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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發展建設專項規劃發佈 城六區通州區不再新建液化氣充裝站

日期:2020-03-28 08:39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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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推進本市液化石油氣市場健康發展,市城市管理委等四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北京市液化石油氣發展建設專項規劃》。今後,城六區和通州區不再新建液化氣充裝站,全市將形成“1家特許經營氣源供應商、10座左右充裝站、200座左右供應站”的液化氣供應模式,城鄉家庭用戶購氣距離原則上不超過5公里。

  全市將統一採購氣源

  據了解,截至2019年底,本市城鄉居民家庭液化氣用戶近200萬戶、餐飲場所等非居民用戶約2萬戶。隨著天然氣管網條件的進一步完善,現有液化氣用戶將陸續接通天然氣,未來全市液化氣用戶將呈現平穩遞減趨勢。但由於老舊城區、深山區、半深山區等地區無法接通管道天然氣,炊事、生活等用氣仍需依靠液化氣。因此,本市將在較長時期內維持一定的液化氣用氣規模,預計年用量約15萬噸。

  《規劃》明確提出,未來全市將統一採購氣源,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一家特許經營氣源供應商,負責全市液化氣氣源的採購、儲存、調配,並繼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承擔市級政府液化氣應急儲備任務。

  為保障突發事件情況下液化氣安全穩定供應,本市將繼續保留市液化氣公司原有的閻村、鳳凰亭和雲崗儲備廠設施設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繼續承擔市級政府儲備功能。同時對市液化氣公司雲崗儲備廠實施擴建改造,完善和提升充裝功能。

  居民購氣換氣距離不超5公里

  根據《規劃》,城六區和通州區將不再新建液化氣充裝站。除城六區和通州區外的其他各區可通過新建或升級改造現有充裝站,在區內最多保留1座充裝站,並鼓勵相鄰區共建、共用。保留的充裝站需滿足符合城鄉規劃、完成相關手續,土地規劃用途一般為市政基礎設施用地,土地來源方式應為劃撥、出讓等規劃要求,同時單個充裝站儲罐總容積不低於400立方米、自有産權氣瓶數量不少於1萬隻,充裝站與相鄰地塊防火間距也應符合相關要求。

  液化氣供應站配置方面,全市應按照“城鄉家庭用戶購氣距離不超過5公里”的原則設置供應站。其中,農村地區一般每個鄉鎮可建一座一級或二級供應站,每個村可建一個三級供應站或在村委會設置移動式儲瓶櫃。

  為方便市民購氣用氣,鼓勵充裝站和供應站按照方便用戶、就近服務的原則,在用戶自願選擇的前提下,與用戶建立相對固定的“一對一”供氣關係,並提倡、鼓勵在城市地區通過配送到府方式保障用戶購氣。

  現有充裝站供應站有序轉型

  《規劃》提出,本市將全面梳理國家和本市現有液化氣標準規範,借鑒外省市經驗,開展本市液化氣標準制修訂工作,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液化氣充裝站、供應站的運作管理、用戶服務、監督檢查等標準規範,提升管理水準。

  接下來,本市還將逐步完善液化氣氣瓶充裝許可條件和液化氣經營許可條件,按本市有關程式儘早啟動特許經營氣源商的招標工作,並按照完善後的許可條件,核發、換發許可證,引導充裝站、供應站有序轉型。

  對符合規劃規模要求的充裝站,由各區政府組織規劃自然資源、城市管理等部門本著“尊重歷史、保障供應”的原則,完善或確認現有充裝站的規劃、土地手續。對無法完善或確認現有規劃、土地手續的充裝站,由各區政府視情採取遷建、拆除、轉型供應站等措施。對不符合規劃規模要求的充裝站,在現燃氣經營許可、氣瓶充裝許可有效期滿後不予延續,不得再從事液化氣充裝、經營活動。但符合規劃和液化氣供應站經營許可條件的,可轉型為供應站後繼續從事經營活動。

  同時,為防止出現無證充裝、經營行為,由各區政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不再保留的充裝站儲罐,採取排空、置換等去功能化措施,以消除公共危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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