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市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的生活困難,自2018年1月1日起,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統一提高到每月525元。今後,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比照本市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的調整標準同時調整。其他有關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問題,仍按《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局、人事局、民政局、財政局〈關於解決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問題請示〉的通知》(京政發[1993]5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解讀《關於調整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
為解決我市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的生活困難,自2018年1月1日起,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統一提高到每月525元。今後,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比照本市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的調整標準同時調整。其他有關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問題,仍按《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局、人事局、民政局、財政局〈關於解決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問題請示〉的通知》(京政發[1993]5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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