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 政策問答 > 疫情期間 保障困難人員就業的解答
對個體經營發展有什麼鼓勵措施?

(一)提供便捷高效的諮詢、註冊服務。

(二)支援發展各類特色小店,完善基礎設施,增加商業資源供給。

(三)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稅收優惠、創業補貼等政策支援。

對非全日制就業者有什麼保障措施?

加強對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政策支援,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對自主創業有什麼鼓勵措施?

(一)開通行業準入辦理綠色通道,對需要辦理相關行業準入許可的,實行多部門聯合辦公、一站式審批。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銷售農副産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無須辦理營業執照。

(二)取消涉及靈活就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經批准佔道經營的免征城市道路佔用費。建立公開投訴舉報渠道,依法查處違規收費行為。

(三)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援。落實階段性減免國有房産租金政策,鼓勵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房租,幫助個體經營者等靈活就業人員減輕房租負擔。有條件的地方可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閒置空間、非必要辦公空間改造為免費經營場地,優先向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提供。

對靈活就業有什麼保障措施?

(一)將有創業意願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創業培訓範圍,組織開展開辦店舖、市場分析、經營策略等方面的創業培訓,促進提升創業能力和創業成功率。

(二)把靈活就業崗位供求資訊納入公共就業服務範圍,開設靈活就業專區專欄,免費發佈供求資訊,按需組織專場招聘,送崗位進基層進社區,提供職業指導等服務。

(三)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按規定自願暫緩繳費。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及時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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