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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1983〕15號
  2. [發佈日期] 1983-03-1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政管理辦公室等單位擬訂的《一九八三年重點治理一百條大街和十個地區的規劃》和《關於在全市推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加強“臟、亂、差”治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京政辦發[1983]1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高等院校:

  北京市人民政府市政管理辦公室、市環境衛生管理局等單位擬訂的《一九八三年重點治理一百條大街和十個地區的規劃》和《關於在全市推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加強“臟、亂、差”治理的若干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現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發至街道辦事處)        


一九八三年重點治理一百條大街和十個地區的規劃


  為貫徹中央書記處關於首都建設方針的四項指示,把首都變成全國環境最清潔、最衛生、最優美的第一流城市,也是世界上比較好的城市,一九八二年,市委、市政府確定全市以二十條大街(實際是五十五條)和十個地區為重點,對“臟、亂、差”進行綜合治理。一年來,在這些重點大街和地區,對違章建築和有礙市容秩序的攤棚及堆物堆料等進行了認真整頓,大力加強了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栽植了大量樹木、花草,群眾性的治臟、治亂、治差和美化、綠化、凈化環境的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從而使首都環境面貌實現了“小變”的要求。一九八三年,我們擬在鞏固已經取得的治理成果的基礎上,再確定一百條大街和十個地區(名單附後),作為全市的重點,集中力量,綜合治理,把治理“臟、亂、差”的工作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開創一個新的局面,經過五年持續不斷的努力,力爭使首都的環境面貌實現“中變”的要求。為此,擬訂一九八三年重點治理一百條大街和十個地區的規劃如下:

  一、治理的要求和標準

  總的要求是:

  1、以中央書記處關於首都建設方針的四項指示為指針,大力整頓市容秩序,加強管理,適當增加市政設施,對“臟、亂、差”進行綜合治理,使各條大街及地區儘快出現“優美環境、優良秩序、優質服務”的新局面。

  2、大力貫徹“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針,充分發動和依靠群眾搞好“臟、亂、差”的治理。

  3、結合實際,不斷深入進行共産主義思想教育,逐步提高幹部群眾的思想、道德水準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加強法制,依法治理,依法管理。

  5、市、區、街(地區)三級都要由有關部門組成指揮班子,對“臟、亂、差”的治理,實行統一指揮,並保證治理成果的鞏固與提高。

  總的標準是:

  1、大街(地區)內的單位和群眾都重視治理工作,採取專業隊伍和廣大群眾相結合、條條塊塊相結合、以區為主,加強管理與適當增加市政設施相結合等辦法,消除“臟、亂、差”現象,取得明顯效果。

  2、在大街(地區)內的單位和群眾中廣泛深入地進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教育,發動群眾參加治理,做到人人講社會公德,各行各業講職業道德。

  3、沿街(地區內)沒有違章建築;沒有違章的堆物堆料;沒有亂停亂放的車輛。

  4、道路、便道、公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對隨地吐痰和亂扔瓜果皮核、廢紙、廢物的,及時嚴格糾正處理;清掃、保潔達到主管部門規定的次數和標準。

  5、貫徹全民義務植樹的決定,發動群眾,按規劃要求利用路旁及沿街院內的空地進行綠化並適當講求美化。沿街(地區內)的單位及住戶要負責管護好自己門前的花、草、樹木。綠化的成活率、保存率及養護狀況達到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6、道路、步道保持平整,無坑洼積水;道牙、路燈、交通標誌、便道護欄、路名牌等設施完整醒目;污水池暢通,無亂潑漫流污水糞便現象。

  7、社會治安秩序顯著改善。發案率下降,力爭無惡性案件。破案率不低於有關規定。

  8、交通秩序良好。道路和便道經常保持暢通。有條件的大街、路段做到各種車輛各行其道。交通事故下降,力爭無惡性交通事故。站臺秩序良好,沒有亂搶亂擠上車的現象。

  9、根據方便群眾不影響市容交通的原則,合理安排商業、服務業攤點。商業、服務行業做到服務熱情,禮貌待客,保質保量,價實相符。食品衛生達到有關規定的標準。沒有違章亂擺的攤點。

  10、管理部門、執法隊伍堅決貫徹執行“一約三法”(首都人民文明公約和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暫行規則、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北京市城市綠化管理暫行辦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二、分類治理

  各條大街和地區原則上應按照上述總的要求和標準進行治理。考慮到各條大街和地區原有的基礎、現狀及性質不完全相同,治理難度不一樣,經過治理後所達到的效果也不會一樣等因素,在具體治理時,可以各有側重,按不同類別標準進行,在環境面貌方面,可按三個類別標準進行治理。

