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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明確表示 絕大多數人待遇水準將增加

日期:2015-01-20 10:2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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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人社部副部長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明確表示 絕大多數人待遇水準將增加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日前由國務院印發。改革方案實施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待遇是升是降、財政如何籌資等問題備受社會關注。1月19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國新辦發佈會上明確回應,改革後絕大多數人待遇水準將增加,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等將漲工資,養老保險將採用“代際贍養”模式,財政不存在問題。

  焦點1 機關事業單位“不吃”企業

  改革方案出臺後,網路上一直有人在猜測;由於無基金積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是否會“吃”企業基金?

  胡曉義1月19日回應,企業養老保險改革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到2014年底已經覆蓋了3.4億人,基金積累已達3萬多億元。而機關事業單位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改革,過去確實沒有基金積累。“機關事業單位會‘吃’這3萬多億元結存基金嗎?我可以明確回答,不會。”

  國務院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之所以這樣,就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改革後,養老保險制度模式和基本規則是與企業一致的,實現了規則公平、制度公平,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供款渠道主要是財政資金的供給,所以各級財政還是要負重要的責任。另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撫養比,也就是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比例比企業高,現在企業參保和退休人員的比例大致是3:1,而事業單位在2.5:1,而機關為2:1。“由於撫養比不平衡,更不應該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還是要堅持以財政供款為主的資金渠道。”胡曉義強調。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目前普遍參加了職工醫保,在此次養老保險改革後,下一步,這部分群體還將在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上繼續推進。

  焦點2 “代際贍養”為財政減壓

  養老金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3000多萬人,再加上1500多萬退休人員,作為籌資主渠道的財政資金,既面臨為在職職工繳費,又要保證已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短期內必將承受巨大壓力。如何緩解財政壓力,也是此次改革中社會關注的焦點。

  胡曉義説,如果同時籌措1500多萬人的養老保險基金,再加上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負擔肯定非常重。實際上,通過多年改革已經摸索了可行的路徑,現在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的模式,即由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退休的一代,所以實際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樣同時籌措兩筆鉅額資金,而是可以做財務上的轉化。

  “隨着老齡化加劇,將來財政的負擔會越來越重,這需要做長期的制度安排,但就現實財政能力而言,我們完全可以安排好現在在職職工的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胡曉義表示,目前,財政安排上不存在問題,對長遠的資金平衡問題將積極採取措施,妥善解決。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併入社保之後,整個養老基金盤子越來越大,一直存在着保值增值的投資運營壓力。胡曉義説,這是長期謀劃的政策重點,現在這個問題已列入養老保險頂層設計的總體方案。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在深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力爭儘早提出具體方案供中央決策。

  焦點3 建職業年金不許搞小金庫

  此次改革方案明確提出,要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建職業年金,作為一種補充養老保障。當工作人員退休時,依據其職業年金積累情況和相關約定按月領取待遇。應該説,職業年金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所以有觀點認為,用財政資金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繳納職業年金,會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

  對此,胡曉義回應道,因為公務員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所以要建立職業年金制度,這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至於説到制度公平的問題,實質在於如何引導企業年金更快發展,使更多企業職工不但有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而且有補充保險,這樣有利於整個社會公平。”他坦言,現在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正在以企業年金的形式發展,有2200多萬職工參加,積累了7400多億元資金,應該説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截至目前,政府部門出臺了企業年金繳費的稅收優惠等一系列政策,不過,由於企業的經濟實力千差萬別,還需要一個發展過程。

  定心丸

  養老待遇不降低

  胡曉義説,從宏觀説,第一,改了制度模式。原來是單位保障模式,單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員;而現在變成了社會化發放,所有單位,不管人多人少,都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數和比例繳費,形成的基金用於支付退休人員待遇,不再由本單位發放,待遇更有保障。第二,改了待遇確定機制,或者叫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原來計發時參照兩個因素,一是以退休前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計發基數;另一個是按工作年限分檔,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雖然分檔,但層級較粗。同樣是在一個10年段,工作21年和29年無區別、31年和34年沒有區別。而改革後,是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工資來算,繳費越長、繳費水準越高就待遇越高。此外還要細化到每一年甚至每個月的繳費,從而體現了一個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

  具體來説,從政策設計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希望改革後大家的待遇水準不降低,而且能隨着經濟不斷發展有所提升。所以,除極特殊情況外,絕大多數人的待遇水準都會比以前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另外,還有過渡期措施。即在過渡期內實行原來和現在的計發辦法比照,保低限高,保障待遇水準總體不降低。

  對於已經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老人,改革後,原來發多少錢還發多少錢,不會改變。同時在將來養老金調整時,它還會跟着漲。

  熱點回應

  公務員確實要漲工資

  近日有港媒報道,呼籲多年的內地公務員加薪方案終於出臺,涉及範圍從辦事員到正部級領導。

  胡曉義在發佈會上表示,國務院辦公廳為了配合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確實要完善工資制度,為此轉發了三個實施方案,分別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以及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這些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各單位應按照國辦印發的文件執行。這也是官方首次對近日盛傳的“公務員漲工資”做出的回應。(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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