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1994]6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各有關總公司:
市政府農林辦、市商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技術監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肉類食品市場檢疫管理工作的報告》,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併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肉類食品市場檢疫管理工作,充分認識這是直接關係首都市場聲譽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的大事。要本着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本市肉類食品市場的檢疫管理,嚴肅查處危害人民健康和擾亂肉類食品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首都市場的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加強肉類食品市場檢疫管理要條塊結合,落實管理責任制。各區、縣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把好産地、路口、冷庫、市場這四個關口;業務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檢疫管理,重點檢查生産、貯存、運輸、銷售四個環節;綜合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按照市政府1992年第20號令的規定,這項工作仍由市政府農林辦牽頭組織,各區、縣政府和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
三、加強宣傳工作,發揮群眾監督和社會輿論的作用。面對肉類食品市場放開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通過宣傳教育,不斷增強肉類食品生産者和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及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要表揚一批遵紀守法、“信得過”的正面典型,也要抓幾個嚴重違法的反面典型公開“曝光”,以維護肉類食品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1994年8月15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肉類食品市場檢疫管理工作的報告
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來,本市各區縣、各有關部門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採取措施,加強了對肉類食品市場的檢疫管理。上半年,全市共清理整頓了一萬多個生豬屠宰點,使私屠亂宰得到初步控制;在公路、鐵路路口設立41個檢查站,檢查外埠進京鮮肉,共處理病害肉2.24萬噸;對集貿市場上的肉類進行復檢,對生産、貯存、銷售等環節進行重點檢查。由於採取了以上措施,肉類食品市場檢疫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保證了首都肉類食品市場的穩定和消費者的食肉安全。
但也應當看到,私屠亂宰、摻雜使假、出售注水變質肉等違法經營活動並沒有根本杜絕,有時甚至還很猖獗,威脅着首都肉類食品市場和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此外,在管理和執法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點。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市肉類食品市場的檢疫管理工作,打擊違法行為,根據當前實際情況,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集貿市場鮮肉復檢工作。進入市場的鮮肉,凡無檢疫證明、無胴體驗訖章的,禁止銷售,由動物檢疫部門進行檢驗,經檢驗確認為病死畜禽肉、摻假肉,要對生産和經營者從嚴處罰,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二、加強對生豬屠宰的管理。按照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的原則,由區、縣畜禽防疫檢疫主管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衛生、商業等部門,制定定點屠宰方案,經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向定點屠宰單位核發《定點屠宰證》,並報市政府農林辦備案。非定點屠宰單位、個體屠宰戶一律不得從事屠宰業務。對生豬宰屠行業,由市政府農林辦組織郊區區、縣政府和有關執法部門,於8至9月份集中力量進行整頓,在此基礎上,落實定點屠宰方案。
三、加強對全市各類肉類食品冷庫存貯的管理。對沒有檢疫證明的肉類食品,各冷庫一律不予貯存。實行由技術監督部門和動物檢疫部門抽檢冷藏肉類食品的制度,特別要對外埠進京肉和卷裝加工肉進行重點抽檢,發現問題,嚴肅處題理。冷庫管理部門要與執法部門密切配合,發現可疑肉類食品,及時報告執法部門。
四、各區經營鮮肉的國有、集體副食店及銷售網點,由各區副食菜蔬公司負責把住進貨渠道;個體銷售點經營的鮮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復檢。市、區動物檢疫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
五、切實加強對鮮肉市場的日常監督檢查。市、區縣的工商行政管理、技術監督、動物檢疫等部門要對本市鮮肉市場加強定期檢查,平均每月至少一次,重大節日突擊檢查,以保證上市鮮肉的品質。對存在的“死角”和非法生産經營的窩點,有關部門要組織聯合執法檢查,集中時間和力量進行整治。
六、對摻雜使假和出售注水肉的行為,要發動群眾監督舉報。技術監督、動物檢疫、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堅決取締,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農林辦公室
北京市商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技術監督局
199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