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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3〕64號
  2. [發佈日期] 1983-05-2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解決北京衛生學校校舍問題的會議紀要》的通知

京政辦發[1983]64號


市計委、文教辦、高教局、教育局、衛生局、規劃局、北京工業大學:

  現將《關於解決北京衛生學校校舍問題的會議紀要》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在通知下達後,〔1980〕廳秘字第68號文件,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將原北京工商管理專科學校校舍交高教局統一管理的批復停止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關於解決北京衛生學校校舍問題的會議紀要


  五月六日下午,白介夫同志在市政府第二會議室召集會議,研究解決北京衛生學校校舍以及與此有關的高教局在南橫街96號院建大學分校教工宿舍問題。參加會議的有市文教辦王晉、李家龍,市計委李藻文,高教局李煌果、吳中敬,教育局王金瀚,衛生局高壽徵,規劃局楊河田,北京工業大學王滸、王鳳奎,北京衛生學校張體英等同志。

  會議認為:“文革”中遺留了許多單位之間的房産糾紛,情況一般都比較複雜,有關單位又確有各自的困難,很難制定一個各方面都滿意的解決方案。對於這類問題,與其各執一端,長期拖延不決,不如從比較現實的途徑入手,先安定一個單位,使其能夠安下心來開展工作。其他單位即使目前有些困難,但從全局出發,取讓步、支援態度,總比誰也不能前進好。

  到會同志一致贊同按照上述精神解決南橫街94號院的使用問題。經過討論,會議決定:

  一、考慮到市委領導同志已決定將衛校原校舍撥給衛戍區二師。衛戍區也已給衛校補償費300萬元,為使衛校加速培養中級人才,滿足社會的需要,故將南橫街94號院全部撥給北京衛生學校。北京工業大學新生部應積極創造條件,克服困難,力爭早日遷往東郊本校,未搬遷之前,不得再在該院內新建房屋。第二醫學院宿舍應根據原規劃意見修建圍墻,單獨開門。

  二、為加速工業大學新生部的搬遷,從衛戍區補償衛生學校原校捨得800萬元中撥給工業大學100萬元。工業大學本校的基本建設應首先安排與搬遷新生部有關的基礎樓與環化樓。這兩個項目建成後,即應將現在新生部的校舍全部交給衛生學校。

  三、考慮到南橫街94號院曾是師範學校校址,目前中、小學教師進修又缺校舍,為此,從衛戍區補償衛生學校原校捨得800萬元中撥給市教育局200萬元,作為教師培訓的基建費用。

  四、同意市高教局在南橫街96號院內建大學分校教工家屬宿舍,其東端可佔用工業大學新生部木工房,具體位置,以規劃局批的用地範圍為準。

附:南橫街94號院使用變化情況


南橫街九十四號院使用變化情況


  南橫街九十四號院作為北京師範學校於一九五五年建成。五八年、六四年先後改辦師範專科學校和工商管理專科學校。文革中學校停辦,由“支左”海軍暫用。海軍走後,北工大新生部於七二年遷入。七三年北京衛生學校復校,由於原校舍被衛戍區二師佔用,經領導批准,也搬進九十四號院辦學。其後,北京第二醫學院還在院內建了宿舍。由於三個單位同在一個院內,管理非常混亂,所以市府辦公廳曾以〔1980〕廳秘字68號文批復該校舍由高教局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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