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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90〕52號
  2. [發佈日期] 1990-08-27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市政管委等單位關於處理緊急事故預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1990]5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為及時妥善處理發生在我市的突發事件和緊急事故,保障首都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和城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保證第十一屆亞運會順利召開,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市消防局、市衛生局和平谷縣政府分別制定了《市液化石油氣公司南郊灌瓶廠發生重大泄漏、爆炸和火災事故的應急方案》、《北京市處理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的預案》、《平谷縣發生水、風、雹、火災應急方案》。上述預案已經市政府批准,現轉發給你們。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參照他們的作法,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處理緊急事故預案,以確保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和災害,能做到有組織、有秩序、及時有效的處理,把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1990年8月27日    

附件一

市液化石油氣公司南郊灌瓶廠發生重大泄漏、爆炸和火災事故的應急方案

  一、基本情況

  市液化石油氣公司南郊灌瓶廠位於豐台區盧溝橋鄉萬泉寺大隊南側,距市中心10公里,現有職工近600人,東側為辦公樓,西側為生産區,佔地面積5.2萬平方米,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廠西北側有400立方米和120立方米貯液球罐各2個,20立方米臥式殘液罐2個,露天貨場有周轉貯氣瓶1萬多個。全廠日貯液量400噸左右,日灌瓶量為0.5-1.5萬瓶。

  該廠從右安門新官變電站分兩路各10千伏輸電。廠內有室外消防栓8個,廠外有公共消防栓4個,管道直徑400 毫米;600米範圍內有機井5口,出水口徑65毫米,流量每小時85立方米左右;廠東北蓮花河(距廠大門550米)可供4部消防車在橋上吸水。

  該廠周圍1000米範圍內,有村莊27個,大小單位350多個,居(村)民、職工1.5萬人。距該廠氣罐東南500一600米,有京廣鐵路線通過。

  二、發生重大泄漏、爆炸和火災的危險性和可能性由於歷史原因,該廠消防佈局不夠合理,消防設施不足,加之大部分設備長期運作,嚴重老化,液化氣外漏的危險性很大。在2至3級風的氣候條件下,泄漏的液化氣會以70度夾角向下風方向流動,形成面積為10萬平方米的危害區。由於液化石油氣比空氣比重大,易在低窪處集聚,遇明火爆燃,溫度高,熱輻射和衝擊波強烈,破壞性極大。

  三、應急方案

  1、組織領導。

  南郊灌瓶廠一旦發生液化石油氣嚴重泄漏、爆炸和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市政府、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市公安局、消防局、公用局、市液化石油氣公司、豐台區政府、豐臺公安分局、市供電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武警北京總隊,市有關部門要立即成立指揮部,組織搶險。指揮部由市市政管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長為總指揮。北京鐵路分局、市環衛局、市急救中心、自來水公司、南郊灌瓶廠等單位要積極投入搶險工作。

  2、各部門職責。

  (1)南郊灌瓶廠:發生泄漏、爆炸和火災事故後,立即報告“119”臺和市政府、市液化氣公司及有關部門;關閉液化石油氣管道閥門,切斷電源並通知鳳凰亭儲備廠停止送油;開啟自動噴淋裝置,啟動消防加壓泵,疏散民用氣瓶;疏通廠內道路;向指揮部彙報泄漏及各罐貯液情況。

  (2)市液化石油氣公司:負責解決應急處理的各項技術工作,提供與排險有關的技術資料,監測氣體泄漏的擴散範圍,統一安排生産的指揮調度。

  (3)市市政管委、市公安局:負責組成指揮部,並組織、協調、指揮各有關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接待新聞單位採訪和稿件把關。

  (4)市消防局:根據現場情況,調動足夠的消防車和警力投入排險和滅火的戰鬥;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搶險。

  (5)武警北京總隊、豐台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警戒(事先根據風向、風力大小等制定兩套警戒方案,屆時按實際情況執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控制警戒區內的火源,消滅明火。

