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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6〕14號
  2. [發佈日期] 1986-02-2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第二次園林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

  京政辦發[1986]14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

  《北京市第二次園林工作會議紀要》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並根據市政府指示,作如下補充,請一併認真貫徹執行。

  一、從首都的大環境建設着眼,放眼北京整個地區,建設首都的大園林,是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一個大的戰略轉變,也是在認識觀念上的一個大轉變。請各級領導及有關部門,以建設首都的大園林為基本指導原則,全面安排部署今後的園林綠化建設。

  二、近期及“七五”期間的園林綠化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分區負責”的原則,由所在區、縣負責組織實施,各區、縣要認真落實組織領導,制定具體計劃。特別是規劃市區邊緣綠化帶、隔離地帶邊界林、道路放射帶、河流綠化帶以及森林公園,是大園林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抓緊組織規劃設計,落實各項政策,創造建設大園林的經驗。市政府要求一九八六年,即應有所進展,力爭一九九○年見到成效。暫時不能綠化的隔離地帶,要把土地嚴格控制起來,不準安排建設。

  三、市規劃、園林、林業、水利、交通、鐵路等部門要及時將近期和“七五”規劃所提出的建設項目組織有關單位劃定範圍,協助有關區、縣作出規劃設計方案,協助解決苗木供應以及有關技術問題,並督促檢查實施進度。

  四、市計委、經委、建委、市政委、農辦、財政、稅務等綜合部門,要積極提出有關政策,並協助解決有關資金、任務安排以及理順管理關係等問題。市政建設、建築、房管、開發、公安等部門要大力配合,為搞好大園林綠化建設積極創造條件。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第二次園林工作會議紀要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市人民政府於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至十八日,召開了北京市第二次園林工作會議。總結了一九八三年第一次園林工作會議以來的工作,提出了第七個五年計劃期間園林綠化工作的任務。

(一)

  會議認為,自一九八三年第一次園林工作會議以來,在中央的關懷和領導下,在全市人民的努力下,首都的園林綠化建設有了很大發展。通過在全市大量植樹、鋪草、栽花,城市園林綠化面貌有了較為明顯的變化。主要表現在:道路的綠化、美化水準有了進一步提高;公園綠地建設有了較快的發展,公共綠地面積不斷擴大,風格特色開始有所體現;機關、工廠、學校的庭院綠化有了新的進展;居住區的綠化開始有了變化;遠郊縣城鎮也相繼開始園林綠化建設。發展園林綠化事業已列入各級領導的議事日程,熱愛綠化美化,積極保護綠化成果已開始成為社會風尚。這是兩年多來最突出的一個變化,也是園林綠化事業能取得各項成就的一個重要原因。

  北京是首都,是全國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也是國際交往集中的地區,應儘快建設成為清潔、優美、生態健全的文明城市。但我們目前的現狀距離應達到的標準,尚有很大的差距。

  北京地處北方,自然條件較差,加之城市規模大、人口多、而且相當集中,工廠及機動車輛較多,交通流量大,産生大量的“三廢”和噪音,因而污染嚴重,且有日益發展的趨勢。

  同時,隨着對外開放政策的實行和人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城市居民和國內外的旅游者,對首都的園林和旅游風景區的建設,將會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為此,必須加快園林綠化建設,加強環境綜合治理,把園林綠化建設作為城市建設的一個主要內容。從首都的大環境着眼,放眼整個北京地區,樹立大園林觀點,全面安排園林綠化建設,加快園林綠化的進程。

(二)

  會議認為,根據北京是一個文化古城的特點,把北京建設成為全國性的以至世界性的偉大園林城市,是符合人民的心願的。要達到這個要求,需要搞好五個結合。

  一、市區綠化和郊區綠化結合。市區人口密集,污染也比較嚴重,亟需搞好綠化。但是市區可綠化的面積畢竟有限,要改善環境,必須搞好郊區綠化,使之成為城市的生態屏障,成為新鮮空氣的資源庫。

  二、大小結合。既要重視大公園、大綠地的建設,又要“見縫插綠”,特別是在市區,要多建小公園、小綠地,形成星羅棋佈的綠化網。

  三、點、線、面結合。點,建設全市性、區域性、居住區、小區的四級公園綠地體系,均勻分佈在規劃市區內。線,結合道路、河道、鐵路、公路建設環城綠化帶和放射形綠化帶,作為綠色通道把郊區森林中的新鮮空氣引入市區。面,所有市區範圍的機關、工廠、學校、居住區都要留足綠化用地,完成庭院綠化任務,提高綠化覆蓋率。點是明珠、線是彩練,面是錦裳。點、線、面串聯結合成一體,使整個城市綠化豐富絢麗。

