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府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10-01
  5. [成文日期] 2022-04-21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22〕1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4-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31期(總第763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

字號:        

京政辦發〔2022〕1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佈)


北京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首都社會治理現代化,規範社會保障卡的使用和管理,維護持卡人的合法權益,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障卡,是指政府面向社會公眾發放,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具有資訊記錄、資訊查詢、就醫結算、費用繳納、待遇領取和金融服務等功能的積體電路卡,是持卡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障以及其他公共服務權益的身份憑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障卡的申領、製作、發放、使用等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四條 社會保障卡記錄的資訊包括持卡人姓名、照片、社會保障號碼等基本資訊和相關權益資訊。

  第五條 本市鼓勵推廣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民生一卡通”服務,逐步擴展社會保障卡在政務服務、財政補貼、金融服務、交通出行、旅遊觀光、文化體驗、智慧城市、信用服務等領域的應用。

  第六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障卡的製作、發放等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推動社會保障卡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的應用。

  市政務服務、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交通運輸、衛生健康、文化和旅遊、園林綠化、醫療保障、殘聯等有關單位負責做好本領域內依託社會保障卡所提供公共服務的支撐和保障工作。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等單位配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第七條 社會保障卡合作銀行負責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障卡相關管理規定和工作流程開展社會保障卡的申領、啟用、挂失、解挂、補卡、換卡、登出、應用狀態查詢、密碼修改與重置、資訊變更等服務。

  社會保障卡合作銀行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社會公佈。

第二章 使用與數據安全

  第八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可申領、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障卡。

  未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社會保險,但在本市享有養老助殘、教育管理等公共服務權益的人員,也可申領、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障卡。

  第九條 社會保障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轉讓他人使用。

  第十條 加強社會保障卡相關管理系統與公民信用資訊、健康資訊、人口管理等相關用卡業務系統的數據對接,依法共用本市民生領域權益數據。

  第十一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其他有關單位、社會保障卡合作銀行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使用與社會保障卡有關的資訊,對在工作中獲取的持卡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洩露或者違法查詢、使用持卡人個人資訊和社會保障卡載入的民生權益資訊。

  第十二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會同有關單位,對社會保障卡可辦理公共服務事項的具體項目、申請條件、基本流程、辦理時限等資訊進行公示公開,不斷提高社會保障卡的服務水準,為持卡人營造良好的使用環境。

第三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與北京市社會保障卡管理相關的行政部門、企業事業單位、合作銀行、社會組織及其工作人員,造成持卡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領、冒用、盜用他人社會保障卡,不得偽造、變造、買賣社會保障卡。

  造成就業專項資金、社會保險基金及其他財政補貼資金損失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保障卡持卡人的誠信管理,對違反社會保障卡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已確定依託社會保障卡整合的公共服務,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不再發放本領域民生類卡和證件。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解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制定實施細則等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分享: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