  (6)豐台區政府:負責疏散、救助廠區周圍群眾,通知廠周圍有關單位參加搶救。

  (7)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維護交通秩序,疏導車輛,保證搶救工作的交通暢通,必要時可採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

  (8)市供電局:負責切斷現場電源,並用發電車保證機井供電。

  (9)市環衛局:負責調集灑水車,補充火場用水。

  (10)市急救中心:負責搶救和安置傷員。

  (11)市自來水公司:負責對消防栓加壓供水。

  (12)鐵路分局:根據實際情況控制鐵路交通,必要時負責調動火車運送火場用水,並切斷鐵路線的其他運作。

  四、實施細則、檢查演練和設備器材準備

  1、為共同做好處理緊急事故的工作,各單位要根據本應急方案,制定各自責任內的實施細則,確定負責人,明確任務,並分別報市政府辦公廳(值班室)、市市政管委、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公用局、消防局、豐台區政府備案。

  2、為保證事故發生後有組織、有秩序、及時有效地實施預案,市公用局、消防局及各有關單位每年要進行一次檢查,並根據需要組織必要的演練,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保證各項措施的落實。

  3、為保證市液化石油氣公司南郊灌瓶廠發生重大泄漏、爆炸和火災事故時,能及時得到控制,市消防局要逐步配置部分大型水罐泡沫車,以便與消防車同步到達現場撲救。為便於撲救,大型水罐泡沫車可分別配備在該廠周圍的豐臺、大紅門、廣安門、長辛店等4個消防中隊。


  市市政管理委員會        

  市公安局        

  市公用局        

  市消防局         

  豐台區人民政府    

  1990年8月    

附件二

北京市處理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的預案

  為保證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疫情和中毒事故造成的危害縮小到最低程度,特製定本預案。

  一、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發生後的報告制度

  本預案所稱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係指在短時間內突發,對社會影響大,危害嚴重的傳染病爆發、流行;嚴重的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飲用水污染、放射污染和急性輻照。根據發病或中毒人數多少及其危害程度,將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分為兩級(見附表: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分級)。

  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發生後,所在單位和個人及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必須採取最快的方式立即向所在區、縣衛生防疫站報告疫情和中毒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發病人數、死亡人數、波及的範圍等(肺結核及兒童結核性腦膜炎報區、縣結核病防治所),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

  各區、縣衛生防疫站、結核病防治所接到報告後,應按要求分別報市衛生防疫站、市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所和市結核病防治所,並報告區、縣衛生局。區、縣衛生局接到報告後要上報區、縣政府。

  市級衛生防疫機構接到報告後,要及時報告市衛生局。市衛生局上報市政府。

  發現飲水污染、人畜共患疾病和性質屬於蓄意破壞的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接到報告的衛生防疫機構要同時分別報告市政管理、畜牧和公安部門。

  二、病人搶救和疫情控制的程式

  1、及時搶救病人和中毒患者。將傳染病人和中毒患者及時送往有關醫院(或就地)進行隔離、搶救、治療或進行醫學觀察。

  2、保護和控制現場。發生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對現場採取保護和控制措施,如封存病人食用過的食物,停止飲用受污染的水並妥善保存水樣,保存現場物證,嚴格限制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等。

  3、控制和消除致病和中毒因素。根據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的性質、特點,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包括傳染源的隔離,對傳染病接觸者的檢疫,疫區封鎖(必要時設封鎖隔離區),衛生消毒,滅殺病媒昆蟲、動物,採樣、留樣或檢驗,銷毀有毒的食品,供給清潔衛生的飲用水,採取防泄漏措施,改善衛生條件和生活環境等。

  4、做好調查確診工作。有關人員要深入現場,查明原因,確定性質,明確診斷。發生疫情和事故的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情況。

  5、對健康人群進行有效的預防。有針對性地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中毒事故的知識,提高防病和自我保健能力,並採取預防投藥或免疫接種,疏散人員,檢疫或監護接觸者等措施。