  1、第一類大街:凡是政治活動較多的大街;位置衝要、道路及便道較寬、人流量大、現有市政設施又較完善的大街以及已按城市規劃建成的大街,屬於第一類大街,按第一類大街標準進行治理,即要全面達到上述十項標準。十個地區按第一類大街標準進行治理。

  第一類大街在市容衛生和社會治安、社會秩序方面應達到良好的狀態。在大街上要配備比較充足和完善的環衛設施,實行全天保潔,做到整條大街乾淨整潔。要嚴格控制攤點的設置,有些大街(地區)不準設置攤點,可以設置攤點的,其攤棚造型要力求美觀,與環境協調。沿街兩側的施工現場必須嚴密遮擋,場外無堆物堆料。要配置較多的執法人員,對違法違約的人和事及時糾正處理。

  在第一類大街上既要搞好綠化,又要講求美化。要增加花壇和垂直綠化的數量,開花灌木、宿根花卉及觀葉植物的比重要有所增加。

  第一類大街的路面、道牙等要完整,便道留下樹垵和綠化用地後,要盡可能全部鋪裝。局部地區的樹垵要加蓋板。

  第一類大街經過綠化和鋪裝,要基本上做到“黃土不露天”。

  在第一類大街上的交通標誌要力求醒目整潔,各種車輛在規定的路段內做到各行其道,按規劃地點停放整齊。

  長安街是重點治理大街中的重點街道,治理後,要達到“黃土不露天”,三季有花,四季長青,交通井然有序。

  2、第二類大街:凡是道路兩旁有三米以上寬度步道,道路兩側各有一行完整行道樹的大街;位置衝要、人流量大的大街,屬於第二類大街,按第二類大街標準進行治理。這類大街由於受客觀條件的限制,在環境建設、市政設施等方面按實際可能進行,不要求全面達到上述十項標準。

  第二類大街的道路一般的較窄,人車通行量較大,必須加強管理,要嚴格控制堆物堆料及增設攤點,已有的攤點和各項佔地不適合的,要進行必要的調整,做到攤點佈局合理,物料堆放整齊。要管護好現有的綠化,做到沒有枯樹缺株及樹形嚴重不整的現象。要充分利用沿街兩側的空地,發動群眾植樹、栽花、種草。

  在第二類大街上要增加一些果皮箱、垃圾桶和保潔力量,整條大街要保持乾淨整潔。

  已有的街道和步道要加強維護。沿街院落沒有污水戶管的,要逐步接通,或修建集中的污水池。沒有鋪裝的步道和沒有擋土墻的地段,要逐步加以完善。

  治安交通秩序要基本良好,各種車輛按規劃地點停放整齊。

  3、第三類大街:凡道路、步道過於狹窄又不甚繁華的大街;道路雖然較寬,但距市區較遠,人流量較少的大街;人流量雖然較多,但尚未建成的大街,屬於第三類大街,按第三類大街標準進行治理。這類大街由於受客觀條件限制,某些方面可以達不到標準,在有條件的方面經過治理,則應取得較明顯的進展,並力爭在有些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治理重點,主要是加強管理進行整頓;加強清掃,搞好保潔;有的需要大力平墊和疏挖;有的要盡可能搞好綠化。根據實際可能加強治理,力爭在清潔整齊、綠化和治安交通等方面有明顯改進,在某些方面取得突出成就,一部分達到上述總的標準。

  三、當前需要抓緊作好的幾項工作

  1、將本規劃儘快貫徹到有關單位和群眾中去。以區為主召集有關單位編制分類分街(地區)的治理方案,發動群眾進行討論和修訂。

  2、按目前管理體制,治理任務需要由各有關局和區分別承擔,因此市裏為治理一百條大街和十個地區撥付的治理經費一千五百萬元將分別撥給有關區、局。原則是,誰負責治理什麼項目,就將該項目的經費撥給誰。治理經費只能直接用於一九八二年和一九八三年重點治理的大街和地區,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治理經費要精打細算,講求經濟效益。要大力發動群眾,組織好義務勞動,盡可能地組織集資,力求把治理工作完成得更多、更好。市裏所撥治理經費,要優先用於環衛,其次是綠化,少量用於市政設施和交通設施。

