收入800元以上,高於糧食3倍),但農民不願意多種烤煙,尤其不贊成不留口糧田、強行烤煙凈作的做法。在收成好的情況下,多種煙,少種糧,可以用賣烤煙的錢買口糧。去年因乾旱部分種烤煙的農戶沒有掙到錢、甚至虧本,目前既缺錢、又缺糧,發生春荒、夏荒。這部分農戶今年就要求多種糧、少種煙。所以,農民説,鏟了青苗如同鏟了我的命根子。而且,烤煙生産中“兩怕”問題無人管:一怕煙草公司硬性攤銷質次價高的各種肥料。農民反映,與煙草公司簽訂烤煙收購合同時,必須接受煙草公司攤銷的各種肥料,不準從其他渠道購買。二怕收購時壓級壓價,賣不上好價錢。農民説,他們是站着種煙、坐著烤煙、跪着賣煙,煙草公司收購中壓級壓價、收人情煙的現象十分突出。(總理批示:煙草公司這種作法是違法的,是變相攤派。)
面對農民不願多種烤煙的局面,官陽區及其所屬4鄉鎮領導決定強行剷除農民多育的玉米苗和栽種的其他作物。據初步統計,4月上旬,全區鏟苗行為涉及27個村,1616戶,共鏟苗(包括折合可栽種面積)1289.9畝。這些鏟苗行為是官陽區黨委和區公所統一部署,由區、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帶領包括武裝部幹部、治安人員在內的工作組突擊進行的。在強行鏟苗過程中,區、鄉鎮幹部對阻止鏟苗的農民進行毆打和體罰,甚至拘留農民,先後有7人被打,其中2人致傷。
二、原因分析
巫山縣官陽區發生的鏟苗種煙事件,是一起違反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侵犯農民合法權益、危害農民人身安全的嚴重事件。産生這一問題,既有客觀因素,更有主觀原因。主要是四個方面。
(一)地方財源嚴重不足,收不抵支。1999年巫山縣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為4731萬元,而當年財政供養人口為11562人,僅實際工資性支出就達6715萬元,是典型的“吃飯財政”,主要靠上級財政補助維持,當年上級財政補助10361萬元。在一般性財政收入中,煙葉及捲煙稅收佔相當大的比重。1999年來自捲煙和煙葉的稅收為1958萬元,佔一般性財政收入的41%,該縣把發展烤煙生産作為當地增加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由原四川省劃歸重慶市管轄後的縣(市)仍實行財政分級分成包乾的管理體制,在基數任務內,縣、鄉按六四分成。由於留給鄉(鎮)的收入不多,加劇了鄉(鎮)財政的困難。針對這些問題,今後一是要着眼發展經濟,增加稅源;二是要結合産業結構的調整,改善財政收入結構;三是要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上級財政應加大對這些貧困地區轉移支付的力度。同時,要精兵簡政。
(二)縣委、縣政府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思路不夠清楚,指導思想和工作方法有偏差。今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就農業和農村工作連續發了幾個文件,一再強調在新階段要把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作為當前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在結構調整中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農民的自主權,各級政府要搞好指導、引導和服務,嚴禁強迫命令。在巫山縣這樣的貧困地區,必須始終注意搞好糧食生産,在穩定解決農民吃飯問題的基礎上,千方百計幫助農民增加收入。如果把增加農民收入作為結構調整的立足點,經濟發展的路子就寬了。但縣裏片面地把發展烤煙作為全縣農村經濟的頭等大事,下達任務超過計劃指標,既不考慮市場需求,又沒考慮農民的現實需求,實際上只考慮保財政收入一頭。縣政府對發展烤煙生産的決定具有很大的盲目性,所採取的有關政策措施是錯誤的。通過這一事件可以看出,黨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和政策,在一些地方還沒有得到貫徹落實。
