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初一新生體育過程性考核計分項調整,體重指數列為評分依據——體質健康分將計入中考成績
2018年新入學的初一新生,中考體育過程性考核項目將調整,新增體質健康分,學習態度和學業水準的分值也相應調整。學校須將本校過程性考核的詳細資料保存4年。
2018年5月23日,《北京市初中升學體育考試過程性考核方案(2018年修訂)》發佈,新方案採取“新生新辦法”的原則,從新升入初一年級的學生中開始實施;其他年級學生繼續執行原過程性考核方案。2020年完成新舊方案的過渡。
與往年相同,過程性考核的總分仍為10分,計入學生升學考試總分。不過分數由原本的學習態度考核成績,考核學生體育課的出勤情況;日常體育課學業水準成績,考核學生運動技能的掌握情況兩部分變為三部分,新添《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成績。
相應地,10分的分配方式也發生變化。以前的成績是學習態度和學業水準成績,兩部分成績相加除以2,即為學生該學期的過程性考核成績。未來,考核在初一年級至初三年級上學期進行,共5個學期,初三年級下學期不進行過程性考核。其中,體育健康成績總計2分,分別在初二上學期和初三上學期考核;學習態度每學期分數總分為0.4分,累計為2分;學業水準分數每學期總分1.2分,累計總分為6分。
新方案中,還對即將實施的三項考核評分標準給出了明確的數字門檻。比如體質健康項測試由第三方或學校統一組織實施,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進行評定,總分評定等級(含附加分)為及格及以上者,即可獲得1分(滿分),不及格者得0分。50米跑、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均為該標準中初中生的測試項目。同時,體重指數等數據也被列為評分依據。
學習態度項想拿滿分,需要出勤率超過98%,如果低於70%,則當學期一分也拿不到。市教委解釋,因故不能上課者,家長必須知情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遞交請假申請。事假需經班主任和體育教師簽字同意;病假需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校醫、班主任和體育教師簽字同意;未履行規定手續者,按缺勤記錄。
“身價”最高的學業水準分數考核更複雜。首先,每學期的考核內容不得少於2項,每學年不得少於4項,且4項內容必須分別屬於不同的運動類別(田徑、體操、民族傳統體育和球類)。單元考核時,參與評價的教師不得低於3人,技評內容的成績為3人打分的平均數。學校要如實保留所有參評教師對學生考核成績的評判。考核結束1周內,公示學生成績。學生的學期考核成績為各單元考核成績的平均數。
另外,新方案對傷病學生、殘疾學生和其他學生分別作出了分數核算説明。比如外埠就讀回京報考學生,只參加由各區統一組織的現場體育考試,其最終成績=考生現場體育考試得分×4/3,換算後計入升學考試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