  請各有關區、局按以上原則和精神抓緊編制預算。

  3、為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和執法力量,環衛系統需要增加二百至三百名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員,市環衛局根據工作量分配名額,各區按勞動管理的規定辦理招工事宜。要以區為主,對已有的和新增的執法人員作好培訓工作。

  4、以園林系統為主,準備好苗木籽種,並及時作好技術輔導工作。

  5、在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街道辦事處為主,迅速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三包”是指包衛生(包括掃雪)、包綠化、包秩序。今後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員要把檢查“門前三包”責任制的執行狀況,納入其職責範圍。

  四、其他

  1、一百條大街和十個地區的治理工作,應在“五一”前收到一定成效,“十一”前取得顯著成效。請各區於每個季度末分片組織一次檢查,並做好自檢記錄。市裏於每月月底進行一次抽查,並於十一月份進行全面檢查,按三類標準,評比驗收。

  2、一九八二年已進行的二十條大街和十個地區的治理工作,要在鞏固已有成績的基礎上繼續提高,為其他大街和地區作出示範。北京市人民政府市政管理辦公室

  北京市人民政府財貿辦公室        

  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局        

  北 京 市 園 林 局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北京市市政工程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八三年三月    


關於在全市推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加強“臟、亂、差”治理的若干規定


  一九八二年全市在重點治理二十條大街和十個地區的過程中,實行了“門前三包”責任制,即把衛生、綠化、秩序三項任務,明確劃分責任地區、責任地段,落實到單位和居民住戶,負責搞好。實踐證明這是依靠群眾、組織群眾管理城市的一項好經驗,是管好城市環境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深入開展“五講四美三熱愛”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在全市普遍推行這一責任制,使之經常化、制度化,特擬訂如下規定:

  一、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是貫徹“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方針的一項重要措施,是深入開展“五講四美三熱愛”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市所有機關、部隊、企業、事業等單位及居民住戶都應積極搞好“門前三包”。完成“門前三包”任務是全市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承擔。

  二、“門前三包”的內容

  “門前三包”是指沿街兩側的單位和居民住戶要負責搞好各自門前(從門口、墻基至馬路道牙)的衛生、綠化和秩序。

  包衛生:即平日要負責清掃垃圾及清除痰跡等穢物,雪天要清掃剷除積雪。

  包綠化:即要按城市綠化的規劃要求負責栽植和保護花、草、樹木;保護有關設施不受損毀;清掃草坪綠地。有條件的單位,還應負責搞好拔除雜草、澆水、打藥等工作。

  包秩序:即單位和住戶不在自己門前亂堆亂放物品,不亂出攤,不亂停放車輛,不出現有礙市容觀瞻和交通的現象。對他人在自己門前造成上述狀況,對在自己門前打架鬧事等影響社會秩序的事件,除對有關人員盡力勸阻外,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三、關於草坪綠地的衛生保潔

  沿街兩側草坪綠地的保潔任務,原則上應納入“門前三包”範圍。由於草坪綠地面積大小不同,有些馬路中間的分車帶上還有草坪綠地,因此在劃分“門前三包”責任地段時,不能一律按自然狀況劃定,要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區分。大體可分為二類。

  1、凡是門前便道面積不過寬,草坪綠地又較小的,在誰門前的草坪綠地就納入誰的“三包”範圍。

  2、凡是未能納入“門前三包”範圍的沿街草坪綠地,由區政府組織附近機關、部隊、學校等單位在周末衛生日時進行義務清掃。區政府要根據各單位的人員情況劃分相應的義務清掃地段,及時做好組織工作,並立牌標明責任地段的範圍及責任者。天安門前、立交橋旁等處的草坪綠地,由園林系統派專人保潔。

  四、各單位用於清掃、養護草坪綠地的工日,可相應地折頂其全民義務植樹的任務。

  五、沿街各單位及住戶由於正當理由,不能堅持全天保潔的,除應盡力參加清掃外,可經街道辦事處同意出一定的保潔費,由街道辦事處找保潔員代為完成清掃任務。

  六、本規定由街道辦事處負責具體貫徹實施。沿街單位的上級領導機關應協助街道辦事處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並將所屬單位執行情況列為“五講四美三熱愛”檢查評比內容之一,好的予以表揚,差的予以批評處理。

  街道辦事處及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員,要經常檢查“門前三包”責任制的執行狀況,對違反有關法規規定的,要依法處理;對完成任務差的要督促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可由區政府主管市容衛生部門向其發出通知。通知一式三份,一份送被批評的單位,一份送其直屬上級,一份存檔。其上級單位接到通知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

  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局        

  北 京 市 園 林 局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一九八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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