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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解讀《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

日期:2020-04-16 14:22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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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正式印發,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的重點

  全力服務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準,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推動高品質發展,提高超大城市治理水準,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首都安全穩定,以及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立法項目。

  二、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的總體安排

  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共安排立法項目45項,分為2類:一是力爭完成項目共21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11項、政府規章10項;二是適時提出項目共24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14項、政府規章10項。

  三、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的主要內容

  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中的立法項目主要涉及6個方面:

  一是,為全力服務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草案、中醫藥條例草案,開展居民委員會工作條例草案的立項論證工作。

  二是,為優化提升首都功能,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志願服務促進條例修訂草案,開展測繪條例修訂草案、知識産權保護與促進條例草案的立項論證工作。 

  三是,為推動高品質發展,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規定,開展單用途預付卡消費條例草案、大數據條例草案、社會信用條例草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修訂草案的立項論證工作。

  四是,為提高超大城市治理水準,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戶外廣告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管理條例草案、燃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制定建築垃圾管理辦法,修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開展禁毒條例草案、安全生産條例修訂草案、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和修訂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管理辦法的立項論證工作。

  五是,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擬開展住房租賃條例草案、標準化辦法、供水管理辦法、修訂教育督導規定、修訂關於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的立項論證工作。

  六是,為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擬制定行政執法協調和監督辦法,開展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立項論證工作。

  四、公開徵集立法項目建議和建議採納情況

  市司法局于2019年9月至10月,通過信函、網路公告等方式向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立法專家委員定向徵集和向社會公眾公開徵集了2020年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建議,共收到7項建議。對徵集到的立法項目建議,市司法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北京市實施〈規章制定程式條例〉若干規定》的規定進行了認真研究,具體採納情況如下:

  一是,2項建議已採納,相關項目已列入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如修訂《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廢止《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

  二是,4項建議所提事項在現行立法和規範性文件中已有相關規定,通過加強執法工作予以解決,如制定科技創新促進立法、市場監管立法、接訴即辦工作立法、淺山區生態環境保護立法等。

  三是,1項建議所提事項制定政府規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尚不充分,立法條件尚不成熟,故未將相關項目列入立法工作計劃,有關內容將在相關工作中研究參考,如制定反浪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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