(三)嚴格的烤煙生産考核制度對事件的發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今年的縣政府2號文件中,對發展煙葉生産採取了強硬措施。一是成立了由縣政府負責人和組織部長、武裝部長、公安局長、檢察長參加的領導小組,全權負責烤煙生産從種到收各環節的管理。各産煙區和鄉鎮也成立相應組織機構。二是制定了嚴格、細緻的考核獎懲辦法。主要有:對農業特産稅任務實行包乾分成,縣裏留60%,返還區、鄉、村40%,超過部分倒四六分成;對區鄉領導實行風險抵押和獎勵,完成考核基數的不僅集體有獎,區級黨政主要負責人還可各得獎金1萬元,鄉鎮主要負責人各得5000元,完成奮鬥目標的,獎金還能翻番;對完不成任務的,除取消一切獎勵,扣除全部風險抵押金外,還要進行組織處理,降職或免職。有如此嚴格的“組織保證”和“獎懲措施”,區、鄉、村的幹部不能不全力以赴了,農民的權利和利益放在了腦後。(總理批示:簡直不顧農民死活。)按照農業特産稅的有關規定,煙葉的特産稅應在收購環節向經營者徵收,而不應向農民徵收。而官陽區卻規定,如果農民不種煙,就要交每畝168元的特産稅(按一畝地平均産煙葉300斤,收購均價2.8元/斤,特産稅率為20%計算)。區政府算的是這個帳:如果農民少種了一畝煙,政府就少收168元。因此,不少農民説,這個煙不是為我種的,是為政府種的。農民陳發朝説,官陽地處高寒山區,年成好時每畝産玉米不過500來斤,按0.40元/斤算,一畝收200元,如果交了168元特産稅,再去掉生産成本和其他費用,農民種田幹啥呢?一些農民説,我們不是“抵抗”種煙,我們只是要留一點口糧。農民吳明香説,我去年4畝地種了3畝半煙葉,一年下來,扣掉稅費,只剩10元錢,今年的苞谷苗又被鏟掉了,現在家裏沒有糧食,只好到處借糧渡日。
(四)基層組織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薄弱,有些幹部素質極差,作風粗暴。官陽區鏟苗種煙的事情,前幾年就有。農民稍有不滿,就被“請”到鄉里辦學習班,挨打受罰。區委主要負責人説,自1995年以來,採取的行政措施就很嚴厲,佈置種植任務時要先收農民的臘肉作抵押,不育苗的每畝要收50元的抵押金。該縣基層組織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主要問題是,對地處偏僻的鄉鎮幹部疏於管理,缺乏有效監督。農民的投訴和送給我們的告狀信,不少都是反映當地鄉村幹部作風和以權謀私的。當陽鄉黨委書記楊自勇在率人鏟煙時打傷了農民張仲虎,又打了60歲的老農民史發遠。在《焦點訪談》播出官陽鎮的事件後,楊讓鄉政府給張賠了幾千元,但又逼着張簽一個協議,收了錢就不許上訴,如果上訴,就要收回賠償。農民説,這裡天高皇帝遠,上面不來人,我們的問題永遠也解決不了。
三、採取的措施
5月24日晚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播出了巫山縣官陽區鏟苗種煙、違法傷農事件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高度重視,當晚,市委書記賀國強對這一事件的處理作出了明確批示。25日下午,朱鎔基總理、李嵐清副總理在全國糧食生産和流通工作會議結束時,對此事件進行了批評,晚上賀國強、包敘定同志主持召開市委、市政府緊急會議,集體收看了《焦點訪談》的錄影,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事件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了工作部署,決定由分管農村工作的市委副書記和副市長負責對這一事件的查處,並向全市發出通報。市委、市政府對處理這一事件態度是鮮明的。
調查組一到巫山縣,陳情的農民群眾絡繹不絕,特別是到了事件發生地的官陽區,成百上千的農民群眾自發地從周圍各鄉村趕來,紛紛要求向調查組反映情況。
巫山縣委、縣政府對處理這一事件,採取了一些措施。但存在三方面的問題:一是縣區鄉各級對這一事件的性質認識不到位,工作沒有深入下去,面上情況不掌握;二是補償不到位,目前只是對重點受害農戶進行了補償,面上絕大多數農民並沒有得到補償;三是處理不到位,目前只是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了處理,對這一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區、鄉主要負責人沒有處理。農民反映説,處理了小的(幹部),保護了大的(幹部)。
針對這些問題,調查組對縣委、縣政府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建議:第一,縣委、縣政府要把妥善處理這一事件作為當前的中心工作,並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第二,組織強有力的工作班子,迅速開展工作。全面查清情況,抓緊研究補償方案。第三,本着從實、從優、從快的原則,幫助農民按其意願儘快恢復生産。(總理批示:沒有重慶市委、市政府領導的親自過問,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調查組回到重慶後,與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及有關部門的同志交換了意見,市委、市政府對下一步的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並將就處理情況正式向國務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