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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北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

日期:2019-10-16 11:11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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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國辦發〔2019〕24號)精神,立足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實施。

  一、《實施方案》出臺背景

  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部署和要求,本市將職業技能培訓作為保持就業穩定、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的關鍵舉措,作為經濟轉型升級和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支撐。2019年至2021年,北京市持續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全面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水準和就業創業能力。為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的技能人才支撐。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圍繞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和高品質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求,重點在高精尖、文化創意等重點産業,生活性服務業、城市運作保障等重點領域,廣泛開展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加大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本市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七類重點群體技能幫扶力度;構築開放多元的職業培訓體系。具體包括六部分17條內容。

  第一部分,明確了總體目標。堅持需求導向、結果導向,按照培訓信息公開化、培訓項目目錄化、培訓評價即時化、培訓資源整合化、資金使用有效化的工作思路,持續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經過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勞動者佔就業人員總量的比例達到30%,高技能人才佔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33%。

  第二部分,重點圍繞企業職工開展崗前培訓和崗位提升培訓。推行企業新錄用人員先招用、再培訓、後上崗的崗前培訓制度,實施崗前培訓3項行動計劃,包括:新職工崗位適應性培訓計劃、新型學徒培養計劃、高危行業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鼓勵企業開展在崗培訓、脫産培訓、線上學習等職業技能培訓,對於崗位培訓實施3項行動計劃,包括:崗位培訓提升計劃、高技能人才培養計劃、技能大師工作室創新培訓計劃。

  第三部分,對於重點産業、重點領域實施兩項培養計劃。一是圍繞首都十大高精尖産業發展以及金融科技、文創等重點産業,按照動態清單化、目錄化、功能表式的培訓模式,實施重點産業人才培養計劃。二是實施生活服務和城市運作保障等重點領域從業人員培訓計劃。此外,確立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作為本市培訓試點區,除享受市級普惠政策外,還可根據區域實際制定相應培訓及獎補政策。

  第四部分,針對重點群體開展就業創業四項培訓計劃。一是對於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含低收入農戶)、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轉崗職工、本市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殘疾人等七類群體,實施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免費培訓計劃。重點圍繞冬奧會冬殘奧會籌辦、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等重大項目,持續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二是支援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開展以工代訓,實施就業困難人員培訓補助計劃。三是實施家政服務提質擴容專項培訓計劃,對開展家政服務人員崗前培訓和“回爐”培訓的企業給予補貼。四是實施農民職業素質提升計劃,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主組織實施農民免費培訓。

  第五部分,圍繞提升培訓主體供給能力,提出五項行動支撐。一是支援企業擴大培訓規模。支援企業設立培訓中心,開展職工技能培訓,積極承接補貼性培訓服務;加強技能人才實訓基地建設,加大補貼力度。二是支援職業院校擴大培訓供給。加快部分市屬高校向應用技術型轉型發展,開展職業技能教育培訓。職業院校在內部分配時,應向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一線教師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三是支援社會力量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工作。加強對培訓機構的管理和服務,完善評估獎懲制度;建立並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建立評價工作品質監控體系,定期開展評估檢查。四是創新職業技能培訓內容和模式。大力發展“網際網路+”等現代培訓方式;推進彈性學制和學分制。五是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積極推進職業技能培訓清單化管理,加快職業培訓管理信息化建設,實施職業技能培訓實名制管理,對培訓全程進行監管。

  第六部分,提出四項保障措施。在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建立“小組統籌、市區實施、行業主責、機構參與、財政專賬、一網通核”的工作機制。主要從強化各部門及各區工作職責、統籌規範資金使用、加強品質監督檢查、做好政策解讀和輿論宣傳等方面提出要求。

  《實施方案》相關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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