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辦發[1986]88號
市計委、經委、經貿委、建委、市政管委、農林辦,市財政、規劃、物資、房管、公安、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建材供應、交通運輸總公司,市人民銀行,市建設銀行,朝陽區、大興縣、通縣人民政府:
現將國家計委《關於京津塘高速公路設計任務書的批復》(計交[1986]1283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批復的精神和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根據各自的任務,認真研究實行,並注意各部門之間以及整個工程的協調。京津塘高速公路,聯接北京、天津和塘沽港,是我國第一條高速公路,希望各單位大力協同,努力把北京段高速公路建設好、管理好。
一九八六年八月七日
關於京津塘高速公路設計任務書的批復
計交〔1986〕1283號
交通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
我委《關於審批京津塘高速公路設計任務書的請示》業經國務院批准。現具體批復如下:
一、高速公路主線從北京市四環路十八里店至天津市塘沽區河北路,全長一百四十二點一九公里。其中:十八里店至塘沽區寧車沽路一百三十九點九公里按高速公路標準建設,寧車沽路至河北路二點二九公里按一級公路標準建設。北京市十八里店北至機場路十四點七公里、西至京開路十二點五公里及天津市塘沽區河北路至港區躍進路七點六公里,為高速公路的聯接線。
二、高速公路按下列技術標準進行建設:計算行車速度每小時一百二十公里,路基寬二十六米,雙向四車道,高級路面;橋涵設計車輛荷載為汽車──超20級、挂車──一120,橋面凈寬2×凈──11米,外側與路基同寬,上、下行分離式;路基、橋涵設計洪水頻率為1/100。寧車沽路至河北路二點二九公里的一級公路,計算行車速度每小時一百公里,雙向四車道。聯接線按城市道路標準修建,計算行車速度每小時八十公里。
三、取消天津機場東和河北路的互通式立交,主線硬路肩結構層厚度、交通工程及安全服務設施等可適當減少,公路收費站點設置要科學合理,不宜太多。宜興埠至徐莊子的四公里路段採取什麼方案,可在初步設計中經過比選後確定。
四、這條公路的建設和管理,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三家包乾。可組成一個橫向聯合公司,兩市一省分別成立分公司,辦成經濟實體。交通部負責工程設計文件的審查、品質及工程進度的監督、科研項目的協調和竣工驗收。
五、主線工程總概算控制在九億四千萬元以內。其中:向世界銀行貸款約一億五千萬美元,交通部從車輛購置附加費中安排三億二千萬元人民幣,共折合八億元人民幣,作為主線工程(不包括徵地拆遷和線外工程)的費用。允許費用浮動,但上浮不得超過兩千萬元人民幣。徵地拆遷、線外工程和聯接線所需費用,由所在省、市負責。償還世界銀行貸款本息和費用的外匯額度由國家安排,相應的人民幣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負責從高速公路建成後收取的過路費償還。
六、請交通部會同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提出利用世界銀行貸款的使用方案,在世行評估前報國家計委審定。
七、主線工程實行招標承包辦法。北京至天津段,從正式開工之日起兩年內建成,天津以東段擬三年建成,如東段工期可以提前,有關各方面應在撥款時間上予以支援。聯接線應與主線工程同步完成。
八、本工程初步設計文件,請交通部在世行評估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審查,並由交通部審批。在設計中應考慮並吸取各方面的合理建議,儘量降低造價,節省投資。
建設這樣一條中等標準的高速公路,造價仍然過高,近期內還難於推廣,可作為試驗先建一條。如何建設適合我國國情的高速公路,請交通部組織研究。
國家計委
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