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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新能源指標接受“無車家庭”申請

日期:2020-08-01 08:38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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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2萬新能源指標接受“無車家庭”申請 今起至8月20日止 最早可于10月1日獲得指標

  8月1日起,本市面向“無車家庭”一次性增發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有意願申請且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可于8月1日至8月20日通過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資訊系統網站提出申請,最早可于10月1日獲得指標。

  7月31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資訊系統網站發佈了《關於一次性增發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置辦法的通告》和《申報指南》。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增發的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符合條件的“無車家庭”配置,配置辦法在前期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做了完善。按照家庭積分規則排序在前2萬的家庭,經資格審核通過後,最早可于10月1日獲得指標。

  根據通告,申請一次性增髮指標的家庭應當確定一名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參與指標配置,並作為將來的指標持有人。其他家庭申請人可以包括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和主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的父母。家庭申請人總數不應少於2人。

  家庭主申請人應為“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作為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申請一次性增髮指標。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本市戶籍人員;駐京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臺人員、華僑及外國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持本市居住證且近五年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人員。其他家庭申請人應當符合上述“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條件,但無需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無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主申請人或其他家庭申請人如離婚,且離婚時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則離婚時間應早于2020年6月1日。

  市交通委提示有申請意願的家庭,應當仔細閱讀有關規則,全部家庭成員達成一致意願後再填報申請資訊。

  申請一次性增髮指標的家庭,所有家庭申請人須承諾以下事項:承諾同意共同申請指標;承諾所填報的申請資訊真實、準確,並對所填報資訊的真實性負責;承諾同意獲得指標後車輛登記在家庭主申請人名下;承諾同意獲得指標後,所有家庭申請人10年以內不再參加本市任何形式的小客車指標配置。

  積分排序入圍前2萬的家庭申請人,在增髮指標配置流程結束前,不得參加本市任何形式的小客車指標配置。

  對於提供虛假資訊和材料申請小客車指標、嚴重違反向行政機關承諾的,取消該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已取得指標的公佈指標作廢,三年內不予受理家庭申請人中有過錯的申請人提出的指標申請,並納入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對於涉嫌偽造證件,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市政府同意,本年度一次性增發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配置,如申請家庭數量不足2萬,剩餘的指標配額,將在2020年第6期配置指標時面向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個人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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