  四、綠化與城市建設、治理相結合。機關、工廠、學校、醫院、居住區、道路、公路等各項建設工程,都必須把綠化工程納入計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未完成綠化不算竣工。市容整頓、環境治理都要結合綠化、綜合治理。

  五、喬、灌、草、花相結合。種樹、種草、種花形成多層次混交,增加葉面覆蓋率,提高觀賞效果和環境效益。

  會議提出近期建設的設想是:

  一、建設環形綠化帶。

  以天安門廣場為中心,沿二環路、三環路、四環路、五環路和市區外緣,建設五個層次的環形綠化帶。

  二環路、三環路的兩側,要根據詳細規劃建設寬度不等的綠化帶。沿街建築要盡可能後退建築線,留出綠化用地。對已批准建設而短期內沒有條件動工的工程,應該修改規劃設計方案,增建街頭綠地。

  四環路和五環路在非建設區地段,其道路兩側近期應各建三十米寬的綠化帶。

  在規劃市區的外緣,作為外層綠化環,建五十米左右寬窄不等的綠化地帶。

  二、沿公路、河道建六條綠色走廊,把郊區的新鮮空氣引入市內。

  沿昌平路、京塘快速公路、京保路、京開路、京密路的兩側、萬泉河路西側各建寬三十米的綠化帶。

  三、建設五處森林公園。即:以石景山區法海寺為中心、以海淀區大覺寺為中心、以大興縣團河宮為中心、以大興縣三海子為中心和朝陽區的金盞一帶建設森林公園。

  四、在規劃市區週邊搞好四條河流沿岸的綠化。即在市區東邊的潮白河、西邊的永定河、北邊的溫榆河及清河沿岸綠化,綠化寬度根據河岸實際情況劃定。

  五、在城市中心區與新建設區之間,劃定九片綠化隔離地帶,嚴格禁止新建築,逐步發展為大面積的綠化地帶。九片綠化隔離地帶是:東北郊安家樓地區、東郊太平莊地區、東南郊大郊亭地區、南磨房地區、南郊南苑北地區、西南郊菜戶營地區、西郊小瓦窯地區、西北郊六郎莊地區、北郊清河南地區。第一步先把九片重點控制區的邊緣進行綠化,第二步從九大片中選擇有條件的地段逐步建成苗圃、片林或果園。

  六、在市區內加快公園綠地建設,逐年有計劃地新建、擴建全市性、區域性、居住區和小區公園三十余處,使公園綠地在市區內均勻分佈。

  以上規劃設想逐步實現後,就可以把郊區的大面積防護林、山林、環城綠帶、放射形綠帶和市區內均勻分佈的大、中、小型公園綠地聯成一個整體,形成有寬度、有層次、有色彩的綠化防護網,改善首都的環境品質。

  “七五”期間要抓緊以下建設項目:

  一、完成市區外緣環形綠化帶和九片綠化隔離地帶邊界林的栽植。完成萬泉河路、京開路、昌平路三條放射形綠化帶和永定河、潮白河、清河、溫榆河四條河流沿岸的綠化。

  二、開始建設法海寺、大覺寺、三海子、團河宮、金盞五處森林公園,力爭初具規模。

  三、完成土城路、學院路、頤香路等三十條市區道路和小月河等十四條河道樹木的栽植。隨着道路和沿街房屋的建設,發展二環路、三環路、四環路的綠化。

  四、在石景山、東郊、南郊、燕山區等工業地區,營造九條防護林帶。逐步改造現有東北郊、八大學院兩個林帶。

  五、以居住區作為重點大力組織庭院綠化。完成香河園、萬泉河、劉家窯等四十八處居住區的綠化和小區公園的建設。機關、工廠、學校沒有完成綠化的,限期完成植樹、鋪草任務。已有綠化基礎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綠化美化水準。

  六、除正在建設的公園綠地抓緊建成開放外,城區要以建設小型公園為主,積極擴大綠地;創造條件開放歷史宅園。近郊區要積極發展建設大、中型公園綠地。五年要新建、擴建北土城、水碓、圓明園萬春園等三十處公園綠地。

  七、遠郊縣城鎮要建成一、二處城鎮公園。結合城鎮市政建設,完成城鎮道路、新建居住區以及機關單位綠化,着手建設縣的環城綠化帶。

  各項園林綠化建設,都應以植物造景為主,大量栽植喬灌木、花卉和地被植物。五年設想總植樹量為七百五十萬株(不包括環城綠化帶、放射形綠化帶及隔離地帶邊界林),鋪草五百萬平方米。力爭到一九九○年末,市區按城市人口平均佔有公共綠地能達到六點一四平方米,比一九八○年增加一平方米。城市綠化覆蓋率提高到百分之二十八,比一九八○年增長百分之八。遠郊縣城鎮力爭達到每人平均公共綠地面積三至七平方米,城鎮綠化覆蓋率達到百分之三十。

