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1990]60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人民武裝部,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做好北京地區軍事設施保護工作,加強首都的國防建設,市人民政府和北京衛戍區決定成立北京市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現將組成人員通知如下:
主 任:蘇仲祥 副市長
第一副主任:高雲江 北京衛戍區副司令員
副 主 任:王振信 市委辦公廳副主任
張乃之 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委 員:曹學坤 市計委副主任
王建明 市建委副主任
王文英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呂 興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翟 健 市政府外辦副主任
王少華 市公安局副局長
韓敬民 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馬 麟 市規劃局副局長
陳 婷 市財政局副局長
姜潤山 市旅游局副局長
馮一謙 市公用局局長助理
倪益麟 市電信管理局副局長
梁國柱 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長
宇文治 總參辦公廳副主任
張武展 總參管理局副局長
徐中川 總政直工部副部長
徐根初 總後司令部副參謀長
張予三 海軍司令部副參謀長
張希光 空軍司令部副參謀長
栗前明 二炮司令部副參謀長
沈椿年 國防科工委司令部副參謀長
鄭有盛 軍事科學院院務部副部長
陳瑞昌 國防大學校務部副部長
吳雙戰 北京軍區司令部副參謀長
程恩庠 北京空軍司令部副參謀長
安鮫駒 武警總部司令部副參謀長
李建英 北京衛戍區司令部副參謀長
辦公室主任:李建英 北京衛戍區司令部副參謀長
副 主 任:徐麗華 市政府辦公廳區政處處長
原忠明 市政府法制辦副處長
安金池 市公安局治安處副處長
李錫金 北京衛戍區司令部作訓處副處長
沈魯朝 北京衛戍區司令部特種兵處處長
市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在工作上接受北京軍區司令部和總參謀部的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國家關於保護軍事設施的方針、政策和法令,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協調解決劃定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軍事禁區週邊安全控制範圍工作中的問題。
3、檢查了解軍事設施安全保護情況,依法協調處理保護軍事設施工作中的問題,制止危害軍事設施安全保密的行為。
4、組織開展保護軍事設施的宣傳教育工作。
5、指導各區、縣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市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設在北京衛戍區司令部。
各區、縣人民政府、人民武裝部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於1990年11月上旬前分別成立區、縣級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由各區、縣人民政府、人民武裝部和當地駐軍單位共同組成,並儘快制定具體的、切實可行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