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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6〕21號
  2. [發佈日期] 1986-03-20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計委、衛生局、環保局《關於北京地區醫院污水、污物治理情況及今後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京政辦發[1986]2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總公司:

  市人民政府原則同意市計委、衛生局、環保局《關於北京地區醫院污水、污物治理情況及今後意見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貫徹執行。

  (發至各醫院)


關於北京地區醫院污水、污物治理情況及今後意見的報告

市人民政府:

  根據一九八四年第二十四次市長辦公會議關於加強醫院污水、污物治理的決議,市計委、衛生局、環保局聯合製定了治理規劃,提出了治理的具體意見、措施以及分年度的治理計劃,並向各醫院部署了這一工作。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全市二十張床位以上的二百八十二個醫院,完成污水治理的達一百一十八個。特別是駐京部隊醫院抓得緊,行動快,一百張床位以上的二十五個醫院已全部完成了污水治理任務。市衛生局系統也有十七個醫院完成污水治理任務,工作進展也是很快的。

  目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是:醫院污水處理裝置和垃圾焚燒爐的研製有些技術難關仍未突破,影響使用和推廣;醫院污泥的治理還未找到最佳方案,影響規劃的按期實現;有些單位“重建輕管”,醫院雖有污水處理設施,但缺乏管理,運轉不正常;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所需鋼材、水泥等物資的供應不足。

  根據以上情況,為進一步搞好醫院污水、污物治理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調整規劃、鞏固提高。根據國家頒佈的有關醫院污水治理的要求,把重點放在一百張病床以上醫院的污水治理和治理成果的鞏固上,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將城近郊區及水源保護區內的醫院全部治理完,對遠郊縣人口密集地區的鄉鎮、中心衛生院有計劃地進行治理。一九八六年完成已下達的二十幾處醫院治理任務並使其設施正常運轉,對昌平和北郊醫院等十幾處醫院污水進行治理。

  二、抓好科研攻關及技術引進。圍繞醫院垃圾焚燒爐中的燃燒器和風機、污水處理用的消毒片及投放裝置、次氯酸鈉發生器的電極等關鍵設備,組織科研攻關。在加強科研同時,引進部分關鍵設備進行仿製研究,共需外匯十五萬美元,配套人民幣六十萬元(外匯額度由計委商經委安排;配套人民幣除自籌四十萬元外,由市計委商市科委、市財政協助解決二十萬元)。

  三、進一步貫徹一九八四年二十四次市長辦公會議決議,充分發揮各級環保部門職能作用,加強監督檢查,各系統、各醫院要根據規劃要求,按期完成治理計劃。市環保局和市衛生局,要共同抓好用次氯酸鈉法治理醫院污水和用焚燒爐處理醫院的垃圾典型,以點帶面,推動全局工作。請各級物資供應部門大力支援醫院污水、污物治理工作,積極安排所需物資和材料。

  四、抓好人才培訓及管理工作,進一步發揮市醫院污水、污物處理協會的作用,舉辦各種形式的污水處理學習班,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水準。對有污水處理設施但不認真管理使用的單位,除按規定收取排污費或罰款外,還應追究單位領導者的責任。

  以上報告如可行,請批轉有關單位執行。

北京市計劃委員會        

  北京市衛生局        

  北京市環保局        

  一九八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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