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 政策問答 > 新修訂版北京市新增産業禁限目錄相關問答(二)
《目錄》如何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修訂,結合疫情防控等應急保障需要,進一步明確《目錄》不適用於“應急保障項目”。同時,在一些具體行業管理措施中對應急物資供應不作禁限。

  比如,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區,以及生態涵養區市級以上園區內,在基礎化學原料製造中對保障醫院、科研機構、重點企業應用的氣體生産細分支援,紡織業管理措施中對保障城市基本運作和應急需要的紡織製成品製造等予以除外。

此次《目錄》修訂將核心區單列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首都功能核心區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載區,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點地區,是展示國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區。新版城市總體規劃提出構建“一核一主一副、兩軸多點一區”的城市空間結構,其中“一核”即首都功能核心區。2020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批復核心區控規。

  為貫徹落實新版城市總體規劃及核心區控規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強化分區域差異化管理,此次修訂,將核心區單列,在沿用《目錄》(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礎上,強化對電力生産、道路運輸等行業的管理措施。這是嚴格落實核心區功能定位,促進核心區提升環境品質,建設政務環境優良、人居環境一流的首善之區的有力舉措。

在途項目、改造升級項目是否適用《目錄》?

  《目錄》明確提出,在途項目、改造升級項目不適用《目錄》,並有相應名詞解釋。

  在途項目是指在《目錄》發佈前,有關審核部門已受理審核或者辦理完成審核的屬於《目錄》禁止和限制範圍內的項目。在途項目不適用《目錄》,但要結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相關規劃,根據項目進度,盡可能調整項目功能,優化建設方案。

  改造升級項目是指在原址上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進行綠色化、智慧化改造,或者通過功能疏解和産能轉移等,實現産品品質提升、産品結構優化,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不新增建設規模、不新增能耗和排放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

《目錄》聯席會議制度是什麼樣的工作機制?

  為做好《目錄》執行工作,2014年《目錄》出臺時就建立了《目錄》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目錄》的解釋、執行、修訂等工作。此次修訂,健全完善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明晰職責職能,細化工作機制,促進《目錄》有效執行。《目錄》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主要是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推進各項工作和重點任務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目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目錄》相關條目的解釋、提出修訂建議等工作,指導各區嚴格執行《目錄》,並根據需要制定完善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措施。

  《目錄》具體條目的管理措施涉及了22個市級相關部門,這些主管部門將安排專人負責接受社會諮詢,同時將諮詢電話在首都之窗上隨《目錄》一同公佈。

《目錄》對非首都功能增量進行嚴格管理,是否涉及現有存量産業?

  《目錄》是針對增量的管理措施,從源頭上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明確了新增産業和功能底線,不涉及現有産業存量。《目錄》與疏解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製造和污染企業等存量調整措施緊密結合,控增量、疏存量,疏控並舉,形成“組合拳”,共同助力北京轉型發展,不斷優化提升首都功能。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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