(三)

  會議認為,要完成以上規劃設想,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三級管理體制。

  要大規模地進行園林綠化建設,必須充分發動首都機關單位和人民群眾,大家動手,實行專業和群眾相結合,發揮市、區縣和街道辦事處三級的作用。

  市園林局要面向全市,統管全市(包括遠郊區、縣城鎮)的園林綠化工作,充分發揮市政府職能局的作用。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園林綠化方針政策、法規;配合市規劃局制定全市園林綠化規劃,審查管理全市性、區域性公園的規劃設計;組織園林科研,制定技術規程、規範,指導園林綠化的技術和藝術工作;為全市培養園林專業人才;生産供應園林植物;指導、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園林綠化工作;管理直屬公園和綠化事業,對全市園林綠化工作起示範作用。

  區、縣的主要職責是:在市園林部門的統一安排下,負責區域性公園,居住區公園以及道路、河道綠化的建設和管理,督促指導各單位搞好庭院綠化。城近郊區(包括燕山區)設專門的園林機構,負責區級以下(含區級)公園、綠地以及行道樹、林帶的建設和管理。遠郊縣城鎮在建委領導下設園林管理機構,管理城鎮的綠化工作。

  街道辦事處園林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組織、督促、檢查、指導本地區範圍內的群眾綠化工作;負責居住區以及小區公園的綠化及養護管理;對自管房的綠化進行督促檢查;管理小街巷的樹木;貫徹落實“門前三包”;組織管理和考核本地區範圍內的全民義務植樹;執行綠化法規。街道辦事處的園林機構,應根據不同情況進一步健全和加強。舊城區內的街道辦事處,在城建科內設一至二名園林幹部;新建區和半新建區的街道辦事處,應設園林科(組),配備二至三名園林幹部。編制人員由內部調劑解決。並根據任務大小,設人數不等的綠化專業隊。綠化隊職工應以退休工、臨時工為主,適當配備一定骨幹,所需經費由養護費列支。

  二、為使園林綠化事業能夠較快發展,要採取以下方式籌措資金。

  1、市政府和區、縣政府要逐年增加撥款。園林建設投資和維護費,要在現有基礎上逐年有所增加。統建小區的綠化養護費,採取國家補貼和組織群眾參加養護管理相結合的辦法解決。單位自建住宅其綠化養護費由單位自行解決。

  2、凡進行房屋、道路、橋梁、鐵路、公路等項基本建設的單位,其基本建設投資中均應含有相應的綠化建設費。

  新建、改建公路、鐵路、幹道、河道、立交橋路,要在建設的同時,按綠化法規規定百分之二十五的寬度,把綠化同步建設起來,所需資金由園林綠化部門提出,納入該項基建費內。

  在市區道路兩側進行建設的單位,要代徵門前一定範圍內的綠化用地,並負責綠化建設費和養護管理。

  在市區和郊區城鎮建設工廠、商店、學校、醫院、辦公用房的單位,要按綠化法規規定的面積,完成內部庭院綠化任務。受條件限制不能留夠綠化面積的,要相應交納綠化建設費。有條件而不完成綠化任務的,交納綠化閒置費(辦法另定)。

  新建住宅區,按每平方米建築(包括附屬建築)交納三元綠化費,由所在區掌握,用於居住區綠化。居住區和小區的公園是居住區和小區的配套設施,按公園面積每平方米交納二十五至三十元綠化費,交所在區或街道辦事處,由其負責建設。

  工廠附近的衛生防護林帶,由所在工廠負責徵地、拆遷,並負責綠化建設以及建成後的長期管理。

  3、市區邊緣綠化帶、隔離地帶邊界林、道路放射林帶和河流兩岸綠帶,由區縣負責,組織有關鄉、鎮建設,國家給以適當補助;或由鄉鎮與有關單位合建。這些地方的綠化用地不徵購,只核減糧食指標,如係菜田,可研究免征菜田建設基金,綠地誰建誰有。為了彌補農民因建林帶減少收入,有的可允許鄉、鎮在林帶外側搞些經營性開發。有的在調整農業結構時,支援其發展小型鄉鎮企業。

  4、建設大、中型公園,除市或區、縣撥一定投資外,允許實行聯營,搞些經營,以其收入建園。或民辦公助,由受益單位集資和撥款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建設。

  5、充分發動群眾參加義務植樹。要調整一部分義務植樹力量到環城綠化帶、放射綠化帶和森林公園的建設上,交所在區統一安排。留在城鎮義務植樹的,必須完成規定的任務,要認真進行考核。不能出人的,可以出車輛、機械、出錢等方式代替。

