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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4〕5號
  2. [發佈日期] 1994-01-2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火災情況和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4]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遏制重大、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現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關於當前火災情況和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意見報告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近年來,本市火災事故增多,消防工作面臨的形勢非常嚴峻。據統計,1993年全市發生火災764起,直接經濟損失2811.3萬元,燒死13人,傷55人,四項指標比1992年均有增長。特別是發生了建國以來本市經濟損失最大的隆福大廈特大火災,暴露出消防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環節和死角。

  為了保障首都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産的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的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級領導要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市政府1990年第32號令)實施兩年多來,對推動全市消防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各地區、各單位要堅持把落實防火安全責任製作為消防工作的大事來抓,採取年初有計劃,年終有驗收,逐級分解,層層簽訂責任書等有效方法,切實把防火工作落到實處。各級領導要正確認識安全與經濟發展的關係,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各部門主要領導作為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經常過問消防工作,分管領導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對無視消防安全,造成重大隱患,從而導致重大火災發生的,要依法追究領導的責任。

  二、要重點抓好節日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

  春節臨近,各單位在抓好冬季防火的同時,認真做好節日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特點進行分析,提出措施,重點加強,周密安排。重點地區、重點單位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自查;對展覽會、展銷會、燈會、廟會、火車站、大商場、大市場等群眾活動場所要摸清底數,集中開展重點檢查;對容易造成群死群傷和重大損失的場所以及存在火災危險的重大隱患,要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以確保全市人民豐豐盛盛、乾乾淨淨、平平安安、高高興興度過節日。

  三、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在城市消防設施基礎建設方面,我市還存在着消防隊、站少,消防裝備不足,消防道路不暢,消防水源不足等問題,特別是繁華街區,道路狹窄、堵塞,消防車難以通行,給滅火工作帶來很大困難。各地區、各部門必須按有關規定,把消防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做到同規劃、同設計、同建設。對已有規劃的,有關部門要設法落實資金、抓緊建設。新開發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危房改造,要考慮消防設施建設,使之同步進行。對急需解決的和突出的問題,要統籌安排,專項治理。

  四、繼續抓好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建設

  堅持消防工作專群結合。從居民群眾到企業職工,特別是青少年,都要提高消防意識。要抓好公安、專職、義務和民辦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建設。對已組建的義務消防團要切實加強教育訓練,真正做到“兩知三會”(知防火常識、知滅火常識,會報火警、會疏散自救、會協助救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對企事業單位的專職消防隊要進行整頓,實行劃組聯片,參與社會滅火救援,切實發揮防火、滅火的骨幹作用;要重點抓好民辦消防隊伍的建設,有條件的鄉鎮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建立不同形式的民辦消防隊伍,確保一方平安,努力使全市消防工作向社會化、全民化發展,以保證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五、各區、縣、委、辦、局(總公司)要將本地區、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和加強防火工作的具體措施,於3月底之前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匯總後報市政府。

  1994年1月20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關於當前

火災情況和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

意見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93]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公安部《關於當前火災情況和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意見的報告》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近年來,我國火災事故日趨增多,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影響了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各級人民政府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遏制重大、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國務院辦公廳    

  1993年11月26日  


關於當前火災情況和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意見的報告

國務院:

  近幾年來,我國城鄉火災損失每年以20%的速度遞增。一九九二年,全國火災直接經濟損失近七億元,接近發生大興安嶺大火的一九八七年的歷史最高水準。今年火災形勢更為嚴峻。截止十月底,全國共發生火災二萬八千一百九十三起,死亡一千四百八十人,受傷三千八百四十七人,直接經濟損失八點四億元,是建國以來火災最為集中、損失最為嚴重的時期。其中特大火災一百五十五起,燒燬大中型商場三十五個、物資倉庫二十二座、工廠四十二個以及歌舞廳、賓館、飯店十九家,直接經濟損失五億多元。二月十四日,唐山市東礦區林西百貨大樓發生火災,死亡八十一人,受傷五十三人,直接經濟損失四百多萬元;五月十三日,南昌市萬壽宮商城發生火災,包括兩層商場和一百多戶居民住宅的八層綜合性大樓全部燒燬坍塌;七月五日,大連經濟開發區中日合資醫療器具有限公司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一千三百七十六萬元;七月二十一日,福建省惠安縣螺城鎮小商品市場發生火災,死亡十五人,直接經濟損失四百萬元;八月五日,深圳市安貿危險物品儲運公司化學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死亡十五人,受傷二百餘人,直接經濟損失二點五億元;八月十二日,北京市隆福大廈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二千一百萬元;八月二十三日,昆明市東方夜總會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一千六百六十五萬元;十月二十一日,金陵石化公司南京煉油廠一萬噸輕質汽油罐發生爆炸燃燒事故,死亡二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特別是在國務院發出關於控制重大、特大惡性事故的緊急通知和召開全國安全生産工作緊急電話會議之後,一些地區、部門和單位沒有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沒有按要求做好工作,重大、特大火災事故仍在發生。十一月十九日,深圳市龍崗區葵涌鎮致麗工藝玩具廠發生火災,死亡八十一人,受傷四十四人。火災不斷增多,特別是特大火災接連發生,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影響了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