  三、組織領導與各部門職責

  1、組織領導。

  發生一級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時,建議請市政府直接指揮;發生二級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時,由區、縣政府負責指揮。市、區(縣)要分別成立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處理領導小組,並組成由市衛生、公安、醫藥、公用、環衛、環保、畜牧、勞動、商業及區(縣)政府等有關部門參加的指揮部。

  2、各部門職責。

  (1)各級政府:批准調查重大疫情和指揮部提出的應急處理方案,採取相應的果斷措施,迅速控制或撲滅重大疫情和事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各區、縣政府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宣佈疫區;對疫區實施封鎖;限制或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或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産、停課;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

  (2)市、區(縣)衛生局和發生疫情或事故單位主管部門的衛生機構:要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醫療急救和採取衛生防疫控制措施。

  (3)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現場的治安保衛,封鎖疫區,疏散人員,對拒絕隔離治療的病人和中毒患者採取必要措施,強制隔離治療。

  (4)市醫藥總公司:負責組織藥品、器械的生産和供應。

  (5)化工、輕工、商業等部門:負責消毒、殺蟲、滅鼠藥品和器械的供應。

  (6)市、區、縣畜牧部門:負責掌握畜間的人畜共患疾病的疫情,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

  (7)市公用局及市、區、縣自來水公司:負責提出和落實消除城市自來水污染的應急措施。

  (8)市及區、縣環衛局:負責及時清運疫區的垃圾、糞便,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9)市及區、縣勞動局:負責按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對中毒事故進行處理。

  (10)市及區、縣環保局:負責對被污染的環境和水源及時採取控制措施。

  (11)鐵路、交通、民航、工礦、教育等部門:負責做好本系統在搶救和治療中應承擔的工作。鐵路、交通、民航部門還要做好交通檢疫。

  (12)商業、糧食等部門:負責被封鎖疫區所需糧食、蔬菜、副食品等商品的供給。

  為保證本預案的貫徹實施,請各區、縣政府和各級衛生部門根據本預案,並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北京市衛生局        

  1990年8月修訂    

附件三

平谷縣發生水、風、雹、火災應急方案

  平谷縣是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為搞好抗災救災工作,保證國家財産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特製定本應急方案。

  一、全縣簡況

  平谷縣位於北京城東北部70公里,全縣面積為1076平方公里,人口38萬。全縣劃分21個鄉鎮、285個行政村。耕地面積41.23萬畝,其中糧田30.27萬畝。

  二、發生水、風、雹、火災的可能性

  平谷縣為水、風、雹及山林火災多發地區。1958年7月曾連降大雨,山洪爆發,有59個村莊被水淹,20萬畝莊稼被沖毀,5725間房屋倒塌,死亡52人。1989年全縣又出現4次大風冰雹天氣,造成很大災害。平谷縣還是山林火災多發地區。自然災害給全縣人民的生産和生活帶來很大損失,今後仍存在着發生各種災害的可能性。

  三、應急方案

  (一)防汛救災預案

  1、災情標準及各級防汛指揮部的職責範圍。

  (1)局部地區日降雨200毫米以上,將會出現局部澇災和泥石流等險情,有關分指揮部成員應立即就位指揮搶險救災,並將災情報縣防汛指揮部,協調解決各項救災事宜。

  (2)全縣日普遍降雨200毫米以上,平原地區將出現較大面積的澇災;山區將會出現泥石流、滑坡等險情。縣防汛指揮部全體成員要立即就位指揮搶險救災,重點部位指定專人指揮。各鄉村及有關部門要立即組織群眾,排水搶險,開展生産自救,安排好群眾生活。縣政府辦公室要將災情及時報市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農林辦公室。

  (3)全縣三座水庫泄洪量合計超過300立方米/秒,將軍關石河流量達100立方米/秒時,溝河流量將達500立方米/秒,錯河流量將達300立方米/秒,沿河的楊各莊、馬各莊、城關制藥廠將被淹,部分房屋將會倒塌,3.6萬畝耕地將被淹沒。泄洪前,縣防汛指揮部成員要組織力量奔赴沿河險村,迅速組織群眾轉移到安全地點,同時要提前上報市政府請求物資援助。

