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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統計局關於《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的解讀

日期:2019-12-31 17:53    來源:北京市統計局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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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決定於2020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做好北京市人口普查工作,市政府印發了《關於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市政府《通知》),現將通知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和總體安排作以下解讀。

  一、背景情況

  定期開展人口普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明確規定。我國曾先後於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開展人口普查,獲得了大量人口基礎數據,在為國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準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9年10月31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2019〕24號),定於2020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並對普查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做好本地區普查工作;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引導、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開展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就全國而言,一是有助於摸清我國人口家底。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及時開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國人口數量、結構、分佈等方面的最新情況,既是制定和完善未來收入、消費、教育、就業、養老、醫療、社會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礎,也將為教育和醫療機構佈局、兒童和老年人服務設施建設、工商業服務網點分佈、城鄉道路建設等提供決策依據。二是有助於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當前,我國經濟正處於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及時查清人口總量、結構和分佈這一基本國情,摸清人力資源結構資訊,才能夠更加準確地把握需求結構、城鄉結構、區域結構、産業結構等狀況,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強有力的支援。三是有助於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自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以來,我國人口發展的內在動力和外部條件發生了顯著改變,出現重要轉折性變化,人口總規模增長慣性減弱,勞動年齡人口波動下降,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開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長、勞動力供給、流動人口變化情況,摸清老年人口規模,能夠為準確分析判斷未來我國人口形勢,準確把握人口發展變化的新情況、新特徵和新趨勢,深刻認識這些變化對人口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挑戰和機遇打下堅實基礎。

  就北京而言,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將全面查清北京市人口數量、結構、分佈、城鄉住房等方面情況,為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資訊支援。

  二、主要內容

  市政府《通知》共分五個部分,具體包括:總體要求,普查對象、內容和時間,組織實施,經費保障以及工作要求。

  (一)關於普查的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計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科學設計、精心組織,週密部署、依法實施,確保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反映本市人口發展狀況。

  (二)關於普查的對象、內容和時間

  1.普查的對象,根據國務院《通知》要求,是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北京將通過本次普查,調查全市範圍內符合以上規定人員的相關資訊。

  2.普查的內容,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為提高普查數據品質,本次普查中將首次採集普查對象的身份證號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身份證號碼資訊將被進行保密處理,公民個人資訊將獲得普查全流程保護,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洩露。

  3.普查的時間,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三)關於普查的組織實施

  1.組織實施原則: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涉及範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此次普查工作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

  2.市級普查機構:市政府決定成立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本市人口普查組織和實施工作。普查領導小組由市政府領導同志任組長,成員單位由市統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部門及相關單位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具體負責人口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協調。

  3.區級普查機構:各區要建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各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區普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關於普查的經費保障

  普查所需經費,由市、區政府共同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普查經費要按時撥付、足額到位,保證普查工作的需要。各級普查機構要加強管理,厲行節約,保證經費的合理使用。

  (五)關於普查的工作要求

  為了切實保證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保證普查的數據品質,市政府《通知》明確提出以下四項具體要求:

  1.堅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做好普查各項工作。普查取得的數據,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不得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

  2.確保數據品質。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品質追溯和問責機制,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對普查中發現應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的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由統計機構按規定提出處分處理建議並及時移送任免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

  3.提升信息化水準。要採取電子化方式開展普查登記,探索使用智慧手機採集數據。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大數據在普查中的應用,提高普查數據採集處理效能。全流程加強對公民個人資訊的保護,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洩露或出售公民個人資訊。

  4.加強宣傳工作。要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採用多種手段,廣泛深入宣傳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三、總體安排

  根據普查工作的整體進度安排,共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1.普查準備階段,主要安排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工作任務包括:組建各級普查機構,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計劃,進行普查試點,落實普查經費和物資,開展普查宣傳,選聘培訓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普查區域劃分和製圖,進行戶口整頓,開展摸底等。為確保普查登記工作的如期進行,以上工作都將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普查登記階段,主要安排在2020年11月至12月,工作任務包括:普查員入戶登記,進行比對復查,開展數據品質抽查等。這是整個普查工作中最為關鍵的環節,也是工作量最大、動員力量最多、直接決定普查數據品質的重要階段。

  3.普查數據匯總和發佈階段,主要安排在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工作任務包括:數據處理、評估、匯總,發佈主要數據公報,普查資料開發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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