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 政策問答 > 申報2022年度商業流通發展項目相關問答
項目申報條件

  (一)在北京地區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等單位;

  (二)項目申報單位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報項目能夠按計劃實施;

  (四)項目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援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援的不得重復申報;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援:列入《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範圍的;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納入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受到“不予支援”信用懲戒的;經審議其他不予支援的。

  (六)除上述申報條件外,各申報指南中有明確要求的應從其要求。

項目申報材料要求

  (一)項目申報書;

  (二)項目已發生費用明細表;

  (三)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

  (四)2022年商業流通發展項目申報情況表;

  (五)項目單位法人證明文件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六)項目單位近三年財務報表(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七)升級改造類項目應提供改造前後的對比資料;

  (八)其他與項目相關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各申報指南中有明確材料要求的還應一併提供。項目申請材料一式兩份,應按順序裝訂成冊,並加蓋單位公章。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項目申報流程是怎樣的?

  (一)項目申報。自通知發佈之日起,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隸屬關係將申報材料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

  (二)項目審核。按照隸屬關係,由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匯總通過初審的項目填列《商業流通發展項目初審情況匯總表》後報市商務局進行復審。

項目申報時限到什麼時候?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于通知發佈之日起申報項目,市商務局將根據申報項目內容擇優予以支援。為提高項目申報、審核效率,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于2022年7月15日前匯總上報第一批項目,年中收到項目及時審核上報,並於2022年12月20日前匯總上報最後一批項目(新建基本便民商業網點、便民服務設施及促進餐飲業發展項目按申報指南要求申報時限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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