  當前火災嚴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主觀上對消防安全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管理不嚴。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一是一些地方和企業負責人片面追求發展速度和一時的經濟效益,嚴重忽視消防安全。對未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審核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擅自批准開工建設;對沒有建設配套消防安全設拖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強令投入使用;對重大火險隱患存有僥倖心理,久拖不改,致使重大火災不斷發生。二是一些企業沒有擺正安全與生産的關係,甚至把消防安全與生産經營對立起來,沒有在轉換經營機制過程中把新的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建立起來。消防安全的組織、制度、措施很不落實,嚴重削弱了消防安全工作。三是消防基礎建設發展緩慢,消防裝備落後,消防力量不足。有些新建、擴建的市區、開發區、邊貿口岸,沒有把消防隊站、消防給水、消防通訊、消防通道等消防基礎建設納入總體建設規劃同步進行。不少城市在迅速發展,而消火栓和消防供水量卻有減無增。全國公安消防部隊現有的消防車輛有40%已達到退役年限,登高、排煙、照明、救生、破拆、防護等器材和其他特種消防車輛裝備嚴重缺乏,常常貽誤滅火戰機,使小火釀成大災。

  為了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産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1993]50號)和《國務院關於控制重大、特大惡性事故的緊急通知》(國發明電[1993]17號)精神,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消防安全的認識,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消防安全是經濟建設的重要保障,消防建設也是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組成部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認識和處理經濟效益與安全生産的關係,認真貫徹執行有關的消防法規和技術規範,落實消防安全領導責任制、崗位責任制等制度,不斷改善和加強安全生産條件,在安全中求發展、求效益。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類企業在組織結構調整、經營方式轉變過程中,要加強勞動紀律和安全培訓,嚴格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新建、擴建、改建的重要工程項目,包括引進外資的項目,必須建設配套的消防設施。違反消防法規、沒有消防安全配套設施或存有重大隱患的項目,不得投入使用。同時,要加強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將其納入學校教育、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之中,增強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加強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使之與經濟建設、城市建設同步發展。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地區的城市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情況進行一次檢查並制定消防規劃,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之中,有計劃、有步驟地解決城市消防隊站、消防給水、消防通訊、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問題。問題嚴重的大中城市,要下決心採取緊急措施,進行專項治理,力爭近期內取得明顯成效。在城市總體佈局中,必須將生産、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獨立設在安全地區,要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

  三、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從我國的國情出發,貫徹改革的精神,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會幾個積極性,在繼續建設好現役制消防部隊的同時,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地方、民間消防隊伍。一些經濟特區、開發區和經濟比較發達的市(縣)、鄉鎮可以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自主建立各種形式的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特別是火災危險程度高的企業的專職消防隊,是我國一支重要的消防力量,應適度發展,以適應當前防火滅火的需要。各企事業單位和街道、村鎮,要加強群眾義務消防團、隊的建設,增強自防自救能力。

  四、發展消防科技,增加消防投入,改善消防裝備。在繼續引進一些國外先進消防技術的同時,要加強我國消防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和利用,逐步改變我國消防科技研究和消防器材生産落後的狀況。隨着經濟建設的發展,各地區、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用於消防的經費。要加快消防車輛裝備更新換代的步伐,以大中城市為重點,儘快裝備一批急需的排煙、照明、破拆、救生器材和呼吸器、隔熱服等消防必需的防護器材以及大噸位水罐車、登高車等特種消防車輛裝備,以適應撲救各種火災和社會救援的需要。

  五、加強消防法制建設,嚴格消防監督。現行的消防法規,是多年消防工作經驗教訓的總結,必須認真執行。對一些已不適應當前形勢需要的法規條款,我們將與有關部門協商,抓緊修改、補充和完善,以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各級公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嚴格監督。各級領導要支援公安部門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有關單位要自覺遵守消防法規,接受監督,積極排除火險隱患,認真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對發生的重大、特大火災事故,要逐起查明原因,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嚴肅處理。典型案件要公開報道,以教育廣大幹部群眾。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轉發各地區、各部門執行。

  公安部    

  199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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