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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8〕66號
  2. [發佈日期] 1988-06-1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衛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病工作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1988]6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

  市衛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病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1988年6月16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病工作的意見


市政府:

  今年以來,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各部門、各單位加強了對衛生防病工作的領導,動員全社會力量,進行綜合治理,使我市前一階段以預防甲型肝炎為主的衛生防病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到4月下旬,全市傳染病累計總發病數比去年同期下降24.2%,其中肝炎發病人數下降11%,痢疾發病人數下降38.8%,麻疹發病人數下降65%,食物中毒人數下降10.4%。但是,我市預防傳染病的任務還很繁重,食品衛生面貌沒有得到根本改善,食物中毒時有發生,城市高層建築加壓水箱、農村簡易自來水和分散式水井的消毒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夏秋兩季,正是腸道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高發季節,為了進一步降低傳染病發病率;防止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護人民健康,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對衛生防病工作的領導。各區、縣政府,各部門、各單位都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層層落實責任,把衛生防病工作做得好不好作為考核工作的重要標準之一。今年全市總目標是:力爭各種傳染病的總發病率比1987年下降10~15%;食物中毒發病率控制在十萬分之二十以下。各區、縣傳染病的控制指標,將由市衛生局直接下達。各區、縣政府應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逐級加以落實。

  二、加強衛生宣傳教育,普及衛生防病知識。宣傳的重點是防止“病從口入”,預防腸道傳染病和食物中毒。宣傳的主要對像是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和食品、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今年7月1日是實施《食品衛生法》5周年,全市將開展“深入貫徹《食品衛生法》,搞好食品衛生,預防腸道傳染病宣傳周”活動,並召開貫徹《食品衛生法》總結表彰大會,對食品衛生先進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和監督檢查人員中的先進分子給予表彰。各有關部門要組織所屬單位的幹部職工,深入學習《食品衛生法》,進行一次法制教育、食品衛生知識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衛生宣傳機構以及其他有關部門都要對衛生防病宣傳、培訓工作予以支援和配合。

  三、進一步搞好食品和飲水衛生。食品生産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衛生規章制度,把食品衛生狀況,同企業的經營責任制和職工的崗位責任制掛鉤。根據防病需要,嚴禁採購、經營和銷售毛蚶、螺螄等貝類食品;嚴禁從疫區調進水産品;嚴禁從外地採購動物性熟食製品(不包括經檢驗合格的灌腸類)和動物內臟等易腐食品;嚴禁外地商販攜帶熟肉製品進京銷售。從外地採購其他食品必須按規定索取衛生檢驗合格證明。飲食行業和集體食堂都必須做好食具、用具消毒,嚴防食品污染,禁止出售腐爛變質食品。托幼機構、中小學、大專院校、建築工地和賓館、飯店都要加強食品的衛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接待集體就餐的單位必須實行公筷、公勺制或分餐制。食品從業人員未經食品衛生培訓考核合格不得上崗,無健康證不得上崗。工商、公安、市容等部門要加強集貿市場的綜合治理和衛生管理,禁止未經檢疫的鮮肉上市,取締無照經營食品的商販。加強農村飲用水的衛生管理,按要求落實農村飲水消毒工作。要創造條件,儘快解決城市高層建築二次加壓水箱的消毒問題。自來水廠和自備水源井單位必須按要求加強飲水的衛生管理。

  四、做好傳染病的防治,特別是烈性傳染病發生和流行的應急準備。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疫病監控和管理。鐵路、民航、交通運輸部門要做好進京的火車、飛機、汽車的衛生檢查和旅客的衛生檢疫工作,發現可疑病人,就地隔離觀察治療。飛機到達國境口岸(機場)的檢疫工作由市衛生檢疫所負責,按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的規定執行。旅游、飲食服務及接待外地來京人員住宿的部門和單位的服務人員,要做到能發現可疑病人,會報告疫情,能進行一般消毒處理。

  五、加強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各級衛生防疫機構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法規,對違反衛生法規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做好疫情監測、預測、預報,提出預防措施。各級醫療機構要加強腸道門診和肝炎門診,做好院內消毒隔離,防止交叉感染,並以醫院為中心擴大預防,做好地段預防保健工作。要加強衛生防疫機構建設,健全三級預防保健網,尤其是基層預防保健組織。郊區區、縣要合理解決鄉村醫生的報酬,做到無預防保健工作空白村。在農村要普遍推行計劃免疫保償制度,城鎮進行計劃免疫保險試點。

  以上意見如可行,建議批轉各單位貫徹落實。

  北京市衛生局        

  198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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