  6、改革公園的管理體制,調動公園的積極性。提倡利用公園的優越條件,講求合理的發財、聚財之道,以提高養園能力。公園要積極組織好為游人服務的經營項目,已有房屋要充分利用,規劃、公安等部門要支援幫助。經營所得利潤,用於維護管理公園。專款專用,不得挪用。三、大力增加苗木、花卉生産。

  苗圃、花圃要認真端正業務指導思想,按質、按量、按期保證五年園林綠化所需要的苗木、花卉,不拖綠化建設的後腿。

  1、為了調動市、區苗圃的積極性,對苗圃現行的生産管理體制,應作必要的改革。擴大苗圃的自主權,增強苗圃的活力。

  五年規劃中已經確定的建設項目,要提前作好用苗規劃,已經具備條件的作出種植設計,及早下達給苗圃,實行定向培育。

  根據“苗木生産要採取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的方針,本市公路、鐵路、水利、林業、機關、工廠等單位,以及集體、個人經營的苗圃,要發揮各自的優勢,除滿足本部門的需要外,積極支援本市的綠化需要。

  近期規劃範圍內的綠化用地,在資金、苗木尚未籌齊階段,可先在規劃範圍內營建苗圃、花圃,培育苗木花卉。

  加強對使用外地苗木的管理。大力進行宣傳,提高機關單位對樹種習性的了解。不提倡大量使用外地苗,對盲目使用外地苗木,造成大量苗木死亡者,要通報批評,限期補種,必要時要給以罰款處理。

  2、花卉生産,今後五年要以宿根花卉為重點,集中力量發展,迅速見效。力爭用二、三年時間,在國慶四十周年時搞出特點,見到突出效果。

  四、積極培養人才,狠抓科技工作

  1、要採取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積極培訓園林專業人才。要辦好園林學校,積極為市、區、縣、街道辦事處以及大工廠企業培訓輸送專業技術人員。有條件的區要辦園林職業高中,解決園林技術工人缺乏問題。

  2、園林科技今後五年要把選育園林植物新品種、科學養護技術、綠化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三個方面,作為研究的重點,集中力量,力求見到實效。

  五年內除進一步引選豐花月季新品種外,要選育出幾種優良喬木、常綠闊葉樹和能適應惡劣條件的行道樹樹種,以及若干優良宿根花卉品種。研究提出行道樹的施肥、透氣鋪裝、古樹綜合復壯、園林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等有效的科學養護技術。並把綠化對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的研究繼續向縱深發展。

  五、作好詳細規劃。

  市區外緣環形綠化帶、九片綠化隔離地帶、六條放射綠化帶、四條河流兩岸的綠化以及二環路、三環路、四環路,以市規劃局、園林局為主,吸收水利、林業、公路等部門和區、縣參加,進行詳細規劃,確定範圍,落實建設責任,把規劃綠地嚴格管理起來。有關區、縣要按統一規劃進行調查研究,作出計劃,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其他綠化建設項目,由承擔建設的單位提出規劃設計方案。

  六、加強立法、執法。1、修訂《北京市城市綠化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制訂加強園林綠化規劃設計的審批管理辦法,嚴格審批程式。市規劃局要嚴格按照綠化法規的有關規定,審查各建設單位庭院綠化用地比例。凡不按規定留夠綠化用地的,不能再見縫插針建房。

  凡在本市承擔綠化設計和施工的單位,都必須向市建委申報,經考核發給許可證後,才能在本市承攬綠化設計、施工任務。

  2、嚴格執法。市、區、縣園林部門都要配備一定數量專門負責執行綠化管理法規的綠化監察員。各專業綠化單位和街道辦事處,還要設立一定數量的綠化巡查員,協助綠化監察員執行任務。不着裝,不另外增加編制。

  對現有樹木、綠地,要加強管理,防止人為破壞,嚴格砍伐審批手續。破壞樹木、綠地和亂砍濫伐樹木的,要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七、加強領導。

  建設首都大園林,任務艱巨,特別是綠化帶和森林公園,地處城鄉結合部,建設難度尤大,必須加強領導。會議認為,應以市、區、縣兩級綠化委員會為主體,吸收有關部門參加共同組成領導班子,統一指揮,按地區組織各區、縣分段分片包乾,各區縣要在區、縣長的領導下,組織有關部門,具體實施。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年是八十年代的後五年,在這一期間,偉大的“七五”計劃要付諸實現,黨的十三大要召開,建國四十周年大慶要到來,亞運會要在北京舉辦,任務是十分艱巨而又光榮的。首都全體園林工作者和全市人民,要更加團結,為實現首都“七五”園林規劃努力奮鬥,爭取更大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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