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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北京市軌道交通政企合作項目政府補償資金預算管理暫行辦法》

日期:2017-12-07 16:07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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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財政局、市交通委聯合印發《北京市軌道交通政企合作項目政府補償資金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對政府授權建設運營外的軌道交通政企合作項目的政府補償資金進行規範。

  一是明確範圍。主要針對政府授權建設運營外與政府合作的軌道交通線路,包括地鐵4號線、14號線、16號線、大興線,市郊鐵路S2線等。

  二是細化責任。明晰各方職責分工,政府補償資金由交通行業主管部門管理、運營單位使用、財政部門監管,並首次將此類資金納入行業主管部門的部門預算,強化了部門主體責任。

  三是規範程式。制定預算編報、資金撥付和資金清算規程,並明確各環節工作時間節點。

  四是強化監管。該辦法的出臺,在細化責任和規範程式的基礎上,為下一步資金的監管提供了有利條件,旨在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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