  (4)三座水庫泄洪總量超過500立方米/秒,洵河流量將超過1000立方米/秒,錯河流量將超過500立方米/秒,兩河沿岸9個鄉、20個村莊處在淹沒區內,將淹沒耕地5萬畝。泄洪前,縣防汛指揮部要搞好緊急動員,各鄉防汛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群眾轉移。搶險救災工作要及時上報市政府請求支援,同時要請當地駐軍協助做好群眾轉移和搶救工作。

  (5)洵河、錯河洪峰泄量達到1500立方米/秒時,全縣將有11個鄉、34個村處在淹沒區內,將淹沒耕地7萬餘畝,其中有6個村將被洪水吞沒。泄洪前,縣防汛總指揮部要向全縣下達防汛救災總動員令,各有關鄉、村要提前做好人員、物資及牲畜的疏散撤離工作,做好搶險救災和安全保衛工作。縣政府辦公室提前將泄洪情況報市政府辦公廳。縣防汛總指揮部下設的各個職能小組和6個分指揮部,要立即到第一線組織抗洪搶險工作。

  (6)當三座水庫入庫流量超過溢洪量的最大泄洪能力時,應立即報告市政府,請示是否爆破開通非常溢洪道,同時要立即請部隊支援,及時有效地進行全縣總動員,轉移群眾和護壩工作同時進行。同時,要將汛情及時通報處於洵河下游的三河縣及順義縣。

  〔附:洵河、錯河流域不同洪水頻率淹沒圖和洵河、錯河流域不同洪水頻率淹沒村莊表(略)〕

  2、指揮工作程式及組織指揮系統。

  (1)指揮工作程式。

  縣政府辦公室接災害性雨情預報後,要認真做好電話記錄,並立即報告值班縣長和值班主任,根據領導指示,做好以下工作:立即將災情預報通知防汛指揮部全體成員及有關鄉鎮;立即通知廣播局向全縣發佈災害性天氣緊急預報;立即通知6個分指揮部立即進入緊急狀態,並派專人看守電話,隨時向縣政府辦公室報告情況;通知縣防汛總指揮部立即部署各項防汛準備工作,同時根據汛情,下達不同範圍的緊急動員令;及時將汛情報市政府辦公廳。

  (2)組織指揮系統。

  縣政府成立防汛總指揮部,正副指揮和指揮部成員由正副縣長、有關委辦負責人及駐軍領導組成。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水資源局,電話:9901989 總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小組,包括搶險組、疏散組、保衛組、物資保障組、醫療組和宣傳組。各鄉、鎮要相應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各工作組和領導小組都要制定各自的工作預案。

  〔平谷縣防汛組織指揮機構圖(略)〕

  3、總指揮部的職責。

  接到異常情況報告或險情報告後,縣防汛總指揮部的職責如下:

  (1)負責險區群眾的撤離和被圍人員的營救,制定各險村的疏散方向和路線。

  (2)負責請求駐軍官兵前往災區搶險救災。

  (3)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和應急小分隊前往災區搶險救災。

  (4)負責調集警力加強警戒,維護社會秩序,並參加救災工作。

  (5)與技術負責人立即擬定護壩泄洪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6)負責險區內糧庫的搶險和安全保衛。

  (7)負責調配救災所需機動車輛。

  (8)負責組織搶險救災所需各種物資。

  (9)負責險區斷電和救災用電。

  (10)負責中、小學生的安全撤離工作,制定疏散方向和路線。

  (11)負責組織救災醫療小分隊,奔赴現場搶救傷病員。

  (12)負責保持搶險的通信聯絡。

  (13)負責組織農田排澇和生産自救。

  風雹、山林防火、麥收火災應急方案(略)


  平谷縣人民政府        

  199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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